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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毒品犯罪成因比較分析

第二節 空間迴歸分析

在本節中,將使用 Geoda 軟體進行空間落遲模型(SLM)和空間誤差模型 (SEM)分別分析一級毒品犯罪和二、三級毒品犯罪,兩個模型之中會分別各加 入一個空間變數,SLM 模型中會放入空間鄰近變數,代表鄰居的毒品犯罪率對 於本地的影響,可測知是否受到鄰近效應的影響;SEM 模型則是加入 Lambda 項來校正誤差,若 Lambda 值為顯著,代表仍有遺漏的變數存在。一級毒品犯 罪將延續使用上節所挑選出的最佳模型 OLS6,二、三級毒品犯罪則使用 OLS7,並刪除不顯著的變數,再使用整理過後的模型與 SLM 和 SEM 模型對 照,並對結果加以解釋。

圖 6-7 二,三級毒品犯罪 OLS 後殘差 Moran’s I 圖

圖 6-8 二、三級毒品犯罪 OLS 後殘 差 LISA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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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級毒品犯罪

在上節中,可發現傳統迴歸後的殘差仍明顯存在空間聚集的情形,Moran’s I 值達 0.192,而加入空間鄰近變數進行空間落遲模型分析後,可發現其殘差中 空間聚集的情形大幅降低至 0.021,p-value 則為 0.574 未達顯著水準;將圖 6-9 與圖 6-10 之 LISA 相比,可知雖然整體趨勢幾乎已呈現空間隨機,但分區檢視 可發現仍有顯著的熱區,如基隆市第二分局;南投縣集集分局;彰化縣員林分 局、溪湖分局;高雄縣仁武分局,這些區域仍顯著受到鄰居的ㄧ級毒品犯罪率 影響。

圖 6-11 顯示經過 SEM 模型後,與傳統迴歸之殘差相比已大幅消除空間自 相關,但 LISA 中能夠看出在南投縣南投分局、集集分局,高雄市小港分局、

基隆市第二分局、雲林縣北港分局、彰化縣田中分局、員林分局仍呈現顯著熱 區,代表這些區域存在遺漏的變數未納入迴歸模型中討論,這些因素可能是當 地存在組織幫派、長久以來的毒品犯罪網絡等等難以被量化計算的因素。

圖 6-9 一級毒品犯罪 SLM 後殘差 Moran’s I 圖

圖 6-10 一級毒品犯罪 SLM 後殘差 LISA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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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表 6-3 的迴歸報表分析,剔除不顯著變數後的最佳 OLS 模型調整後的解 釋力為 48.8%,然而其殘差中仍有明顯空間自相關現象,經過 SLM 模型加入空 間鄰近變數後,其使用最大平方法估算出的解釋力上升為 63.2%,且空間鄰近 變數在顯著水準為 0.01 的情況下達到顯著,代表一級毒品犯罪的確有鄰近效 應,亦即當一地區的一級毒品犯罪率提高時,周邊鄰居的一級毒品犯罪率亦增 加;SEM 模型的調整後解釋力達到 63.4%,其 Lambda 值的係數為 0.597 且達 到顯著水準,顯示除了本研究所設定的娛樂產業其及他控制變數之外,仍存在 尚未找出的變數,可能是因為一地區的特殊人文社會或歷史背景而造成,無法 於迴歸式中呈現。

分析表現最佳的 SEM 模型迴歸報表中可發現,各種變數對毒品犯罪率的影 響方向是穩定的,不因使用何種模型而改變,在娛樂產業中,僅有撞球間密度 對一級毒品犯罪有正向的顯著影響,其餘均未達顯著水準。

在都市化程度部分,人口密度越高使區域內接觸的對象更廣泛,但人際關 係的連結卻更弱,將較容易接觸、間接認識到有施用經驗或從事販售之人,且

圖 6-11 一級毒品犯罪 SEM 後 Moran’s I 圖

圖 6-12 一級毒品犯罪 SEM 後殘差 LISA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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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ant 14.395

(52.177)

81

155.864***

(52.025)

159.759***

(52.281)

Akaike info criterion 1609.56 1582.88 1585.75 Schwarz criterion 1651.52 1627.84 1627.72

樣本數 148 148 148

顯著水準:p<0.01*** p<0.05** p<0.1*

一級毒品犯罪經過傳統迴歸、空間落遲模型和空間誤差模型後,可發現解 殘差作為一新變數 Lambda,在模型中達到顯著水準,代表我們仍有遺漏的變數 未找出,但無法得知是何種變數。

二、 二、三級毒品犯罪

與一級毒品犯罪相同,二、三級毒品犯罪率在經過傳統迴歸後,殘差中仍 存在些許空間自相關,但 Moran’s I 值僅 0.08,並不嚴重,經過 SLM 模型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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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近變數後,Moran’s I 為-0.1 呈現空間隨機,p-value 為 0.387 未達顯著水準。

但從 LISA 圖中可發現台北市士林分局、大同分局、大安分局、內湖分局、中 正分局,台北縣板橋分局、基隆市第四分局等仍存在顯著熱區。

圖 6-15、圖 6-16 為二、三級毒品經 SEM 模型後殘差圖,Moran’s I 為-圖 6-13 二、三級毒品犯罪 SLM 後殘

差 Moran’s I 圖

圖 6-14 二、三級毒品犯罪 SLM 後殘 差 LISA 圖

圖 6-15 二、三級毒品犯罪 SEM 後殘

差 Moran’s I 圖 圖 6-16 二、三級毒品犯罪 SEM 後殘 差 LISA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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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 呈現空間隨機,p-value 為 0.411 未達顯著水準。LISA 圖則顯示在台北士 林分局、大同分局、中正分局,台北縣三重分局、板橋分局,桃園縣楊梅分 局,花蓮縣花蓮分局仍有遺漏變數未找出。

就台北市而言,大同區與中正區與萬華區相接,而萬華和台北縣的三重均 為較複雜的區域,幫派和地下情色產業較多,可能是導致附近區域二、三級毒 品犯罪率提升的原因,然而這類因素難以量化納入迴歸模型中討論。

從表 6-4 迴歸報表可發現各變數對二、三級毒品犯罪率的影響方向也是穩 定的,在娛樂場所之中,撞球間和伴唱、酒店這兩類達到顯著,顯示當這兩類 娛樂場所的密度越高,毒品犯罪率亦高,符合預期;但向來被認為是用樂、販 賣場所的夜店卻未達到顯著,除可能是因為點資料本身有所缺漏,無法涵蓋所 有夜店與 Pub,也可能是因夜店和 Pub 的營業地點幾乎均在台北市、台中市、

高雄市三都市的市中心,然而市中心毒品犯罪率;KTV 同樣未達顯著,雖然在 過去的調查中 KTV 往往是毒品犯罪常見的場所,但現在應已逐漸轉換成為純粹 的歌唱場所;而汽車旅館雖然由於隱匿性高、流動性大的特性成為近年毒品犯 罪常見的場所,雖然從全台不分區汽車旅館密度未達顯著,然而考慮地區差異 加入交互作用項之後,即達到顯著水準,可見東部地區的汽車旅館對二、三級 毒品犯罪率有顯著影響,其可能原因為東部由於地廣人稀,其他娛樂場所相當 少,僅有伴唱和酒店以及汽車旅館的數量較多,因此可能產生了轉移的現象,

南部的大型戶外派對也達到顯著,代表這類活動在南部地區對毒品犯罪的影響 大於其他地區的活動。

社會解組因素的部分,可知離婚率在三個模型之中都達顯著,離婚率越高 導致破碎家庭增加,除了離婚的夫妻之外,也可能影響到小孩的管教與成長,

但隔代教養家庭比卻無達到顯著,意味著這類家庭雖然不如傳統核心家庭完 整,但並不代表這樣的家庭類型會影響到毒品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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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4 二、三級毒品犯罪三種迴歸報表

OLS SLM SEM

Constant -62.036

(36.698)

128.325***

(42.746)

127.726***

(40.359)

123.913***

(3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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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著水準:p<0.01*** p<0.05** p<0.1*

二、三級毒品犯罪經傳統迴歸模型、空間落遲模型和空間誤差模型後可解 ()155.864***

南部(-)-23.777***

東部汽車旅館()0.169***

南部大型戶外派對 ()127.726***

空間因素 有鄰近效應 無鄰近效應

由於兩種毒品犯罪在鄰近效應的表現相當不同,故選取探討鄰近效應的 SLM 模型來作比較基準,其中ㄧ級毒品犯罪的 SLM 中撞球間密度()、人口密

調整後 R2 0.622 0.661 0.686

Akaike info criterion 1493.98 1494.92 1487.7 Schwarz criterion 1538.94 1542.88 1532.66

樣本數 148 148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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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平均所得(-)、淨遷徙率(-)、離婚率()、南部大型戶外派對()達到顯 著,且有鄰近效應;二、三級毒品犯罪最適合模型則是空間落遲模型(SLM),

其中撞球間密度()、伴唱和酒店()、人口密度()、離婚率()、地區變數南部 (-)、東部汽車旅館()、南部大型戶外派對()等達顯著,但無鄰近效應。

比較一級與二、三級毒品,可發現在娛樂場所中,僅有撞球間密度均達到 顯著,伴唱、酒店業則在二、三級毒品犯罪為顯著,顯示在這類的娛樂場所在 玩樂、助興時可能使用具有興奮劑效用的二、三級毒品加以達到狂歡效果,然 而夜店卻不符合預期,可能是由於夜店、Pub 這類場所,幾乎僅出現在台北 市、台中市、高雄市三個都市地區,且多在商業最繁榮的市中心,然而從各分 局的犯罪率觀之,往往二、三級毒品犯罪率最高的地點並非在這些市中心地 區,而導致此結果;全台不分區的汽車旅館密度雖未達顯著,但考慮空間異質 控制住地區虛擬變數、加入了東部汽車旅館之交互作用項後則達顯著,代表汽 車旅館對二、三級毒品犯罪的影響基本上並不嚴重,然而由於東部地區缺乏其 他娛樂場所,而轉移到汽車旅館所致。KTV 則不論對ㄧ級毒品或二、三級毒品 犯罪均未達顯著,可知錢櫃、好樂迪等等的 KTV 基本上對於毒品犯罪並不會產 生影響,本質上已經是與犯罪無關的場所。而海灘的大型戶外娛樂活動未達顯 著,但加入地區虛擬變數和交互作用項後可發現舉辦春吶、春浪音樂節的墾丁 地區,不論是對ㄧ級毒品犯罪或二、三級毒品犯罪的相關係數均達顯著,顯示 並非所有大型戶外派對均會對毒品犯罪產生影響,而是具有地區差異的。

三、 小結

就兩類毒品犯罪的性質來說,一級毒品(如海洛因)價格昂貴、成癮性強,

在我國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罪責極重,不論是製造、販賣或施用者都須冒較 大風險,因此取得難度也較高;相較之下,二、三級毒品(如安非他命、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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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愷他命等)價格較低廉、刑責較輕,施用者較為年輕化,其藥物性質可在娛 樂時供助興使用,取得較容易。這些特質也呈現在迴歸報表中,二、三級毒品 因其取得較為容易和普遍化的特質而沒有鄰近效應(意即空間聚集現象),分布 上大致呈現空間隨機,相較之下一級毒品由於價格和藥物性質,普遍性不如 二、三級毒品,對於偶爾助興使用的年輕族群吸引力不高,另外,毒品的買賣 往往要透過熟識的管道,而一級毒品成癮性強的性質,也可能使施用者聚集到 較多管道的地區,並不斷回頭購買使得犯罪往某地區集中,一級毒品犯罪因此 呈現出空間聚集的情形。

娛樂場所和大型戶外派對的模型結果中,由於撞球間的性質並非屬於狂歡 的娛樂場所,必須注意本研究使用的是集體資料,撞球間密度達到顯著僅代表 當一地區的撞球間密度越高時,毒品犯罪率越高,並不代表進入撞球間者即會

娛樂場所和大型戶外派對的模型結果中,由於撞球間的性質並非屬於狂歡 的娛樂場所,必須注意本研究使用的是集體資料,撞球間密度達到顯著僅代表 當一地區的撞球間密度越高時,毒品犯罪率越高,並不代表進入撞球間者即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