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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組織承諾

一、組織承諾的定義與內涵

組織承諾(organizational commitment)指員工對其工作環境的心理依附

(psychological attachment)程度(Allen & Meyer,1990),換言之,即員工 認同特定組織的心理狀態。其概念源自於Whytey在1956年所發表的「The

Organization Man」,所謂組織人,不只是一個在組織中工作的人,同時也是屬 於組織的人(Randall, 1987)。由於組織承諾為員工對組織的認同與工作投入的 強度(Steers,1977);視為個人與組織連結的傾向(Mowday, Porter, & Steers, 1982),故組織承諾成為組織行為學者、社會科學家、心理學家及人力資源管理 者感興趣的課題。

早期國外相關研究證實組織承諾可對組織帶來有利影響,例如Porter, Steers, Mowday, & Boulian (1974)就認為組織承諾可以有效的預測員工離職行為;Morris

& Sherman (1981)研究指出,高組織承諾的員工,他們與組織間的情感連結強烈、

越願意付出額外的時間和心力於工作任務當中,且越認同組織的價值,其工作表 現越佳;Ferris & Aranya (1983)則認為組織承諾可做為組織效能衡量的有效指 標。後續學者Jernigan et al.(2002)指出組織承諾與人員離職率存在的高度關 連性。

國內早期丁虹(1987)針對企業文化與組織承諾之關係的研究中也指出,組織 承諾不僅對個人產生影響,對於組織,甚至是社會都是極為重要的。因為組織是 提供個人經濟需求的來源、未來經濟的保障及心理上的報償等等,個人的組織承 諾愈高,愈有可能得到組織的報償。再者,低組織承諾員工造成高離職率與缺勤 率,將增加組織營運成本。最重要的,社會是由許多組織所組成,因此,組織的 生產力和營運績效,無形中,也會間接影響到社會運作。

此外,個人在組織中的承諾是需要時間發展的,誠如Mowday、Porter 及Steers

(1982)所提出的組織承諾發展架構,認為承諾的態度與承諾的行為間會產生交 互影響,也就是態度會影響行為,而行為強化態度。因此,個人在組織服務的時 間長短會逐漸影響組織承諾的程度。

綜觀國內外相關研究可知,當員工的需要和意願得到適當的滿足,個人的發 展願望得到實現時,他們才更願意留在組織中,並為獲得更好的集體績效而更積 極投入工作。換句話說,如能讓員工感受到組織重視其個人發展,提升員工正向 心理狀態,較容易使渠對組織產生認同,願意發揮所長,以達組織目標,正符合 現今人資管理的理念,讓個人和組織雙贏局面。

基於不同學者的研究目的與所使用的衡量方式不同,組織承諾的定義並無一致 的看法,不同學者對於組織承諾之定義整理如表2-2-1:

2­2­1  組織承諾定義 

學者(年代 ) 定義

Kanter(1968) 組織承諾是對組織情感性導向的一種凝聚性附著,個人對組織 情感性的附著。

Sheldon (1971)

以投資和投入來說明組織承諾形成的過程,個人由於對組織投 資相當程度後,會對組織產生相當的認同感,進而對組織有所 承諾。

Porter, Steers, Mowday &

Boulian(1974)

組織承諾為個體認同並且投入組織之強度。包含三種構面:(1)

價值承諾:對組織目標、價值之信仰與接受度;(2)努力承諾:

願意為組織之利益而努力;(3)留職承諾:強烈希望繼續留在 組織中之意願。

Steers(1977) 組織承諾為個人對於某一特定組織認同並投入的相對強度。

Mowday, Steers, & Porter

(1982)

組織承諾為個人與組織間訂定的心理契約,透過此承認,員工 為組織付出時間與技能,組織回饋員工薪資等物質或工作滿足 等心理上的報酬。

Morrow(1983) 個人對組織目標及價值,具強烈信仰和接受力。

Stumpf & Hartman(1984)

組織裡的成員對整個組織在心理上的依附、認同,若在組織承

Meyer & Allen(1991)

個體一種心理狀態,描述成員與組織間的關係,可分為(1)情感 性的承諾:員工情感上認同組織的一種心理的程度;(2)持續性 的承諾:基於離開組織的成本考量,而使員工產生繼續留在組織 的承諾;(3)規範性的承諾:對於組織的忠誠度視為一種義務,

是一種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

Kushman(1992) 組織承諾是指組織成員將組織的價值觀與目標內化,並對外顯 現出對於組織的忠誠度。

吳秉恩(1991) 個人認同組織及忠於組織承諾程度。承諾愈高,則愈會將自己 視為組織之一份子,唇齒相依。

Robbins(2001) 組織承諾為工作態度的一種,即員工認同特定組織及其目標並 且希望維持組織內成員關係的程度。

資料來源:本研究者綜合整理

各學者雖對於組織承諾定義不同,然一致都同意組織承諾可反應出個人與組織 的連結強度。綜合上述學者對組織承諾的定義,本研究認為組織承諾是個人在工 作上的一種態度反應,本研究採Porter, Steers, Mowday & Boulian(1974)觀 點,認為組織承諾是一種工作態度,定義為:組織成員深信且對組織目標與價值 觀產生認同,並願意為組織的利益付出額外努力,具有強烈的渴望繼續成為組織 的一份子,以協助達成組織目標的態度傾向程度。簡言之,即組織成員對組織的 認同及工作投入的相對強度。

二、組織承諾的構念

有鑑於不同學者對於組織承諾定義尚未一致,故組織承諾的構念亦有所歧異,

但是大部分研究者共同認為組織承諾是具有多重構面的特性。本研究將組織承諾 加以分類,以更進一步釐清這個概念,茲將不同學者對於組織承諾之構念整理如 表2-2-2:

表 2-2-2 組織承諾構面

學者(年代 ) 構面

Porter et al.(1974)

組織成員對組織的認同與投入態度的相對強度,包含三項構面: (1)

價值承諾(value commitment):深信並接受組織之目標與價值。 (2)

努力承諾(effort commitment):願意為組織投入更多的努力。 (3)

留職承諾(retention commitment):強烈的渴望繼續維持組織成 員的身分。

Staw(1977)

將組織承諾分為兩類: (1)行為性承諾(behavioral commitment):

認為個人在組織所做的投資為其承諾,因而使得個人必須依附於組 織之情形。(2)態度性承諾(attitudinal commitment):將承諾 視為對組織的強烈認同與投入,或個人將組織的目標逐漸內化的過 程。

Reyes(1990)

為組織投入與留任組織的強烈信念與傾向,可分成三類:(1)交換性 承諾(exchange commitment):承諾的高低取決於成員評估與組織的 利害關係,成員覺得愈有利則承諾愈高。(2)社會性承諾(social commitment):個人與組織關聯的過程決定了承諾的高低,過程包括 道德、疏離、酬賞等。(3)心理性承諾(psychological commitment) 承諾是成員認同組織目標與價值,願意繼續留在組織服務。

Meyer & Allen(1991)

認為由不同的構面形成三種組織承諾類型: (1)情感性承諾 (affective commitment):樂於成為組織成員之一,信任組織,並 願意為組織貢獻。(2)持續性承諾(continuance commitment):成 員因考量離開組織所頇付出的成本太高而繼續留任組織。(3)規範 性承諾(normative commitment):成員對於組織義務是基於道德信 念與社會壓力上的知覺。

Jaros, Jermier, Koehler, &

Sincich(1993)

對組織承諾之構面分類近似於 Meyer & Allen(1991): (1)持 續性承諾(continuance commitment) (2)情感性承諾(affective commitment) (3)道德性承諾(moral commitment)

資料來源:本研究者綜合整理

綜合以上各家學者對組織承諾的構面分類,本研究採用Porter, Steers,

Mowday & Boulian(1974)的觀點為基準延續發展,亦即組織成員對於組織承諾包 含價值承諾、努力承諾與留職承諾,分別說明如下:

1.價值承諾(value commitment)︰對組織目標與價值的信仰和接受。

2.努力承諾(effort commitment)︰願意為達成組織目標付出的努力。

3.留職承諾(retention commitment)︰強烈渴望維持組織成員身份。

總體說來,組織承諾是將成員對組織之認同、努力意願與留職傾向凝聚為一 個生命共同體,進而提升組織績效。國內學者曾採上述構面探討公務人員組織承 諾,公務人員對組織承諾中「努力承諾」的同意程度看法最高,顯見對所服務的 機關具有高度忠誠。其次是「留職承諾」,而「價值承諾」的同意程度看法最低 (林 秋足,2003)。而另位研究者曹斐雯(2010)探討基層地政人員的組織承諾,發現員 工在「努力承諾」因素之感受程度最高,對於「留職承諾」因素之感受程度最低。

三、影響組織承諾之因素

根據國內外學者大量研究,不同學者依其研究觀點發展出不同的理論模式,

對於組織承諾模式的理論研究,大部分組織承諾的研究在於探討其前置因素(前 因變項),及在組織中個人行為產生之效果(後果變項)。在影響組織承諾的因素 相關研究中,各學者提出的重要前因變項包括如個人特質(如年齡、教育程度、

成長需求等)、工作特性(如工作挑戰性、工作回饋、與他人互動的機會等),以 及工作經驗(如組織依賴、信任、知覺到的組織對個人的投資)等;後果變項則 以工作績效、出席率、離職意願等因素為主。

根據Steers(1977),組織承諾的前因變項(預測變項)包括個人特質(Personal Characteristics) 、 工 作 特 性 (Job characteristics) 與 工 作 經 驗 (work experiences)三項因素。結果變項則包括留職意願(desire to remain)、出席率

該理論認為決定組織承諾強度的三項前因變項分別略述如次:個人特質為組 織成員之人口統計變項與人格特質。工作特性係指與工作環境有關的因素與屬性

。而工作經驗則包括群體對於組織之態度、成員所知覺組織對其重視之程度及組 織對員工承諾執行之可靠程度。根據Steers實證研究顯示,不同員工加入特定組 織,他們不同的個人特質、職務屬性、及工作經驗均對組織承諾有顯著影響。從 上述研究得知,組織承諾形成為個人特質與工作相關環境互動的結果。

圖 2-2-1 Steers(1977)之組織承諾前因變項

資料來源: Steers, R.M. (1977) Antecedents and outcomes of organizational commitment,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22, 46-56

後來Mowday、Porter & Steers(1982)依據Steers(1977)提出模式再加以擴充

,發展出更具體且周延的「前因後果」模式,提出組織承諾之前因變項有四項因 素,分別為(1)個人特徵,包括年齡、年資、教育程度、性別等。(2)角色的特徵

,包括工作範圍及挑戰性、角色衝突及角色混淆等。(3)結構性特徵,包括組織規

,包括工作範圍及挑戰性、角色衝突及角色混淆等。(3)結構性特徵,包括組織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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