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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共分成四節,第一節將說明本研究之動機、目的及待研究之問題。

第二節則說明本文之研究方法及整體架構。第三節則定義本文之研究範圍,

就訂定範圍內之問題進行探討。第四節為研究流程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早在西元前五百年,希臘的城邦即鼓勵人們發現新的奢侈品,並以專利的方 式保護該發明人的權益一段時間1。而近代第一個專利則是在 1449 年,由英國國 王亨利六世頒發給 John of Utynam 20 年的專屬彩色玻璃製造執照2。再來是威尼 斯共和國時期頒布的法令,規定一旦實際運用一個新發明的裝置,發明人必須要 和大眾溝通,使公眾了解該技術,以此換取防止他人使用該新裝置的權利3。而美 國在 13 州殖民期間(1778-1789),許多州都施行自己的專利系統,直到 1790 年,

國會通過了 Patent Act,才使得專利提升到憲法的層次4

由以上專利發展的歷史可以看出,政府以給予專利權的方法刺激、鼓勵新科 技的研發,以此帶動社會進步、經濟活絡;相對發明人而言,研發新技術進而取 得專利的目的在於藉此獲得該技術的排他使用權,並以此獲取利益。

而近年來國際專利訴訟成為趨勢,許多廠商皆以專利做為武器,提告其他競 爭對手或同業以收取權利金或擴大本身產品或服務的市佔率。專利訴訟曠日耗時,

伴隨著大量費用的支出,為何仍是這幾年來,許多公司的商業策略之一?更甚者或 成立 NPE5,專門以手上專利向其他公司收取權利金。由這些新的商業模式中更可 看出各廠家申請、購買專利的最終目的為其背後所帶來的龐大金錢及利益。

台灣許多廠商由代工起家,隨著企業成長及轉型,逐漸走向發展自有品牌的

1 Anthon C. (2005). A Classical Dictionary: Containing the Principle Proper Names Mentioned in Ancient Authors. Kessinger Publishing.

2 United Kingdom Patent Applications. (2004). http://w3.nexis.com/sources/scripts/info.pl?278252

3 Patentgesetz von Venedig. (2001). http://www.wolfgang-pfaller.de/venedig.htm

4 Maria V. H. (2002). The U.S. Patent System Celebrates 212 Years. [Press Release].

http://www.uspto.gov/news/pr/2002/02-26.jsp

5 目前全世界有許多透過授權取得收入或藉由提出法律訴訟手段,取得和解金或損害賠償金的專

利權所有公司,以前稱之 Patent Troll;隨著多年的發展,此類公司是否利用不適當的方法進行專 利交易之界線也愈趨模糊,故現今多稱為 N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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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線。為了發展有別於競爭者的產品以強化品牌形象,各廠商也紛紛開始注重除 台灣以外的國際專利佈局。即使不發展自有品牌的廠商,為了爭取國際大廠訂單,

也在製程、設計等方面,投入研發資源;研發成果也同樣會申請專利進行保護。

然為何台灣廠商仍常常成為國際專利訴訟中的被告?並且沒有能力以自行申請的 專利和原告取得較佳的和解條件?即使投入了大量資源進行研發並申請專利,為何 無法以這樣的投資換取對等的回收?或甚至像許多國外企業,以專利授權賺取額外 的獲利。

除了台廠對國際專利布局起步較晚,許多基礎技術已被其他廠商搶先的原因 之外,最根本的則是台廠申請的專利品質普遍不如國外廠商。除政府想推動的專 利銀行等以國家力量幫助台廠對抗國際訴訟外,從最根本的專利品質著手,才是 全面的解決之道。

總結本研究目的以國際訴訟勝方專利為標的,探討專利品質及特性,做為台 灣廠商在國際商業環境中的借鏡。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

本文研究方法主要採取文獻整理及案例研究分析的方法。

文獻整理主要包含對本文主題相關的文獻資料,包含國內外新聞報導、期刊 研究、書籍、雜誌、研討會論文以及國內外碩博士論文等。

案例研究部分,依照對專利品質好的定義:通過智慧財產局審核、經歷訴訟、

獲得損害賠償金額,由四大會計事務所之一的 PriceWaterhouseCoopers, PWC6資誠 會計師事務所官網上提供的年度專利訴訟研究報告(patent litigation study),選取 研究對象。PWC 自 2011 年起,每年皆有一份專利訴訟研究報告,該報告針對每 年所發生的專利訴訟進行觀察、統計及分析。每份報告皆統計自 1995 年起專利侵 權訴訟的損害賠償金額至該年底為止,並列出損害賠償金額前十高的案件,如表

6 PricewaterhouseCoopers, PwC,中文為資誠。是一所專業服務公司。1998 年,由 Coopers & Lybrand 和 Price Waterhouse 在倫敦合併成為如今的資誠。資誠是四大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之一,與其並列的 其他三大是安候建業(KPMG)、勤業眾信(Deloitte)和安永(Ernst & Young)。PwC 主要提供以

下服務:審計和擔保、稅務(編寫符合當地法律的稅務預算,轉讓價格等)、諮詢,包括提供效率

提升解決方案,提供某些方面(例如在會計或保險顧問方面的)的培訓,以及併購事宜諮詢和危 機處理諮詢。

Year Plaintiff Defendant Technology Award

(in MM) 2009 Centocor Ortho Biotech

Inc. Abbott Laboratories Arthritis drugs $1,848 2007 Lucent Technologies Inc. Microsoft Corp. MP3 technology $1,538

2012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Marvell Technology Group

Noise reduction technology on integrated circuits for disk drives

$1,169

2012 Apple Inc. Samsung Electronics Co. Smartphone software $1,049 2012 Monsanto Company E.I. Dupont De Nemours

and Company

Genetically modified

soybean seeds $1,000 2010 Mirror Worlds LLC Apple Inc. Operating system $626 2011 Bruce N. Saffran M.D. Johnson & Johnson Drug-eluting stents $593 2003 Eolas Technologies Inc. Microsoft Corp. Internet browser $521 2008 Bruce N. Saffran M.D. Boston Scientific Corp. Drug-eluting stents $432 2009 Uniloc USA Inc. Microsoft Corp. Software activation

technology $388

資料來源:PWC. (2013). 2013 Patent Litigation Study.

案例研究將會先以文獻整理中歸納出所最常用到的專利被引證數(forward citation)指標進行評估,檢視五件訴訟案中共十件專利的品質,接著再分析不同 案件的共十件專利之間,是否具有共同特徵,而因此成為品質優良的專利。

進行完被引證數分析後,接著將以品質檢驗表格,對整個專利包含申請流程、

說明書內容等進行全面且詳細的檢核,並依據表格說明給予分數。由於檢驗表內 許多題目必須檢視該專利的申請歷史檔案(file wrapper),故排除沒有申請歷史檔 案的專利在本研究之外。申請歷史檔案是指申請專利過程中,申請人和美國智財 局之間所有和申請流程有關的文件資料,可於 USPTO 的 PAIR(Patent Application Information Retrieval)網站查到,但並非每篇專利 PAIR 都有提供免費的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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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沒有提供申請歷史檔案的專利,則須另外付費購買。

進行品質檢驗表的研究時,由於檢視項目繁複、仔細,故挑選專利申請範圍

(claim)項數較少的專利進行研究。為顧及公平性,故最後選出進行表格檢驗的 三件專利分別屬於三個不同的專利訴訟案,以提供較廣視角進行專利品質的研 究。

本論文研究目的為找出專利好品質的特徵,以提供台灣廠商在申請美國專利 時的參考,故亦選擇台灣廠商的美國專利,應用被引證數分析及品質檢驗表格檢 驗,以分析之結果,做為和美國專利品質的比較。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雖然本論文題目為「以國際訴訟為例探討台灣廠商之專利品質」,然由於目前 全球較大的專利戰場主要為美國及歐洲等地;又歐洲地區專利系統因國家眾多及 語言等因素,較美國複雜。相對來說,美國的專利制度較完善、資訊透明,且為 全球主要交易市場,近年來專利訴訟的主要戰場皆在美國,台灣廠商也主要於美 國碰到專利訴訟的障礙,故本研究以美國專利訴訟中之專利為研究的主要對象。

首先將訴訟分類,以訴訟結果來看,可分為四類:

a. 原告勝訴,得到賠償金及/或和解金 b. 被告勝訴,得到賠償金及/或和解金

c. 原告與被告和解,原告付出賠償金及/或和解金 d. 原告與被告和解,被告付出賠償金及/或和解金

由於專利的用意是為促進人類科學進步及經濟發展,故品質好的專利除了本 身所涵蓋之技術優良之外,亦能夠使專利權人因此獲得利益。這類的專利除了技 術含量重要,其撰寫方法亦相當重要。因為專利訴訟的勝敗往往取決於對技術/

方法描述的方式或詞語解釋與定義之範圍,故這些撰寫的細節對於訴訟具有相當 大的影響力。本文即針對專利撰寫的方法及前提加以分析,欲歸納出要達到共同 的規則。

本文欲分析之對象為「品質好」的專利,故選定原告勝訴或與被告和解,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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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原告得到賠償金及/或和解金之專利訴訟為個案研究之標的。

定義本文中使用之重要詞彙如下:

壹、專利:

專利是一種排除他人的權利。然本文所指稱之專利非指全面的專利權,而是 限縮至發明人向有關權責單位申請時的載有發明內容的文件本身。

貳、專利訴訟:

在此指專利侵權訴訟,由專利權人以所擁有之專利對他人提出侵權的控告,

除保護自身權利外,亦希望藉由專利侵權訴訟獲取權利金或授權金等金錢利益。

參、專利價值

專利之價值來自於其根本之目的,即為前述提到因專利所獲得之金錢及利益。

而專利之價值通常必須在經過市場交易(如專利買賣、專利授權或技術轉移等)、

訴訟或製成產品並計算專利貢獻度後,才能有一較確定之金額可加以衡量,否則 只能以評價的方式對該專利進行評估。目前雖已有多個專利評價單位及數種評價 方式,但對於準確評估出該專利交易或經訴訟後可獲得之利益,所彰顯出之專利 價值,仍有實行上之困難。

肆、專利品質

專利品質相對於專利價值而言,更為一篇專利之根本。由於專利撰寫的方式 及其包含之技術含量往往影響到後續在訴訟或談判上之應用,故在本文中撰寫的 品質、撰寫時所需注意的前提及條件,才為欲討論的品質,而非該專利之技術含 量,亦非後續專利訴訟勝敗或交易價錢高低。

對於專利品質而言,何謂好品質?專利的好品質不代表一定會為專利帶來高價 值,但好品質絕對是高價值專利的前提。具有好品質的專利才能通過智財局的審 核、市場的交易及訴訟時的放大檢視。

相對好品質而言,品質差的專利則無法帶來利益,並且容易在訴訟中被判決

相對好品質而言,品質差的專利則無法帶來利益,並且容易在訴訟中被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