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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鸡头

一、“ 阎王好见,小鬼难搪” (小姐好谈,鸡头难访)

笔者在这个开发区里考察,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 鸡头” 这个阶层的 一些情况。

在笔者以前和以后的考察中,都没有遇到这样多的鸡头。可是,笔者最 遗憾的也同样是这个,因为笔者一直也没有能够寻找出一种合适的方法,去 深入地访谈鸡头的个人经历和情感世界。具体的原因有好几个,笔者一一道 来,读者也就可以从中知道鸡头们的一般情况了。

首先,鸡头们基本上都是本地人,都是原来的男农民。因此他们只有在 拉客的时候才到路边店门前来,其余的时间都各回各家,使得笔者很难找到 他们。虽然笔者确实发现几个鸡头就住在附近的民房里,但是他们一回家,

就俨然是其乐融融的一家子,笔者实在不敢闯进去询问他们的这种“ 业务” 。 也就是说,鸡头的“ 上班” 和“ 下班” 是泾渭分明的,家和“ 业” 也是截然 分开的,而且“ 业” 又不能在家里谈,所以笔者在访谈时机这个问题上就一 筹莫展。相比较而言,访谈小姐和老板就容易得多,因为他们反正是日日夜 夜泡在店里,没有生意的时候又无所事事、闲极无聊,所以往往欢迎有笔者 这样一个嫖客之外的“ 第三者” 来聊天吹牛。

其次,鸡头们“ 上班” 的时候,非常忙,非常辛苦,根本不会理睬拉客 之外的任何人和任何事。他们辛苦到什么地步呢?这里仅举一例:笔者在 B 发廊入住考察时曾经亲眼看到,附近一家路边店的那位鸡头,站在公路边,

对两个方向驶来的每一辆大小汽车都频频招手。他从晚上 9 点开始,一步都 没有离开过,一直干了大约二个半小时,到半夜过后才招到了第一个客人。

连笔者看他都看累了,所以更不敢奢望在这种时候去访谈他。

相对地,老板和小姐们虽然在“ 上班” 时也是一门心思地巴望着客人来,

但是他们毕竟是以“ 接” 为主,以“ 拉” 为辅,所以多少也有一些松懈的时 候。笔者总归能够见缝插针地聊上几句。

第三,鸡头们身为男人,又要靠拉客吃饭,所以任凭你说出大天来,他 们也绝不会相信你是嫖客之外的其他什么人。他们总是认为,这个老家伙肯 定是还有什么顾虑。因此他们总是摆出一副久经沙场的样子,对笔者细细研 究,一会儿试探一下这个原因,一会儿又从那方面开导开导。笔者曾经试验 了一次“ 顽固不化” 。但是也仅仅这一次,因为那时围着笔者的三个鸡头都 明显地开始怀疑笔者是什么歹人了,神情都开始紧张起来。

笔者也心惊胆战,只好破费一次,打了一个“ 的” ,向城里的方向逃去。

后来,笔者就再也不敢去“ 工作场所” 里访谈鸡头了。

这种情况与笔者一开始访谈老板和小姐时所遇到的差不多。可是在访谈 老板和小姐的时候,由于笔者进行的是入住考察,所以只要一天下来,他们 就都可以确认,笔者确实不是一个嫖客,所谓“ 日久见人心” 是也。这时笔 者再端出访谈目的来,他们就很容易相信和接受,尽管对他们来说很奇怪。

只有过了这一关以后,只有他们都不把笔者视为潜在的嫖客,笔者才可能考 察到他们“ 做生意” 以外的生活,才可能体味到他们“ 卸妆” 以后的真实个 性与情感。否则,天下的“ 老嫖头” 多了去了,还用得着笔者在这里饶舌吗?

可是,鸡头们根本就不给笔者这样的表现机会,真真恼人。不过这也难 怪。在这个“ 红灯区” 里,除了嫖,什么都没有,别说正常的晚间娱乐,就

连小赌场晚上都不开门。

鸡头们很可能根本就见不到任何一个不是来嫖的男人,恐怕也没有遇到 过任何一个“ 说不动” 的男人。

第四,笔者放弃直接访谈鸡头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不言自明的:在做 生意的时间和场合里,鸡头们所说的一切,都不过是生意经。笔者要想测谎 也很难,因为笔者不过是一介书生,跟他们斗起智来,只能是甘拜下风。

总而言之,笔者在下面所描述的情况,大多数都是听到和看到的。但是 许多具体的事例和那些个人化的感觉,则是一位鸡头直接跟笔者聊天聊出来 的(以下简称 E 鸡头)。

二、鸡头概论

在这个开发区里,鸡头的正式名称叫做“ 荐工” ,意思是“ 向客人们推 荐小姐的工作者” 。不过,不仅所有的外人都把他们叫做鸡头,意思是“ 鸡 婆(暗娼)们的头头” ,而且笔者许多次听到,他们也把自己叫做鸡头。笔 者无法断定他们这是随大流的叫法,还是隐含着自嘲之意;但是在大多数人 说到鸡头这个称呼的时候,听不出什么贬义。

鸡头这个称呼的来历,笔者说不大清楚,也弄不清“ 鸡” 和“ 鸡婆” 这 两个称呼的来历。不过,肯定是先有“ 鸡” ,然后才有“ 鸡头” ,而且肯定是 从南方传到北方的。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鸡头的最本质的含义就是指那些组织小姐卖淫的男 人。但是鸡头与那些在某个场所里组织卖淫的老板还有这样三个主要区别:

第一,鸡头往往是跑到小姐们的家乡去,直接招收(或者哄骗)小姐,

而且往往是亲自把小姐们带到(或者押送到)卖淫场所。所以鸡头往往同时 兼有贩卖妇女或者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

第二,在招收、带来和组织卖淫的全过程中,鸡头往往是一直直接地控 制着小姐的人身自由,只不过控制的范围和采用的手段有所不同。正是为了 更严密地控制小姐的人身自由,所以鸡头往往对小姐实行“ 三包” ,就是包 吃包住包拉客。因此,鸡头往往同时也会犯下非法拘禁、虐待、强奸、伤害 等等罪行,严重的甚至会闹出杀人案的。

第三,鸡头往往是小姐的最直接的剥削者。他们的一切收入,本质上都 是从小姐卖淫的收入里扒一层皮。只不过在形式上,鸡头挣的钱有时是从性 交易场所的老板手里获得,有的是强迫小姐从自己获得的“ 小费” 里直接上 贡,还有的则是由鸡头亲自收取嫖资,然后再分给小姐一定的比例。当然,

最残忍的鸡头会把小姐当作“ 卖淫奴隶” ,连一分钱都不会给小姐。所以,

鸡头往往还犯下了剥削罪,尽管奇怪的是,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却没 有这样一项正式的罪名。

当然,在中国的成文法里,对“ 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的 行为是严惩不贷的。最高刑罚可以是死刑,而且确实据此枪毙了一些人。一 个典型的鸡头,肯定会同时犯下所有这些罪行,如果情节严重,肯定够得上

“ 吃不饿丸” (吃枪子、被枪毙)的资格。

可是,在如此重刑的威慑之下,为什么仍然会有如此之多的鸡头,在如 此大明大晃地“ 做生意” 呢?仅仅说“ 利欲熏心” 很不够,再加上“ 执法不 严” 也不够,甚至把“ 地方保护主义” 也加上,还是不够。有一个我们不是 想不到而是不敢想的因素是:现在的大多数卖淫妇女是自愿地或者半自愿地 投入“ 性产业” 的,其中的绝大多数下层暗娼,又确确实实是为生活所迫,

至少也是为寻求更好一些的生活所迫。她们尽管可能遭受过各种各样的不公 平对待,但是她们却仍然把鸡头视为“ 引路人” 。虽然不能说有什么感恩戴 德之心,但是大多数小姐都觉得,鸡头的剥削和控制,其实只是自己出来“ 做”

所必须付出的一种代价。全部问题仅仅在于:这个代价是不是合情合理。因 此,不仅那些还在被控制着的暗娼们很少举报鸡头,就连许多已经被抓获的 小姐们,也很少去“ 咬” 鸡头。这样一来,鸡头们也就越发可以心安理得地 做下去了。

另一方面,鸡头们也并不都是天生的虐待狂。他们一样也会遵守老百姓 的“ 合情合理” 的道德原则,因此,他们越来越不会毫无必要地去摧残手下 的小姐。一些比较“ 现代化” 的鸡头还会说:“ 我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害 人‘ 得爽’ (取乐),所以(我)不欺负她们(小姐)。” ①注释①这是 E 鸡头 的原话。再者,随着“ 性产业” 的发展,尤其是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许多小姐 与鸡头的关系越来越转向一种表面上的“ 合伙” ,而且越是这样“ 合伙” 的 双方,往往就越能“ 发达” 起来。所以,可别小看这种表面上的东西,它至 少可以约束双方的“ 出格” 行为,可以掩护鸡头,可以使得双方都越干越觉 得自己“ 理直气壮” 。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 境界” ,那么如果政 府这时去严惩鸡头,别说他自己不服,恐怕就连一般的平头百姓也难免会觉 得,这是合法却不合理。换句话说,如果鸡头们越来越不再去犯那些确实招 人恨的“ 连带罪行” ,例如虐待、强奸、摧残、杀人等等,那么他们的所作 所为,就仅仅是触犯了可以统称为“ 严禁组织卖淫” 这样一条法律条文。可 是,没办法,除了城里的“ 知书达理” 之人以外,平头百姓们对这样的罪行,

实在是没有对“ 连带犯罪” 那么大的义愤与民愤。②注释②早在 1985 年,

某位大姐前辈就专门召开过关于“ 软犯罪” 的研讨会。“ 软犯罪” 说的是,

在这样的犯罪中,并不存在着任何一个实际的受害者。可惜,这个概念直到 现在也没有传开。

不是吗?想想那些被“ 蛇头” 剥削得倾家荡产,又在非法移民中被折磨 得奄奄一息的“ 人蛇” 吧。如果他们真的如愿以偿,他们会帮助政府来打击

“ 蛇头” 吗?恐怕即使第一次失败了、被骗了,他们还会再试第二次的。说 到底,不论是“ 人蛇” 还是小姐,在这样的人的心底,最基本的“ 人间情理”

其实和“ 蛇头” 、“ 鸡头” 心里想的是一模一样的:“ 想发财,难道还有错吗?”

其实和“ 蛇头” 、“ 鸡头” 心里想的是一模一样的:“ 想发财,难道还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