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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節主要依據第四章問卷調查之結果進行探討,獲得以下結論:

壹、 臺北市參與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之學習障礙學生在校適應情形 尚可

本研究結果發現臺北市參與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之學習障礙學生 在校適應整體尚可,臺北市參與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之學障生在校適應 情況最好的為「同儕關係」,適應情況最差的為「學習習慣」。由於臺北 市參與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之學障生普遍對同儕關係的適應情形感覺 良好,是學校適應情形的一大助益,而受限於學障本身的學習困難,其 在注意力無法集中的狀態下,造成學校適應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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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臺北市使用國中會考成績分發之學習障礙學生在校適應情形優 於參與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之學習障礙學生

本研究結果發現學習障礙學生使用不同升學管道在校適應情形是 不同的,且使用國中會考成績分發的學習障礙學生在校適應情形,會優 於使用臺北市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的學習障礙學生,因此針對臺北市十 二年就學安置方案與參與方案的相關人員,確實有其需改進與調整之 處。

參、 臺北市使用國中會考成績分發之學習障礙學生的學習成就優於 參與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之學習障礙學生

本研究結果發現學習障礙學生使用不同升學管道在學習成就的表 現上是不同的,且使用國中會考成績分發的學習障礙學生學習成就,會 優於使用臺北市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的學習障礙學生,與適應情形的結 果相同,顯示參與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與否,不僅僅是學障生的自我感 受問題,也影響學障生的學業表現。

肆、 臺北市參與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之學習障礙學生在校適應情形 不會因為性別、年級、學校類型、職群而不同

一、性別:不同性別學習障礙學生在校適應之表現是相似的,並不因性 別而有所差異。

二、年級:就讀不同年級的學習障礙學生在校適應情形之表現是相似的,

並不因年級不同而有所差異。

三、學校類型:公私立學習障礙學生在校適應之表現是相似的,並不因 學校類型而有所差異。

四、職群:就讀不同職群的學習障礙學生在校適應情形之表現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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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臺北市參與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之學習障礙學生的學習成就會 因性別、學校類型、職群不同而有差異

一、性別:不同性別學習障礙學生在學習成就之表現是不同的,且學習 障礙女生的學習成就會優於學習障礙男生。

二、年級:就讀不同年級的學習障礙學生在學習成就之表現是相似的,

並不因年級不同而有所差異。

三、學校類型:公私立學習障礙學生在學習成就之表現是不同的,且就 讀私立技術型高中之學習障礙學生的學習成就,會優於就讀公立技 術型高中之學習障礙學生的學習成就。

四、職群:餐旅群的學習成就高於電機與電子群。

陸、 臺北市參與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之學習障礙學生在校適應情形 與學習成就有低度正相關

本研究結果發現臺北市學習障礙學生參與十二年就學安置方案在 校適應與學習成就呈現低度正相關,表示臺北市參與十二年就學安置方 案之學習障礙學生在學校適應情形越好者,其學習成就得分可能相對越 高,反之亦然。由於兩者間的影響關係,應多注意學障生的在校學業表 現與自我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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