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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節根據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綜合問卷調查所得到之結果,整理歸納出以下結論:

一、音樂教師認為 97 總綱基本能力中的「認識並尊重本國族群文 化」,最能夠透過音樂教學來達成。

在新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對 97 課綱之總綱基本能力內容的看法中,針對「文化 學習與國際瞭解」的內容,其認為最能夠透過音樂教學來達成的選項,依各選項最多勾 選人數的百分比,依次為「認識並尊重本國族群文化」、「瞭解與欣賞本國歷史文化」、

「認識並尊重世界各地族群文化」、「瞭解與欣賞世界各地歷史文化」。從研究結果中 發現有近半數的教師認為「認識並尊重本國族群文化」的題項最能夠透過音樂教學來達 成;同時亦可發現,臺灣族群與歷史文化素材之排序情形高於世界各地族群與歷史文化 的素材,表示教師認為臺灣族群與歷史文化的素材最能夠透過音樂教學來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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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樂教師最認同的多元文化音樂定義,是音樂作品需包含多 個族群的多種音樂風格與樂曲種類。教師的最高學歷、在職 相關課程經驗等背景變項,會影響其對於多元文化音樂涵義 的看法。

在新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對多元文化音樂涵義的看法中,發現以兩個族群以上

(含兩個)包含兩種以上音樂風格、樂曲種類的作品之勾選次數最高,即教師最認同以 不同族群文化的不同音樂風格與樂曲種類來定義多元文化音樂。其次,教師亦認同多元 文化音樂的涵義為一個族群包含兩種以上音樂風格、樂曲種類的作品,其主要以不同的 音樂風格與樂曲種類來定義多元文化音樂。而教師較不認同兩個族群以上(含兩個)同 一種音樂風格、樂曲種類的作品之定義,可知其雖符合多元文化音樂教學之族群觀的定 義,但教師認為同一種音樂風格、樂曲種類不能成為多元的素材。因此對音樂教師而言,

其主要是從音樂風格與樂曲種類的多樣性來判斷多元文化音樂的涵義。

此外,在教師之最高學歷及在職相關課程經驗等背景變項中,發現碩士以上之教師 較學士之教師更為認同「兩個族群以上(含兩個)包含兩種以上音樂風格的作品」之看 法;此外,在職期間曾有參與「多元文化(音樂)教育」專業相關課程經驗者較未曾參 與者更為認同「一個族群包含兩種以上音樂風格的作品」之看法。

三、音樂教師皆認同本研究所提出在音樂課堂中實施多元文化音 樂教學的題項內容,教師的背景變項並不會影響其對該些題 項內容的看法。

在新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對音樂課堂中以本國及世界等兩個類別之不同族群素 材來實施多元文化音樂教學觀點的看法中,發現教師對於以此素材來進行多元文化音樂 教學觀點的看法均表示認同。在此兩個類別中,教師最為認同音樂可作為認識本國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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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不同族群文化的工具;其次,教師認為以該些音樂作為教學素材時,應關注到族群歷 史文化的學習此「音樂是世界語言」之觀點,以及音樂風格的學習此「音樂並非國際語 言」之觀點。除了兩個類別的題項外,尚有 1 題整合兩個類別針對教師對於協同合作的 看法,研究結果顯示教師認同透過與相關教師的協同合作,可增進學生學習族群文化的 音樂與其他藝術的形式。

此外,在教師之不同背景變項中,發現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對音樂課堂中實施多元 文化音樂教學觀點的看法皆無顯著差異,表示其看法是相似的,並未因背景變項的不 同,而使其在看法上有所影響。

四、音樂教師對於多元文化音樂教學教材編選之選材依據、樂曲 種類與教學活動、音樂作品真實性等方式內容均表示認同,

教師的背景變項並不會影響其對於該些題項內容的看法。

在新北市國中音樂教師對多元文化音樂學教材編選的看法中,分為「選材依據」、「樂 曲種類與教學活動」、「音樂作品真實性」等三個類別。其中在教師對「選材依據」的看 法中,發現其對多數題項之看法表示認同;由排序的前三項與後三項研究結果中,發現 音樂教師認同於教學前檢核教科書中內容的正確性再進行教學,同時也會依據音樂網 站、學校課程特色來進行與族群相關之教材編選,而其較不認同依據專家學者所提供樂 譜、教師自身喜好度來進行與族群相關之教材編選,或以教科書中的內容為主要素材。

在教師對「樂曲種類與教學活動」的看法中,發現其對選擇歌曲之認同程度,高於對器 樂曲及舞曲之認同程度;此外,在教學活動方面,教師最認同選擇歌曲、器樂曲、舞曲 來進行欣賞教學,而較不認同選擇歌曲、器樂曲、舞曲來進行創作教學。在教師對「音 樂作品真實性」的看法中,發現教師對各題項之看法均表示認同;其中教師最為認同應 選擇能真實呈現族群文化音樂作品演出風格與型式的素材;此外,教師亦認同以族群文 化音樂作品的原本語言來進行教學。

此外,在教師之不同背景變項中,發現不同背景變項的教師對多元文化音樂教學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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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編選之選材依據、樂曲種類與教學活動、音樂作品真實性等三個類別的看法,皆無顯 著差異,表示其看法是相似的,並未因背景變項的不同,而使其在看法上有所影響。

五、音樂教師在課堂中實施多元文化音樂教學教材編選之選材依 據、樂曲種類與教學活動、音樂作品真實性等內容的頻率不 高,教師的職前相關課程經驗背景變項,會影響其在多元文 化音樂教學教材編選的實施情形。

在新北市國中音樂教師在多元文化音樂學教材編選的實施情形中,分為「選材依 據」、「樂曲種類與教學活動」、「音樂作品真實性」等三個類別。其中於教師在「選材依 據」的實施情形中,可由排序的前三項與後三項研究結果中,發現音樂教師較常以教科 書為主要素材並於教學前檢核其內容的正確性,同時也會依據自己對族群文化的喜好度 或熟悉度來進行教材編選,而不常以課堂學生與社區的族群文化,以及學校所進行的族 群課程特色來進行教材編選。在「樂曲種類與教學活動」的實施情形中,可發現其較常 在課堂中以選擇歌曲、器樂曲來進行各項教學活動,而偶爾選擇舞曲來進行各項教學活 動;而在教學活動方面,教師最常選擇歌曲、器樂曲、舞曲來進行欣賞教學,而最不常 選擇歌曲、器樂曲、舞曲來進行創作教學。在「音樂作品真實性」的實施情形中,其中 教師最常在課堂中選擇能真實呈現族群文化音樂作品演出風格與型式的素材;從研究結 果中,亦可發現較少教師以族群文化音樂作品的原本語言來進行教學。

此外,在教師之職前相關課程經驗的背景變項中,曾有修習相關課程的教師較未曾 修習者,經常在課堂中進行多元文化音樂教學教材編選之「選材依據」此類別。

六、音樂教師對於多元文化音樂教學教材編選的看法及其實施情

形,僅在選材依據中有較大的落差,對其他二者的看法與實

施情形則較具有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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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對於多元文化音樂教學教材編選的看法與其實施情形 中,將此兩者之研究結果進行比較後,發現在「選材依據」方面,教師最認同且最經常 在課堂中進行「依據專門書籍、音樂網站等相關資源來檢核教科書中內容的正確性後再 進行教學」之選材依據。而教師對於「依據學校所在的社區族群文化進行教材編選」、「依 據學校所進行的族群課程特色進行教材編選」、「依據課堂學生的族群文化背景進行教材 編選」之題項,則發現其認同程度高,但實施頻率低;反之,其對於「以教科書中的內 容為主要的教學素材」、「依據自己對族群文化的喜好度或熟悉度進行教材編選」之題 項,則發現其認同程度低,但實施頻率高;可從此三個題項中之差異處發現,教師在看 法與實施情形上有較大的落差。

在「樂曲種類與教學活動」方面,發現教師最認同且最經常在課堂中進行「選擇歌 曲來進行歌唱教學」、「選擇歌曲來進行欣賞教學」及「選擇器樂曲來進行欣賞教學」之 內容;而教師最不認同且最不經常在課堂中進行「選擇舞曲來進行歌唱教學」及「選擇 舞曲來進行創作教學」之內容,可發現教師在樂曲種類與教學活動的看法與實施情形上 有一致的結果。在「音樂作品真實性」方面,發現其所有題項之排序情形相同,表示教 師在音樂作品真實性的看法與實施情形上有一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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