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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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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章整合社工焦點團體、婚暴個案深度訪談與婚暴個案單一組前後測之方案 成效評估研究發現,提出本研究之結論、建議、研究限制、貢獻與未來研究建議,

分述如下。

第一節 結論與討論

本節茲針對方案服務成效、方案服務滿意度與案主對方案建議等詳述如下。

壹、方案服務成效

一、結論

本研究以質量整合之多元取向研究方法,使用社工焦點團體(N=2)、婚暴 個案深度訪談(N=7)與婚暴個案單一組前後測(N=10)深入探討「被害人保護服 務方案」服務成效,研究結果發現方案服務介入後對案主及其家庭的 9 項正向影 響與改變,詳述如下:

(一)自我保護能力提升

婚暴個案單一組前後測研究發現,婚暴個案相較於剛開案時,經本方案介入 結案後,個案知道面對暴力可運用的自我保護策略變得更多,換言之其自我保護 策略意識變得更強。而社工焦點團體與婚暴個案深度訪談與研究結果也一致發現,

經由社工的安全計劃倡導教育與保護令功能解說,在自我保護策略意識上,個案 更為瞭解保護令功能及對其人生安全之保障,進而付諸自我保護行動,包括不激 怒施暴者、主動蒐證、聲請保護令及舉發施暴者違反保護令以尋求協助等,個案 變得願意求助家暴體系,採取行動捍衛自我權益,而不再是默默隱忍暴力,可見 其求助與自我保護能力有所提升。

(二)身心狀況改善

社工焦點團體研究發現,社工提供情緒支持與法律諮詢後,個案原本沮喪且 焦燥不安的情緒漸趨於平穩,情緒獲得改善;婚暴個案深度訪談也發現,社工成 為情緒緊張且慌亂無助的個案重要的精神支柱。社工提供的電訪關懷、情緒支持、

陪同開庭與轉介心理諮商等服務,讓她們的心情變得平靜、輕鬆且自信心提升,

對施暴者多年的仇恨亦有所減輕,受暴婦女們原先害怕、緊張與仇恨的情緒,以 及失眠及焦慮等身心症狀也因而改善。

(三)受暴程度減輕

婚暴個案深度訪談與婚暴個案單一組前後測研究結果發現,婚暴個案受暴程 度相較於剛開案時,經本方案介入結案後有顯著的減輕。進一步分析影響受暴程 度減輕的因素發現,有無聲請保護令為方案成效關鍵之所在。經社工協助聲請保 護令之個案,因有司法、警政與衛政單位介入嚇阻施暴者,個案明顯發現受暴程 度減輕,可見保護令對施暴者暴力行為的嚇阻功效。

(四)施暴者行為收斂

社工焦點團體發現,經社工提供案主及施暴者家庭關係協調服務後,社工藉 此與施暴者建立專業關係並長時間勸導,施暴者對他人態度變得較為和緩,也較 願意跟觀護人及社工配合,對案主的不適當行為也有所節制與收斂。

雖施暴者並非本方案主要服務對象,然而本研究發現,社工接觸有接受服務 意願之施暴者若主動給予關懷與協助,可影響施暴者對案主及正式資源體系之行 為與態度,更顯得加害人處遇服務的重要性。

(五)脫離受暴環境

社工焦點團體與婚暴個案深度訪談研究結果發現,部份婚暴個案經由社工持 續而穩定的關懷輔導,連結諮商以改善婚暴迷思,強化個案離開受暴環境的意願,

並替離家個案連結法律扶助資源與庇護安置機構,婚暴個案得以進入離訴訟之程 序並離開施暴者獨立生活,脫離受暴環境。由此可知,本案社工堅定個案離開施 暴者的決心,並適時有效連結上述正式資源,為成功協助個案脫離受暴環境之重 要因素。

(六)婚暴迷思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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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程度降低的因素發現,長期的諮商輔導有助於破除案主完整家庭迷思,婦女變 得有對外求助與聲請保護令的意圖,更堅定離開施暴者的決心。

(七)對未來生活更有方向感

婚暴個案深度訪談研究發現,個案相較於剛開案時的慌亂無措,身處暴力循 環而不自知,透過社工與諮商師提供的支持、陪伴、共同分析討論與資源連結,

給了她們引導與穩定的力量,個案到後期變得心安且對未來有規劃,更甚能跳脫 出暴力循環帶來的混亂感,進一步省思出生活的意義,對未來生活也更具有方向 感。

(八)夫妻互動模式改變

社工焦點團體研究發現,婚姻暴力為偶發事件的案家,為維繫並改善婚姻現 況,個案傾向不聲請保護令,故社工會從案主夫妻互動衝突模式角度切入,提出 可行的改變策略,而依照社工建議改變夫妻互動模式的案主,變得更懂得如何用 雙方能接受的方式表達內心感受,減少彼此的衝突。

(九)社會支持系統增強

婚暴個案深度訪談研究結果發現,透過社工替個案連結的公私部門社福與法 律扶助等資源,使個案感受到被關心而不再孤立無援,多重資源協助也讓受暴婦 女感到自我能量提升,邁出訴訟以離開受暴環境的腳步,社會支持系統增強也讓 受暴婦女安全、情緒與經濟層面受到協助,進而打消輕生意圖。

二、討論

本研究成效發現受限於研究方法等限制(詳見第五章第三節),雖難以完全 排除威脅內在效度的種種因素,然而透過對照質性與量化之研究結果,與國內外 相關文獻可知,本研究與國內外文獻研究研究結果(Tutty, et al., 1993; Tutty, 1996; Bennett, et al., 2004; 宋麗玉,2009)一致發現,被害人保護方案有 助於婚暴受暴者提升其自我保護與問題解決能力、減輕負面情緒、受暴程度下降、

改善婚暴迷思,以及提升其生活重建、未來生活規劃、人際關係與運用資源之能

力。

然而本研究進一步發現,社工與施暴者建立專業關係並長時間勸導,有助於 收斂其不當行為,對於有意願維繫並改善婚姻現況夫妻,方案亦正向影響其互動 模式改變,另協助欲離開受暴關係之被害人,社工破除其婚暴迷思並聯結社福與 法律資源,為成功協助個案脫離受暴環境之重要因素。

深入探究促進受暴者改變的因素,本研究與宋麗玉(2009)之發現相呼應,

作者從婦女之觀點探討促進改變的因素發現,可分為婦女個人與專業因素。婦女 個人因素,如婦女本身的特質和信念、自我覺醒、宗教信仰、正向經驗的累積和 啟發、脫離不友善的環境、非正式支持的協助與考量孩子之成長;業因素則如正 式資源介入、與專業人員建立之信任關係、專業人員積極特質之激發及專業人員 工作策略與技巧的運用。

另從服務提供者之角度探究影響方案服務成效之因素,本研究發現,本方案 所提供之「社工直接服務」與「資源連結轉介」所達到的成效各有不同。社工直 接服務主要有助於個案自我保護能力提升、身心狀況改善、婚暴迷思改善與對未 來生活更有方向感。然而要促使婚暴被害人安全層面之提升,連結警政、法律、

司法與庇護等家暴安全網之資源為不可獲缺之關鍵,上述資源聯結有助於減輕被 害人受暴程度、影響施暴者不當行為、協助被害人脫離受暴環境並增強其社會支 持系統。

貳、方案服務滿意度

一、結論

彙整接受婚暴深度訪談(N=7)和參與單一組前後測之婚暴個案(N=10)經驗 一致發現,個案接受服務後普遍對方案服務滿意度高,茲詳述如下。

(一)案主認為方案協助對其幫助程度高

近九成受訪婚暴個案肯定方案社工所提供的服務對其確實有幫助,對於社工 持續的陪伴、提供服務之責任心、給予精神支持、全方面問題評估與多重資源連 結,解決其就業、子女就學、離婚、聲請保護令與庇護等多重需求,使受暴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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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暴力婚姻感到滿意。而婚暴個案單一組前後測調查方案服務幫助程度高達 90%,

一致呈現多數受訪婦女肯定方案對她們的協助成效。

雖本研究發現多數個案認為方案服務確實有所助益,然而仍有一位受訪婦女 並不認為社工有效助其脫離暴力,對方案服務滿意度偏低。雖此位個案已重新開 案持續服務,然而其經驗值得深入探討。研究者分析其不滿意的原因有二,其一,

個案表示社工主要與願意協助案主脫離暴力的案女(安全聯絡人)工作,教導其 法律層面所可採取的行動,相對較少與工作忙碌且教育程度低的個案聯繫,案主 因此感受不到社工提供服務的幫助;其二,案主考量數十年夫妻情誼並未聲請保 護令,僅暫時於案子家庇護。社工追蹤 5 個多月考量施暴者未再施暴原預計結案,

然而研究訪談前不久案主又返家,感受到施暴者暴力行為並無明顯改變,認為方 案服務並無有效助於改善其受暴處境。本研究突顯出社工和案主直接工作的不可 替代性,以及加害人處遇服務的重要性。

(二)方案服務滿意度高

婚暴個案深度訪談發現,受訪婦女因感受到方案服務確實回應其迫切的安全、

婚婚、法律、經濟與情緒等層面需求,方案對其幫助程度高,因而對社工所提供 的服務感到滿意;婚暴個案單一組前後測量化調查數據也一致發現受訪個案給予 方案服務滿意度高達 90%之評價,研究結果一致呈現多數受訪個案對方案服務感 到滿意。

(三)願意推薦方案服務給遭遇婚暴的朋友

全數接受深度訪談的婚暴個案都相當願意建議身邊遭遇婚姻暴力朋友前來 機構接受服務,或尋求家暴體系的協助,不要朋友受自己曾受過的苦;婚暴個案

全數接受深度訪談的婚暴個案都相當願意建議身邊遭遇婚姻暴力朋友前來 機構接受服務,或尋求家暴體系的協助,不要朋友受自己曾受過的苦;婚暴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