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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2.2 整治及永續發展

2.2.2 綠色整治

綠色整治屬於近年興起的概念,是由 USEPA 於 2008 年所定義的,同時列出 了綠色整治應考量的六大核心元素與相對應的措施,在 2009 年發表「更綠的清理 原則」(Principle of Greener Cleanup)中指出,所有污染場址整治工作的最終目的,

都是為了減少污染物對人類健康及環境的影響,因此應該注意污染整治過程中,

設法降低整治行為造成的環境足跡。其於 2010 年提出綠色整治流程,試圖在一般 整治中將綠色整治的概念納入其中,以降低整治行為對環境的衝擊。另一方面,

加州環保局也於 2009 年提出 GREM(Green Remediation Evaluation Matrix)以評估整 治行為中的環境足跡,於綠色整治的應用上有很大的貢獻。以下針對兩環保單位 的研究做深入的分析與探討。

一、美國環保署

美國環保署 固廢與 緊急應 變辦公室(Office of Solid Waste and Emergency Response, OSWER) 於 2008 年將綠色整治定義為考慮整治行為中全部的環境衝擊,

並考慮所有整治可選擇項目以使整治行為環境效益達到最大化。由此可看出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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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注重的是永續發展三基線中的環境面向,尚未考慮經濟與社會面向。另外其 也提出綠色整治的 10 大目標(USEPA, 2008):

1. 達成整治行動的目標;

2. 整治部分能提供使用與再使用;

3. 增加操作有效性;

4. 減少環境總污染物與廢棄物的負擔;

5. 場址或其影響區域劣化的最小化或增加生態性;

6. 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和溫室氣體的生產;

7. 水質衝擊的最小化與水資源循環;

8. 保護自然資源;

9. 投資能達成較佳的長期財政回饋;

10. 增加場址清理的永續性。

USEPA 認為,無論新的污染場址或是運作中的污染場址,整治過程中所有的 方法與元素,都能透過最佳化的程序增加整治的環境效益,並在 2009 年將綠色整 治的五大核心元素提出,強調綠色整治不只是單純的技術更新或單指特定的技術,

而是要在所有的整治階段將五個主要核心元素融入,五大核心元素與其可行的 BMPs 如下表(表 2.2-1)(USEPA, 2009):

表 2.2- 1 綠色整治核心元素及其最佳管理作業(USEPA, 2009)

核心元素 最佳管理作業

能源總消耗的最小化與使用再生能源 的最大化

1. 最小能耗(例如使用高效能源設備)。

2. 整治設備的動力可多使用可再生能源。

3. 從可再生能源電廠購電。

空氣污染與溫室氣體排放的最小化 1. 最小化溫室氣體的產生。

2. 最小化空氣污染物與揚塵的產生與運 輸。

3. 重型設備的效率(例如柴油設備空屋排 放減量計畫)。

4. 盡量使用有良好污染排放控制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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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機械與輔助設備使用清潔燃料。

6. 在現地固碳(例如土壤復育或植栽)。

最小化水資源的使用與衝擊 1. 最小化水資源的使用與防止水資源耗 竭。

2. 補集、回收與儲存水以再使用(例如:含 水層補注、飲用水、灌溉水)。

3. 最小化植被用水的需求(例如:多使用原 生種)。

4. 對雨水採用最佳管理作業設計。

物質與廢棄物的減量、再使用及回收 1. 最小化原生物材的消耗。

2. 最小化廢棄物的產生。

3. 使用回收製成產品與當地物質。

4. 再使用廢棄物質(例如:由燃煤產品取代 波特蘭水泥做為水泥材料)。

5. 將再利用材料、回收材料、產品及基儲 設施材料分類(例如:土壤、建材、廢建 材及營建廢棄物等)。

保護土地及生態系統 1. 最小化整治活動的區域或限制使用(例 如:破壞或移除污染源的污染物)。

2. 最小化非必需的土壤與棲地的入侵或 破壞。

3. 棲地盡量使用原生種。

4. 最小化噪音與光線的干擾。

USEPA 於 2010 年提出綠色整治策略,該策略包含 9 個主要行動及 40 個特別 行動,共可區分為三大範疇包括:政策與指引的發展、資源發展與計畫執行、計畫 評估。細項說明如下(USEPA, 2010):

1. 政策與指引的發展:提供政策與指引以達成更好執行與使用綠色整治實踐,應 用在超級基金的 Cleanup Process 中,提供清楚、基於法律的策略以促進綠色 整治。

2. 資源發展與計畫執行:制定與發展綠色整治實踐,提供資源幫助現場協調員與 整治計畫執行者確保整個程序皆為綠色整治,並達成目標。

3. 計畫評估:識別、確認可行的措施、評估綠色整治實行在場址層級、計畫層級 的指標。OSWER 可以使用機構預算以獲得測量與度量結果,以整合綠色整治 的目標到 USEPA 的策略計劃和綠色整治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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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策略中也建構出綠色整治流程,其是立足於超級基金的 Cleanup Process 的基礎上,將綠色整治的概念納入其中,以生命週期為中心思考,貫穿整體的整 治流程,並試圖將整治過程中的環境足跡量化評估。綠色整治程序及各工作細項 說明如下(USEPA, 2010):

1. 初步評估與場址調查(Preliminary Assessment and Site Investigation): 計畫管理 者可以使用更有效率又合理的方法,最大幅度地減少動員、物質與自然資源 的消耗以及廢棄物的產生。

2. 整治調查與可行性分析(Remedial Investigation and Feasibility Study): 管理者 可以藉由增加對場址活動特性的了解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例如透過在 PA/SI 中採得的場址樣品更加了解場址。當制定整治行動的選項時,需確定整治的 目標,計畫經營者需考慮能在整治設計與建造行為時減少環境足跡的替代選 項。透過場址特徵,全面界定污染源面積與位置,將能幫助避免在整個整治 行動中不需要的物質消耗與天然資源耗用。

3. 整治設計(Remedial Design): 透過設計、前導試驗以、資訊更新及技術改變以 確保整治的有效程度。

4. 整治行動(Remedial Action): 整治行動的建造及操作階段提供對減少現地與離 地的環境足跡影響顯著。在建造過程中可以採取最佳管理實行。實踐包括汽 車與設備使用清潔燃料和可再生能源,改造柴油設備與車輛達到排放控制,

再使用建造設備與日常操作材料,回收清除與處理廢棄物,最大限度地控制 雨水徑流等等。

5. 短期或長期整治操作與五年監測(Short- and Long-Term Remedy Operations and Five-Year Reviews): 場址需要進行定期審核,在整治行動後現場殘留的污染物 不允許無限制地暴露。在五年的審核措施中,需保證整治保護且提供了計畫 管理者評估綠色整治實踐整合到整治的操作與維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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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州環保局

加州環保局的毒性物質控制部門(Department of Toxic Substance Control)所定 義的綠色整治,需考慮整個整治活動廣泛影響的永續性,包括社會與經濟在整治 決策的衝擊,與 USEPA 只注重永續中環境面向的綠色整治略有不同。2009 年發布 的「綠色整治過渡時期建議」指出,綠色整治包含採用技術與清潔方法減少場址 的環境足跡,整治活動的環境足跡會超出場址的邊界,因為物質使用與能源耗用 產生的衝擊有可能在其他地方,通常這些離地衝擊不會完整地在決策制定過程被 計算,但其產生的衝擊將會造成全部社會的負擔。而綠色整治評估即是確認這些 潛在衝擊都能被計算,能計算發生在當地、區域、與全球尺度的衝擊,包括直接 和非直接污染排放、原料的消耗、產品、蒐集與棄置廢棄物。

因此,綠色整治最重要的是納入生命週期思考的概念,考慮從整治開始到結 束所有與過程相關的輸出與輸入,生命週期思考可以提供因場址行為產生特定環 境衝擊與負擔的資訊,以及其他活動場址邊界外的間接衝擊。實踐生命周期思考 的方式有兩種, 分別為生命週期評估(Life-Cycle Assessment)與生命週期管理 (Life-Cycle Management),再以綠色整治評估矩陣(Green Remediation Evaluation Matrix)的檢核表評估每一項技術潛在或直接造成的衝擊,GREM 試圖計算整治計 畫發生前、過程與執行後,全部與環境、經濟、社會相關的衝擊(從原物料的開採、

產品製造、運輸過程和棄置)以及離地的衝擊。下圖(圖 2.2-2)描述如何將 GREM 應 用到一般的整治計畫,在整治行為的選擇過程中改變每個替代方案的組成以優化 而達成更綠化的方案(California EPA,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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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 2 加州環保局綠色整治流程(翻譯自 California EPA, 2009)

小結

美國環保署在綠色整治的永續性上,只關注環境面向,只考慮單一面向的結 果可能使方案在經濟與社會衝擊過大而造成不永續的現象。其強調綠色整治不只 是單純的技術更新或單指特定的技術,所提出的綠色整治五大核心元素與最佳管 理作業需在整治的各大階段納入考量,另外也試圖將綠色整治的概念融入到超級 基金的整治流程中,並指出各整治程序應注意的事項,但未有量化的結果呈現。

加州環保局在綠色整治方面則是同時考慮了環境、經濟與社會面向,並注重在將 評估結果量化,使用的工具為 GREM,同樣也是將其融入到一般的整治流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