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以新竹科學園區科技廠商為研究對象,研究的內容主要分為兩 個部份,第一個部份針對新竹科學園區整體健康管理現況實施調查及分 析;第二個部份分析園區管理局 95~97 年委託辦理之安全衛生輔導計畫執 行成果,整體結論如下:
1. 園區 6 大產業中,積體電路產業中之晶圓製造業與光電產業中之 LCD、
LED 業,因製程複雜且製程中需使用大量化學物品,倘若在運輸、儲 存及使用上稍有不慎,將可能造成嚴重工安事故,危害作業勞工生命 安全與健康,因此相對於其他產業危害風險較高。
2. 園區設置聯合醫療衛生單位員工診所辦理園區內醫療衛生業務,提供 園區廠商多元化的選擇,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4 條之規定,園區內 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人數在 一百人以上之廠商,只要與員工診所簽訂保健合約,無須在廠區內再 成立醫療衛生單位,即可符合法令規定,對於廠商而言相當便利,也 相對減輕廠商營運負擔及違反法令規定之風險。
3. 員工診所於民國 89 年委託民間醫院營運後,提供多元化的醫療服務,
除了強化一般的看診服務外,更提供 24 小時緊急救護,設立職業醫學 門診,辦理健康諮詢與促進活動等服務,協助園區內廠商提高健康風 險管理的能力與水準。
4. 園區內廠商大部份均依規定實施勞工體格檢查與健康檢查,從特別危 害健康作業健康檢查分析結果來看,大部份屬於無異常之第一級管理 及有異常但與職業無關之第二級管理,僅少數(噪音作業 56 人次、游離 輻射作業 8 人次)為有異常且可能與職業有關之第三級管理,且對於第 三級管理之個案,園區管理局均會主動了解要求及追蹤事業單位進行
改善並採取適當之健康管理措施,顯示園區整體上在健康管理有一定 的水準。
5. 輔導小組所提改善建議,廠商改善率在七成五以上,顯示園區廠商均 願意遵守法令規定,積極辦理健康管理相關業務,然而,中小型事業 單位過去可能限於人力資源及專業能力,多由工安兼任廠護之工作,
無法了解自身健康管理問題所在,因此本輔導工作對中小型事業單位 而言,具有相當貢獻。
研究結果建議如下:
1. 園區科技廠商均依法令規定編有預算定期實施勞工健康檢查,但在健 檢資料管理及應用上仍有進步的空間(尤其是小型事業單位),在這個部 分建議政府可辦理推動廠商對健檢結果應用之技術輔導,提升廠商有 效利用健檢資料來辦理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工作的能力。
2. 職業病的發生都是跟工作環境有關,職業病的起因通常是長期性職業 暴露所造成,因此要預防職業病,需先做好環境暴露檢測評估、職業 健檢異常分級健康管理與長期追蹤,並需要有經驗且固定的合作醫療 團隊來做職業健檢異常的統計分析與健康管理,且更需專家諮詢來做 健康促進規劃管理才是解決之道。
3. 園區科技產業的運轉,需仰賴園區事業單位與承攬商的共同參與才得 以順利完成並持續營運,因此在職業衛生的工作上必須同時提升園區 事業單位及承攬商職業衛生之自主管理能力,方可有效預防職業病之 發生,因此未來政府除可辦理園區廠商訪查輔導計畫案外,亦可輔導 園區廠商及其承攬商通過政府或國際上認可的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驗 證,例如:OHSAS18000 或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系統(TOSHMS),從根本上 解決職業衛生問題,整體提升園區職業衛生水準,保障勞工身體健康,
促進勞資和諧。
4. 園區內晶圓製造、LCD、LED 等產業,因作業環境需求(須在無塵環境 中)均採 24 小時輪班作業,輪班模式主要為四班二輪,輪班工作人員面 臨著睡眠習慣的改變、生理時鐘受到干擾,導致生活和睡眠習慣的變 遷以及飲食習慣的改變,已有研究證實換班式輪班工作者於工作時較 容易感到「工作時感到精神緊張」、「出現胃腸不舒服的現象」及「於 工作後容易感到疲勞」等壓力現象,且換班工作者有部份不良的飲食 習慣,建議實施輪班作業的廠商,可針對此部分勞工與專業醫療機構 合作,規劃適當的健康管理與健康促進活動。
5. 科技產業講求創新與創意,且具產品技術進步快速、產品週期短暫、
時間分秒必爭等特性,使得科技產業從業人員比起一般產業從業人員 承受較高工作壓力,產生過勞風險相對增加,且過勞問題再近幾年亦 相對受到政府及社會大眾的重視,然而根據輔導結果發現,園區廠商 在健康管理計劃中少有預防員工過勞之規劃,亦無相當行政管理措 施,因此建議園區廠商可將過勞預防納入健康管理計畫中,並採取相 對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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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園區廠商安全衛生輔導計畫
壹、 輔導廠商
1. 95 年的輔導計畫以 16 家光電廠為輔導對象,實地至現場評核(輔 導)32 廠次(含初評 16 廠次、複評 16 廠次)。
2. 96 年的輔導計畫以 17 家半導體廠、光電廠、生物科技廠及其他業 者為輔導對象,實地至現場評核(輔導)34 廠次(含初評 17 廠次、
複評 17 廠次)。
3. 97 年的輔導計畫以 16 家半導體廠、光電廠、生物科技廠及其他業 者為輔導對象,實地至現場評核(輔導)32 廠次(含初評 16 廠次、
複評 16 廠次)。
4. 詳細輔導廠商名單均由園區管理局指定。
贰、 輔導內容
1. 氣態化學品系統:可燃性、爆炸性、毒性、腐蝕性等氣體化學品之 儲存、供應、使用、廢氣處理等設施及相關措施。
2. 液態化學品系統:引火性、毒性、腐蝕性等液態化學品之儲存、供 應、使用、廢液處理等設施及相關措施。
3. 固態化學品系統:易燃性、毒性等固態化學品之儲存、供應、使用、
廢棄處理等設施及相關措施。
4. 消防系統:火災偵測、警報、滅火及防火設施及相關措施。
5. 職業衛生:作業環境測定、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等執行情況。
6. 生物安全:生物病原體危害之預防。
7. 一般安全:防止機械、器具、設備等引起之危害。
8. 管理系統: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推廣(本項為 97 年輔導計 畫新增項目)。
叁、 輔導標準
1. 國內消防、安全及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2. 半導體、光電業者與保險公司慣用之 SEMI、FM、NFPA 等安全規 範。
3. 國內外生物安全規範。
肆、 計畫執行方法與流程
一、 建立表格化之安全衛生診斷書
計畫主持人根據目前晶圓和光電廠廠商對高科技廠房有關安 全與衛生最急切的需求項目,例如氣態化學品可燃性、爆炸性、毒 性、腐蝕性等之查核及其儲存、供應、使用、廢氣處理等設施及相 關措施;液態化學品引火性、毒性、腐蝕性等之查核及其液態化學 品之儲存、供應、使用、廢液處理等設施及相關措施;固態化學品 系統引火性、毒性、腐蝕性等之查核及其之儲存、供應、使用、廢 棄處理等設施及相關措施以及消防系統相關措施和職業衛生執行 情況等,參考相關資料;如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委託工研院計 畫:「科學園區廠務安全基準」、「液體化學品供應系統」、「工安白
計畫主持人根據目前晶圓和光電廠廠商對高科技廠房有關安 全與衛生最急切的需求項目,例如氣態化學品可燃性、爆炸性、毒 性、腐蝕性等之查核及其儲存、供應、使用、廢氣處理等設施及相 關措施;液態化學品引火性、毒性、腐蝕性等之查核及其液態化學 品之儲存、供應、使用、廢液處理等設施及相關措施;固態化學品 系統引火性、毒性、腐蝕性等之查核及其之儲存、供應、使用、廢 棄處理等設施及相關措施以及消防系統相關措施和職業衛生執行 情況等,參考相關資料;如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委託工研院計 畫:「科學園區廠務安全基準」、「液體化學品供應系統」、「工安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