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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問卷調查結果之信度檢定分析詳如表5-1-2。由於Cronbach’s Cronbach’s Cronbach’s Cronbach’s alpha=

Cronbach’s Alpha Cronbach’s Alpha Cronbach’s Alpha

Cronbach’s Alpha N of ItemN of Item N of ItemN of Item 0.951

0.951 0.951

0.951 171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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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問卷共包括15題問題,本節將依序對此15題問題作敘述性統計分析,

亦即呈現各職業人員於各選項之人數與百分比(關於百分比之求算方法為:選擇 該選項之同職業人員人數/同職業人員有效回收問卷數)﹔並針對法院判斷函證 證明力之五個考量要件與據實回覆義務直接相關之題目,進一步作卡方檢定,且 因卡方檢定使用於列聯表,若列聯表中任一欄位的期望個數小於5,則使用 Fisher’s精確檢定(Fisher’s Exact Test),故以下皆使用Fisher’s精確檢定。

一 一 一

一、 、 、 、函證之主體問題 函證之主體問題 函證之主體問題 函證之主體問題

1.請問在函證程序中,何者為詢證函之發文者?

表 5-2-1 問卷題目第一題回答數據整理

職業別/選項 會計師(事務所) 受查公司 受函證者 會計師 2(9.1%) 20(90.9%) 0(0%)

律師 5(20.8%) 19(79.2%) 0(0%) 記帳士 10(35.7%) 18(64.3%) 0(0%) 銀行人員 6(30%) 14(70%) 0(0%) 總 計 23(24.5%) 71(75.5%) 0(0%) 由統計結果可知有超過 7 成之受試者,均認為詢證函之發文者為受查公 司,但仍有 24.5%受試者,錯誤認知詢證函之發文者為會計師。記帳士在此問 題,有 35.7%選擇會計師,突顯其對函證發文主體之認知是各職業中最不足的。

2. 請問在函證程序中,詢證函之發文者與寄送者﹙即附件圖一步驟三之執行人﹚

概念上是否相同?

表 5-2-2 問卷題目第二題回答數據整理

職業別/選項 相同 不相同 不一定

會計師 4(18.2%) 18(81.8%) 0(0%) 律師 8(33.3%) 15(62.5%) 1(4.2%) 記帳士 7(25%) 21(75%) 0(0%) 銀行人員 4(20%) 16(80%) 0(0%) 總 計 23(24.4%) 70(74.5%) 1(1.1%)

統計結果有 7 成之受試者,認為詢證函之發文者與寄送者並非同一概 念,但仍有 24%受試者,認為發文者與寄送者是相同概念,由第一題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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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題之統計結果,可以得知專業人員對於函證程序之瞭解,仍有待加強。

至於職業別對於統計結果之影響,於此並無明顯差異。

3. 請問在函證程序中,應由下列何項標準去判斷詢證函之發文者是誰?

表 5-2-3 問卷題目第三題回答數據整理 職業別/選

寄送者即為發 文者

受函證者之應 回覆對象即為 發文者

於詢證函上署名 (用印簽章)之人 即為發文者

除受函證者外,詢 證函中有提到的人 都是發文者 會計師 1(4.5%) 2(9.1%) 17(77.3%) 2(9.1%)

律師 3(12.5%) 1(4.2%) 20(83.3%) 0(0%) 記帳士 8(28.6%) 3(10.7%) 15(53.6%) 2(7.1%) 銀行人員 2(10%) 2(10%) 15(75%) 1(5%)

總 計 14(14.9%) 8(8.5%) 67(71.3%) 5(5.3%) 在此有 71.3%的受試者認為於詢證函上署名(用印簽章)之人即為發文 者,概念上此選項應為正確之答案,但仍有 14.9%之受試者,認為寄送者即 為發文者,顯然對兩者間之差異並不熟悉,其中記帳士之回答正確率僅 53.6

%,是各職業中最低者。

4. 請問在函證程序中,何者為詢證回函之受文對象?

表 5-2-4 問卷題目第四題回答數據整理

職業別/選項 會計師(事務所) 受查公司 受函證者 會計師 21(95.5%) 1(4.5%) 0(0%)

律師 22(91.7%) 2(8.3%) 0(0%) 記帳士 19(67.8%) 8(28.6%) 1(3.6%) 銀行人員 16(80%) 3(15%) 1(5%)

總 計 78(83%) 14(14.9%) 2(2.1%) 統計結果有 83%受試者,認為詢證回函之受文對象為會計師,其中律師與 會計師選擇此答案者均超過 9 成,可說對此問題有較為正確之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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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請問您認為對受函證者而言,會計師(事務所)是否為受查者之代理人?

表 5-2-5 問卷題目第五題回答數據整理

職業別/選項 是 否 不一定

會計師 7(31.8%) 15(68.2%) 0(0%) 律師 17(70.8%) 6(25%) 1(4.2%) 記帳士 21(75%) 6(21.4%) 1(3.6%) 銀行人員 13(65%) 6(30%) 1(5%)

總 計 58(61.7%) 33(35.1%) 3(3.2%) 在此問題之答案統計結果較為分歧,總體而言有 61.7%之受試者,認為會 計師(事務所)是受查者之代理人,但亦有 35.1%的受試者認為會計師並非受查 者之代理人。以職業別來分析,會計師有 68%之比例認為兩者間無代理關係,

律師則有 70%認為兩者間有代理關係,記帳士採肯定意見者更高達 75%,銀行 人員亦有超過 6 成之比例認為有代理關係,推論此原因應該是會計師對於「獨 立性」之要求較為敏銳,且會計師依專業判斷進行查核程序,並不受受查者之 指揮,會計師若為受查者之代理人,可能有影響獨立性之虞,故會計師對此問 題答案之觀點,與其他職業人員有很大之不同。

本題之卡方檢定結果詳如表 5-2-6。因為顯著性(p-value=0.010) <

alpha=0.05,因此不同職業對於題目五的看法具有顯著性差異,即說明題目五 的答案選擇與職業有關。

表 5-2-6 問卷題目第五題卡方檢定

Value df 顯著性 Pearson Chi-Square 14.502 6 0.018 Fisher's Exact Test 13.942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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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二 二

二、 、 、 、函證之證明力問題 函證之證明力問題 函證之證明力問題 函證之證明力問題

6. 請問函證之目的係為了探求或證明下列何者?

表 5-2-7 問卷題目第六題回答數據整理 職業別/選項 財務報表所顯

示交易之事實

財務報表所顯示交易之法律 關係﹙例如債權債務關係﹚

財務報表所顯示交易 之事實及法律關係

其他 會計師 15(68.2%) 1(4.5%) 6(27.3%) 0(0%) 律師 5(20.8%) 8(33.3%) 11(45.8%) 0(0%) 記帳士 9(32.1%) 5(17.9%) 14(50%) 0(0%) 銀行人員 10(50%) 3(15%) 7(35%) 0(0%) 總 計 39(41.5%) 17(18.1%) 38(40.4%) 0(0%)

在此選擇「財務報表所顯示交易之事實」與「財務報表所顯示交易之事 實及法律關係」之受試者,差異僅約一個百分點,可見函證之目的係僅為了 探求「事實」,或兼及「事實與法律關係」,有大致相同比例受試者分別支持 該選項。以會計師而言,大部分選擇交易事實之答案(68%),律師與記帳士 則大部分選擇交易事實與法律關係之答案(分別為 45%及 50%),銀行人員則 有半數採取與會計師相同之見解。

本題之卡方檢定結果詳如表 5-2-8。因為顯著性(p-value=0.027) <

alpha=0.05,因此不同職業對於題目六的看法具有顯著性差異,即題目六的 答案選擇與職業有關。

表 5-2-8 問卷題目第六題卡方檢定

Value df 顯著性 Pearson Chi-Square 14.502 6 0.023 Fisher's Exact Test 13.851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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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請問您認為「應收款項」之「詢證回函」﹙即附件圖一之步驟四﹚內容如為 確認(comfirm),是否代表受函證者承認其對受查者有應付款項?

表 5-2-9 問卷題目第七題回答數據整理

職業別/選項 是 否 不一定

會計師 22(100%) 0(0%) 0(0%) 律師 22(91.6%) 1(4.2%) 1(4.2%) 記帳士 25(89.3%) 2(7.1%) 1(3.6%) 銀行人員 19(95%) 1(5%) 0(0%)

總 計 88(93.6%) 4(4.3%) 2(2.1%) 統計結果有高達 93%的受試者選擇肯定之答案,故以會計用語「應付款項」

來詢問,受試者之意見頗為一致。在此職業別對於統計結果之影響,並無明 顯差異。

8. 承上題,請問您認為受函證者「確認」其對受查者之「應收款項」金額之「詢 證回函」,其效果為何?

表 5-2-10 問卷題目第八題回答數據整理 職業別/選項 詢證回函除確認財務報表金

額外,亦表示承認法律上之 債務關係

詢證回函僅確認財務報 表金額,並不表示承認 法律上之債務關係

完全不生任 何效果

不一定

會計師 4(18.2%) 18(81.8%) 0(0%) 0(%) 律師 19(79.2%) 3(12.5%) 0(0%) 2(8.3%) 記帳士 12(42.9%) 14(50%) 1(3.6%) 1(3.5%) 銀行人員 2(10%) 14(70%) 4(20%) 0(0%) 總 計 37(39.4%) 49(52.1%) 5(5.3%) 3(3.2%)

在本題加入法律用語「法律上之債務關係」後,受試者之意見略有不同,

整體來說有半數之受試者(52%),認為詢證回函僅確認財務報表金額,並不 表示承認法律上之債務關係;但亦有 39%之比例,認為詢證回函除確認財務 報表金額外,亦表示承認法律上之債務關係。

以職業別來分析,會計師有高達八成認為詢證回函僅確認財務報表金 額,並不表示承認法律上之債務關係,銀行人員亦有 7 成採相同見解;至於 律師則有近 8 成(79%)認為詢證回函除確認財務報表金額外,亦表示承認法 律上之債務關係。由此可見律師與會計師在此問題之看法,差異較大。

本題之卡方檢定結果詳如表 5-2-11。因為顯著性(p-value < 0.001) <

alpha=0.05,因此不同職業對於題目八的看法具有顯著性差異,即題目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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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選擇與職業有關。

表 5-2-11 問卷題目第八題卡方檢定

9. 承上題,請問您認為受函證者「否認」其對受查者之「應收款項」金額之「詢 證回函」,其效果為何?

表 5-2-12 問卷題目第九題回答數據整理 職業別/選項

詢證回函除否認財務報 表金額外,亦表示否認 法律上之債務關係

詢證回函僅否認財務 報表金額,並不表示否 認法律上之債務關係

完全不生任

何效果 不一定 會計師 6(27.3%) 7(31.8%) 9(40.9%) 0(0%) 律師 15(62.5%) 6(25%) 2(8.3%) 1(4.2%) 記帳士 13(46.4%) 4(14.3%) 11(39.3%) 0(0%) 銀行人員 12(60%) 2(10%) 6(30%) 0(0%) 總 計 46(48.9%) 19(20.2%) 28(29.8%) 1(1.1%)

關於此問題,大部份之受試者(48%),認為詢證回函除否認財務報表金 額外,亦表示否認法律上之債務關係;但卻有 29%之受試者認為完全不生任 何效果。本題與第 9 題之問題差異在於「確認」與「否認」之「詢證回函」

效果如何,惟兩題之答案分配比例顯然有所不同,「完全不生任何效果」之選 擇比例大幅提高,此現象在會計師與記帳士特別明顯,推論可能是因為受函 證者否認詢證函之內容時,會計專業人員較易認為該回函無法作為無保留意 見之查核證據,所以才有此答案之差異。

Value df 顯著性 Pearson Chi-Square 42.888 6 <0.001 Fisher's Exact Test 39.072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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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請問您認為「應付款項」之「詢證函」﹙即附件圖一之步驟三﹚內容,是否 代表受查者承認其對受函證者有應付款項?

表 5-2-13 問卷題目第十題回答數據整理

職業別/選項 是 否 不一定

會計師 16(72.7%) 5(22.7%) 1(4.6%) 律師 20(83.3%) 3(12.5%) 1(4.2%) 記帳士 19(67.9%) 6(21.4%) 3(10.7%) 銀行人員 13(65%) 6(30%) 1(5%)

總 計 68(72.3%) 20(21.3%) 6(6.4%) 統計結果有 72%的受試者選擇肯定之答案,故以會計用語「應付款項」

來詢問,受試者之意見頗為一致。在此職業別對於統計結果之影響,並無明 顯差異。

11. 承上題,請問您認為「應付款項」之「詢證函」內容,是否發生何種效果?

表 5-2-14 問卷題目第十一題回答數據整理 職業別/選項 詢證函除為確認

財務報表金額 外,亦表示承認法

律上之債務關係

詢證函僅為確認 財務報表金額,並

不表示承認法律 上之債務關係

完全不生任 何效果

不一定

會計師 3(13.6%) 15(68.2%) 4(18.2%) 0(0%) 律師 18(75%) 4(16.7%) 2(8.3%) 0(0%) 記帳士 14(50%) 9(32.1%) 5(17.9%) 0(0%) 銀行人員 3(15%) 11(55%) 4(20%) 2(10%)

總 計 38(40.4%) 39(41.5%) 15(16%) 2(2.1%) 在本題加入法律用語「法律上之債務關係」後,受試者之意見略有不同,

整體來說有,對於詢證函是否表示承認法律上之債務關係,分別有 40%及 41

%之比例採取肯定與否定之看法,可說兩種見解之人數比例相當。

以職業別來分析,會計師有 68%認為詢證回函並不表示承認法律上之債務關 係;至於律師則有 75%認為詢證回函表示承認法律上之債務關係,記帳士與 銀行人員在此則較無明顯之傾向。由此可見律師與會計師在此問題之看法,

差異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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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詢證函中可能會加註下列文字,各該等文字對於函證程序之影響為何﹙請 就 A、B、C 分別勾選﹚?

A.「本函僅供財務報表查核目的之用,不作為債權、債務或其他法律關係證明 之用」

表 5-2-15 問卷題目第十二題 A 項回答數據整理 職業別/選

得加註前述文

得加註前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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