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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結論

壹、研究討論

回到我最初的疑問:「這些人究竟是為何不離開?」如果我們遭到生命威脅 時,是否應該遷移到更安全的住所?抱持著這樣的疑問,我來到了古坑鄉,與這 一群經歷過 921 大地震、大小不一土石流災害的居民相處,才發現當地居民所想 的和我們真的很不一樣,除了面對鄉村-都市不同思維的衝擊外,也看到了更多 人與人、人與環境之間交雜錯亂的問題。

即使是在同一個地區經歷同樣大小的災害,因災害識覺的不同還是會影響到 他們對於「危險」的判斷,這樣的災害識覺是奠基於地方居民的生活經驗,因個 人的生命經驗(年齡、職業、受災經驗等),以及從小受到的知識教育、接受到 的資訊(自主性被動性皆有)而長期累積形成。古坑鄉因長年發展農業觀光,地 區居民對於地理、氣象、水文等專業知識本來就有所涉獵,加上自己的生活經驗,

形成了他們的一套常民知識,而這個常民知識也很大程度地影響到他們對於災害 的感知。

對於多數的居民來說,災害不是天天發生,土石流可能是三、五年來一次,

就算是真正面對了土石流,他們也有信心可以暫時性地避開危害。既然沒有生命 的威脅,為什麼需要離開家鄉?除非有更迫切的生存考量,否則受災者會選擇遷 移之外的調適方式。

也因此當我們在試圖理解居民們的遷移選擇時,必須以當地人的思維來看 待,這也是為什麼先前學者們會調查居民的環境識覺-了解他們如何認知與定義 危險,會決定他們如何面對、處理。假若我們所謂的自然災害在他們心中僅是日 常生活被視為理所當然的一部份,那麼自然不會影響他們對於遷移的選擇。他們 的活動,會傾向於 Borton 等人所提到的「吸納損失、承受損失、降低損失與利 用和生計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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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傾向選擇留下的主要原因可分為三大項:深厚的在地情感、工作(收入)

的維持以及家庭成員的意願傾向。其中看似情感性的考量,其實也充滿了經濟性 的邏輯思考。在沒有生命立即威脅的狀況下,受訪者大多會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成 本評估,以選擇最低成本和最小經濟風險為原則,來採取相對可行性最高的行動 方案。而與經濟成本最相關的,是個人與家庭的財產、成員的職業,以及,可能 被我們忽略的,當地的產業型態。

雖然這些居民不能選擇出生在哪裡,但他們許多人也曾因為求學、工作或婚 姻而離開到外地生活過,因此,在自然災害發生之前,我們可以說他已經以他選 擇的生活方式選擇居住在古坑鄉。而多年來他們累積了在這裡生存的經驗、人 脈,在這裡在地就業的資產,其實都有相當的在地的鑲嵌性。當他們累積了如此 多的在地資產之後,下一步的選擇,不論是願不願意,其實都會傾向留下,因為 留下意味著他們對於未來生活的可能包含工作收入、生活環境改變等等是可掌握 的。換句話說,當居民選擇在災變之後留下來,可能是和他在災變之前,就選擇 住在這裡是有關係的。

慣習的維持不僅是個人自主的選擇;個人可以決定他的意願,可以加強去達 成選擇的能力,但是地方的條件是否能夠支持,就不是他可以操控的。尤其是當 個人的能力被鑲嵌在地方的社會安全網(由地方的人脈與各種社會環境構成), 而安全網沒有給予足夠的支援時,他就會選擇離開。由時間點來看,多數的居民 一開始選擇了留下,也付出了相對的成本來成就這個選擇,但其中也有一些人因 為逐漸無法負擔這樣的成本,生存的平衡鏈遲遲無法恢復甚至退化,因此而必須 選擇遷移。

古坑鄉主要以農業與觀光業為主,以農業為例,無論是茶葉、水果或其他的 高經濟作物,他們都必須有地耕作,而這些土地通常是世代相傳,務農的父親傳 給務農的孩子。農村社會的居民和土地的感情不僅僅是建立在抽象的情感,還有 更緊密實務的經濟關係-「耕作需要土地」,這些人家長期以來培養的生活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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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耕作;而觀光方面,導遊、旅館、物產店以及民宿經營者一旦離開了長期經 營的地區,連帶也失去了工作的優勢。這兩個產業衍生出來的相關工作其實都具 有兩種特色:「土地依附性高」以及「在地連結性強」,比起學習經營、教學、研 發等等技能的「帶著走的知識」,相對的這些人移動性較弱。

和多數討論農業型災區的文獻不同之處在於,古坑鄉的草嶺村是一個高度觀 光化的社區,地方的居民多依靠著觀光維生。觀光業經營所需要條件包括特殊的 人文或自然地景和周邊交通連結。而它所衍生出的工作機會包括了導遊、地方司 機、民宿/旅館業者以及特產店等,這些工作所需要的優勢也都是非常區域性的。

古坑鄉最主要的觀光地草嶺在 921 大地震後自然地景遭到破壞、加上交通道路不 便捷,遊客銳減之下也衝擊到了原本以這些職業維生的居民。自然災害重創了原 有的自然景觀及土地,讓以農業和觀光業為主要產業的古坑鄉喪失了其優勢,這 時若缺乏政策的輔導協助,就會讓自然災害侵蝕了既有的產業立基。草嶺村的觀 光因此衰退而加重了人口外移。受損災區的產業型態會隨著社會環境的起伏而變 化,當政策與社會生存條件掏空了原本的環境及產業優勢,就會直接影響當地居 民的遷移選擇。

而由居民們的行動過程可以隱約看出遷移決策的形成,遷移的決策包括了行 動力、行動與評估。其中行動力包含了選擇的存在性、選擇的彈性、資源的可及 性、等等有關。有些災民看似可以選擇不遷移,但其實因全毀的原住屋有產權問 題,回去就成了一個幾乎不可能達成的選項。因此,行動力會影響到遷移的決策,

當居民的選擇性越多的同時,就越有可能做出一個滿意的決策。可是居民怎麼去 檢視這個選擇也會影響遷移的決策,同時,對於下一次的決策也會有決定性的影 響,因此,遷移的選擇、行動力以及評估就形成了一個循環,而行動力與評估又 會與社會環境互動影響。這些社會環境包含了地方的環境(自然的與人文的)、 各層級政府、社區中的其他行動者(及其所形成的團體如社區協會、居民本身的 社會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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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環境

在地環境中的行動者←→主流環境中的行動者

困境 遷移決策

選擇

9 選擇存在性 9 選擇可及性 9 資源實際性

行動

9 取得資源 9 進行遷移/重建 9 調適

評估

9 災害經驗評估 9 遷移經驗評估 9 選擇結果評估

【圖 8-1 遷移決策的動態過程】

當我們回過頭來看這些受訪者所提供的一些經驗,包括初始考量,行動過 程,還有他們回顧經驗時分享的一些看法,可以發現遷移的決策是一個動態的過 程,它是由選擇、評估和行動三者不斷循環和交互影響所構成的,而個人與家庭 的慣習則在其中發生作用。但是這所有的行動脈絡又鑲嵌在他們所處的一個社會 環境之中,這個環境則是由其他在地行動者跟主流環境的行動者對他們產生影響 所形成的。同時,這些家庭在遷移或重建過程中所遭遇的困境,大部分也不是因 為他們個人所導致,而是種種社會問題衍生而成的。

社會環境中的其他行動者影響有大有小,其中最重要應屬基層政府的運作。

因公部門資源所面向的是社會大眾,只要符合特定資格如房屋全倒或半倒即可申 請,而不須經由特殊的管道才可以獲得,普及性較高,因此許多災區的民眾在面 對災害損失時,幾乎都會使用到公部門的資源。由研究的結果看來,在農村社會 中,村里長還是佔有極重要的中介地位,肩負著傳遞資訊,也因傳遞資訊而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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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分配的權力。積極的村長與村幹事甚至可以扮演爭取、統整資源的作用,可 說是自然災害的防災、救災與重建工程中最重要的一環;同時,他們也代表地方 安全網在政策執行上的一環。

由古坑鄉的例子我們可以看見另一個在地環境中重要的團體-社區發展協 會的作用。社區協會同樣由當地的居民組成,組成者的本身可能也是受災戶,但 他們願意在重建的過程付出自己的心力與時間,推動社區環境的改造。在地方居 民的配合與公家、學術團體的支持下,成為農村能夠產業轉型成功的重要關鍵。

整頓後的環境不僅是地理上的變化以及日後災害發生時的可控制性增加,連帶也 創造出更多的就業機會,形成更穩固的社區安全網來支持當地居民的生活。尤其 受訪者多數為當地出生,對於自己的家鄉有特殊的情懷,都期待能在自己的家鄉 擁有更多的工作機會,可以留住地方上的青壯年勞動人口。

只是華山社區發展協會的轉型成功也是有其獨特性;它倚靠的是社區本身的 環境優勢(自然地景以及日治時期開始的咖啡產業)、資源挹注的時機(921 大 地震的重建經費與土石流整治的水保局資源)、縣府單位的支持與在地居民的熱 情響應,可以說是天時、地利與人和之下所產生的結果。相對來說,原本就發展 觀光產業的草嶺村,自然災害後地景流失、道路修復狀況不佳,加上因地理環境

只是華山社區發展協會的轉型成功也是有其獨特性;它倚靠的是社區本身的 環境優勢(自然地景以及日治時期開始的咖啡產業)、資源挹注的時機(921 大 地震的重建經費與土石流整治的水保局資源)、縣府單位的支持與在地居民的熱 情響應,可以說是天時、地利與人和之下所產生的結果。相對來說,原本就發展 觀光產業的草嶺村,自然災害後地景流失、道路修復狀況不佳,加上因地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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