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醫院火災重要因素與自我救濟能力調查
第一節 醫院防火管理與緊急應變實務
行政院衛生署訂定的102年至103年病人安全目標,包含十大項目,以下列五 個原則所訂定:
一、普遍性:目標及策略的訂定,是以大部分的醫療機構都會遇到的狀況為 基礎,而非僅適用於大型醫院。
二、可行性:目標及策略的訂定儘可能以不增加醫院成本為前提,期望醫院 將這些具體做法落實在日常工作中。
三、階段性:經評估及檢討各項目標落實情形,以每兩年為原則進行目標修 訂。
四、重點性:醫院應視其特性挑選推動重點,不要求醫療機構要將所有目標 都列為該院年度的病人安全目標,應就所需優先改善的項目加強進行。
五、系統性:醫院改善作為不侷限於單一科別或部門,需採系統性作為方能 有效且持續改善。
102-103年度的強化醫院火災預防與應變,主要有以下三大目標:
一、加強防火設施(備)及管理
二、制訂全院及各單位之火災緊急應變計畫
三、落實人員防火教育及火警應變訓練
每一目標項下皆有「一般原則」與「參考做法」,「一般原則」係針對「目標」
及「執行策略」加以闡釋並適用於各醫療機構的通則,以協助醫療機構更清楚瞭 解其內涵,而「參考做法」則提供實務上常見的情況或是做法建議,然勢必無法 完全兼顧臨床執行面的多樣化與複雜性,醫院執行上仍應視個別業務需求及服務 特性訂定合宜且適當之作業規範,以期能更符合醫院實務作業需要。
1. 醫院建材及室內裝潢應使用防火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質。
■ 應檢視醫院(尤其老舊建築)建築及空間規劃是否具有防火、減災功能(例 如:空間構造、防火門功能、管道間設計防煙功能、自動撒水系統、警報 系統等)。
■ 醫院建材(例如:天花板、地板、隔間等)應使用防火材質外,各類家具 及室內裝潢(例如:窗簾、沙發布等)均應避免使用易燃材質或使用防焰 製品。
小結:醫院建築構件與動線受建築法所規範,然後續使用管理是否仍維持 走道暢通與設施功能性,並非僅於建築安全檢查或消防法檢查時達到,須 持續以管理方式要求與維持。
2. 有符合規定之防火避難設施及滅火設備,並定期檢測,維持有效性。
■ 所有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包含偵煙探測器、滅火器、消防栓、
自動撒水系統、排煙裝置、防火門…等,均必須依規定設置,舊有建築亦 應一併改善,並定期檢測及記錄,確保有效性。
■ 火警受信總機連動緊急廣播之原廠預錄緊急廣播內容不適用醫院使用,應 重新錄製符合火災實際狀況之緊急廣播內容,且內容能清楚告知應變人 員。
■ 地下美食街、商店街及廚房區域不宜使用偵煙式火警探測器連動排煙閘 門,應改為使用偵溫式火警探測器連動。
第三章 醫院火災重要因素與自我救濟能力調查
■ 手術室、加護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等特殊單位,應依使用特性及需求置放 適當之滅火系統。
小結:醫院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為法規強制規定,此部分應較無 問題,定期檢測及記錄之自我管理有助於維持各項設施設備的有效性。地 下美食街、商店街及廚房區域等,會用火的地方為火災高危險群,採用偵 溫式火警探測器連動較為合理。實際走訪醫院可發現當層平面示意圖中如 有手術室、加護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等特殊單位,多會在旁設置滅火系統,
然圖說與現場不見得一致。
3. 逃生避難動線如安全門、逃生通道等應維持通暢
■ 常閉式防火門如變成經常性出入口,造成關閉不良,火警時無法阻隔火 煙,可加裝火警探測器連動關閉裝置,火警時防火門自動關閉,且雙向都 能開啟。
■ 防火鐵捲門應採二段式操作或手動操作方式,火警時第一階段下降至離地 面二公尺,以阻擋上層煙霧擴散,並維持後續人員撤離動線暢通;待人員 撤離後,啟動第二階段下降至地面,阻擋火勢延燒。
小結:有鑑於常閉式防火門常被當為通道出口之一,而無法達到其效用,
平衡現實使用考量,加裝火警探測器連動關閉裝置,可確實阻隔火災蔓 延,亦符合使用者的需求。
4. 加強用電設備、易燃物品及可燃物品之管理
■ 院內應有全院及符合單位特性之用電設備及易燃物品之管理及保養規範。
■ 醫療機構火災原因常與電器電路相關,至少每年一次對全院機電與各類醫 療儀器設備進行普查、及時維修、汰換老舊功能不良者,並注意電量負載 情形。如以紅外線熱影像儀或紅外線單點雷射檢測器進行檢測。
■ 病房及辦公室之高耗能電器如電暖器、烤箱、電爐、電鍋、乾衣機、烘碗 機、烤麵包機、電磁爐、微波爐等非醫療設備,均應列冊管理,並張貼電
器安檢標籤;延長線插座均應符合安全規範。
■ 各單位溫熱食物設備(如溫箱、微波爐等),應張貼使用警語,如有定時、
控溫、或有防止過熱感應裝置更佳。
■ 各單位易燃物品如酒精、揮發性消毒液、氧氣及笑氣(N2O)瓶等之置放 及管理規範,應注意防火需求。建議置放處應有耐震、防傾倒之設計,且 儲放位置應避免於插座附近。
■ 對於使用或備存之醫療氣體鋼瓶,其擺放位置應避免於避難通道/緊急發電 機房。
■ 院內應使用合格且具安全斷電裝置之延長線,並訂有管理規則。且應不定 期巡視及定期查核是否有超出用電負載、過度串接、積污導電、電線破損 及額外使用之情形。
小結:用電設備管理及保養規範較易達成,易燃物品之定義範圍則視醫院 控管而定,但在危險物品的管理上都有一致共識。設施設備的管理,以及 高耗能非醫療設備,如配膳間設備,在管理上皆為集中管理,較無問題。
然使用者的操作不當而引起則難以規範,因此需加強宣導。
5. 醫護人員應清楚瞭解手術進行中可能引起火災的原因,並加以預防。
■ 手術步驟應具防火意識,針對帶電之手術器械操作注意事項應列入標準作 業流程。例如:消毒區域乾燥再鋪上無菌單、電燒筆暫停使用時應置入絕 緣套、內視鏡光源及雷射探頭不用時應關閉電源等。
■ 氣道內為高含氧環境,進行氣道手術時儘可能避免使用高濃度氧氣(濃度
>50%)及電燒切入,氣管內管應進行絕緣措施。雷射手術時應使用專用 氣管內管,防止穿透燃燒。
小結:手術中的防火安全較涉及醫生的操作方式,難以用系統化管理。
6. 落實病人及家屬防火衛教。
人員不當加熱食物或不當操作烘乾機、洗衣機等電器,亦可能引起火災,
第三章 醫院火災重要因素與自我救濟能力調查 建議主動與病人及家屬溝通,提醒人員相關注意事項,針對吸菸病人及精 神科病人尤應加強防範,以減少人為因素引發之火災意外。
小結:加強宣導管理,如住院前清楚說明住院規範,並加強巡邏,要求強 制配合。
7. 訂定符合機構或單位特性的火警緊急應變計畫或指引及作業程序,內容須包 含如何在緊急情況下有效地保護和疏散病人,及熟悉不同情境下之疏散路 線。
■ 各單位同仁應進行火災緊急應變編組,瞭解自己在火災時之職掌及責任,
並清楚單位、全院之防火指揮官,以及白天和夜晚之緊急應變計畫與聯繫 方式。
■ 醫療機構因病人居多,進行整棟完全疏散困難度高,故火警疏散以水平避 難為主。
■ 特殊單位(如手術室、加護病房)應依病人特性訂定防火管理及緊急應變 計畫,並進行教育及落實演練,重點為初期滅火、通報、即時疏散病人。
■ 若為不方便移動之病人,建議應施行「就地避難」策略,以維持病人生命、
進行未完成醫療作業。
■ 醫院餐廳或美食街如設置於院內,應併入醫院之火災緊急應變作業規範及 演練。
■ 防災應變計畫之規劃應納入災害發生時序、情境與空間人員屬性概念,且 應考量日夜間不同時段之應變機制。
■ 避難動線與消防救援動線應該避免衝突。
小結:白天和夜晚的人員編制不同,在演練時應不同時段人員皆清楚認 知,緊急應變流程只有一套,常和實務發生的地點、發現人員不同而有不 同的現場應變,需將發生時序、情境與空間人員屬性概念,且應考量日夜 間不同時段之應變機制納入防災應變計畫之中,然防災應變計畫過於複雜
易混淆工作人員之認知,因此未來可藉由建築資訊模型的立體成像,以及 儲存不同時序情境之模擬,達到沙盤推演之確效。
8. 員工訓練建議包含火警察覺、初期滅火、限制災情(如關門)、火警通報、訊 息傳遞及溝通、緊急疏散路線與病人救護、避難引導、避免恐慌等。
■ 單位內每位同仁須確實瞭解單位內緊急用物放置處,包括手電筒、電池、
滅火器、濃煙逃生袋、防煙面罩與備份鑰匙等,並將緊急狀況通報電話張 貼於明顯處。同仁並應清楚院內火警代號。
■ 可以「RACE」做為火災緊急疏散的基本流程,方便員工記憶。內容如下:
□ R(Remove, Rescue):將病人移出著火的區域或房間。
□ A(Alarm):啟動警報及警示周邊的人,例如啟動警鈴、廣播或是通 知其他周邊的人員等。
□ C(Contain):人員撤離著火的病房,立即關上房門,把火及煙侷 限在某一個區域,以利人員疏散。
□ E(Extinguish, Evacuate):先用滅火器進行初期滅火,如果無法撲 滅,就要進行疏散。
■ 初期滅火最重要。同仁須清楚單位滅火器及消防栓地點,並可獨自操作。
■ 初期滅火最重要。同仁須清楚單位滅火器及消防栓地點,並可獨自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