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實施
第六節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是為了要保護受訪對象,使其不至於因為本研究而受到傷害,
Stake(1995)認為進行個案研究時,不論是提供資金給被研究者或是得到口 頭承諾,研究者都不能以此當做侵犯他人隱私的藉口。避免對個人的傷害,
比研究價值更應受到重視。
個案研究會涉及各種倫理問題,不同研究階段所涉及的問題層次可能有 所不同(林佩璇,2000):
1.進入研究場所階段:取得正式的同意以進行研究是主要的任務。
2.資料蒐集階段:進行觀察、訪談、和文件採集時,主要的倫理議題在於 與參與研究者建立互信的關係。
3.資料分析和詮釋階段:首重公正地反應不同的觀點和意見。
4.研究報告撰寫階段:公開及公正地呈現利益衝突的議題,並保護個人的 隱私。
本研究考量的研究倫理如下:
一、告知後同意
指研究參與者是否充分被告知參與研究的意義與相關訊息(潘淑滿,
2003)。本研究在進行訪談前,將仔細告知訪談對象有關之訊息,並請訪談 對象同意參與研究時簽署書面同意書(附錄三),且雖已簽署同意書,訪談 對象者仍可隨時要求終止研究關係。
二、公開與隱瞞
原則上,研究者不應隱瞞研究的目的與身份,但在某些情況的考量下 則並不盡然做到,如為了帶給研究參與者更多的福祉,或研究須在自然的 情境下進行等(潘淑滿,2003)。
但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須適度的隱瞞與欺騙時,也應儘可能將傷害降
到最低(潘淑滿,2003)。基本原則是研究者不應違背自己對當地人許下的 諾言,不能盜竊當地文獻資料,也不能向當地人無故撒謊(陳向明,2002)。
本研究對於訪談對象不隱瞞研究目的與身分,但由於研究者目前身兼 女童軍團團長的身分,為了減少參與觀察時的觀察干擾,無告知一般團員 本人的研究者身分,使其在自然狀態下呈現真實活動的樣貌。
三、隱私與保密
隱私屬於私人領域中不可以被公開的資訊,對研究所收集的資訊保密,
是保障研究參與者隱私最根本的方法(潘淑滿,2003)。本研究以匿名原則 處理,除了研究必要的經歷或資料,研究者會在資料收集前,跟參與者做 事先說明與討論,針對參與者的姓名和身分,盡可能不暴露相關之可辨識 資訊。
四、潛在的傷害與風險
避免可能的傷害最根本之道是匿名原則,資料收集過程中的意外事件,
研究者都必須盡量的控制(潘淑滿,2003)。研究者不會勉強研究參與者講 述其不想講的內容,資料呈現時也盡量避免不當取捨,造成參與者表達被 曲解的情形。
五、公平互惠原則
對於訪談對象的協助與奉獻,研究者可給予口頭或物質的回報。透過 提供相關的資訊、幫忙處理事務或扮演好的傾聽者的間接方式回報研究參 與者的協助(潘淑滿,2003)。本研究對於願接受訪談之參與者致贈感謝小 禮物外,在整理完個案的歷史發展與運作情形後,亦將分享回饋給該團,
協該團歷史資料之保留。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章依據前述研究方法,將實證調查所得資料加以整理後,進行內容分析 及意見歸納,以解答及補充本研究所提出各項待答問題。研究者將研究結果分 為四節加以說明及討論,第一節為個案童軍團的發展歷程,第二節為個案童軍 團的運作情況,第三節為個案童軍團的發展成效與影響因素,第四節為個案童 軍團發展的困境與解決策略。
第一節 個案童軍團的發展歷程
台南市府城國中創校於民國 57 年,現今校地一萬八千餘坪(資料來源:該 校網站首頁),擁有寬廣的戶外活動空間,2 千多名學生,為都會區大型學校。
而凡走過之處,必留下足跡,也才能鑑往知來。個案童軍團組織自創立至 103 年已歷經 45 年,本節依據文件分析及訪談資料,探討個案發展脈絡,研究 者認為童軍總會將服務員培訓列入績優團評鑑項目,服務員不足亦是其他研究 提到童軍團的主要困境之一(游韋楓,2009;高宏上,2006;李光源,2002;
柯登祥,2001),可見人力資源為團運作的重要因素,而服務員之中的團長更是 童軍活動掌握著成效的關鍵人物(張忠仁,1977),研究參與者亦表示團長遴選 或多或少都遇過困難,團長交替不順利可能連帶影響童軍團整體運作,故將「團 長交替」列入個案發展階段關鍵之一。另外,本研究欲探討關於童軍團運作方 式,童軍活動雖有一套既定的訓練方針,但每個團發展過程不同,團的相關人 事物改變代表運作方式可能改變,因此研究者亦將「團務或活動的顯著變化」
做為區隔發展時期的關鍵事件基準。下面依照個案組織團務推展狀況,敘述其 發展歷程:
壹、草創時期-民國 58 年至 78 年
此階段發展關鍵事件為男女童軍團組織創立。
在五、六十年代我國童軍活動由政府的教育當局支持,因此學校童軍團
比例大於社區童軍團(劉彥俊,1998;盧鵬,2011),在鼓勵校校皆有童軍團 的時代背景下,創校時擔任訓導處管理組長(今稱學務處生活教育組)的陳 煥然先生,民國 57 學年第二學期即為籌組男童軍團,開始招收預備團員進行 組訓工作,他為四顆木章持有人,童軍組訓經驗豐富,而後交由軍訓教官退 役,轉至該校的張 OO 老師接續辦理團成立事宜。(文 7)
但府城國中的男女童軍團並非一起創立的,依文件資料(文 5)記載,男 童軍團是於民國 58 年 11 月 15 日奉准成立,與該校一週年校慶是同一天,男 團成立隔日下午六時由當時童軍會理事會總幹事四顆木章持有人葉慶華主持,
並頒發團證書及團印、團旗,登記為台南市童軍第 49 團,首任團長為張 OO 團長。接著就在該校德育樓的教室舉辦了第一屆童軍宣誓儀典,從圖 4-1-1 可知是由郭校長、張團長主持,當時僅有男童軍三小隊。
我們 58 年成立男團,60 年成立女團。那時應該說,以前是男女生分開辦 活動,男生就男團,女生成立女團,現在都混在一起了。後甲成立女團 當時是慢 2 年,是否有預備團員我就不知道了。(訪 A1-05)
創團部分不是很清楚,我知道是創校 2 年後成立童軍團,一開始是張 OO 團長,再隔年女團成立。(訪 D1-01)
當時學校是男女分班,男女童軍團的活動也該是分開的,所以女童軍團 自然而然就成立了,我沒有去爭取。(訪 E1-04)
男團成立後第二年郭若愚校長指示,我們是男女合校,有男童軍團,也 該成立女童軍團,因此籌組女團,組成了女童軍二小隊,並於民國 60 年的校 慶日正式登記為女童軍第 17 團(圖 4-1-2),由研究參與者 E 團長帶領。
此時的所有教具及訓練器材、童軍團部,皆男女童軍團合用,但在男女 相處保守的民風下,除了中級考驗露營,男女團訓練活動仍是分開集合訓練。
資料來源:個案童軍團童軍文物室。 (以下本節圖片來源皆相同)
這時期除了著重在童軍團的組織籌組,兩位團長也建立招募團員及活動 模式的雛形,添購基礎的活動器材,積極推展童軍活動,並利用活動吸引及 培訓服務員,替童軍團廣建人脈資源,且因為童軍團與學校活動密切連結,
獲得學校的重視及支持。文件(文 7)也提及尤其早年的學校露營活動皆在校 內自辦(圖 4-1-3、圖 4-1-4),活動、露營器材都由童軍團協助,營火也由團 長帶領童軍搭建(圖 4-1-5),活動受限於器材曾經還分成三梯次,童軍團也 得支援三次。
民國 60 年時郭校長指示編列經費買了 24 頂營帳,由團部辦理二年級隔 宿露營,地點就在校園內,開本校辦理班級露營之濫觴。(訪 H1-02) 59 學年就有第一屆班級露營了,參加者是國三…早期的班級露營是一個 班一梯次,今天下午報到,隔夜明天中午結束,再換下一梯來,這樣就 很累了。(訪 E1-12)
童軍團藉由校內外的活動及服務,慢慢形成在學校師生眼中的良好形象,
校外的聲譽亦日漸獲得肯定。
圖 4-1-2 60 年創女團時師生合影 圖 4-1-1 58 年團成立及入團宣誓
典禮
貳、蓬勃發展期-民國 79 年至 90 年
此階段發展關鍵事件是團長交接、童軍團重大活動改變、童軍文物室開 始設置、文書資料處理電子化。
在奠定童軍活動基礎方式,與校內的良好形象之後,個案陸續面臨團長 交替的多次難關,但新團長同樣也帶來新活力,領導團務擴展新思維,個案 開始進入蓬勃發展期,此階段男女童軍團員皆有大幅增長,團員數達到鼎盛 時期,能通過校內考核成為正式童軍團員,對團員象徵著得來不易的榮譽。
除了延續之前招生及部分活動模式,活動舉辦及團務制度有顯著的改變 及增長,確立了沿用至今的運作模式,以及重要的團友反哺制度。
(一)度過團長交接難題,大步邁前,為童軍團獲得行政資源的高峰期 圖 4-1-5 張團長帶童軍協助校內露
營營火
圖 4-1-3 60 年學校自辦露營, 圖 4-1-4 60 年學校露營活動情形 在校內搭帳之情況
民國 79 年、81 年、85 年,個案多次面臨團長因故無法留任,找尋 團長面臨難題,所幸在校長、服務員的協調下,由原團服務員或新聘入 的童軍教師接手,順利度過團長交替的難關。新團長接任後除了延續團 務基本處理形式,也帶來不同的思維及領導風格,特別是 A 團長接任後,
他擔任團長的部分期間亦兼任訓導主任(今稱學務主任),更積極地將童 軍團服務與學校各項活動做連結,童軍團在行政、人力資源方面獲得極 大的支援。且由於活動眾多,吸引學生加入,團長認為服務活動亦需人 力,男女童軍團員皆大幅增長,各增加到二十幾個小隊,為一般童軍團 人數三倍之多,男團團登記因此增為三個團,依序為 49 團、47 團、37 團。
因為 A 很有想法,行動力很強,也很投入,他那時候有接行政,…所以
因為 A 很有想法,行動力很強,也很投入,他那時候有接行政,…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