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以下結論係依據本研究之受訪者填答的問卷結果及分析後,含開放式填答內 容,整理如下:
一、 社子島土地使用規劃配置意象
受訪者對於生態社子島規劃的綠地、開放空間與目前生態社子島規劃的人均 綠地空間感到滿意,對於中央河道生活空間以會使用頻率為最高,但部分受訪者 對於專案住宅的用地配置並不認同,探究原因為在地居民希望能有原聚落的群居 紋理,且能有鄰里緊密感,亦有意見為專案住宅太靠近附近的垃圾焚化爐,影響 其空氣及居住品質,部分受訪者認為無必要留設農業區。
受訪者在公共設施的使用習慣上,以步行 5 分鐘(300 公尺)以內到達之距離 為最多,且以每天均會使用公園與廣場之頻率為最高;以公共設施項目毗臨住家 的偏好程度,則以公園綠地為最高,臨變電所及抽水站為最低,因多數認為變電 所與抽水站為鄰避設施,刻板印象認為會帶來噪音及降低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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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子島的新都市主義意象
受訪者對於區域生態平衡發展、空間均衡分配、有新城市的規劃意象及足夠 的開放空間感到贊同,但對於便捷的大眾運輸規劃以普通為最多,部分意見認為 規劃之交通運輸不足,計畫人口 3 萬人有擁擠的感覺,未來也沒有緊密的社區鄰 里關係規劃;以迴歸分析得出以「足夠開放空間」、「人均綠地比例」、「土地 使用分區比例」、「緊密社區鄰里關係」、「便捷大眾設施規劃」及「計畫人口 (3 萬人)覺得擁擠」共 6 項因子,對於開發意願有顯著性。受訪者認為原始社區鄰 里關係非常的緊密,不論是地方情感、宗教活動、祭祀活動與歷史建築保存等,
對他們來說都相當重要,害怕開發後的高樓大廈會失去社區鄰里原始的人親土親 關係。
三、社子島的空間正義意象
已受訪者填答之問卷顯示,受訪者超過半數贊同該區對於地區性差別待遇、
資源分配公正之滿意度、特定人利益受損、平等對待個體或群體、考量適足的居 住權益及考量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生活居住成本;以迴歸分析僅得出「平等對待個 體或群體」因子對於開發意願有顯著性。在開放式填答內,少部分受訪者認為有 損及特定人利益,並無平等對待居民與弱勢者,亦無考量弱勢的生活居住成本。
公部門(市府)保持行政中立但對於開發卻無一致的配套制度,認為應有一致配套 制度再來談開發規劃的手段及方式較為妥適。
四、社子島的開發意願與溝通意見
受訪者約 24.7%非常支持社子島開發,約 38.4%認為可以開發,暫緩開發維 持現狀則約有 33.6%,約七成受訪者認為市府與當地居民溝通不夠充足及溝通有 待加強。受訪者認為公部門有時都只單方面表達自己欲表達的內容,並沒有與居 民有雙向溝通;受訪者認為即使開說明會也無法與公部門針對方案內容溝通清楚;
認為在地居民高齡化,開發案內容有其專業程度,溝通上的理解力本來就有相當 的困難;地主認為許多說明會或溝通的場合,他們並沒有收到相關資訊;部分受 訪者對於開發的自身利益損失內容,認為並沒有與公部門有相同認知,所以無法 進行有效的溝通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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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最後研究顯示,社子島地區需要透過新市鎮的開發規劃來促進其發展並改善 整體公共環境與生活空間,至空間分配的正義與否,需仰賴公部門與當地居民的 長期溝通與凝聚共識,才能達到空間正義,社子島的開發關係著每一個居民的人 身財產權益,不論開發者提出多好的規劃方案,讓居民都能接受且權益獲得公平 對待才是可行的好方案。
五、社子島的質性意見
因社子島地區現況環境窳陋、公共設施不足、土地及建物產權複雜、鐵皮工 廠林立、房屋破損無法修繕,甚至家戶無水可用需至他地載水使用、農地大多荒 廢抑或是簡易種植葉菜、青壯年人口外移、現地人口高齡化等,其現況的特殊性 及複雜性有許多面向,在短時間並非能輕易理解,依研究者在研究期間內蒐集社 子島相關新聞且多次參加市府舉辦的說明會,並於受訪者協助填答問卷時所得到 的質性意見大概可以歸納如下:
(一) 對於開發的不確定性憂心
現況落後公共設施不足,因禁限建不得新建、增建或改建,但對於開發可 能帶來的不確定性擔憂,不確定性包括:未來住宅被改變、本來住好好得要變 成不知道什麼樣子得集合式專案住宅、不知道有沒有錢可以購買新屋(專案住 宅有資格購買者以成本價購買)、弱勢會不會被趕出社子島、社子島內有部份 為沒產權之違建,本來無屋無地現在可以住但開發後就要被掃地出門、夜弄土 地公文化能否繼續、居住紋理及聚落開發後難以保存、祖厝要被拆掉捨不得、
社子島內廟宇保存及延續、小孩未來的生活與教育環境等,這些問題都被提出 來希望被解決。
(二) 對於私有財產權分配
生態社子島以區段徵收手段做為開發方式,暫先不論該開發方式是否適宜,
但以此方法開發地主須提供土地進行整體開發後以領回 6 成抵價地,其餘做 為公共設施負擔,在一般私有財產權上民眾難以接受,雖說以其他開發案完成 數年後的漲幅一定會較原本未開發前高出許多,但涉及私人財產徵收的概念,
民眾反對聲浪會強勁些,民眾普遍希望拿回的當然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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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現有住戶也是開發方需要顧及的居住正義精神,是否有安置資格可以 以成本價購買安置住宅資格,亦是私有財產權的範疇內,目前可以發現民眾對 於目前規劃的安置資格內容有很多反對意見。
(三) 地方難以統合意見
近期市府辦的說明會都可以發現有 2 派不同聲浪並且拿著不同的訴求牌子 內容在捍衛自己的權益,即反對開發與贊成開發 2 者,反對開發方認為市府 不應該以區段徵收方式做為開發手段,要求退回主要計畫,要求改方案,但也 明顯的訴求出他們不是不要開發,他們是不要現在的方案;贊成開發者認為社 子島被禁限建長達 50 年,是該加速開發改頭換面,但對於開發的配套及相關 限制認為仍有協調空間,至於上述 2 派聲音的人數為大眾或是小眾,是研究 者不得而知的了。
(四) 溝通不足
民眾普遍認為市府在開發過程中沒有充分的與居民溝通,但市府方面有只 能持續在地工作站或是開說明會與居民說明,單方面的施或是受終究得不到 結果,沒有共識的溝通也達不要最後希望的結果。
研究者認為開發與正義為一體二面,所謂的有捨有得也是這樣,研究者推論 民眾大多數是希望社子島能有更好的未來,普遍認為該地區需要發展,但發展的 方式與內容很難讓所有人都滿意,那社子島的未來該何去何從?民眾與市府的溝 通研究者認為也並非為絕對的無效,市府也表示過民眾思考的方式經過評估財務 及工程上不可行,但民眾現在成立的反應意見的團體卻也無法與開發者共同商討 研擬出大家都認同的方案,因為或許提出來的方案又會有反對聲音,社子島這樣 的特殊性與複雜性真的不是一時半刻可以得到答案,期待未來不論如何轉變,社 子島能仍然是大家心中宜居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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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