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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五節  綜合討論

本次課程主要由解說課及志工,共同發展。關於砂卡礑課程,僅沿用去年教案中,

    綜合以上,從太魯閣生態環境營學生之成果發表,可見其具有互惠多元之學習成 效,符合課程規劃及教案設計之環境教育五大目標  (圖 4‐7)。 

  圖 4-7、太魯閣生態環教營之環境教育目標

    因此,未來太管處在發展相關課程時,首先須重視的是希望學生能透過教育活動,

體會到那些環境教育之意涵。 

這須從評估結果來講,像環境教育對於國家環境的幫助到底有哪些? 像是撿了一包 垃圾,還是說可以提昇學生對於環境冒險犯難、問題解決、野外保育研究的能力,我想 後者才是目前國家需要的力量。現在《環境教育法》規定每年要四小時環境教育時數,

這是因為要環境教育而環境教育,是屬於被動性的,所以建議未來應朝國家公園環境教 育,需包含那些方向來思考。

(20140731 訪談)

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扮演參與的觀察者,亦為課程設計參與者  (供給者)之角色,然 而隨著參與太魯閣生態環教營課程之發展研究。研究者在課程設計思維之轉變,亦促使 研究者從供給者角色轉變為學習者角色,依本研究之課程發展過程,可區分為三大階段:

第一階段為課程籌畫期及課程組織期,第二階段為課程編製期,第三階段為課程試用期 及課程實施期。 

第一階段研究者過於重視教案格式與知識層面,而忽略了現場教學時,學生是否能 夠有效地吸收所有教案內容,直到第二階段在與廖美菊老師及國家公園參與者討論教案 時,發現體驗課程之重要性,甚至有時需要保留學生學習的空白時間,讓他們能夠沉澱 與轉化,在第三階段實際進行教案操作時,研究者從觀察者的角度發現,太魯閣國家公 園環境教育課程的核心,為「在」環境中教學,只要將學生帶到環境中,讓他們自行探 索學習,教學者只要從旁引導即可,其實知識層面的部分,可以留到學生回到正規教育 的課程中再補強。 

在太魯閣生態環教營課程發展研究期間,對於研究者自身環境教育之價值觀亦有明 顯之轉變。過去研究者為關懷流浪動物的動物保護者,在接觸教職工作時,從單一的流 浪動物保護層面,了解到教育的重要性,並且開始關心生命教育層次中,人與自然的連 結。直到參與太魯閣生態環教營課程發展,將研究者對於生命關懷之信念,提伸至環境 教育層面,不僅僅是人與自然的連結,而是自然生態與人文環境交互作用下,人要如何 透過教育方式,從了解相關環境知識,進而關心相關環境議題,而產生保護環境的行動,

學習到相關之技能並累積行動經驗  (圖 4‐8)。 

圖 4-8、研究者環境教育價值觀轉變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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