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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節根據第四章統計分析結果,將本研究主要發現歸納為以下幾點結論:

壹、 高雄市國中教師服務學習相關經驗描述性統計結果

就服務學習相關經驗而言,分為「求學期間參與服務學習經驗」、「研習時 數」、「志工經驗」、「帶領服務學習經驗」四類,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求學期間參與服務學習經驗

就求學時期服務學習經驗而言,先依有無參與過服務學習來進行區分,抽樣 結果為無參與過的教師比例為64.4%,有參與過的教師比例為35.6%。由此可知,

有參與過的教師人數比例較少,且參與過的教師多數為服務年資1-5年教師。

另外,再將有參與過服務學習的教師依照其參與之類型加以細分為上過

「校訂共同課程」有11.4%,參與過「與學系、社團、校內外志工團體結合之服

務學習」有25.2%,「與系所或通識課程結合之服務學習」有9.6%。參與的類型 又以「與學系、社團、校內外志工團體結合之服務學習」的人數比例較多。

二、服務學習研習時數

就研習時數而言,抽樣結果為無參加相關研習時數的教師人數最多佔比例為 73.3%,其次為「2-4小時」者有12.3%,再來為「8小時以上」有7.5%,最後是

「4-8小時」有6.3%。由此可知,沒有參加過服務學習相關研習時數的教師的人 數比例最高。因此,增加辦理服務學習研習場次,並鼓勵教師參與研習,藉此提 升國民中學教師對服務學習之了解,以落實服務學習及提升服務學習之成效。

三、志工經驗

就志工經驗而言,抽樣結果為「無志工經驗」者所佔比例較高佔比例為56.0

%,而「有志工經驗」者佔比例為43.5%。依資料整體而言,無志工經驗的人數 比例佔較多。

四、帶領服務學習經驗

就帶領服務學習經驗而言,先依有無親自帶領過服務學習來進行區分,抽樣 結果為無帶領過的教師比例為33.9%,有帶領過的教師比例為66.1%。此顯示在 十二年基本國民教育推動下,服務學習納入免試升學多元比序中,因為學校需提 供足額的服務學習機會,大多數老師已經有實際的服務學習帶領經驗。

另外,再將有帶領過服務學習的教師依照其帶領之類型加以細分為「一次或 短期服務學習」有57.2%,「長期的課外服務學習」有5.6%,「與課程結合的服務 學習」有7.2%,「密集經驗服務學習」有7.4%。帶領的類型以「一次或短期服務 學習」的人數比例較多。此結果顯示,目前國民中學之服務學習多以一次或短期 服務學習為主,此類服務不外乎為打掃等一次性的任務,較無法發揮服務學習的 功能。因此,希望國中教師能增加其他類型的服務學習,讓學生從服務學習中能 獲得更多的學習與不同的體驗。

貳、 高雄市國民中學服務學習實施現況屬平均值以上,其中 以「成效認知」層面為最高

本研究結果發現,高雄市國民中學服務學習實施現況各分層面均屬於平均數 以上,其中以「成效認知」層面為最高,其次為「意涵瞭解」,「實施情況」程度 最低,顯示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服務學習認知現況良好。其中以「成效認知」為 最高,可見大多數老師認為服務學習的實施對學生有其一定幫助,可以提升學生 對社會的關懷、對學校的向心力、自己也可以從中獲得成就感;而「實施情況」

為最低的情形,究其原因可能是由於時間的不足,導致教師在「實施前、中、後,

我用結構化的問題,引導學生反思服務學習的經驗」,「實施後,我安排慶賀服務 學習成果的時間」兩題得分低於平均數。由此可知,是否有充分的時間去進行反 思、慶賀等安排,是目前高雄市服務學習推動進步努力的方向。

參、 不同職務之高雄市國中教師,其在服務學習之「意涵瞭 解」、 「實施情況」 、「成效認知」三層面有所不同

根據研究結果得知,不同職務的教師在服務學習之「意涵瞭解」、「實施情 況」、「成效認知」三層面上有顯著差異。進一步經Scheffé法事後比較,顯示職務 為「專任教師」之教師於服務學習之「意涵瞭解」、「實施情況」、「成效認知」三 層面上皆優於職務為「導師」的教師。推論其原因有二,一為擔任導師相較其他 職務之教師,相對上無更多時間能投入服務學習,故其對服務學習意涵瞭解程 度、實施情況、對成效認知程度也較低。再者,原因之二為唯一將服務學習納入 教科書的綜合活動領域教師(童軍、輔導、家政)大多於學校擔任專任教師,因 此專任教師對於服務學習認知現況之表現優於導師。

肆、 不同年資之高雄市國中教師,其在服務學習之「意涵瞭 解」、 「實施情況」 、「成效認知」三層面有所不同

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年資的高雄市國中教師在服務學習之「意涵瞭解」、「實 施情況」、「成效認知」三分層面上有顯著差異。而其中年資「5年以下」、「11-20 年」與「21年以上」之教師在服務學習「實施情況」、「成效認知」層面上皆優於 年資「6-10年」的教師。且年資「5年以下」之教師在服務學習「意涵瞭解」層 面亦優於年資「6-10年」的教師。推究其可能原因為,多數年資「5年以下」之 教師,其於大學時期皆修過服務學習課程或實際參與過服務學習活動,因此在服 務學習各分層面上之掌握度較佳,使得表現較佳。而年資「6-10年」之教師,或 許正進入人生角色的衝突期,面臨家庭、工作及婚姻的角色衝突,導致其無法投 入更多時間與精力於服務學習中。

伍、 不同服務學習相關經驗之高雄市國中教師,其在服務學 習之「意涵瞭解」 、 「實施情況」 、 「成效認知」三層面有 所不同

一、求學時期服務學習經驗

求學時期有參與過服務學習經驗的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在服務學習之「意涵 瞭解」、「成效認知」均有達到顯著差異,表示若求學時期有參與過服務學習經 驗的確有助於教師能了解服務學習的意涵與成效。而有參與過「校訂共同課程服 務學習」的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其在服務學習之「意涵瞭解」、「實施情況」有 達到顯著差異;有參與過「與各類團體結合之服務學習」的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 其服務學習之「意涵瞭解」、「成效認知」有達到顯著差異;有參與過「與課程 結合之服務學習」的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其服務學習之三層面均達到顯著差異。

表示若求學時期有參與過服務學習各類課程的經驗,不管是哪一類課程,確實多 少都有助於教師實施服務學習。

二、研習時數

不同服務學習研習時數的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在服務學習之「意涵瞭解」、

「實施情況」有達到顯著差異。因為服務學習對教師們而言是個新的概念與教學 方式,且服務學習的推動又需額外設計一套課程,故多接觸服務學習的相關研 習,自然能提升教師對服務學習的相關知能。

三、志工經驗

有志工經驗的高雄市國中教師其服務學習在「意涵瞭解」及「成效認知」層 面上有達顯著差異。但是不同志工經驗的教師對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服務學習認 知在「實施情況」層面未達到顯著差異。從第二章文獻探討可知志工與服務學習 的部分概念類似卻又不盡相同,因此不難理解具志工經驗者,其服務學習之「意 涵瞭解」程度較高;也因其本質上之差異,導致若教師仍以其志工經驗來實施服 務學習,必無法符合服務學習之實施模式。

四、帶領服務學習經驗

有帶領過服務學習經驗的高雄市國中教師在服務學習「意涵瞭解」、「成效 認知」層面上有達到顯著差異,表示有帶領過服務學習的經驗的確有助於教師能 了解服務學習的意涵與成效。而有無帶領過「短期服務學習」的高雄市國民中學 教師其在服務學習之「意涵瞭解」、「成效認知」上有達到顯著差異;有無帶領 過「長期服務學習」的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其服務學習之「意涵瞭解」、「實施 情況」上有達到顯著差異;有無帶領過「與課程結合之服務學習」的高雄市國民

中學教師其服務學習之三層面均有達到顯著差異;有無帶領過「密集經驗服務學 習」的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在服務學習「成效認知」上有達到顯著差異。表示若 有帶領過服務學習的各類經驗,不管是哪一類型的服務學習,確實都有助於教師 實施服務學習。

陸、 不同學校背景變項的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其在服務學 習之「意涵瞭解」 、 「實施情況」 、 「成效認知」三層面有 所不同

不同學校規模的高雄市國中教師在服務學習之「意涵瞭解」、「實施情況」、

「成效認知」三分層面的看法皆達到顯著差異,進一步經Scheffé法事後比較,結 果發現「大型學校」大於「中型學校」及「小型學校」之教師,顯示高雄市「大 型學校」之國中教師在服務學習之「意涵瞭解」、「實施情況」、「成效認知」

三分層面上優於「中型學校」及「小型學校」的教師。顯示規模大型之學校其或 許所擁有之資源(社區、家長等支持)、能投入服務學習的教師人數、行政人力皆 優於中、小型學校,導致在推行服務學習上所產生的學校差異,此亦為未來政府 及相關單位繼續推動服務學習所應正視之問題。

不同學校區域的高雄市國中教師對服務學習實施現況在「意涵瞭解」與「成 效認知」層面有達到顯著差異,但在「實施情況」層面未達到顯著差異。顯示原 高雄市學校之國中教師在服務學習之「意涵瞭解」、「成效認知」分層面上優於 原高雄縣的教師。顯示原高雄市教師在接收新知及新的教育方法上,較原高雄縣 教師勇於接觸且迅速。但若原高雄縣教師不能拋開對新事物的恐懼與排斥,未來 恐怕在服務學習的實施上會與原高雄市教師差距越拉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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