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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第一節 結 論

根據研究目的,本研究擬探討的研究目的有三項,一是了解國小六年級學童 記敘文人物類內容思想、結構組織、遣詞用句、標點符號等分項之寫作表現;二 是分析不同學校類別六年級學童在記敘文人物類內容思想、結構組織、遣詞用句 及標點符號等分項之寫作表現的差異;三是了解不同性別六年級學童在記敘人物 類內容思想、結構組織、遣詞用句、及標點符號等分項之寫作表現的差異。因此,

綜合上章的研究結果,提出以下結論:

壹、 在記敘文人物類型的整體寫作表現方面

一、內容思想方面

(一)寫自己類型

學生在各評分項目如主題鮮明、取材適切、列舉實例、描寫生動與敘述合理 的表現,得分介於 2 分至 3 分之間,多數的學童表現無突出之處。

(二)寫別人類型

由得分狀況可知,學生在主題鮮明得分達 3 分外,其他評分項目如取材適切、

列舉實例、描寫生動與敘述合理的表現,得分介於 2 分至 3 分之間。

(三)寫自己和別人類型

學生在各評分項目如主題鮮明、取材適切、列舉實例、描寫生動與敘述合理 的表現,得分介於 2 分至 3 分之間,與寫自己類型的表現相當。

二、結構組織方面

(一)寫自己類型

由平均分數得知,學生除了段落分明掌握度稍佳,平均分數達 3.08 分外,

其他評分項目如銜接得當、架構完整、開頭新穎與結尾得宜的分數介於 2 分至 3 分之間。

(二)寫別人類型

由研究結果顯示,學生在段落分明表現較佳,平均分數達 3.14 分外,其他 評分項目如銜接得當、架構完整、開頭新穎與結尾得宜的分數介於 2 分至 3 分之 間,與寫自己類型和寫自己和別人類型表現一致。

(三)寫自己和別人類型

由得分狀況可知,學生在段落分明表現較佳,平均分數達 3.15 分外,其他 評分項目如銜接得當、架構完整、開頭新穎與結尾得宜的分數介於 2 分至 3 分之 間,與寫自己類型和寫別人類型表現一致。

三、遣詞用句方面

(一)寫自己類型

由研究結果顯示,學生在用字正確得 3.04 分外,可知目前國語文教學仍著 重字詞的測驗,其他評分項目如文法通順、詞彙生動、句型豐富的分數介於 2 分 至 3 分之間,修辭精確更低至 2 分以下,為 1.98 分而已。

(二)寫別人類型

由平均分數得知,學生在各細項評分項目,如用字正確、文法通順、詞彙生 動、句型豐富、修辭精確的分數均介於 2 分至 3 分之間,其中以用字正確的分數 最高達 2.99 分。

(三)寫自己和別人類型

由研究結果顯示,學生在用字正確得 3.00 分外,其他評分項目如文法通順、

詞彙生動、句型豐富的分數介於 2 分至 3 分之間,多數的學生未達平均數。

四、標點符號方面

(一)寫自己類型

由研究結果得知,標點符號的平均分數為 2.96 分,顯示大部分的學生能正 確使用三種或三種以上符號,但偶有誤用的情形發生。

(二)寫別人類型

由得分狀況顯示,標點符號的平均分數為 2.95 分,可知大多數的學生能正 確使用三種或三種以上符號,如逗號、句號、分號與頓號等常見的符號,但偶有

誤用的情形發生。

(三)寫自己和別人類型

由平均分數發現,標點符號的平均分數為 2.89 分,顯示大部分的學生能正 確使用三種或三種符號符號輔助表達,但偶有誤用,而能適當使用不常用的符號 更是少數,與上述寫自己、寫別人類型研究結果一致。

五、總分

學生對於記敘文人物類各類型的平均總分:

(一)寫「自己」類型平均總分為 39 分。

(二)寫「別人」類型平均總分為 42 分。

(三)寫「自己和別人」類型平均總分為 43 分。

貳、在學生性別整體寫作方面

一、總分

男、女學童在本研究記敘文人物類:「寫自己」、「寫別人」、「寫自己和別人」

等三類的平均總分如下:

(一)寫「自己」類型:男生平均總分為 36.46 分;女生平均總分為 42.20 分。

(二)寫「別人」類型:男生平均總分為 38.95 分;女生平均總分為 46.15 分。

(三)寫「自己和別人」類型:男生平均總分為 40.46 分;女生平均總分為 44.81 分。

男、女學童在本研究整體寫作表現雖無差異存在,但由平均數得知,女學童 的寫作表現優於男學童;至於寫作能力的整齊程度,由標準差得知,男學童除了 在「寫別人」類的整齊程度優於女學童,女學童在「寫自己」、「寫自己和別人」

的寫作表現上差異較小。

二、各評分項目

男學童的寫作表現在「寫自己」、「寫別人」類中的分項「內容思想」、「標點 符號」的標準差較低於女學童,顯示較女學童來得整齊;而在「寫自己和別人」

類中,女學童在各分項的標準差均低於男學童,顯示男學童在此類各項表現平均 程度較不整齊。

参、在學校類別整體寫作方面

一、總分

不同學校類別學生在本研究記敘文人物類:「寫自己」、「寫別人」、「寫自己 和別人」等三類的平均總分如下:

(一)寫「自己」類型:智類學校平均總分為 35.80 分;仁類學校平均總分為 41.10 分;勇類學校平均總分為 42.97 分。

(二)寫「別人」類型:智類學校平均總分為 44.72 分;仁類學校平均總分為 40.10 分;勇類學校平均總分為 45.07 分。

(三)寫「自己和別人」類型:智類學校平均總分為 39.32 分;仁類學校平均 總分為 46.04 分;勇類學校平均總分為 36.20 分。

不同學校類別的學生在記敘文人物類:「寫自己」、「寫別人」、「寫自己和別 人」等三類的寫作表現均達到顯著差異。就平均分數而言,勇類學校學生在「寫 自己」、「寫別人」類型的分數最高,而仁類學校學生在「寫自己和別人」類型的 分數最高;至於寫作能力的整齊程度,由標準差得知,不同學校類別的學生在記 敘文人物類:「寫自己」、「寫別人」、「寫自己和別人」等三類的寫作整齊程度,

均呈現勇類學校學生的寫作表現較仁類學校學生來得整齊,仁類學校學生又較智

類學校來得整齊的景況。

二、各評分項目

(一) 寫「自己」類型:評分項目的平均數上,除了在「標點符號」評分項 目,智類的學校優於仁類與勇類的學校外,其餘「內容思想」、「結構組織」、「遣 詞用句」等評分項目,均呈現勇類學校優於仁類學校,仁類學校優於智類學校的 情況。在寫作表現的差異程度上,顯示勇類學校在記敘文「寫自己」類的各評分 項目上的寫作表現程度較其他二類學校來得整齊。

(二) 寫「別人」類型:評分項目的平均數上,在「內容思想」、「結構組織」

與「標點符號」等三項評分項目,智類的學校優於仁類與勇類的學校。而「遣詞 用句」評分項目,呈現勇類學校優於智類學校,智類學校優於仁類學校的情況。

在寫作表現的差異程度上,顯示勇類學校在記敘文「寫別人」類的各評分項目上 的寫作表現程度較其他二類學校來得整齊。

(三) 寫「自己和別人」類型:評分項目的平均數上,除了「標點符號」評 分項目,智類的學校優於仁類與勇類的學校外,其餘「內容思想」、「結構組織」、

「遣詞用句」等評分項目,均呈現仁類學校優於智類學校,智類學校優於勇類學 校的情況。在寫作表現的差異程度上,顯示勇類學校在記敘文「寫自己和別人」

類的各評分項目上的寫作表現程度較其他二類學校來得整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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