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節分為六節,第一節、研究背景;第二節、研究目的;第三節、研究問 題;第四節、研究範圍與限制;第五節、名詞操作型定義;第六節、研究的重要 性。
第一節 研究背景
近年來,看到我國許多優秀運動員,在世界體壇上發光發熱,例如:王建民、
曾雅妮、陳偉殷、郭泓志、盧彥勳等人,都一一證明台灣選手也是有能力站上世 界舞台,但成功的背後總有些不為人知的辛苦訓練過程,也正因為如此台灣能在 國際的舞台上與各國交流,增加曝光率。所以國家的強弱與體育的發達與否成密 切的關係,舉凡世界各先進國家無不把體育發展列為重要的施政項目之一,尤其 在今日全國一致強調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的同時,學校或全民體育的加強更是刻 不容緩,其目的在儘早發覺有運動潛能的學生,並透過系統的體育教學,培養其 健全的人格,以培植未來優秀的體育運動人才(吳延齡,1997)。
因此,要培養出一位優秀的運動人才,就要從最基層的學校體育做起,學校 體育是國家體育之基石,維繫體育發展之命脈(簡曜輝,1992),所以學校體育發 展之優劣,直接影響社會體育的推展及國家體育的發展。全民運動、終生運動是 時代的潮流,運動技能、樂趣的培養,需從國小體育活動紮根(吳盈毅,2011)。
學校可藉由運動社團的組成,不但可以培養學生從事運動的興趣,提升學校運動 風氣,廣增運動人口,且可以參加比賽,獲得優異成績,為校爭光,最終目的可 以推展全民體育,提升運動競技水準,促進國際體育交流與合作(陳炳楓,2006)。
行政院(2004)於「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特將「一人一運動、一校 一團隊計劃」納入「活力青少年養成中程計畫」,期望透過國小喜歡運動、國中 學習運動、高中熱愛運動及大專享受運動等階段來達成每位學生至少學會一項運 動技能及每校平均至少組成五個運動社團,至少組訓一個運動代表隊並參加各級 運動競賽之目標。
至於運動社團的組成當中,除了選手外,當中還有一關鍵人物,那就是師資。
而訓練運動社團師資乃國家競技運動發展根本,要培育出優秀選手,就必須有優 秀指導老師(涂志賢,2000)。又因社團指導老師是實際負責運動社團運作的靈 魂人物,對學校運動社團整體狀況掌握清楚,對運動社團的經營與管理負有直接 的職責(陳炳楓,2006)。因此,一個運動社團的成功與否,除了優秀的選手外,
指導老師佔有決定性的地位。但由專業教練訓練的學校也只是少數學校而已,通 常國民小學的運動社團指導老師多由學校老師、主任來兼任(張大昌,2003)。
想要組成成功,往往除了運動社團成員外,還得將所有面臨到的問題一一解決,
才得以通往成功的道路。
由於研究者本身擔任新北市國小體育教師和運動社團指導教師,指導過排 球、躲避球、田徑等項目,在這其間發現一個運動社團的組成是否能成功,除了 指導老師和選手外,還需多方面的配合才得以組成,如:行政單位、首長支持、
場地器材、經費來源、家長及班級導師支持等,上述每一項都是成功關鍵。葉憲 清(1984)指出各級學校組訓校隊所遭遇困擾與困難,不一而定,持平而論,小 學易於國中,國中易於高級中等學校,高級中等學校又易於大專院校,國民小學 運動社團在組訓的過程中,組訓面臨的困境與解決之道,遭遇的問題有指導老師 來源、家長的溝通、選手招募、學生的輔導工作、獎勵制度的建立、經費來源不 足、場地設備、重視安全教育與選手團體意識…等等。因此運動社團組成所面臨 的阻礙是十分繁雜,如何面面俱到,這個問題值得加以討探,而且有些行之有年 的傳統隊伍也常因行政政策的影響,成為了阻礙運動社團的組成之因素。因此,
想要了解是什麼問題阻礙,所以應該將問題先找出,才能好好的去想辦法決解。
過去研究李珮菁(2010)、潘政宏(2011)、李建雄(2006)、 鄧崇淡(2007)
廖松圳(2006)等大多從行政、學生方面去探討阻礙因素,因此本研究希望從基 層教師方面來探討。藉由研究者過去在新北市國民小學擔任體育教師和運動社團 指導老師經驗,其中觀察到其實大多社團指導老師不一定具有專業資格,有專業 資格的教師也不一定有參與運動社團的指導,因此想了解正在從事指導工作的老 師,在組成運動社團過程中曾遭遇什麼阻礙和困難。而會選擇運動性社團的原因,
是因為本人在教育工作現場第一線了解到,學校代表隊由學校組訓大部分所需要 的支援學校都會準備到位,甚至有些團隊是重點發展項目,所獲得的支援更多,
教練只要負責訓練而不用煩惱其餘事務,但學校對於不同類型的運動社團態度卻 有所極大差異,所以牽扯的層面也會比較廣泛,因此本研究選擇研究運動社團做 為研究對象。而研究者在這幾年指導運動社團過程也感覺到,現今選手來源十分 不易,優秀人才都可能參加兩項以上項目,但有些參與到一半就可能因家長覺得 課業退步為由阻止學生參加,也有部分教師因不交功課、成績退步阻止學生參與 社團,久而久之學生習慣這種模式,最後就不想參與社團。因此,同是擔任團隊 指導者,研究者想瞭解其他團隊同仁是否也面臨差不多的問題,所以研究者欲進 行訪談國小教師、社團指導老師,並分析運動性社團阻礙因素,最終探討出國小 運動社團的阻礙因素來源,使得領導者了解組成國小運動社團問題,進而能採取 有效的方法來解決組成所面臨的問題。其研究結果可提供教育行政機關體育政策 推廣及有心發展運動社團的學校體育主管和從事訓練老師做為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於以上研究背景,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如下:
一、 以行政支援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二、 以行導師的配合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三、 以經費因素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四、 以場地設備器材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五、 以學生方面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六、 以家長的認同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七、 以活動時間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第三節 研究問題
基於上述研究目的,歸納出本研究的問題如下:
一、探討行政支援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二、探討導師的配合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三、探討經費因素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四、探討場地設備器材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五、探討學生方面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六、探討家長的認同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七、探討活動時間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具備運動性社團指導經驗之國小教師為研究對象,且為新北市公立 國民小學任教,目前或過去曾經擔任學校運動社團之教師,透過調查訪談法蒐集 相關經驗,並且經由訪談內容的分類與研讀,試圖瞭解國小運動性社團組成的困 難,以及探究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
二、研究限制:
(一)受限於研究者有限的時間與經費,無法訪談所有國小運動社團教師,因 此研究結果可能有所限制。
(二)質性研究不同於量化研究,前者所得到的研究結果無法涵蓋與推論到所 有國小的社團情境,本研究結果僅代表某些地區或縣市的現狀,可能不適 用在其他地區。
第五節 名詞解釋
一、 運動社團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是實際負責運動社團運作的靈魂人物,對學校運動社團整體狀 況掌握清楚,對社團的經營與管理負有直接的職責(陳炳楓,2006)。本研究將 運動社團教師定義為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任教,目前或過去曾經擔任學校運動社 團之教師。
二、 運動社團
能鍛鍊身體與運動技巧為目的的社團,都可以稱為運動社團如各種球類、田 徑、游泳等社團(翁志成,1992)。本研究運動社團定義國民小學學生利用課餘 時間參與社團,來從事鍛鍊身體、運動競技、運動休閒,其指導老師由學校教師 或校外體育特殊專長人士擔任,並依學生興趣、志願自由參加之社團。
三、 阻礙因素
「阻礙」就是會影響,妨礙發展之意(鄧崇淡,2007)。本研究係在運動社團 組成阻礙因素上含有因素等面向來探討。其中的因素如下:
(一) 行政支援:學校行政乃是學校機關依據教育原則,運用有效和科學的方 法,對於學校內人、事、財、物等專務,做最妥善而適當的處理,以促 進教育進步,達成教育目標的一種歷程(吳清山,1996)。本研究是指 學校行政對於運動社團所給予的支援等。
(二) 導師的配合:班級導師不支持學生參加社團活動的原因有:擔憂學生課 業退步,影響班級經營,怕學生品行變差,無法配合班級活動,及上課 精神變差等原因,導師可說是在被動的狀況下而有反應(黃銘順,2005)。
(二) 導師的配合:班級導師不支持學生參加社團活動的原因有:擔憂學生課 業退步,影響班級經營,怕學生品行變差,無法配合班級活動,及上課 精神變差等原因,導師可說是在被動的狀況下而有反應(黃銘順,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