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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個案描述

第二節 經營方針及重要產銷政策

巨大公司自三十五年前創立以來,始終堅持在自行車本業的發展,立志成為 全世界最好的自行車公司和最好的品牌。我們的使命是「創造最令人振奮的全方 位自行車解決方案之產品和服務,並產生最佳總和價值,以滿足消費者不同的需 求和生活」,「以無比熱情,讓 Giant 車主能親身體會最好的自行車生活經驗及享 受騎車的喜樂」。

地 區 銷 售 量

銷 售 值 銷售值佔全 公司比率 美 洲 270 3,455,140 38.29%

歐 洲 230 3,084,091 34.17%

亞 洲 153 644,822 7.14%

內 銷 197 869,951 9.64%

其 他 4 970,990 10.76%

合 計 854 9,024,99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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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年來,巨大由 OEM 外銷出發,逐步自創品牌跨國經營,目前已發展 成為行銷全球最成功的自行車公司之一,在全球各地陸續完成生產基地及銷售據 點的布局,並已成功轉型為全球化經營的自行車品牌,經營價值鏈完整涵蓋了研 發、生產、製造、技術、行銷、品牌、售後服務及營運管理等機能。

在行銷策略方面,巨大仍將繼續採行 ODM 與自有品牌並重的策略,一方面 為全球形象良好的品牌設計代工,同時積極在全球重要市場發展自有品牌的行 銷。為了推廣自有品牌,本公司每年提撥約 8﹪的品牌推廣費用,透過運動行銷,

以贊助專業車隊參與全球重要比賽,提昇 Giant 品牌的知名度及品牌形象。

一. 市佔率 1. 市場佔有率:

(1) 依據台灣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之統計,民國九十五年台灣地區總外銷 量408萬台,金額為8.39億美元,本公司台灣廠外銷量約66萬台,佔16.17%;外銷 金額約為新台幣81.55億元,佔30%,是目前國內最大之自行車專業廠商。

(2) 九十五年度本公司自有品牌「捷安特」自行車之銷售量,在歐洲超過38 萬台,為歐洲三大品牌之一;在美國銷售約32萬台,在專賣店市場居第三大品牌;

在日本銷售逾8萬台,居登山車中進口品牌第一名;在澳洲亦為最大進口品牌,

在台灣銷售20萬台,市場佔有率超過25%,維持國內第一品牌;在中國銷售130 萬台,持續保持中國第一品牌之地位。

(3) ODM客戶中,TREK是美國前三大優良品牌,在歐洲之SCOTT及COLNAGO 均為全球知名品牌。

2. 競爭利基:

(1) 產品優勢:

巨大公司目前供應全系列產品,包括登山車、公路競賽車、休閒車、淑女車、

輕快車、Lifestyle bike、童車、電動車、折疊車、舒適車,以及新近開發之 Maestro 登山避震車、輕量化之碳纖維競賽車等等,組合成十分完整之產品體系,供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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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各地市場之需求;由於捷安特公司向來重視新產品的研發創新,每年投入龐大 資源進行創新技術及車種的研發,領導流行、創造流行,以產品差異化創造競 爭優勢。

(2) 製造優勢

巨大公司於全球各地擁有四座自行車製造廠、一座電動自行車廠以及二座材 料工廠,得以充分運用各地之製造資源,以國際分工發揮各個工廠最大的競爭優 勢,並且善用各廠的供應鏈形成強勁的競爭力。

(3) 行銷優勢:

巨大公司早在十餘年前即訂定採取 ODM 與自有品牌並重之行銷策略,一方 面為全球形象良好之品牌設計製造,同時也建立自有品牌之全球行銷網,目前「捷 安特」已成為行銷全球的自行車知名品牌。

(4) 服務優勢:

巨大公司服務網遍及世界各地,實行「一地買車,全球服務」的目標,對所 有產品都提供車架五年品質保證,以及其他非耗損零件一年保證,除此之外,並 由各國行銷網路或客戶建立完整的售後服務系統,透過全球 10,000 家專賣店,為 消費者提供最迅速及最方便的服務;同時巨大公司每年更投保美金 500 萬美元產 品責任險,為全球消費者提供最佳之產品保證。

(5) 涵蓋完整經營價值鏈的競爭優勢:

巨大公司以自創品牌行銷全球,涵蓋了研究開發、採購、生產、製造、業務、

行銷、品牌、售後服務、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等完整的經營價值鏈,是全球自行 車產業中所獨有的;歐美名牌雖然擁有品牌及通路,但大都缺乏製造及研發,而 台灣及中國的業者,雖然擁有製造實力,但是缺乏品牌及通路。完整的經營價值 鏈使得巨大得以發揮最大的競爭優勢及綜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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