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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2016 年金融業最夯的字非 Fintech 莫屬,這一詞彙源自於 Finance 加上 Technology,貼切的描述運用科技改進金融體系效率及效能的新興行業,Fintech 可視為金融業六大核心功能(銀行業務、資本市場、資產管理、保險業務、支付、

法規監管)與六大技術(區塊鏈、基礎架構、人工智慧、資料分析、安全技術、

物聯網)交叉組合而成的新興產業。多項新興技術裡面,其中以「區塊鏈」最讓 人眼睛為之一亮,如果說過去曾由網際網路顛覆世界,那麼未來將是區塊鏈顛覆 整個世代。

2016 年世界經濟論壇(WEF)調查報告曾指出,2027 年會有 10%的全球 GDP 是運用區塊鏈技術進行的商業活動。現今網際網路、大數據及行動裝置,

創造了許多 P2P 借貸、第三方支付等新興金融科技產業。最新的區塊鏈技術將 進一步取代第三方平台,透過算法和證明機制,把網際網路提升到更高層次的「去 中心化價值網絡」,創造一個更高效率的商業模式,因此使得金融中介理論將受 到挑戰與衝擊。

區塊鏈從身為比特幣的底層技術被大家熟悉,在金融業可進一步運用於跨國 匯款、證券交易、貿易融資、發行債券等,還可以延伸到土地登記、產品溯源、

電子投票、汽車租賃等非金融領域。專利商標等無形資產也可以透過區塊鏈進行 保護和轉移。簡言之,未來所有需要信任及長久記錄的交易,都可以被區塊鏈所 取代。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經批准區塊鏈技術發行加密證券,英國政府 也預計將稅收、換發護照等公共服務放上區塊鏈。IBM、高盛等全球的科技巨擘 與金融龍頭,都投入大量資金研究區塊鏈技術。R3CEV 聯盟串連花旗、匯豐、

巴克萊等七十多家國際主流金融機構,也希望在這一波顛覆世界的技術革命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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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先機。

台灣為接上金融科技的國際趨勢,金管會於2016 年五月發表了金融科技發 展策略白皮書,提出「創新數位科技,打造智慧金融」之願景,並列出十一項未 來將重點發展的領域,其中第十項就是要在台灣「大力推廣區塊鏈技術」,並鼓 勵業者投入應用研發。同年九月台灣央行旗下的台灣財金資訊公司,串連多家銀 行和農漁業合作社,欲著手打造台灣本土區塊鏈,並成立金融區塊鏈技術研究與 應用委員會,積極討論區塊鏈在金融業的相關運用。

世界經濟論壇指出,區塊鏈將是第四波工業革命,台灣過去曾在第三波工業 革命中站得一席之地,現在我們正在世界遊戲規則改變的起點,台灣業者應該要 加速腳步認識區塊鏈,進而將技術應用落實在商業場景,成為區塊鏈技術的先驅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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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區塊鏈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其利用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特色,進行點對點的 價值移轉,運用分散式帳簿原理,以維持公開透明的交易紀錄。並輔以密碼學及 證明機制,來確保沒有雙重花費(Double-spending)的問題。比特幣的交易不需 要透過任何政府擔任發行的角色、任何銀行為匯款的中介,以算力挖礦的方式鑄 造貨幣,透過所有參與的節點來認證交易,進而達到點對點(Point-to-point)交 易,過程中無須經過任何中介機構。

比特幣的成功,讓人們開始發現雙方交易無中介摩擦的可能,進一步探討其 實所有金融的本質是「信任」。過去需要透過中介機構的認證來確保效力,現在 區塊鏈用網絡上的多方節點認證,來達成「信任」的最終目的。因此經濟學人雜 誌將區塊鏈比喻為「信任的機器」,意指過去所有需要信任的中介機構的行為,

包含跨國轉帳、學歷證明、保單履約等,都可以被區塊鏈這個大機器所取代。

「區塊鏈」三個字聽起來令人似懂非懂,研究學者以歐美居多,目前在台灣,

討論該主題的期刊及論文不超過20 篇,由於此技術在學術討論上仍屬少數,又 其被認為屬 fintech 中最具影響力的革命技術,因此引起學生想進一步了解區塊 鏈對於金融業的變革,及對現有金融中介理論的衝擊。

有鑑於此,本研究希望透過解析區塊鏈技術的原理,了解目前國際上該技術 在金融業的應用場景,進而分析區塊鏈對於台灣金融業者可能的衝擊,以提出建 議及作法,希望在這第四波工業革命中,台灣業者可以走在國際潮流的前端。

是以,本研究欲探討的問題如下:

1. 何謂區塊鏈?區塊鏈的核心技術有哪些?

2. 比特幣如何運用區塊鏈技術?其發展及困境為何?

3. 國際上對於區塊鏈的應用場景為何?於哪些金融領域尤其成熟?

4. 區塊鏈技術將如何衝擊金融中介理論?

5. 我國金融業如何因應區塊鏈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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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

區塊鏈的技術還十分新穎,全世界的科技大廠和金融業者都在摸索階段,在 台灣因為相關新創公司屈指可數,不適合採用質性研究。因此本研究採用文獻分 析法與個案分析法,依前述研究問題的邏輯架構為軸,企圖對區塊鏈技術及其金 融應用有深入的了解。

第一階段,從金融中介理論的定義,和金融科技的定義出發,了解目前對於 兩方面的文獻。再系統性的蒐集國內外的案例、投資機構的研究報告及相關資料,

了解Fintech目前的發展趨勢。最後挑選Finech中規模最大的兩項業務—P2P借貸 業者及第三方支付產業,從經營結構及獲利模式切入,探討金融科技的成功關 鍵。

第二階段,引進學者Melanie Swan的觀點,將區塊鏈分為三種層次的運用,

區塊鏈1.0為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區塊鏈2.0為金融產業的應用、區塊鏈3.0將區塊 鏈帶到金融以外的場景,例如政府投票、資產證明、產品溯源等。接著,由中本 聰的論文了解區塊鏈的基本原理,進一步討論區塊鏈1.0加密貨幣目前的應用場 景,本論文以比特幣為例。本階段著重討論比特幣發展現狀與面臨的困境、在法 律上的定性及未來發展。

第三階段,運用前階段的分析歸納結果,進一步將區塊鏈的特性套用在金融 業者,討論區塊鏈2.0在金融產業的應用,以國際上的成功案例分析,舉跨國匯 款及證券交易為例。

第四階段,以金融中介理論了解區塊鏈對金融業者的革命,並認為區塊鏈技 術會挑戰金融中介理論未來的發展。其次,從前章個案研究,整理區塊鏈技術對 金融產業六大核心業務的挑戰、利害關係人之影響,以及監管部門的不同回應。

最後,本研究試圖針對台灣金融業者,面臨區塊鏈技術的革命給予建議,試圖擘 畫出台灣金融業未來發展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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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限制

區塊鏈的應用不只限於金融產業,還包含產品溯源、電子投票、土地登記等 領域。該技術在上述非金融領域的應用,因資料有限及個案過少等因素,在本研 究中排除。是以,本研究僅聚焦於區塊鏈1.0 加密貨幣及區塊鏈 2.0 金融產業的 探討,並針對該技術在跨國匯款、證券交易兩大領域於國際上之實務動向。

區塊鏈的技術日新月異,無論是科技大廠、金融龍頭或是新創業者,都有許 多創新的嘗試,皆利用區塊鏈的基本特性,優化算法或加上其他演算機制,創造 區塊鏈的不同應用。然而技術是許多區塊鏈業者的商業機密,因此本研究僅針對 比特幣發明人中本聰的論文,做區塊鏈技術的基本特性介紹,無法深入探討各別 個案背後技術運作之原理。

由於區塊鏈的應用從2015 年才開始受到大幅重視,所以此部分的資料,大 都發生在2015 年底到 2016 年初,學術上的專書專文等研究甚少,本研究主要蒐 集整理國內外期刊、投資機構報告、世界經濟論壇報告及相關書籍為主,新聞、

網頁等資料為輔。此外,該技術的浪潮由歐美最先引發,其次在亞洲由中國、新 加坡逐步跟上,台灣本地起步較晚。因此本研究僅就先階段可獲取之國外案例作 為分析對象,較缺乏台灣本地的實際案例。

金融中介(Financial intermediation)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組成,泛指在金融活 動中扮演中介者,如同橋樑的角色,包含商業銀行、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

保險公司、交易所等。傳統金融中介理論以Gurley &Shaw(1956)為代表1,其 強調金融中介機構利用技術上的規模經濟,達到降低交易成本的效果,並將金融 中介區分為兩大類:一為貨幣金融中介,以銀行為代表,提供各種貨幣的交易和 兌換、二為非貨幣金融中介,例如保險公司提供非貨幣的證券。

新的中介理論延續傳統理論強調中介角色是「降低成本」的脈絡,但更精確 定義所謂交易成本是來自於「資訊不對稱」,產生的事前成本(如收集資訊、談 判、簽約)及事後監督成本。Leland &Pyle(1977)2認為金融中介是訊息共享之 處,可以集中需求,降低事前收集資訊成本,比單一投資者尋找投資標的更有規 模效益。Chan(1983)認為金融中介存在的意義在於,可以由一個機構大量搜 尋投資標的,再將成本分散在投資人之間,讓收集資訊成本大幅降低。Diamond

(1984)3則是觀察借貸行為中,有效解決借款人逆向選擇的風險,便是將貸款 委託中介機構,由中介機構進行監督,避免個別貸款人承擔過高的監督成本。

近期的金融功能觀(functional perspective)是由 Bodie &Merton(1993,1995)

45提出,他分析金融功能比金融機構穩定,因此認為應先討論金融體系要執行哪

1Gurley, J. G., & Shaw, E. S. (1956).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and the Saving Investment Process.

The Journal of Finance, 11(2), 257-276.

2Brealey, R., Leland, H. E., & Pyle, D. H. (1977). Informational asymmetries,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The journal of Finance, 32(2), 371-387.

3Diamond, D. W. (1984).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and delegated monitoring. 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51(3), 393-414.

4Merton, R. C., & Bodie, Z. (1993, June). Deposit insurance reform: a functional approach. In

4Merton, R. C., & Bodie, Z. (1993, June). Deposit insurance reform: a functional approach.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