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實證結果
第四節、 綜合討論
本節基於第二節的驗證結果,與第二章文獻回顧中相關文獻的結論進行對話 與討論,說明本研究的特殊之處以及學術貢獻;同時基於驗證結果,對就業縉紳化 可能引發的問題提出建議。
壹、學術意涵
學術意涵主要通過對比過去文獻,在研究對象和結果兩個方面說明本研究在 學術上的貢獻性。
一、研究對象
高速鐵路的發展起源於1964 年,隨後在 20 世紀 80 年代開始在世界範圍內擴 張,是軌道運輸中相對新興的一種交通方式。過去文獻在探討軌道運輸與縉紳化關 係的研究對象多為城市軌道交通(Feinstein & Allen, 2011; Jones & Ley, 2016; Kahn, 2007; Lin, 2002; Lin & Chung, 2017; Pagliara & Papa, 2011; Perry et al., 2010; Pollack et al., 2010; Saldaña & Wykowski, 2012; Zheng & Kahn, 2013),對於高速鐵路這種城 際軌道交通建設與縉紳化關係的討論較少。
一般情況下,由於城際軌道交通主要面向的交通需求為城市與城市間的移動,
故被認為對於城際區位條件的影響較大,而相比城市軌道交通,對於城市內部的影 響相對較低。但是,城際軌道交通節點作為城市對外門戶,以及城市重要的交通節 點,往往吸引諸多公共資源投入,包括與城市軌道交通系統的整合。觀察中國高速 鐵路站區的建設,可以看到高鐵站區更是被廣泛期望為帶動周邊地區規劃建設和 推動城市發展的動力。所以,在軌道運輸與縉紳化的視角下,高鐵站區的建設與縉 紳化的關係值得被檢驗。本研究則是補充了軌道運輸與縉紳化關係在高速鐵路建 設方面的知識。
縉紳化的概念在1964 年由英國社會學家 Glass 提出以後,多聚焦在居住人口 方面的研究,儘管在一些研究中可以看到對於產業縉紳化(Industrial gentrification)
的討論(Curran, 2007; Curran & Hanson, 2005; Yoon & Currid-Halkett, 2015),但是在
涉到就業機會和失業風險,與其密切相關的是本研究所採用的樣本單元——企業。
內城高鐵站區就職人員中弱勢群體的住房問題,通過合理調整地區商住用地的比 例,建設保障性住房,或者低租金的社會住宅,滿足在地員工的住房需求。
從外城高鐵站區的驗證結果來看,低階企業的生存風險顯著低於非高鐵站區,
而高階企業的生存風險與非高鐵站區並無顯著差異。儘管驗證結果顯示外城高鐵 站區並未有發生就業縉紳化的現象,反而是低階企業的職員得益于高鐵站區的建 設,獲得了更為穩定的工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外城高鐵站區仍處於開發 階段,而基於內城高鐵站區的經驗,外城高鐵站區在租金、政策等因素的影響下,
在持續開發中有很大可能發展到類似內城高鐵站區的就業縉紳化階段,屆時低階 企業可能面臨逐漸增高的生存風險,而導致原先已經定居在外城高鐵站區的低階 企業職員面臨失業的風險。
基於內城高鐵站區的經驗對外城高鐵站區未來可能發生的社會問題猜想,政 府應該做到未雨綢繆,保持對外城高鐵站區居住人口就業狀況的關注,適當的時候 給予就業指導。
就業縉紳化可能引發的上述就業和居住空間匹配問題,企業可以通過在適當 的範圍內對在地居民給予優先聘請的方式,提供更多的在地就業機會,減少異地就 業引發的住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