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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緊急應變管理機制

第一節 緊急應變機制

醫院內發生火災對病患生命安全是最首要的威脅,又加上病患具有不同的逃 生能力限制,依據NFPA 101A 病患行動能力可分為:可行動者、受限制的行動 能力者、無行動能力者,甚至是完全無法移動者四大類,根據所屬特性不同,相 對也影響病患在面臨緊急狀況自我保護的能力[34]。再加上醫護人員照護病患的 人數繁重,相對的增加了病患火災發生時的極大風險性。故面對醫院內存有多數 避難弱者的環境下,應加強人員緊急應變上的能力,其執行措施為提升火災預防 的教育課程、確保滅火和逃生設施的有效性、並依單位的特殊性提出適合的緊急 應變計畫、加強人員對緊急狀況即時的實地演練,必要時應定期舉辦病患撤退技 巧的訓練課程,以達到全體員工對火災的警覺性及緊急應變流程的熟悉度,降低 病患災害狀況發生時造成重大的傷亡[35]。

我國醫院之防火安全管理主要依據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緊急災害應變措 施及檢查辦法為基準,內容以規定醫療機構需建立防火、避難設施及緊急災害應 變措施為主,其中「醫院緊急災害應變措施與辦法」規定,對重大災害發生前預 防及前置作業準備、災害發生時的緊急應變措施及災後復原的能力,並清楚針對 三大階段的工作項目、組織及任務分工進行詳細規劃,2006年修正該辦法時 更將第四條緊急災害應變組織與指揮架構上做了修改[36];並納入醫院火災預防 與應變評鑑(99年度),目的在使病患當面臨緊急災害發生時能降低傷亡。

101-102 年的醫院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年度工作目標第九項強化醫院火災預 防與應變,執行重點為加強防火設施(備)及管理、制訂全院及各單位之火災緊急 應變計畫、落實人員防火教育及火警應變訓練。本研究彙整系統能協助醫院防火 安全之功能如下表7-1。

表 7-1 101-102 年強化醫院火災預防與應變與系統功能對照表

第七章 緊急應變機制 

一般原則 參考作法 本研究

第七章 緊急應變機制 

一般原則 參考作法 本研究

3.1.2 可以「RACE」做為火災緊急疏 散的基本流程,方便員工記憶。

內容如下:

z R(Remove, Rescue):將病人 移出著火的區域或房間。

RACE 屬於現 場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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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C(Contain):人員撤離著火的 病房,立即關上房門,把火及 煙侷限在某一個區域,以利人 員疏散。

z E(Extinguish, Evacuate):先用 滅火器進行初期滅火,如果無

一般原則 參考作法 本研究

3. C(Contain):人員撤離著火的病房,立即關上房門,把火及煙侷限在某 一個區域,以利人員疏散。

4. E(Extinguish, Evacuate):先用滅火器進行初期滅火,如果無法撲滅,

就要進行疏散。

R 為移動,此部分屬於現場醫護人員動作,A 則為啟動警報,系統中則會自 動啟動警訊動畫,並跳入緊急應變畫面之中,顯示起火區域,並以當區為起點,

動畫告知疏散方式,畫面中央並輪播滅火避難設備資訊、救援設備資訊、危險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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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資訊,而人員編組與聯絡通訊則固定於畫面之中。C 為關門的動作,此部分屬 於現場行為,E 為滅火與疏散,系統能協助提供滅火設備位置資訊與疏散方向資 訊。

緊急通訊聯繫對象設定到負責設施管理的小組或是相關負責人員,種類對象 (消防&安全、營運決策主管、設施主管..等等)按可能分項處理的種類為緊急事故 聯繫對象,其分類方示如下:

1.第一級聯繫:侷限於單位內的小型災害。此類災害僅影響單位的 某一區域,而且可由單位本身的應變能力處理。

2.第二級聯繫: 發生於單位內的大型災害,但不至於蔓延到單位外 部,需利用緊急應變小組之應變能力,甚至必須藉助外界支援,才能撲 滅災害。

3.第三級聯繫:發生於單位內部的災害,會蔓延、影響到單位外部;或發生 於單位外部的災害。發生此種災害常會對外部人員、財物造成威脅,需外界 的支援。

醫院之緊急通報處理標準作業流程圖如圖7-1 所示。

圖 7-1 醫院之緊急通報處理標準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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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方式

在通報流程上,當系統接受到實體設備偵測所發出之警訊時,可透過行動護 理醫療推車中的電腦畫面,以及可於系統內建發送相關人員電話簡訊,達到即時 散佈動員消息。

時間因素

醫院因有輪班制度,且白天和夜間的就診人數不同,醫療照護專業人員的比 重也不同,一般而言,白天班人力較為充分,夜間班的相對更少,反映於緊急應 變流程上,其所聯絡的人員編組與通訊錄也會相對不同,因此在緊急應變流程與 人員通訊聯絡上考量日夜時間差異,系統中在緊急應變模組也將依據系統內建之 時間資訊,自動切換對應之日夜人員編組,即時提供正確資訊;而於預防模組中 的人員編組功能中,則提供日與夜兩種選項,並且依據嚴重狀況不同而有一級、

二級、三級之人員編組差異,第三級為危害區僅為單一單位(病房)或單一處所;

第二級為危害區為二個單位(病房)或受害人數超過 3 人以上;第一級:危害區為三 個單位(病房)以上或整棟建築物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