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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應當被視為是平台

在文檔中 WEB 2.0發展介紹 (頁 30-33)

差別在模式

搜尋 3. 0:P2P 搜尋;「好幾台伺服器」Ö「全世界所有連上網路的 個人電腦」。

1. 網路應當被視為是平台

2. 引領群體智慧(Harnessing Collective Intelligence)

3. 資料是下一個「Intel Inside」(Data is the Next Intel Inside)

4. 軟體升級模式走到盡頭(End of the Software Release Cycle)

5. 輕巧的程式設計模式(Lightweight Programming Models)

6. 超越單一裝置的軟體(Software Above the Level of a Single Device)

7. 豐富使用者的感受(Rich User Experiences)

1. 網路應當被視為是平台

跟過去重要的高科技觀點一樣,Web 2.0 並沒有嚴格的界線範 疇,但卻有一個重力核心(gravitational core)。你可以把 Web 2.0 的 想像化為一組「原則」與「實踐」(a set of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架構起由許多網站所組成的太陽系,這些網站都或多或少說明了這些 原則,但是與太陽系的核心,仍存在不一樣的距離。

上圖為Web 2.0 的擴散式地圖(meme map),是在 O'Reilly 媒體 的一場研討會中,透過 FOO 研習營集體討論後發展出來的。這是一 個正在演變中的過程,很多想法是從 Web 2.0 的核心向外擴散出去 的。

透過以下三個案例,可以深入比較出Web 2.0 與 Web 1.0 之間差 異的要素。

案例一:Netscape 與. Google 之間的比較

假使 Netscape 是 Web 1.0 的開路先鋒,那麼 Google 則是 Web 2.0 最重要的領導者。

Netscape 建構「網路成為平台」的舊式軟體典範而言︰他們的頭 號產品是網站瀏覽器,一種桌面應用程式,他們的策略是在瀏覽器市 場擁有高市場佔有率,以這種優勢帶動高單價伺服器市場商機,並且 藉由控制網路內容的呈現與應用標準,來建立無人能撼動的影響力

(一如微軟在PC 軟體市場)。

Google 則從一開始就是原生的網路應用,不銷售或套裝,而是 作為服務來提供,客戶直接或間接就其所得到的服務而付費。沒有舊 時代軟體產業的陷阱,沒有預定的軟體發行時間,只有不斷地改良。

沒有授權或銷售,只有使用。沒有不同平台的問題,使用者可以在各 種電腦設備上執行使用軟體。Google 在網站後端,沒有購買昂貴的 伺服器,只是利用一般普通的電腦,執行公開原始碼的作業系統,加 上外人不得而知的自行設計的程式與工具。

Google 必須具備一項額外的核心能力是 Netscape 所沒有的:資料 庫管理。Google 不只是軟體工具的集合體而已,更是專門化的資料 庫。沒有資料數據在背後撐腰,軟體工具將無用武之地;而沒有軟體,

資料數據將難以管理。過去時代中權力的來源,是軟體授權與對APIs 的絕對控制,現在無關緊要,因為軟體不需要通路販賣,只需要使用 執行。同時若無收集和管理資料的能力,那麼軟體是沒有什麼用處 的。事實上,軟體的價值,取決於能夠管理資料的幅度及能力。

案例二:DoubleClick 與. Overture 及 AdSense 之間的比較

DoubleClick 自豪地在網站上宣佈,他們為「超過兩千家客戶」

成功進行網路廣告服務,但像 Yahoo! 的搜尋行銷(Yahoo! Search Marketing,就是之前的 Overture),Google 的 AdSense 廣告服務,

早就為千千萬萬、難以計數的小廣告主提供廣告刊登服務。Overture 和Google 之所以成功,取決於 Chris Anderson 所提倡的「長尾」(the long tail)觀念。

其它 Web 2.0 的成功故事皆印證了這個道理,例如 eBay 扮演一 個自動化的媒介角色,可以讓眾多的個別消費者,完成僅數美元的線 上拍賣交易。

Web 2.0 教給我們的是:善用客戶的自助式選擇服務模式及演算 法資料管理技術,廣泛觸及潛在用戶對象,服務長尾為數眾多的使用 者,而不僅注重少數大型的使用者。(The Web 2.0 lesson: leverage customer-self service and algorithmic data management to reach out to the entire web, to the edges and not just the center, to the long tail and not just the head.)

案例三:Akamai 與 BitTorrent 之間的比較

Akamai 的商業運行模式是:幫助大型站台不受網路壅塞的影 響,順暢地將內容資料傳遞到末端大眾的眼前,然後從這些核心的大 型網站取得營收。

BitTorrent 則像其它點對點(P2P)網路模式的先行者一樣,釋放 網路分眾的權力,讓每一個用戶端都變成一台伺服器。

BitTorrent 驗證了一個關鍵的 Web 2.0 原則︰越多人使用,服務 會自動地變得更好(the service automatically gets better the more people use it.)。當 Akamai 必須不斷增加伺服器以提升服務品質時,

每位BitTorrent 的用戶是自動聚集他們擁有的資源。這裡隱含的「參 與式架構 (Architecture of Participation)」是一種自我管理的合作倫 理,當末端個別的眾人連結在一起,可以形成巨大的系統,並且讓使

用者管理自己擁有的資源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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