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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研究結果與討論,歸納結論如下:

ㄧ、臺東縣國小女教師的運動階段以準備期最多,其次為意圖期、維持期、無意 圖期,人數最少的是行動期。若以具有規律運動行為來看(行動期加上維持 期),有二成三的臺東縣國小女教師有規律運動;卻有七成六的臺東縣國小 女教師未具規律運動。

二、個人背景因素在運動社會心理因素的差異情形如下:

(一)子女數目、自覺健康狀況、參加運動社團經驗、及最近六個月內最常從事 的運動項目,此四項在知覺運動利益有差異;年齡、婚姻狀況、最小子女 年紀、學校擔任職務、任教科目有無健體領域,此五項在知覺運動利益是 無差異的。

(二)年齡、最小子女年紀、自覺健康狀況、參加運動社團經驗、任教科目有無 健體領域及最近六個月內最常從事的運動項目,此六項在知覺運動障礙有 差異;婚姻狀況、子女數目、學校擔任職務此三項在知覺運動障礙是無差 異的。

(三)最小子女年紀、自覺健康狀況、參加運動社團經驗、任教科目有無健體領

域及最近六個月內最常從事的運動項目,此五項在運動自我效能有差異;

年齡、婚姻狀況、子女數目、在學校擔任職務、此四項在運動自我效能是 無差異的。

三、個人背景因素在五個不同運動階段的差異情形如下:

(一)臺東縣國小女教師,若年齡越大者、最小子女年紀愈大者、自覺健康狀況 愈好者、曾參與運動社團經驗「六個月以上」者、任教科目中有健體領域 者,以及所從事的運動項目是游泳、打羽球、瑜珈的國小女教師會具有較 規律的運動行為。

(二)年齡、最小子女年紀、自覺健康狀況、參加運動社團經驗、任教科目有無 健體領域及最常從事的運動項目如:游泳、有氧舞蹈、瑜珈等,上述個人 背景因素對不同運動階段的影響均達顯著差異,且經事後比較結果得知,

維持期的影響均大於各期。

四、不同運動階段的臺東縣國小女教師在運動社會心理變項之差異情形如下:

(一) 五個不同運動階段的臺東縣國小女教師在知覺運動利益上有顯著差異,而 且是維持期>無意圖期。

(二) 五個不同運動階段的臺東縣國小女教師在知覺運動障礙上有顯著差異,而 且是無意圖期>準備期、行動期、維持期;意圖期>準備期;行動期>維 持期。

(三) 五個不同運動階段的臺東縣國小女教師在運動自我效能上有顯著差異,而且 是維持期、行動期、準備期>無意圖期、意圖期,又維持期>準備期、行動 期。

(四) 五個不同運動階段的臺東縣國小女教師在運動決策權衡上有顯著差異,而且 是維持期>無意圖期、意圖期、準備期、行動期,又準備期、行動期>無意 圖期。

(五) 運動階段與知覺運動利益、運動自我效能、運動決策權衡這三個變項呈正相 關,但與知覺運動障礙呈負相關。從事規律運動者(即維持期與行動期) 其 知覺運動利益、運動自我效能、運動決策權衡的得分越高,其知覺運動障礙 得分越低;無規律運動者(即無意圖期、意圖期與準備期) 其知覺運動利益、

運動自我效能、運動決策權衡的得分越低,而知覺運動障礙的得分卻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