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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包制度之優缺點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39-45)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4 統包執行架構與契約管理

2.4.4 統包制度之優缺點

!!!!!本節主要探討於統包環境下,就業主及統包商而言在執行統包 制度之相關優缺點進行分析研討。

一、就業主而言,統包之優缺點如下:

(一)優點

1.指揮系統較單純,可減少工程管理人力及責任。業主與統包 之承包商簽訂一統包合約,由承包商負責設計、施工及施工 界面整合等問題。因雙方責任及義務明確,故業主可減少工 程管理之人力及責任。對大型統包工程而言,因土建工程與 機電工程界面與分標工程界面減少,業主亦可減輕管理人力。

2.縮短工期,整個工程從規劃、設計、施工、試運轉至完工驗收,

可藉由設計與施工作業時間之重疊而縮短工期。

3.避免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相互推諉之困擾:傳統的合約是業主 與設計顧問公司及施工單位分別訂約,但遇有工程發生問題 時,施工單位指係設計不良或缺失所致,而設計顧問公司指係 施工單位施工不當所致,雙方相互推諉責任,責任之界定不易 且費時。在統包合約中,因承包商負責所有設計及施工等事宜,

故可避免設計顧問公司與施工單位相互推諉責任之困擾。

4.降低工程費:因工期可縮短及可減少工程管理人力,且承包商 提出索賠之機會減少,故無形中可降低工程費。同時,傳統合 約承包商投標時因算標時間緊湊,承包商為避免施工時之損 失,往往會加入意外成本(Contingency Cost) 。此意外成本因 各承包商之風險意念不同而相異,一般為工程費之20~30%。此

意外成本亦是業主成本,故統包合約可降低意外成本,相對的 整個工程費因而降低。

5.提升工程品質與效率並減少災害之發生。因統包工程中,設計 及施工均由統包商負責,設計之理念及施工之考量在設計階段 已將施工時可能發生的災變、困難等因素詳加考慮與溝通,設 計者之理念能與施工者相結合,故可提升工程品質與效率並減 少災害的發生。

(二)缺點

1.以往統包相關法規不健全,影響業主採行意願。以往公共工程 相關法令規定均未對「承造人」有明確之限制規定,「營造業 管理規則」中並未限制營造業之經營範圍,但因營造業主管機 關於民國七十三年以行政命令規定「營造業之經營範圍僅限於 建築及土木之施工」。故營造業者至目前均無法辦理設計工 作。在國內同時具有設計施工之工程機構家數並不多,較具知 名的如中華工程、榮工、大陸….等數家,除非規模大之工程,

前述之機構均不願承包。且以往因統包之相關法令規定尚未盡 完備,作業程序亦無準則可依循,承辦業務人員心存顧忌,影 響業主大力採行以統包方式來辦理發包的意願。

2.統包工程發包時需審慎周詳的準備合約文件,因細部設計尚未 進行,工程項目、數量等未定事項比傳統工程多,合約中有關 業主與統包商間的權利與義務均需審慎擬定,否則易引起爭 議。另因公部門承辦人員對統包合約內容的擬定普遍缺乏實務 經驗,容易造成錯誤或漏失某些項目。

3.下達指示應更謹慎:以往傳統工程中,業主對承包商下達之指 示若有疏失,其影響層面範圍較小。而對統包工程所下達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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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則常成為統包商減輕責任之依據,是為避免遭受圖利廠商 之物議,不可不戒慎恐懼。

4.工程受統包商之影響極大風險較高:統包工程由設計、施工至 完工驗收均由統包商負全責,若統包商之工程經驗與能力不足 或財務上發生問題時,則其影嚮層面相當大,故慎選統包商是 統包工程成敗之主要關鍵。

5.統包係以一定金額來完成業主的需求,唯在施工之過程中變更 工程內容勢所難免,倘涉及工程數量、經費之增減,均會造成 相當大的困擾。

二、就統包商而言,統包之優缺點如下:

(一)優點

1.減少工程糾紛、爭議及協調處理爭議所造成的人力浪費:在統 包工程中,設計及施工皆為統包商之責任,工程遇有問題時,

統包商將動員所有設計及施工人員研討對策並提出解決方案,

使損失減至最少,並避免延誤工期。

2.培養特殊專長:未以統包辦理之工程因設計、施工分開招標,

承包商往往無法兼顧,對統包商而言,二者間之界面整合人員,

以及工程品質管理,期程掌控等專業人員之養成,確是非常的 重要,而據此人才多次辦理統包自然能培養出優秀的統包人 才。

3.提高施工效率:統包工程在設計時已考慮到施工方法與資源之 最有效利用,故統包商可整合最佳的資源利用,充分掌控工程 流程,工程界面減至最少,而能提供施工效率獲得良好的品質。

4.激勵新技術、新工法及新材料之引進:統包商負責設計及施工 事宜,故統包商為增加業務之競爭能力,往往進行新技術及新

工法及新材料之引進。依據政府採購法第35 條規定,可有替 代方案實施,因此鼓勵承包商研究新技術,新工法等。

5.提升技術及統合能力:設計理論、施工技術與經驗可藉統包機 會充分交流,使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無形中統包商可提升技術 及統合能力。

(二)缺點

1.競標費用高

統包工程若以競標方式辦理,則競標所投入之人力、物力均較 一般投標費用高出許多。往往需有其他協力廠商參與,自然也 提高競標費用。

2.責任大且風險高

統包商應負責工程成敗之責任,施工期間之通貨膨脹及競標前 所投入之費用高,故風險亦較高,且對於未知之因素無法精確 考量,相對的風險就更高。

3.統包的責任常遭誤解

根據統包合約規定,統包商應盡工作範圍內之責任與義務,但 常遭業主誤解為「統包」即應「通通包辦所有的責任」,若變 更設計是由於業主政策性之改變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所造 成時,全由統包商負全責是不合理的。另外有些雙方考量不周 而又是必須做的工程項目,往往應由統包商負責吸收費用殊為 無理。

4.業主預算不足

若業主較不重視設計之美感與功能,只重視工程之預算與時 程,則導致設計機構不利於競標。

5. 履約風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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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設計機構本身結合之施工廠商財務不佳,則承攬統包工程之 履約風險極高。

6.需負擔更多的責任

由於業主認為工程所有過程施工廠商皆有參與,因此,即使是 設計上之缺失,施工廠商亦需負責。在過去,施工廠商可能因 為合約及圖說不清,而要求業主給予額外的工期與費用,但統 包制度則不行。

三、依上述探討,現將統包工程制度優缺點比較列表如表2.2所示:

表 2.2 統包工程制度優缺點比較

優點 缺點

就業主而言

1.指揮系統較單純,可減少管理 人力及責任。

2.藉由設計與施工作業時間重疊而 縮短工期。

3.避免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相互推 諉責任之困擾。

4.因工期短、減少工程管理人力及 意外成本,故可降低成本。

5.提升工程品質與效率減少災害發 生。

1.制度規範尚未健全承辦人 員易生困擾而不願採行。

2.細部設計,工程數量、項 目、材料未定,與承包商易 引起爭議。

3.為避免遭受圖利廠商之物 議,下達指示應更謹慎。

4.統包商絕對影響工程,故風 險較高。

5.工程變更設計,造成困擾。

就統包商而言

1.減少工程糾紛、爭議所造人力浪 費。

2.培養內部優秀特殊營建專業人 員。

3.提高施工效率,獲得良好工程品 質。

4.激勵新技術、新工法及新材料之 引進。

5.提升技術及統合能力。

1.競標費用高。

2.責任大且風險高。

3.統包的責任常誤解包辦所 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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