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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壹、 正義的觀念帶入班級經營的困難與省思

一、 正義的觀念帶入班級經營的困難

(一)在教學上會面對教師專業、家長、學生學習及課程安排的困難

家長會擔憂課程的進行會排擠到正式課程的時間,需要和家長清楚的溝通 與說明。班級經營為導師的職責所在,將重心著重在「班級經營」比著重在「課 程」上,較能獲得支持,減少家長疑慮。而研究者首次嘗試教授民主基礎系列 叢書「認識正義」課程,需努力提升法治教育的素養,而在生活中,正義概念 並非單獨存在,有時攸關責任、權威、隱私等概念,透過不斷地精進,才可以 提供給學生更多元豐富的法治思維。法治教育首重知行合一,身教重於言教,

唯有教師自己身體力行落實,學生耳濡目染,自然能心悅誠服的去實踐。而教 師透過與學生的互動,能檢視自己忽略或不足之處得以教學相長。

國中學生面對升學考試,時間有限,預期中的教學內容,往往無法有更多 時間與學生討論,先掌握重要觀念及思考工具的傳遞,之後,在於生活中不斷 透過機會教育來實踐,使其熟能生巧。國中導師可善用導師能掌控的時間把握

於段考完後實施課程教學,約莫一個學期的時間可以上完「認識正義」的課程。

課程的進行需運用多元教學策略引發學習興趣,但在思考工具對學生而言較為 複雜,但透過反覆長時間在班級事務中運用,還是能發揮一定的效果。

許多家長會對導師的班級經營提出意見。導師自己應具備足夠的專業自 信,確定教學、班級經營的主權、清楚自己的教育理念,清楚自己的班級經營 目標(包括教學與品格、人際發展)後,再去面對家長多元的意見,這樣才能 決定要採納哪些意見,以豐富教學內容。家長的角色,應是輔助老師和支持班 級的力量。

(二)班級常規經營會面臨與科任老師和行政人員輔導管教的歧異

學校是由教師和學生組成,依其職責,教師可分為教師兼任導師、行政人 員或專任教師。國中的學生跟導師關係雖最為密切,但和任課老師和行政人員 亦有緊密互動,尤其是學務處負責管理學生的生活輔導組人員。每個教師的養 成教育及信念不同,一定有所差異,但若共處一室,必然會衍生出相關問題。

研究者往往礙於同事情誼,未能基於公平正義的原則及立場提出自己的看法,

是研究者要突破的地方。

(三)班規制訂耗時

根據翁瑞美(民 94)研究建議,班規不一定得在開學時立刻制訂,透過班 級法庭形成的判例,成為學生日後發生糾紛或衝突時的依據也是很好的方式。

在研究期間,以班級法庭有陪審團形式召開班級法庭的次數不多,但透過班會 時間,學生可以隨時就班規的修正或新的問題提出討論,進一步形成班級規範,

也是讓學生不斷在實踐程序正義和匡正正義。

(四)學生礙於人際關係影響班級法庭的運作

不管當事人或非當事人,人際關係都是會影響其投訴的原因,而同學對於 班級法庭審理的案件,傾向於班級常規問題,顯見學生在意的還是人際關係,

人際關係會影響其做判斷,這與研究者帶班的經驗相符。所以,班上若缺乏正 義的發聲,很多學生的事都發生在枱面底下,對導師帶班一定會有負面的影響。

研究者知悉學生所發生的事不管是口頭、聯絡簿或書面投訴,個人糾紛能處理 妥當,違反班規能依規定處理,則不需召開班級法庭;而糾紛、衝突待裁決即 選擇適當時間公開處理。研究者對於幹部應擔負起班上追求公平正義的責任提 出討論,讓幹部名正言順能發揮正向的力量,再逐步影響其他學生,公平正義 價值的維護應更甚於人際關係的正向氛圍,而不是只有上課時才發揮其功能。

二、 正義的觀念帶入班級經營的省思

(一)應培養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的能力

班級幹部攸關著整個班級的運作,身為導師,常常為了節省時間只求結果 或對於學生的不信任,往往將學生能學習自治的權利剝奪而一手掌控。學生若 是向來都是被動的等待教師的指令與安排,討論過程中難免會有不成熟的表 現,需要教師耐心引導。學生唯有透過參與,才能真正的進行學習。可先由導 師適時提出一些班級事務讓學生來做討論決定,久而久之,學生會將正義課程 討論和思辨的能力落實於班級事務中。

(二)教師要有接受學生挑戰權威的勇氣、培養溝通說理的能力,並營造開放 理解的氛圍

不管是班規的制訂或是班級法庭的實施,最主要的目的都不在處罰學生,

而是透過正義的思維,學習做判斷。能夠讓學生願意去思考,建立自尊尊人、

公平合理互相對待的認知和態度是最重要的。而唯有在一個開放理解的氛圍 中,學生才能毫無顧忌的表露最真實的想法。

允許學生講出心中的話,是建立理性溝通互動過程中所不可或缺的,唯有 聽見學生的意見,才有可能使學生聽見自己的意見,而使學生從別人的角度來 看問題,使學生接受自己的意見不是因為老師的威權,而是因為老師的道理(林 佳範,民 97)。向來我們只是當下訓斥、指責或威嚇學生的不當發言,學生當下 噤若寒蟬,不表示學生內心就接受我們的想法,而被指責的學生若出言不遜、

態度不佳時,就成為老師眼中不受教、不明事理的學生。教師應接受學生的挑 戰和質疑,無形中價值澄清,也能培養自己溝通說理的能力。

(三)班級法庭適合處理班級的公共事務

不管是私人糾紛或班級常規問題的處理都可透過思考工具來進行判斷和決 定,但尊重學生的想法與顧慮,私人糾紛由當事人雙方尋求公平合理的解決之 道,讓班上同學也能有價值澄清的機會,類似觀審的制度;而班級常規的問題 則因攸關全班同學的權益,透過陪審團模式,發揮團體制裁的力量。違規行為 若涉及教師的權力,例如:學科考試作弊,涉及成績公平性的問題則交由教師 處理;若學生的問題會涉及學生個人尊嚴,依教育的角度則不宜公開。

(四)班級環境經營需照顧到特殊個案的需求

分配正義即是一種積極的差別待遇,「對有重大相似之處,應採用相同的對 待方式;對有重大差異之處的人,應用不同方式對待。(民主基礎系列叢書—認

識正義,民 94:18)」老師對於特殊學生給予積極的差別待遇並不難,學生也能 理解。但是,對於涉及學生個人隱私的部分,不能向同學公開,在處置時就會 面臨其他同學的質疑。教師在處理隱私和公平正義問題之間要審慎處理。

貳、 正義觀念帶入班級經營對學生的影響

一、 正義課程對學生有正面的影響

學生在分別上完「分配正義」、「匡正正義」和「程序正義」的課題,填寫 課程的回饋表。根據課程的回饋表整理,學生對於「認識正義」課程都有正面 評價及回饋。王淑鈴和楊淑娟的研究指出,學童在獲得概念上的認知後,在實 踐方面仍有許多要改善的空間,生活經驗能與教材結合,提升課程實施的成效。

行為的實踐要有認知為前提,從學生在任課教師教學的過程中,雖然仍有少數 人守規的行為不具有穩定性,但對多數學生而言,懂得匡正錯誤,減少對任課 老師教學的干擾,認識正義課程的教導與落實於班級經營對於學生仍有一定正 面的影響。

二、 正義概念落實於其他班級的行政事務

選舉班級幹部和對幹部進行獎懲,讓學生學習透過程序正義來分配學校生 活中的利益或負擔。像每個學年學校都會辦理班級模範生的選舉,從中可以看 見學生心中的模範生不再是只侷限於功課好的這個選項,同學開始有不同的思 維,透過正義的思考工具,學生比較不會依照自我主觀意見偏好來做決定。而 班級中許多攸關分配正義的班級事務,學生都能透過程序正義依分配正義的思 考來做決定。

三、 學生自治的落實,但對風紀股長有更多的期許

透過幹部獎懲表發現,學生對於大部分幹部都是正向的評價,代表同學對 於自己選出來的幹部也能持肯定的態度。但對然風紀股長的人選獎懲都是評價 最低的。究竟是風紀股長難為,還是缺乏風紀股長的人才。現代社會,學生意 見多元,更何況常規經營對於導師都是棘手的問題,更何況是學生,更該教育 的應該是學生對於常規的遵守與自律的提升。但至少相對於其他班級幹部,都 能在班上發揮一定的功能,落實學生自治。

四、 學生能為自己負責,匡正正義發揮效果

張春興(民 83)對於班級經營的定義是指在師生教學互動的歷程中,教師 對學生學習行為的一切處理方式;在消極方面避免學生違規行為的發生,在積 極方面培養學生遵守團體規範的習慣,藉以形成良好的教學環境。透過正義概

念的學習,班規的建立及班級法庭的實施,班級規範有固定明確的遵循依據,

違規行為的處理有一定的程序,學生比較能為自己的錯誤負責,威權式的怒罵 與處罰,有時反而會加深學生逃避的心態。以前班上對於有公物被破壞,都要 查個三、五天,威脅、恐嚇或利誘,也不見得會有結果,現在學生會主動承認 錯誤或解決問題,學生對於規範的遵守不再完全由班長或風紀股長來登記名

違規行為的處理有一定的程序,學生比較能為自己的錯誤負責,威權式的怒罵 與處罰,有時反而會加深學生逃避的心態。以前班上對於有公物被破壞,都要 查個三、五天,威脅、恐嚇或利誘,也不見得會有結果,現在學生會主動承認 錯誤或解決問題,學生對於規範的遵守不再完全由班長或風紀股長來登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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