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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主導之區域界定與發展類型

第三章 明清時期豫東黃泛區的導河、移墾與區域發展

第三節 策略主導之區域界定與發展類型

在內地遷徙民戶、募民墾荒的政策,歷代時有所見,在於達到平衡地區人 口分布與增加生產的目的,通常為改朝換代初期欲藉以迅速復耕而施行;隨著人 口數量增長,農業墾殖持續推展,而區域上的差異性亦逐漸顯現。本節由政區劃 分、治所變遷及開封府各縣人地比之變化,界定其區域發展類型,建立研究樣區,

並針對樣區之區位條件與發展背景作一闡述。

一、政區劃分與治所變遷 (一)政區劃分之變遷

豫東平原大致屬於明代河南省開封府與歸德府轄區範圍,本研究主要以開 封府為研究範疇。據《明史•地理志》載開封府在元代為汴梁路,屬河南江北行 省,洪武元年(1368)五月改設開封府,八月建北京於此,至十一年(1378)罷,當時 並將歸德府降為州;雖《明史•地理志》記載明代開封府領州 4,縣 301,然在 嘉靖二十四年(1545)歸德州復升為府之前,開封府實涵蓋歸德州、睢州及其所轄 縣份2,範圍甚廣。元代行省幅員廣大,往往不以山河等自然界線為限,河南江 北行省即跨淮河南北而劃,開封府與歸德府轄區範圍皆包括在內;明代重新依自 然界線劃定省界,河南江北行省分屬河南、南京、湖廣等三省,不過,河南省佔 有黃河以北之地,此乃因朱元璋從南向北征伐,由河南軍隊佔有黃河以北之地,

故據以劃省,沿襲至今3。此外,自金以來河道逐漸向南擺盪,原來在河南岸之 縣轉而位於河北岸,但行政區劃未必隨時以河為界進行調整,開封府即跨黃河南 北兩岸而設。

開封府為河南境內黃河下游之上部河段主要流經行政區,府境跨黃河兩 岸,雖然明清時期黃河頻繁改道,開封府轄下大部分縣份實位居黃河南岸,尤其 封丘以上河道在明中葉固定後亦然,直至清代雍正以後始將黃河北岸的原武、延 津、陽武、封丘等縣劃歸懷慶府、衛輝府,使開封府基本上位於黃河南岸,而府 內其餘州縣的行政區劃變革則主要為層級與縣域劃分上的變動。

清代河南省大致沿襲明代省區轄域,府州設治則有所調整,據嘉慶《大清 一統志》記載,清代開封府轄域縮減為 14 縣 2 州 1 廳,2 州為鄭州與禹州,1 廳 為儀封廳4;行政區調整主要始於雍正年間(1723-1735)。明代原屬於開封府的許 州、陳州、鄭州、禹州,分別於雍正二年(1724)升直隸州,由開封府析出,且雍 正十二年(1734)許州、陳州皆升為府,鄭州還隸,禹州降屬許州府;乾隆六年(1741)

1《明史》卷四十二《地理三•河南•開封府》,頁 978。

2《明史》卷四十二《地理三•河南》,頁 984-985。載歸 德府洪武元年(1368)五月降為州,屬開封 府,嘉靖二十四年(1545)六月升為府,領州一,縣八;睢州洪武初,屬開封府,以州治襄邑縣省 入,十年(1377)五月降為縣,十三年(1380)十一月復升為州,嘉靖二十四年(1545)六月來屬。

3 鄒逸麟,〈從我國歷史上地方行政區劃制度的演變看中央和地方權力的轉化〉,《歷史教學問題》

2001 年第 2 期,頁 11。

4 見[清]穆彰阿纂,《嘉慶重修一統志》(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據上海涵芬樓景印清史館藏清 道光二十二年進呈寫本影印,民 55)卷一八六《開封府一》。

許州又復為直隸州,禹州及所轄密縣、新鄭亦還隸開封府。此外,儀封縣於乾隆 四十九年(1784)改設為儀封廳,屬於開封府所轄散廳,下不領縣;廳為府分支機 構,由知府委派同知或通判一員駐於府內較偏遠或新開發地區,故儀封在清代因 河患頻繁,具有特殊管理之需求,因而在地方行政上有所因應調整;不過,仍因 乾隆末年遭河沒,於道光四年(1824)裁儀封廳通判5,轄域併入蘭陽縣,並改蘭陽 縣名為蘭儀縣;咸豐五年(1855)後黃河改道北流,儀封境內河患亦減,不久即於 同治二年(1863)裁儀封廳6。清末開封府領禹州及祥符、陳留、杞縣、通許、尉氏、

鄢陵、洧川、中牟、蘭封、新鄭、密縣等 11 縣。明清時期開封府轄縣與分劃變 遷情形,見表 3-3-1 所示。

表 3-3-1 明清時期開封府轄縣與區劃變遷7 明代開封府轄縣 清代行政隸屬變遷 祥符、蘭陽、陳留、杞縣、

通許、尉氏、鄢陵、洧川、

中牟、儀封

隸開封府;乾隆四十九年(1784)置儀封 廳,道光四年(1824)蘭陽、儀封二縣合 併為蘭儀,後避宣統帝諱,改稱蘭封縣。

新鄭、密縣 隸禹州直隸州;乾隆中,禹及密、新鄭 還隸開封府。

滎澤、滎陽、汜水、河 陰 隸鄭州直隸州;雍正十二年(1734)還隸 開封府;乾隆三十年(1767),省河陰入 滎澤。光緒三十年(1904)復升鄭州直隸 州。

淮寧、商水、西華、項城、

沈丘、太康、扶溝

隸陳州府 臨潁、襄城、郾城、長葛 隸許州直隸州

原武、陽武 隸懷慶府;分別於雍正二年(1724)與乾 隆四十八年(1783)劃屬。

延津、封丘 隸衛輝府;分別於雍正二年(1724)與乾 隆四十八年(1783)劃屬。

註:加底線為明代即屬清設直州轄者 清代開封府轄縣沿襲明代、且主要在黃河南岸的範圍,基本上此轄域範圍 乃奠基於宋代「畿內十六縣」的建置,即宋代京畿路開封府所轄的十六個縣8, 大多為東漢陳留郡屬縣9,包括其中祥符、東明(蘭儀)、考城、雍丘(杞)、陳留、

5 [清]覺羅勒德洪等奉敕修,《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6)卷七六,道光四年十 二月,頁 233,載「裁開封府屬儀封廳通判,所轄村莊併歸蘭陽縣管理,改蘭陽縣為蘭儀縣,定 為衝繁沿河要缺,改儀封廳教諭為儀封鄉學教諭,儀封廳管河經歷為儀封司管河經歷」。

6《清史稿》卷六二《地理九•河南•開封府》,頁 2069。載同治二年省儀封廳入蘭封縣。

7 據牛平漢編著,《清代政區沿革綜表》(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1990),頁 209。

8 [元]脫脫等撰,《宋史》(台北:鼎文書局,民 69)卷八五《地理一•京畿路•開封府》,頁 2107。

9 東漢陳留郡轄十七縣,除平丘併入長垣縣外,其中成安縣在東漢即省,小黃、己吾縣在南北朝

尉氏等縣地,另增加鄢陵、太康、扶溝、中牟等縣,為向西南方諸縣境的延伸,

至於咸平(後改稱通許)縣,為宋時析陳留與扶溝縣地新置而成,洧川縣則為金興 定二年(1218)析尉氏縣宋樓鎮置。許州與陳州在明代皆為開封府轄州,於清雍正 二年(1724)自開封府析出為直州,轄縣與明同,至雍正十二年(1734)升為府,太康 縣與扶溝縣劃入陳州府,反映康熙以來人口穩定成長下的區域行政管理需求,尤 其在康熙三十年(1691)的統計中,許州與郾城縣屬於明末戰亂逃亡人數比例較低 地區,陳州府屬商水縣與項城縣為新收人丁佔實在人丁較高地區,而開封府鄰接 許州與陳州的鄢陵縣,則為另一個新收人丁比例高的中心;許州直隸州甚且於嘉 慶末年發展成為河南省人口密度最高之地區,達 300 人/km2以上,陳州府亦屬於 人口密度較高地區,約 245.5 人/km2。許州與陳州轄域分居潁水中游與下游流域

圖 3-3-1 明代開封府轄域及轄縣圖10

範圍內,由於潁水下游在清代仍為黃河泛濫影響頻繁之區,相對而言,許州一帶 環境較為穩定,其人口成長率因而較鄰區常受河患影響的陳州府與開封府為高,

故清代對於開封府行政區劃之調整,實具有自然環境上的流域分區、河患影響、

人口發展等面向的意義。

時廢,圍縣在唐時廢,雍丘縣、外黃縣後併入杞縣,襄邑縣於宋代屬拱州(後改睢州),其餘則濟 陽縣在金時置儀封縣,長垣、東昏、封丘、浚儀、酸棗、陳留、尉氏等七縣,在宋時皆屬開封府。

宋時畿內增鄢陵、太康、扶溝、陽武(漢代稱原武)、中牟、咸平等六縣:鄢陵、原武在漢時屬潁 川郡,中牟原屬河南郡,五代以來皆屬開封府;陽夏(五代時改稱太康)、扶溝原屬陳國,五代以 來屬開封府,清代又再劃屬陳州府。咸平縣則於宋時由陳留、扶溝析置,後改稱通許縣。

10 據中央研究院「中華文明之時空基礎架構」之明代(1582 年)府界、地名點與河川基本圖繪圖。

圖 3-3-2 清代開封府轄域及轄縣圖11

細究河道作為開封府行政分區界線之特性,與河道變遷對區界的影響。元 代黃河在開封府分為兩股,蘭陽、儀封、考城乃至歸德府睢陽縣境,皆為河道流 經之地;兩河向東至虞城縣始合流,當時開封府瀕河縣份已向南擴及陳留縣與杞 縣。明代開封府東北界大致以元代以來的河道與山東兗州府為界,雖然至清代開 封府南部析出 10 餘屬縣設置許州與陳州府,又於黃河北岸分出 4 縣劃至懷慶府 與衛輝府轄屬,使開封府範圍大幅縮減,不過,清代開封府與兗州府的界線基本 上仍沿襲明代位置,於儀封廳黃陵岡與兗州府轄曹州為界12,至於開封府東面與 歸德府的界線,在黃河沿岸部分則隨河道變遷而有所變動。明代開封府部分府界 即以河為界,其所轄瀕河縣區中,儀封縣雖於明初因河患毀城而遷治白樓,縣境 仍跨河兩岸;黃河在儀封縣轉折南流,再向東進入歸德府轄考城縣,而考城縣亦 跨河兩岸而治;直至乾隆四十三年(1778)儀考俱沒於河,以儀封縣所屬北岸 10 里 劃歸考城縣、南岸入睢州,並於四十八年(1783)將考城縣治北遷至黃河北岸,縣 域改隸衛輝府13,則開封、衛輝、歸德三府界在此全然以河道為界(見圖 3-3-3);

但開封府蘭陽縣境仍跨河兩岸,向西至荊隆口,則衛輝府僅在考城縣飛地與黃河 為鄰。待光緒元年(1875)、黃河改道北流 20 年後,考城縣始由衛輝府再度還屬歸 德府管轄,而開封府與歸德府在此仍維持原有界線。總之,清代為便於河道南北 兩岸事權統一而有府級行政區劃調整之舉,使開封府轄域終因河道變動而縮減。

11 據中央研究院「中華文明之時空基礎架構」之清代(1820 年)府界、地名點與河川基本圖繪圖。

12《明史》卷四一《地理二•山東•兗州府》,頁 944。曹州西南有黃陵岡,與河南儀封縣界。

13 民國《考城縣志》卷四《建置志》,頁 2;卷三《沿革志》,頁 6。

圖 3-3-3 乾隆四十八年(1783)儀封與考城縣域重劃圖14

除了地方行政設置外,明代自京師至邊地,皆設由都司管轄之衛所地方軍 事機構以進行軍事屯墾。河南都司屬中軍都督府,治所設於省府開封城,其所領 衛在豫東平原有四,即宣武衛(開封府)、陳州衞(陳州)、歸德衞(歸德府)與睢陽衞 (睢州);清初沿用此四衛並增加禹州衛(禹州)15,然順治十五年(1658)時,河南衛 所即全部裁撤16。此外,自宋代於部分縣內設巡檢司(簡稱巡司)作為地方管理機構

除了地方行政設置外,明代自京師至邊地,皆設由都司管轄之衛所地方軍 事機構以進行軍事屯墾。河南都司屬中軍都督府,治所設於省府開封城,其所領 衛在豫東平原有四,即宣武衛(開封府)、陳州衞(陳州)、歸德衞(歸德府)與睢陽衞 (睢州);清初沿用此四衛並增加禹州衛(禹州)15,然順治十五年(1658)時,河南衛 所即全部裁撤16。此外,自宋代於部分縣內設巡檢司(簡稱巡司)作為地方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