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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運動性社團組成阻礙因素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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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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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 體育教學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湯慧娟 教授

國小運動性社團組成阻礙因素之分析

研究生:李 孟 杰 撰

中華民國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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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 體育教學碩士論文

國小運動性社團組成阻礙因素之分析

研究生:李 孟 杰 撰 指導教授:湯慧娟 教授

中華民國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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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謝辭

大學畢業踏入職場幾年後,重回學生時代,讓我感到憂喜參半,

回想起來,從一開始的忐忑不安,到現在順利完成論文,研究所生活 即將劃下句點。就讀東大讓我體驗台東的好山好水,同時給了我許多 不一樣的新體驗,滑雪、衝浪、潛水等,這些課程豐富我的人生經驗,

也留下許多美好的回憶。也讓我結識許多師長和同學,經由他們指導、

協助和鼓勵,使我在人生歷練和學術上都往前一大步。

能順利完成論文,非常感謝指導教授湯慧娟老師與師丈宋一夫老 師悉心的指導,使我在論文撰寫論文的過程中獲益良多,從中慢慢的 體會做研究的精神,也磨練做研究的基本功。感謝論文口試委員康正 男教授及高三福教授,對於本論文的指導及意見,更激發我對論文的 架構及意涵有更深入的省思及再修正。

接著感謝陪伴我度過研究所生涯 100 級東大體碩班的好伙伴們,

因為有你們而成就了這一段多采多姿的日子,尤其是榮男、長忠、穎 真、雄哥及東安,因為你們一路上的陪伴、鼓勵和相助,讓我在研究 的路上備感溫馨。還有要感謝我的受訪者,有你們寶貴的訪談資料才 能讓我的論文更加豐富。

感謝我的家人母親及大哥,是你們無條件的支持,讓我可以無後 顧之憂的完成學業,最後,感謝一路來曾經幫助我、鼓勵我的師長、

同學、朋友,尤其是學弟永祥,謹在此獻上我最誠摯的謝意。

李孟杰 瑾誌

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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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運動性社團組成阻礙因素之分析

作者:李孟杰

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

摘 要

本研究之目的旨在探討形成國小運動性社團組成之阻礙因素。研 究方法以參考文獻擬定訪談大綱,進行半結構深度訪談之方式取得15 位新北市國小教師訪談資料,研究結果發現:一、在行政支援方面:

目前行政支援的「人、事、物、財」是不足的。二、在導師的配合方 面:導師態度和觀念都會影響學生的參與態度,而且學生課業以及生 活需要輔導時,必須由導師和指導老師互相配合最有成效。三、在經 濟因素方面:受整個大環境的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年度預算和各界贊 助大幅減少,且在學校申請經費或分配經費又不足響影下,會讓指導 老師在教學時陷入無東西可用的窘境。四、在場地設備器材方面:場 地設備器材不符合、不足或不堪使用,指導老師在教導學生活動時會 分心與安全問題上。五、在學生方面:學生興趣低落、缺乏練習意願、

甚至中途選擇退出社團,都與學生在同儕間互動或學習態度有關。六、

在家長的認同方面:家長對於體育的概念、家長後援會等會影響到運 動社團的發展,但有時指導老師的阻礙是來自於家長過度支持所帶來 的困擾。七、在活動時間方面:活動時間會影響教學的流暢性,活動 時間不足導致學生進步有限,而指導老師無法從指導中獲得成就感。

基於以上發現,建議推動國小運動性社團時,應參考各個存在之阻礙 因素,讓國小運動性社團能永續經營並且更加蓬勃發展,進而培育出 更多未來能在國際上發光發熱的選手。

關鍵字:運動社團指導老師、運動社團、阻礙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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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Obstruction Factors in Managing Sport Clubs at Elementary Schools

Meng-Chieg Li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understand obstruction factors including administration support, co-operation with class teacher, financial condition,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students, recognize from parents and teaching time in sport clubs at elementary schools. This paper uses in-depth interview research method to collect the data from 15 teachers in elementary schools from New Taipei City.

The result of analysis indicates that administration support is usually insufficient in human resource, affair support, and facilities and financial for most interviewees. The attitude and concept of class teacher will also affect students' recognize toward sport club. The interviewees indicate that students’ study and life will be better when class teacher and club directors co-operate well. Club directors will be in an embarrassing situation with few facilities due to the weak economic, decline of year budget and sponsors and the poor administration. Some directors have to care the safety instead of learning with worn-out facilities or unfitted equipment.

Being low interested, having few motive and withdrawing from clubs are related to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students and their learning attitude. Both parents’ concept toward physical and the parent support group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clubs. Sometimes over interference will surprisingly become obstruction to directors. They also will be unsatisfied because students’ poor progress with limited teaching time.

Based on the result of research, knowing these obstructions can help to drive the development of sport clubs better in elementary schools and then cultivate more outstanding athletes in Taiwan.

Keywords: instructor of sport clubs, sport clubs, obstruction fa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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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中文摘要 ... I 英文摘要 ... II 目 次 ... III 表 次 ... V 圖 次 ... V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3

第三節 研究問題 ... 3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3

第五節 名詞解釋 ... 4

第六節 研究的重要性 ... 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6

第一節 國小運動社團定義 ... 6

第二節 阻礙因素之理論 ... 19

第三節 組成運動社團阻礙因素之相關研究 ... 22

第四節 文獻總結 ... 32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34

第一節 研究對象 ... 34

第二節 研究工具 ... 36

第三節 研究過程與實施程序 ... 37

第四節 資料整理與分析 ... 38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 40

第一節 行政支援 ... 40

第二節 導師的配合 ... 57

第三節 經費因素 ... 64

第四節 場地設備器材 ... 71

第五節 學生方面 ... 80

第六節 家長的認同 ... 86

第七節 活動時間 ... 95

第八節 本章討論 ... 102

(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07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107

第二節 研究建議 ... 109

參考文獻 ... 110

一、中文部份: ... 110

二、英文部份: ... 117

附錄一 訪談大綱 ... 118

附錄二 阻礙因素與過去題項的比較整理 ... 119

(10)

表 次

表 2-1 有關學校推動運動社團之法令與政策 ... 10

表 2-2 運動社團種類整彙表 ... 13

表 2-3 學校運動社團之功能文獻彙整表 ... 15

表 2-4 阻礙定義相關文獻彙整表 ... 19

表 2-5 阻礙因素之相關研究彙整表 ... 21

表 3-1 受訪者背景資料 ... 34

表 4-1 行政支援彙整表 ... 40

表 4-2 導師的配合彙整表 ... 57

表 4-3 經費因素彙整表 ... 64

表 4-4 場地設備器材彙整表 ... 71

表 4-5 學生方面彙整表 ... 80

表 4-6 活動時間彙整表 ... 95

表 4-7 阻礙因素與過去題項的比較彙整表 ... 102

(11)

圖 次

圖 3-1 研究流程圖 ... 37 圖 4-1 家長對社團之影響關係 ...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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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章節分為六節,第一節、研究背景;第二節、研究目的;第三節、研究問 題;第四節、研究範圍與限制;第五節、名詞操作型定義;第六節、研究的重要 性。

第一節 研究背景

近年來,看到我國許多優秀運動員,在世界體壇上發光發熱,例如:王建民、

曾雅妮、陳偉殷、郭泓志、盧彥勳等人,都一一證明台灣選手也是有能力站上世 界舞台,但成功的背後總有些不為人知的辛苦訓練過程,也正因為如此台灣能在 國際的舞台上與各國交流,增加曝光率。所以國家的強弱與體育的發達與否成密 切的關係,舉凡世界各先進國家無不把體育發展列為重要的施政項目之一,尤其 在今日全國一致強調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的同時,學校或全民體育的加強更是刻 不容緩,其目的在儘早發覺有運動潛能的學生,並透過系統的體育教學,培養其 健全的人格,以培植未來優秀的體育運動人才(吳延齡,1997)。

因此,要培養出一位優秀的運動人才,就要從最基層的學校體育做起,學校 體育是國家體育之基石,維繫體育發展之命脈(簡曜輝,1992),所以學校體育發 展之優劣,直接影響社會體育的推展及國家體育的發展。全民運動、終生運動是 時代的潮流,運動技能、樂趣的培養,需從國小體育活動紮根(吳盈毅,2011)。

學校可藉由運動社團的組成,不但可以培養學生從事運動的興趣,提升學校運動 風氣,廣增運動人口,且可以參加比賽,獲得優異成績,為校爭光,最終目的可 以推展全民體育,提升運動競技水準,促進國際體育交流與合作(陳炳楓,2006)。

行政院(2004)於「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特將「一人一運動、一校 一團隊計劃」納入「活力青少年養成中程計畫」,期望透過國小喜歡運動、國中 學習運動、高中熱愛運動及大專享受運動等階段來達成每位學生至少學會一項運 動技能及每校平均至少組成五個運動社團,至少組訓一個運動代表隊並參加各級 運動競賽之目標。

至於運動社團的組成當中,除了選手外,當中還有一關鍵人物,那就是師資。

而訓練運動社團師資乃國家競技運動發展根本,要培育出優秀選手,就必須有優 秀指導老師(涂志賢,2000)。又因社團指導老師是實際負責運動社團運作的靈 魂人物,對學校運動社團整體狀況掌握清楚,對運動社團的經營與管理負有直接 的職責(陳炳楓,2006)。因此,一個運動社團的成功與否,除了優秀的選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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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佔有決定性的地位。但由專業教練訓練的學校也只是少數學校而已,通 常國民小學的運動社團指導老師多由學校老師、主任來兼任(張大昌,2003)。

想要組成成功,往往除了運動社團成員外,還得將所有面臨到的問題一一解決,

才得以通往成功的道路。

由於研究者本身擔任新北市國小體育教師和運動社團指導教師,指導過排 球、躲避球、田徑等項目,在這其間發現一個運動社團的組成是否能成功,除了 指導老師和選手外,還需多方面的配合才得以組成,如:行政單位、首長支持、

場地器材、經費來源、家長及班級導師支持等,上述每一項都是成功關鍵。葉憲 清(1984)指出各級學校組訓校隊所遭遇困擾與困難,不一而定,持平而論,小 學易於國中,國中易於高級中等學校,高級中等學校又易於大專院校,國民小學 運動社團在組訓的過程中,組訓面臨的困境與解決之道,遭遇的問題有指導老師 來源、家長的溝通、選手招募、學生的輔導工作、獎勵制度的建立、經費來源不 足、場地設備、重視安全教育與選手團體意識…等等。因此運動社團組成所面臨 的阻礙是十分繁雜,如何面面俱到,這個問題值得加以討探,而且有些行之有年 的傳統隊伍也常因行政政策的影響,成為了阻礙運動社團的組成之因素。因此,

想要了解是什麼問題阻礙,所以應該將問題先找出,才能好好的去想辦法決解。

過去研究李珮菁(2010)、潘政宏(2011)、李建雄(2006)、 鄧崇淡(2007)

廖松圳(2006)等大多從行政、學生方面去探討阻礙因素,因此本研究希望從基 層教師方面來探討。藉由研究者過去在新北市國民小學擔任體育教師和運動社團 指導老師經驗,其中觀察到其實大多社團指導老師不一定具有專業資格,有專業 資格的教師也不一定有參與運動社團的指導,因此想了解正在從事指導工作的老 師,在組成運動社團過程中曾遭遇什麼阻礙和困難。而會選擇運動性社團的原因,

是因為本人在教育工作現場第一線了解到,學校代表隊由學校組訓大部分所需要 的支援學校都會準備到位,甚至有些團隊是重點發展項目,所獲得的支援更多,

教練只要負責訓練而不用煩惱其餘事務,但學校對於不同類型的運動社團態度卻 有所極大差異,所以牽扯的層面也會比較廣泛,因此本研究選擇研究運動社團做 為研究對象。而研究者在這幾年指導運動社團過程也感覺到,現今選手來源十分 不易,優秀人才都可能參加兩項以上項目,但有些參與到一半就可能因家長覺得 課業退步為由阻止學生參加,也有部分教師因不交功課、成績退步阻止學生參與 社團,久而久之學生習慣這種模式,最後就不想參與社團。因此,同是擔任團隊 指導者,研究者想瞭解其他團隊同仁是否也面臨差不多的問題,所以研究者欲進 行訪談國小教師、社團指導老師,並分析運動性社團阻礙因素,最終探討出國小 運動社團的阻礙因素來源,使得領導者了解組成國小運動社團問題,進而能採取 有效的方法來解決組成所面臨的問題。其研究結果可提供教育行政機關體育政策 推廣及有心發展運動社團的學校體育主管和從事訓練老師做為參考。

(14)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於以上研究背景,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如下:

一、 以行政支援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二、 以行導師的配合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三、 以經費因素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四、 以場地設備器材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五、 以學生方面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六、 以家長的認同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七、 以活動時間的觀點為基礎探討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

第三節 研究問題

基於上述研究目的,歸納出本研究的問題如下:

一、探討行政支援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二、探討導師的配合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三、探討經費因素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四、探討場地設備器材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五、探討學生方面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六、探討家長的認同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七、探討活動時間對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為什麼?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具備運動性社團指導經驗之國小教師為研究對象,且為新北市公立 國民小學任教,目前或過去曾經擔任學校運動社團之教師,透過調查訪談法蒐集 相關經驗,並且經由訪談內容的分類與研讀,試圖瞭解國小運動性社團組成的困 難,以及探究國小運動社團教師指導之阻礙因素為何。

二、研究限制:

(一)受限於研究者有限的時間與經費,無法訪談所有國小運動社團教師,因 此研究結果可能有所限制。

(二)質性研究不同於量化研究,前者所得到的研究結果無法涵蓋與推論到所 有國小的社團情境,本研究結果僅代表某些地區或縣市的現狀,可能不適 用在其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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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名詞解釋

一、 運動社團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是實際負責運動社團運作的靈魂人物,對學校運動社團整體狀 況掌握清楚,對社團的經營與管理負有直接的職責(陳炳楓,2006)。本研究將 運動社團教師定義為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任教,目前或過去曾經擔任學校運動社 團之教師。

二、 運動社團

能鍛鍊身體與運動技巧為目的的社團,都可以稱為運動社團如各種球類、田 徑、游泳等社團(翁志成,1992)。本研究運動社團定義國民小學學生利用課餘 時間參與社團,來從事鍛鍊身體、運動競技、運動休閒,其指導老師由學校教師 或校外體育特殊專長人士擔任,並依學生興趣、志願自由參加之社團。

三、 阻礙因素

「阻礙」就是會影響,妨礙發展之意(鄧崇淡,2007)。本研究係在運動社團 組成阻礙因素上含有因素等面向來探討。其中的因素如下:

(一) 行政支援:學校行政乃是學校機關依據教育原則,運用有效和科學的方 法,對於學校內人、事、財、物等專務,做最妥善而適當的處理,以促 進教育進步,達成教育目標的一種歷程(吳清山,1996)。本研究是指 學校行政對於運動社團所給予的支援等。

(二) 導師的配合:班級導師不支持學生參加社團活動的原因有:擔憂學生課 業退步,影響班級經營,怕學生品行變差,無法配合班級活動,及上課 精神變差等原因,導師可說是在被動的狀況下而有反應(黃銘順,2005)。

本研究指導師能支持學生參與運動社團,配合活動時間等。

(三) 經費因素:「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任何一個組織要能有效的運作及經 營,經費是個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張大昌,2003)。本研究指教育部 經費補助、尋求企業或廠商贊助、學校編列社團經費、家長後援會等。

(四) 場地設備器材:運動場地設施包括運動場地、設備與器材,是學校體育 經營最基本的硬體設施,對於學校體育教學、訓練及整體學校體育發展 均為至關重大之影響(許振明,1997)。本研究指學校運動社團活動的場 地設施、設備及器材等。

(五) 學生方面:凡生活管理問題、課業壓力問題、運動傷害問題、運動生涯 問題、指導老師領導行為問題、家長溝通問題、參與社團時間等,皆是 可能影響學生繼續參與社團意願的問題。本研究指學生配合活動時間,

參與意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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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家長的認同:家長是否認同,不但關係著學生是否能參加學校社團,也 直接影響代表隊人力、物力、財力的資源(彭俊鵬,2005)。本研究指相 信教練的專業能力及領導能力,支持孩子參與活動等。

(七) 活動時間:學生利用早自習、午休時間、課餘時間或假日在參與社團活 動的時間都可稱為活動時間。本研究指參與運動社團活動的時間。

第六節 研究的重要性

學校運動社團的組成是有一種目標、有計畫、有系統訓練的教育過程。國民 小學運動社團組成的成功,不僅提供學童鍛鍊身心、培養運動興趣及態度的機會,

和基本運動技術、道德和善良社會行為的重要途徑(陳進豐,2004)。因此藉由 組成各項的運動社團,發掘專項的人才,普及運動風氣,增加運動人口,是達成 全民運動的重要途徑之一。對於基層運動社團來說師資是為重要的,運動社團成 功與否,指導老師佔有重要地位,目前專任教練實屬不多,全仰賴教師、組長、

主任來兼任,運動團隊才得以成立,但組成運動社團其中都會面臨到許多難題。

雖然有關阻礙因素研究非常普遍,但大多都從選手、學生方面去探討,而且先前 研究大都是以量化方法來探討運動性社團阻礙因素,因此本研究希望以質化研究 中的深度訪談搜集資料,並以基層教師為研究對象來探討,為何教師有意願參與 指導運動社團,其阻礙因素為何,藉此做為學校運動社團組成或未來從事量化研 究構面發展之參考依據。希望其研究結果可提供教育行政機關體育政策推廣及有 心發展運動團隊的學校體育主管參考。

(1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所要探討的文獻,為對本研究主題有更深入的了解,以作為實證研究之 理論基礎,文獻分作四節:第一節、國小運動社團定義;第二節、阻礙因素之理 論;第三節、組成運動社團阻礙因素之相關研究;第四節文獻總結

第一節 國小運動社團定義

本節主要探討國小運動社團,先將學校社團、學校運動社團、學校運動代表 隊分別定義,再對運動社團之沿革、運動社團之種類和運動社團之功能進行說明:

一、學校社團、運動社團、運動代表隊之定義

社團是不受地理區域的限制,大可至世界性的人民團體,小可至學校學生的 自發性組織(徐睦桓,2008)。近年來,人民透過社會團體參與社會工作的意識 逐漸增強,為了顧及社會的需要,各類不同形式的社會團體逐漸成立,其中包括 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宗教、社會交際和遊樂的社團;也有形形式式的志願 組織、興趣小組和自發形成的小團體等,這些團體都是促成社會進步的動力(李 建雄,2006)。而學校與一般社會團體其組織目的及作用有所差異,在社會上肩 負不同的責任與義務,然而學校社團的組成與一般社會組織在某些物質與精神上 的要素,卻有相關之處(鄭國隆,2009)。

綜合多位學者研究,國內社團依性質分類有服務性社團、學術性社團、康樂 性社團、文化性社團、及運動性社團等多項,這些社團都是非營利性組織,都具 導正社會不良習俗,促成社會進步的動力。Wolf(1990)指出,非營利性組織之 社團,具有公共服務的使命,是非營利或具慈善性質的法人機構、經營宗旨與過 程必須排除私人利益、可享免稅之優待、其捐助者享有減免稅待遇的法律地位等 五項特質。而構成社團的組織要素可分為:(一)物質的要素:人員、經費、設 備、器材、活動空間等;(二)精神的要素:社團的組織章程,包括宗旨、任務、

使命、制度、規範、組織及職掌、認同、權利與義務(張良漢、蘇士博,2000)。

本研究是以國民小學學校社團為主,因此針對學生社團加以定義。

(一)學校社團

校內性質的社團是學生主動參加或邀伴參加,且自立學習(翁志成,1992)。

由此可知,社團是同儕團體的一種,在校園內亦是校內的次級團體,並具有志願 性組織的特質(楊永森,2002)。民國82年9月教育部新頒課程標準提到,團體活 動課程之目標著重在培養學生性向、興趣、增進人際關係、學習自治自愛、促進

(18)

社會適應、建立法治觀念並充實生活內容等,使學生成為合群、守法的好學生(教 育部,1993)。綜合多位學者觀點社團活動具備多方面的功能,社團活動的功能 整理如下:

1.拓展學生的學習領域:社團活動為學校正式課程的延伸,並可將學科的知識 落實在實作當中。在多樣且多元的社團活動中,不但跳脫了正規課程的學習範圍,

更可使學生接觸更多不同的多元刺激,更擴大了學生學習的空間,培養個人宏寬 的視野。

2.完成自我實現:藉由社團活動,滿足個體需求,激發自我潛能。同時藉由社 團活動來探索自我的才能,達到自我肯定。

3.發展多元化的興趣:透過多樣化的社團活動,可發展學生多元化的興趣,展 現個人不同的才華,提昇自我自信心。

4.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學生可藉由社團擴大交友圈,學習人與人相處的經驗 及社交技巧,與他人建立和諧的群性關係(李珮菁,2010)。

國民小學之「社團活動」課程是經由「團體活動」課程發展而來,而「團體 活動」課程的前身,最早稱之為「課外活動」(蔡慶成,2008)。洪國峰與呂秋 慧(2002)亦認為,社團活動即以學生為主體,為學生自願參加的活動,並依學 生的興趣、性向、能力及需求,進而選擇參加社團的類型。學生社團成立的緣起 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高等以上學校具領導力的學生,募集共同志趣與意願的同學,

自動籌組並經學校管理當局核准成立的組織。一種是國民中學以下的學生社團因 學生心智尚未成熟,組織能力不足,而由學校或依學生的興趣,或依家長的建議,

或依學校各科教師的專長,主動成立的課外活動組織(徐睦桓,2008)。

在國內多位學者研究下,國內社團並無特定分類模式,在眾多分類中以運動 性社團較多,因此說明運動性社團在學校當中是比較受學生喜愛。廖松圳(2006)

指出,體育性社團之特性較具挑戰性與開創性,參與體育性社團的學童個性較為 開朗、外向,其行動力與意志力為成功的要素,故體育性社團在國小階段可做為 推動重點。

(二)運動社團

學校運動社團為學校被動或主動正式成立的運動性質社團,以提供學生參與 課餘身體活動或運動技能訓練為目的,在運動指導老師的指導與管理下,與校內 外運動社團進行區域性交流之運動團體;學校運動社團的推廣,乃是學校體育發 展的重要策略(教育部體育司,2003b)。而學生利用課餘時間參與社團,來從事 鍛鍊身體、運動競技、運動休閒等相關宗旨之活動內容,且活動是透過學生自發、

自主及自治的團體,稱為運動性社團(沈莉菁,2002)。此外,運動性質的社團

(19)

也可稱為體育社團(張文彬,1998)。李珮菁(2010)認為國民小學對於學生運 動性社團的名稱上較分歧,部分學者將之歸類為運動性社團、體育性社團、體能 性社團,也有將其歸類為康樂性社團,儘管在名稱上有所差異,其社團活動的範 圍皆以強健體魄、提昇運動技巧並且養成規律運動習慣為主。

教育部體育司(2003)定義為,學校運動社團係指學校正式成立之運動性質 社團,以提供學生活動參與機會為目的,只要具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參與,在指導 教師指導下進行活動,與校內外團隊進行區域性交流之團隊;運動社團是利用學 生正式課程以外的時間,實施運動休閒教育,使學生在課餘之外能視一正當消遣,

並發展個性、群性、知性及特性,幫助學生適應現實社會生活環境的一種活動。

因此可將運動社團之定義為,由學校利用早休時間、午休時間、放學後的時間,

或寒暑營隊的方式進行運動性質之社團,其指導老師由學校教師或校外體育特殊 專長人士擔任,並依學生興趣、志願自由參加之社團,其中學校運動代表隊或寒 暑假育樂營不包含在內,社團課程內容以運動為主軸,其目的在提升學生運動技 術及培養終身運動技能(潘政宏,2011)。

能讓學生達到鍛鍊身體與運動技巧為目的的社團,都可以稱為運動社團如各 種球類、田徑、游泳等社團(翁志成,1992)。學生參與運動性社團,可幫助學 生從運動中獲得,培養良好運動嗜好、興趣;也能從團體生活中發展良好的人際 關係,促進同學之間的情感交流,對技術的提升及運動風氣的發展上,都具有正 面、積極的意義(張思敏,1991)。此外,運動社團可培養學生協調性、速度和 平衡感等身體各種技巧的機會,社團成員也藉由運動參與增進體適能,更能促進 學生體驗正面的運動經驗,養成終身運動的習慣(洪升呈,2009)。而運動社團 也是長以來,在學校體育中扮演著一個重要角色,是社會體育的搖籃,生學習運 動技能,養成規律運動習慣的場所;是國家體育的根基,培育優秀運動員強而有 利的推手;更是影響國家政策執行成效最重要的關鍵(楊宗文,1994)。所以運 動社團除了可訓練學生運動技巧外,也可讓學生培養運動興趣和養成規律運動的 良好習慣,最終不只可讓運動人口成長,也可達成全民運動、終生運動之目的。

(三)學校運動代表隊

學校體育是社會體育的搖籃,亦是推展國家體育的基礎,具培育優秀運動人 才,使體育活動對內全民化及對外運動競技國際化,實扮有舉足輕重的角色。張 大昌(2003)。學校運動代表隊是配合學校體育政策,組織團隊、選拔人才等,

形成的運動團隊。教育部體育司(2003)在「學校運動團隊暨規律運動人口調查 報告」中指出學校運動代表隊,是指學校正式成立之運動性質代表隊,以提升選 手技術水準為主要目的,同時選拔具潛力或優異技術之選手,由教練進行經常性

(20)

訓練,並代表學校對外比賽之隊伍。而學校代表隊是透過規劃及系統性之訓練以 達一定之目標。其成員產生、團隊訓練、組織及管理,是為教練團的重責大任。

(陳進豐,2004)。

運動代表隊是學校特殊的體育課程,只有少數運動菁英才能加入,而且務必 長期以課餘自由時間,或是假日、假期時間,不間斷的持續訓練(葉憲清,2005)。

運動代表隊也是經由一定選拔程序所拔躍出之優秀學生運動選手,並有專門之專 任教練及教師進行長期競技訓練與回饋,且代表學校出賽及對外技術性交流之運 動團隊(謝旻凱、蕭嘉惠,2011)。Coakley(1994)指出從事教育工作者,一般 認為運動代表隊對於學校教育的推展有著相當的貢獻,也多半同意代表隊的重要 功能:透過運動訓練的參與,培養對課業的興趣;建立責任感、成就感和團隊精 神等未來社會生活所需的技能;提供學生體能訓練的機會並激發其對身體活動的 興趣;成為學校特色或精神的象徵,有助校園意識和凝聚力的強化;促進學生家 長、校友與社區民眾對學校活動的支持;以及給予學生於社會所認同的活動中發 展和表現技能的學習情境等。

運動代表隊也可稱為校隊,翁志成(1999)認為「校隊的組成,其運動技術 水準的層級較高,必須在學校明確的目標,所形成強勢的政策支持下,選拔組織 而成的,因此他律多於自律,採取較嚴謹的培訓及集訓;選拔的變項較多,也較 複雜,如選拔出有條件、有天份、品德好、有興趣,並取得家長同意所組成」。

葉憲清(2005)認為「運動代表隊是包括運動代表隊組織和運動代表隊訓練,各 級學校應透過主觀經驗法則以及客觀選拔辦法,將有意願且熱愛競技運動富運動 潛能且運動成績優異的運動專長學生,選拔出來組織成有機能的團隊;利用課餘 時間,在運動教練的指導之下,進行長期的系統性和計畫性訓練,希冀增進學生 身心健康,提升學生競技力(體能、運動技術、精神力及戰術等)的教育過程」。

因此,作者定義為學校運動代表隊是配合國家體育政策、法令、學校目標、

辦學理念及學校主客觀條件等,聘請專業教練並選拔出有興趣或富運動潛能的學 生,利用課餘時間,如早休、午休、課後及假日,並有一定計畫及系統性經由長 期訓練指導,代表學校對外參與活動及比賽,以培養學生榮譽心、責任感等為目 的,所組織成的一運動團隊」。

二、運動社團之沿革

時代潮流將人類推著往前走,運動社團亦是如此,為了因應時代潮流,因此 政策、法令也跟著改變。學校運動社團的發展跟隨國家體育政策、法令進行,本 研究根據國定政策、法令,將政策與法令整理如表2-1 所示:

(21)

表 2-1

有關學校推動運動社團之法令與政策

頒布年份 政 策 與 法 令

1929年

教育部於「課程暫行標準」明訂,除各學科外並列有「課外活 動」項目,其內容包括:朝會、夕會、週會、課外運動等各種

「團體活動」。

1948年 規定國民小學之「團體活動」在公民訓練中實施。

1962年 將「團體活動」列為正式課程,並詳訂課程綱要及課程實施時 間,以為學校實施之依據(陳江松,1994)。

1988年 教育廳為落實國民中小學學生社團活動於第二學期全面性的 推動社團活動。

1989年

「台灣省國民中小學發展社團活動實施方案」,全面重點推行 社團活動。推行方式由教師依專長開設課程,學生自由選擇參 加,活動時間為星期六的上午實施社團活動。

1993年

國民中小學課程標準,團體活動可依兒童的志願及性向分組 後,以社團型態,在教師指導之下進行學習,課程標準中列舉 出體育、音樂、美勞、語文、科學、康樂等六大類。

1994年 國民中小學課程標準中,將社團活動的內容分為學術、藝術、

康樂、科技、運動、服務、聯誼等七大類。

1996年

公佈新的課程標準,社團活動的實施,從以往兩節課減為一節 課,推動方式以學年為單位,從國小一年級逐年實施,因無配 套措施,加上突然減少時數造成推展上的困難,成效也逐漸減 少。

1997年

教育部積極鼓勵大專院校社團活動走出校園和社區,希望藉由 大專青年的青春活力帶動中小學的社團活動,一方面鼓勵青年 人積極奉獻的服務精神、一方面幫助兒童和青少年建立正當休 閒活動的習慣。其次協助中小學規劃辦理社團活動以營造學校 多元學習的環境,促進學生群育的發展及興趣的培養。

(22)

2000年

教育部體育司在「國民中、小學體育促進會設置要點」中指出:

體育促進會應以發展趣味化、普及化、休閒化、社區化之體育 活動為主,競技性體育活動為輔,並以學生為主要對象。其工 作內容如下:

(一)假期或課後體育育樂營隊活動。

(二)學校運動社團之指導及聯誼活動。

(三)學校各種校際體育表演及觀摩活動。

(四)學校校際運動競賽及相關活動。

(五)輔導會員學校每學期至少參加一種以上體育活動。

(六)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交辦之體育業務。

2001年

教育部正式推動九年一貫課程政策,在學校課程規範中並無特 定的時間訂定為團體活動,而將團體活動的課程納入綜合領域 的一部分,因此現今學校的社團活動發展僅能依據學校發展特 色與學校行政考量,並依據學生興趣利用課餘的時間去推行社 團活動。

2001年

「中、小學體育訪視要點」:為落實學校體育教學正常化,瞭 解學校體育行政運作及教學與活動的實施成果,特訂定本要 點。在體育活動部份,「運動社團成立及執行情形」將列入評 分項目

2002年

「學校體育發展中程計畫」:創新體育課程教學、活絡校園體 育活動、促進健康與體適能之發展。藉由運動社團的組成,多 元體育活動競賽的推動,廣泛的提供全體學生加入運動團隊、

參與團體性體育活動的機會。

2002年

教育部體育司提出「學校體育新願景、一二三希望工程」政策,

其中「一人一運動、一校一團隊」的政策是要讓各級學校運動 團隊能夠更蓬勃發展。計畫目標為:

(一)自小學開始每位學生至少學會一項運動技能,並養成持 續運動的習慣,每年提升學生規律運動人口比率4﹪。

(二)各校至少組成5個運動社團,至少組訓一個運動代表隊 並參加各級運動競賽。

(23)

2002年

行政院挑戰2008 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提到一校一團隊具體 作法包括:

(一)鼓勵各級學校透過學生、教師共同參與,討論學校代表 性之團隊形式與內容特色。

(二)鼓勵各級學校發展與在地體育特色為主的特色團隊,並 透過與社區、村民共同參與協助下,培養休戚與共的集體意識 與共同光榮感。

(三)補助各級學校為發展學校特色團隊,所需師資、整備設 施、技術或場地等資源。

(四)舉辦學校特色團隊表演大展與競賽,展示學校課外活動 學習成果,發展校際之間特色競爭與認同。

2003年

教育部體育司提到學校運動社團係指學校正式成立之運動性 質社團,以提供學生參與課於身體活動或運動技能訓練為目 的,只要具有興趣之學生皆可參與,並在運動教練或指導教師 指導下進行活動;學校運動社團的推廣,乃是學校體育發展的 重要策略。

2003年

教育部體育司「增加學生運動時間方案」中實施策略三即要求 各校加強活動開發與推廣,宜因應時代的趨勢,結何社區、家 庭及企業,共同舉辦各種校際競賽、民俗體育、育樂營、親子 運動運,輔導學校成立運動代表隊及運動社團等,以達到宣導 推廣的目標。

2006年

教育部體育司在「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十四條中提示;

各校應成立運動社團,做為推展課外運動之基礎單位,中、小 學之課外運動可列入彈性課程,必要時得與綜合活動配合實施 以提供學生參與課外運動之機會。

2006年 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十五條:各校應訂定校際體育活動參 與計畫,輔導學生參與校際體育活動。

2007年

「國民體育法」第六條:各機關及各級學校應依有關法令規 定,配合國家體育政策,切實推動體育活動。前項各級學校體 育之目標、教學、活動、選手培訓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實施辦法,

由教育部定之。

(24)

2007年

快活計畫:「快活計畫」的實施理念在於培育學生運動知能,

激發學生運動動機與興趣,養成規律運動習慣,奠定終身參與 身體活動的能力與態度,落實下列具體指標:

(一)各級學校學生每天至少累積30分鐘的身體活動時間,且 每週累積210分鐘的比率,高中及大專校院學生每年提升10%至 15%,國中小學於2008年達到80%。

(二)各級學校學生參加體適能檢測的比率每年提昇20%,學 生通過體適能標準的比率每年提升。

(三)各級學校學生參與運動社團的比率每年提升4%至6%。

(四)以班際為核心舉辦班際及參加校際運動競賽的學校比率 每年提升20%。

2009年

教育部施政計畫:學生參與運動社團的比率每年提升4%至 6%,預估到2011年時,平均每校將約5成的學生參與運動社團 活動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綜合以上政策與法令所述,設立運動社團為培養學生運動興趣,也給多樣選 擇供學生自由選擇,進而培育學生運動知能,激發學生運動動機與興趣,養成規 律運動習慣,奠定終身參與身體活動的能力與態度,而國家政策與法令也顯示,

對於運動社團的重視,但這些也必須經由多方面的配合,才能確確實實達成設立 運動社團之目的。

三、運動社團之種類

成立運動社團目的培養學生運動興趣、運動技能、強健體魄和養成規律運動 習慣,達成終身運動和提升運動人口,學校運動社團種類繁多,但依各校本身文 化、場地條件、專業師資等條件成立。將我國學者對運動社團看法整理如表 2-2 所示:

表 2-2

運動社團種類整彙表 研究者

發表年份 運動社團之種類

張文彬

(1988)

稱運動性質的社團為體育社團,包括各項球類運動、田徑、

游泳、體操、柔道、拳擊、國術、跆拳道、空手道、太極 拳、射箭、登山、攀岩、自行車、直排輪、舞蹈、民俗體 育等社團活動皆屬之。

(25)

黃任閔、陳月琴

(2008)

認為運動性社團可分類為各種球類運動、田徑、游泳、體 操、柔道、拳擊、國術、跆拳道、空手道、太極拳、射箭、

登山、攀岩、自行車、直排輪、各種舞蹈、民俗體育等。

徐睦桓

(2008)

(一)傳統體育項目: 田徑、籃球、排球、足球、桌球、

棒球、壘球、羽球、躲避球、游泳等。

(二)近代球類項目: 網球、木球、槌球、撞球、手球、

保齡球等。

(三)技擊防身項目: 跆拳道、空手道、合氣道、柔道、

劍道、國術等。

(四)休閒運動項目: 舞蹈、直排輪、高爾夫等。

(五)民俗藝術項目: 扯鈴、跳繩、拔河、陀螺藝術等。

謝再智

(2009)

指出國小學生因為年齡、學校設備、師資等方面之限制,

能參加的運動類型有限,因此將運動社團分為田徑、各種 球類(如桌球、排球、籃球、巧固球、羽球、躲避球…)、

游泳、技擊類(國術、跆拳道、空手道、柔道、太極拳…)、

民俗體育類(跳繩、扯鈴、彈腿、舞獅、舞龍、戰鼓、跳 鼓陣、踢毽、獨輪車…)、休閒運動類(直排輪、自行車、

飛盤、瑜珈…)等。

教育部

(2011)

教育部99年度學校體育統計年報中分類:跆拳道、田徑、

桌球、籃球、民俗體育、羽球、運動舞蹈、足球、棒球、

游泳、武術、排球、網球、空手道、拔河、柔道、曲棍球、

軟式網球、體操射箭、手球、壘球、擊劍、劍道、自由車、

角力、撞球、高爾夫、慢速壘球、輕艇、現代五項、射擊、

鐵人三項、其他。

潘政宏

(2011)

(一)田徑運動:短跑、中跑、長跑、跳部、擲部…等項 目。

(二)民俗技藝運動:跳繩、扯鈴、彈腿、舞獅舞龍、跳 鼓陣、踢毽、獨輪車…等。

(三)技擊運動:空手道、跆拳道、國術、柔道…等。

(四)球類運動:躲避球、籃球、排球、羽球、手球、足 球、網球…等。

(五)休閒運動:直排輪、風箏、飛盤、鐵人三項、游泳、

舞蹈、射箭。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6)

綜合以上整理的文獻,運動社團種類的分類每位學者對於運動的定義及看法 有所差異,不過基本上運動社團之種類分類仍有一定的原則與內涵。研究者將國 民小學社團運動分為六大類:

(一)陸上運動:田徑、體操、自行車、射箭…等。

(二)水上運動:游泳、輕艇、水球…等。

(三)球類運動:桌球、羽球、排球、籃球…等。

(四)技擊運動:空手道、武術、跆拳道、柔道…等。

(五)民俗體育:扯鈴、舞龍、戰鼓、跳鼓陣、獨輪車…等

(六)休閒運動:舞蹈、直排輪、登山、攀岩…等 四、運動社團之功能

運動社團可帶給學生許多好處,可增進人與人之間相處、習慣團體生活、增 進身心健康等,此外對於社會體育、國家體育發展也有一定的影響。國內近年來 對於運動社團之研究,國內各學者均有相當之論述。以下就針對學校運動社團功 能之相關文獻,經本研究整理後,如表2-3所示:

表 2-3

學校運動社團之功能文獻彙整表 研究者

發表年份 學校運動社團之功能

翁志成

(1990)

(一)提昇學校運動風氣。

(二)運動習慣的建立。

(三)彌補學校體育課之不足。

(四)運動代表隊組訓的預備隊。

葉憲清

(1991)

運動社團為彌補體育課學習之不足,以培養學生自主性和協力性 的集團功能。

呂銀益與 紀明德

(1997)

(一)培養終身運動習慣。

(二)個人社會化的學習。

(三)可彌補學校體育課對部份運動項目,無法開班授課的不足。

(四)校隊及競技活動有助於提升學校聲譽。

(五)有助於全民運動的推展。

(六)有助於社會安定進步。

教育部

(1998)

(一)獲得生活上必需的知識、能力、習慣和理想。

(二)養成其健全的人格和社會適應能力。

(27)

張良漢與 蘇士博

(2000)

(一)拓展人際關係,提昇校譽。

(二)養成終身運動習慣。

(三)協助辦理校內外體育活動。

(四)選拔運動代表隊的來源。

(五)擔任各項表演活動工作

廖運榮與 廖運正

(2003)

運動社團活動具有下列幾項重要的教育功能:

(一)人際關係的訓練。

(二)個人潛能的激發。

(三)興趣的培養。

(四)學習視野的拓展。

(五)書本知識的整合。

(六)社會能力的訓練。

(七)校園環境的安定。

(八)個人身心的調劑。

(九)領導才能的培養。

(十)民主法治的訓練 廖松圳

(2006)

體育性社團在自我概念之「生理自我」構面及社團學習滿意度均 高於音樂性社團與服務性社團;體育性社團活動,除了體育技術 與體適能提昇外,亦可協助學童自我實現及自我概念的發展。因 此,學童應多參與體育性社團活動。

葉日煌

(2006) 運動性社團其功能包括教育、心理、社會、及育樂等多元效益。

錢家慧

(2007)

(一)促進校園體育文化更多渠道、深層次、高質量的發展(二)

促進學生的社會化,利用所學知識技能,宣傳、開展全民健身運 動(三)增強了社會實踐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

徐睦桓

(2008)

(一)彌補學校體育課程之不足,鍛鍊學生體魄,改善學生健康 體適能。

(二)學習各種運動技巧,發展學生多元運動興趣與技能,養成 規律運動習慣。

(三)培養學生活潑堅強性格,紓解課業壓力,獲取正常休閒活 動的知能。

(四)透過課外身體活動的經驗,使學生能實現自我,並建立自 信。

(五)社團成員在遵守社團共同規則的薰陶下,可培養民主素養 與生活行為規範。

(六)能激發學生服務熱誠,增進人際關係技巧,提早學習社會 適應。

(28)

蔡慶成

(2008)

體育性社團除了體育技術與體適能提升外,亦可協助學生自我實 現及自我概念的發展。

王盈潔與 劉怡秀

(2008)

(一)個人方面:實踐自我生活、追求運動樂趣和拓展自己人際 關係。

(二)學校方面:彌補學校體育課部份之不足、選拔運動代表隊 的來源依據以及擔任學校慶典時的表演工作。

(三)社會方面:有助於社會安定與進步、終身運動的養成以及 全民運動的推展。

黃任閔與 陳月琴

(2008)

(一)鍛鍊健康的身體,磨練個人的運動技能,培養正當的休閒 活動,終身的運動習慣。

(二)協助學校的表演活動,訓練個人成為競賽選手。

(三)激發學生的群性,對日益嚴重的健康問題與冷漠疏離的社 會,具有莫大的效益。

蔡鎮鴻

(2008)

學校運動性社團具有以下功能:

(一)輔助體育教學,培養終生運動習慣。

(二)追求興趣,發展個人運動專長。

(三) 促進身心和諧與健康。

(四) 增長知識鍛鍊能力,培養個人特質。

(五) 增進師生與同儕間情感交流。

(六) 建立人際關係,滿足社交需求。

(七) 適應團隊生活,增強社會適應能力。

鄭國隆

(2009)

發自內心的主動學習,更能起事半功倍的學習效果。學生出於本 身自由意志選擇參與運動性社團,而且是為求運動樂趣而參與的 活動,導向學生學習選擇對自己有益身心的活動,如此運動社團 活動更顯得意義非凡。

曾明淵

(2009)

國小運動社團對提升學生運動興趣,增進學生體能,養成學生終 身運動肩負有播種與扎根的重要任務。

謝再智

(2009)

可分為個人及學校的助益,個人體能方面,可以提昇運動能力、

技能與運動習慣,心靈上,則是在社交、領導、群性有所提昇;

學校方面,則是可以補足體育課程的不足、校隊組訓的預備、學 校特色的開展。

陳淑芬

(2009)

運動社團功能由四個向度來探討:

(一)可促進身心發展

(二)拓展人際關係

(三)豐富校園文化

(四)促進學生社會化

(29)

李珮菁

(2010)

(一)彌補體育課時間之不足,增加學童運動時間,促進體適能。

(二)培養正確運動觀念,養成自主規律運動之習慣。

(三)建立良好的同儕人際關係,增強團隊合作的精神。

(四)提昇運動技巧並發展個人的運動專長。

潘政宏

(2011)

(一)彌補學校體育課之不足,提升學生運動興趣,增進學生體 能。

(二)提昇學校運動風氣、培養學生終身運動的習慣。

(三)增進師生與同儕間情感交流,適應團隊生活,增強社會適 應能力。

(四)具有休閒教育功能,培養學生自主能力,達到滿足自我最 高層次的需求。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綜合各學者所述,本研究歸納運動社團具有以下幾項功能:

(一)彌補體育課學習之不足,提升學運動技能,增進學生身體適能。

(二)培養學生運動興趣,提升校內運動風氣,進而養成規律運動、終身運動 的習慣。

(三)培養學生榮譽心、自信心、責任心,提升團體生活適應能力與社交能力。

(四)藉由社團活動,舒解課業壓力,獲取正常休閒活動的知識。

(五)提昇運動技巧並發展個人的運動專長,為學校組訓預備。

運動社團功能的發揮,除了帶給學生平時課程上學不到的事,並可以提升學 生身體適能、運動技巧,增進日後在於團體中的適應能力、社交能力,因此,學 校若能積極推展運動社團,有規劃的組織運動社團,日後將帶給學生莫大的助益。

根據上述國家政策法令和運動社團功能可知,學生參與運動社團可提升學生 身體適能、運動技巧,增進日後在於團體中的適應能力、社交能力,並其培養運 動興趣,養成良好運動習慣,增進運動人口,以達到全民運動、終生運動的最終 目標。但根據體育統計年報(2011)指出全國 99 年度國小運動社團總計 7,666 個,

平均每校設有 2.88 個,新北市平均每校團隊數才 2.38,這與政府推動的「一校五 社團」政策仍有差距。因此,研究者推測各校在成立運動社團,應該都面臨到各 種大大小小的阻礙,所以本究研將進一步國小運動性社團組成阻礙因素進行探 討,其能更深切瞭解運動性社團組成阻礙因素為何,並提出有效運動社團組成之 方法。

(30)

第二節 阻礙因素之理論

一、阻礙之涵意及定義

「阻礙」就是會影響,阻擋、妨礙之意。簡單來說,阻礙是指不去從事某些 特定行為的一個理由。有關阻礙因素之研究中常作為形容“阻礙”文意的字彙有

“barrier”及“constraints”。根據韋氏大辭典解釋:“barrier”係由於身體或心理上的特 性,限制了個人或人群自由移動或交往。中文一般可以譯為障礙、阻礙、障壁、

阻止、妨礙、柵欄等。“constraints”則較傾向於解釋為阻止、妨礙等意義。

Lewin(1951)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對阻礙提出定義,阻礙是個人行為受到所 經驗或知覺到的內在心理狀態,以及外在環境的抑制力量。內在因素包括歸因方 式、人格特質等,外在因素有人際關係、社會化程度、設施等(Crawford ,1987)。

因此,阻礙是一股從內在及外在所產生的阻撓力量,個體並不會因為此一力量的 產生,就完全放棄對於活動的參與,重點是在於個體克服的過程。在Jackson(1991)

的研究中,即建議採用「constraint」一字來代替「barrier」。用「constraint」來說 明阻礙時,將探討的不僅是介入因素,還有個人的態度與行為,及影響個人做決 定時,所需克服的所有因素,跟「barrier」一字假定阻礙與參與之間只有參與或非 參與的結果是不同(許建民、高俊雄,2000)。故目前在環境、個人及心理等因 素等阻礙之引用,大都是採用意義較為廣泛的“constraints”,阻止、妨礙之涵意來 加以解釋之。

在以constraint為出發點的休閒參與阻礙因素理論裡,最被眾多研究者重視的 即屬Crawford,Jackson,與Godbey在1987年所發展出來的休閒阻礙理論(Theory of Leisure Constraints)。而用「constraint」來說明阻礙時,將探討的不僅是介入因素,

還有個人的態度與行為,及影響個人做決定時,所需克服的所有因素。以下彙整 國內外學者相關文獻中對阻礙的定義,歸納如表2-4所示:

表 2-4

阻礙定義相關文獻彙整表 研究者

發表年份 阻礙因素定義

Crawford 與 Godbey

(1987)

影響個人知覺不喜歡或無法投入參與休閒活動的原因。同時也 指出人們原本存有一項休閒偏好,但由於休閒阻礙因素的介 入,使得此休閒偏好無法藉由參與而實現,因此將休閒阻礙定 義為:會影響到人們不參與或減少及改變參與休閒活動的各種 因素。

(31)

楊志宏

(1990)

狹義的休閒阻礙定義為人們傾向參與某項活動,卻受其他原因 影響,無法持續進行。而廣義的休閒阻礙則是介於某一有無休 閒的知覺,而影響能否參與此項活動,皆為休閒阻礙。

陳鏡清

(1993)

將休閒阻礙定義為雖有興趣從事此一休閒活動,然而因某些因 素影響,而很少或無法去進行此一活動。

張少熙

(1994)

個人傾向參與一項活動,然而受到一項或一項以上的原因(阻 礙)影響,而無法繼續參與此項活動者。

黃立賢

(1996)

影響或減少活動參與次數和愉快程度的種種因素。

鍾瓊珠

(1997)

亦認為休閒阻礙係指抑制或減少休閒活動參與次數和愉快感 的種種因素,亦即在休閒行為過程中,任何阻止或限制個人參 與休閒的頻率、持續性及參與品質的因子。

陳藝文

(1999)

抑制或中斷參與活動的種種因素,使得個體原本不論有意或無 意而中斷參與一項活動的影響因素。

劉佩佩

(1999)

將休閒阻礙的定義也由原先的停止參與的阻礙,而擴大為影響 休閒參與的任何因素,包括避免參與、參與的頻繁、參與時間 及參與的滿意度。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由上述學者提出之阻礙定義不外乎是人從事某一項活動時,受某些因素干擾 影響,如:參與活動的頻率、時間、品質等。當中任何因素使人們中斷、減少休 閒活動,皆可視為休閒阻礙。

二、阻礙之相關研究

阻礙大都以休閒參與阻礙為出發點,Francken與Van(1981)概念性地將阻礙 分為內在阻礙(Internal Constraints)及外在阻礙(External Constraints),內在阻礙 為個人能力、知識與興趣;外在阻礙為時間、距離及缺乏設備等。然而在Alexandris 與Carroll(1997)的文獻探討中發現,早期的阻礙模式只有分成內在阻礙與外在阻 礙兩類型,沒加入時間、費用、地點、設施等被視為外在的阻礙因素。以下彙整 國內外學者相關文獻中對阻礙因素的研究,歸納如表2-5所示:

(32)

表 2-5

阻礙因素之相關研究彙整表 研究者

發表年份 阻礙之相關研究

Boothby, Tungatt與 Townsend

(1981)

影響參與運動性休閒活動的原因,將受訪者停止參與休閒活動的 43 個理由歸納為六大類:(一)缺乏興趣。(二)缺乏裝備。

(三)不適合參與及體能狀況不佳。(四)沒有多餘的時間。(五)

離開年輕團體缺乏參與活動的動機及機會。(六)職責上的顧慮。

並將這六類阻礙分為個人阻礙(個人的體能、興趣)及社會阻礙

(設施安全、休閒場所不足、交通不便)。

Crawford與 Godbey

(1987)

整理各類研究將休閒阻礙定義為個體主觀知覺或影響個體不喜 歡或投入參與休閒活動的理由,並將個體阻礙休閒的喜好與休閒 參與等影響因素歸納為三類:(一)個人內在阻礙(Intrapersonal constraint):係指個體內在心理狀態及喜好,進而影響其休閒喜 好或參與因素,如:興趣、憂慮、信仰、沮喪、壓力、自我能力 及 對 適 當 休 閒 活 動 的 主 觀 評 價 等 。 ( 二 ) 人 際 間 的 阻 礙

(Interpersonal constraint):係指個體沒有適當獲得足夠休閒同 伴,而影響其休閒喜好或參與的因素。(三)結構性的阻礙

(Structural constraint):係指影響個體休閒喜好的外在因素,

如:資源、設備、時間、金錢、機會等。

Crawford, Jackson, 與

Godbye

(1991)

進一步認為這三種阻礙是以階層(hierarchical)方式來運作,個 體必須先克服個人內在的阻礙,然後克服人際間的阻礙,最後則 需面對結構的阻礙;個體如能克服結構性的阻礙,就可能參與運 動,反之則影響個體無法參與運動。

Mull, Bayless, Ross,與 Jamieson

(1997)

指出影響個體參與休閒活動的外在因素有:(一)地理位置與氣 候:許多休閒運動參與者會受到地理位置及環境氣候而加以選 擇。(二)社會化:社會環境會影響個體參與休閒活動,如:父 母、同儕團體及家庭成員,均會有所影響。(三)經驗:參與休 閒運動會受到過去的知覺、經驗所影響。(四)參與機會:休閒 運動設施、品質與服務項目等會影響參與休閒運動之機會。

許義雄

(1992)

研究發現青年參與阻礙因素可分為:場地設備、器材裝備、資訊

(訊息)、指導人員、經費、時間、同伴、家人態度、技巧(能 力)、體力、健康情形、交通工具、興趣、個性。

(33)

賴家馨

(2002)

從心理學觀點切入,編製一份適合我國國情的休閒阻礙量表,其 所引用的理論如下:(一)覺知自由:強調個人在休閒參與中對 環境、選擇的控制感。(二)需求理論:對於金錢、環境、休閒 同伴之需求的不滿足而產生阻礙。(三)特質論:探討個人一開 始參與休閒所會遭受的困難。(四)動機論:探討休閒環境與休 閒活動性質對個人休閒阻礙的影響。(五)刺激與反應理論:探 討個人社會角色的扮演與社會期待對休閒參與的影響。(六)社 會支持:強調社會網路對於休閒阻礙的影響。(七)誘因論:探 討外在環境的誘因對選擇休閒參與的影響。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由上述研究者整理出阻礙之相關研究,個人內在阻礙包含如:興趣、憂慮、

信仰、沮喪、壓力、自我能力及對適當休閒活動的主觀評價等;人際間阻礙包含 係指個體沒有適當獲得足夠休閒同伴,而影響其休閒喜好或參與的因素;結構性 阻礙包含如:資源、設備、時間、金錢、機會等,三大範疇。本研究對象是以運 動社團之指導老師為例,主要探討校內運動社團組成阻礙,仍以結構性阻礙去做 深入探討。

第三節 組成運動社團阻礙因素之相關研究

正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能順利推展團隊發展,必須要有充足的 經費、充實設備及場地(張大昌,2003)。而葉憲清(2005)指出,學校體育行 政的內容可區分為人、事、財、物等業務。「人」即為行政人員、體育教師、運 動專業指導教練、學生及家長;「事」即為動態取向的事務工作,包含體育教學、

體育活動以及比賽;「財」即為學校的體育經費;「物」即為運動場地及器材設 備。近年來,在於組成方面的阻礙因素相關研究有愈來愈重視的趨勢,不管是運 動社團或學校代表隊組訓,大多面臨相同阻礙因素,因此將組成之阻礙因素的相 關文獻予以探討。但因組成阻礙的因素多而雜,為符合本研究主題,研究對象以 指導老師為主,組成阻礙因素整理如下:

蘇金德(1987)認為學校運動代表隊成功的要素:1.教練的素質、理念是影響 選手訓練成敗的主要關鍵人物;2.團隊精神及高昂士氣將影響個人訓練慾望;3.父 母、師長、主管、朋友、學校、團體等支持、關心、鼓勵是爭取優異成績的助力;

4.場地、器材、設備的標準化、現代化、充足化,是提升技能水準及提高興趣不可 或缺的基本條件;5.競賽是訓練的原動力,也是訓練效果的度量衡,在訓練過程中 不可或缺。

(34)

呂銀益與紀明德(1997)認為運動社團的資源包含有「人力資源」及「物力 資源」。在「人力資源」方面,以社團指導老師、教練為探討要點,具豐富學識 技能的指導者和社團成員的熱心參與交互作用,不但社團的基本功能得以發揮,

社團的成長也有極大助益。在「物力資源」方面,以器材與經費對一社團影響最 大,器材尤以消耗性器材最為運動性社團所頭痛。而經費方面,不但要設法從學 生界募集或藉運動競賽的舉辦籌措往後的活動經費,否則一個運動性社團的功能 發揮必受限制。

張良漢與蘇士博(2000)影響學生參與運動性社團之障礙,大致可分成六大 因素:1.社會因素:由於社會觀使然,部分較具危險性的運動社團,會受到學生及家 長的反對,以致學生從該社團中疏離。2.心理因素:對於較劇烈的競技運動項目,

對於未知的危險或運動傷害心裡感到恐懼便在認知上予以拒絕。3.生理因素:學生 在參與運動性社團之前,往往會評估自己的身體狀況,生理方面所產生的障礙,

經常阻礙運動技能不佳或肢體協調性較差的人不敢參與加入。4.經濟因素:一般運 動性社團社員常須支付消耗性器材或場地使用費,對於經常性的活動付費與支 出,經濟因素往往會使許多學生選擇考慮怯步,特別是家庭經濟有困難之學生,

更是不會選擇加入運動性社團。5.場地與器材設備因素:運動性社團活動時間常與 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時間相撞期,造成運動性社團無場地活動的窘境,而限制了 社團活動,在活動減少的情況下,自然而然無法吸引學生參與活動,於是運動性 社團的功能大打折扣。6.性別因素:某些運動性社團因參與之社員大多為男同學,

以致少數欲參與之女同學因欠缺同性間對該運動項目的認同感,再加上目前該社 團尚無女同學或較少的女同學參與,而不敢加入學習行列。

張勝輝(2004)研究指出影響學校運動代表隊的因素有1.學校目標及領導者企 圖心;2.教師兼任教練意願、能力及專任教練保障因素;3.選手因素;4.經費因素;

5.行政支援因素;6.場地、設施、器材因素。

謝再智(2009)指出,國民小學運動社團發展所需條件如下:1.人力資源:指 導教師-學校現有師資或外聘有給職之專業人士、運動志工。行政人員-規劃、

管理、支援的行政系統及人員。2.物力資源:場地、相關器材設備、軟體教材等。

3.經費:預算內經費、各界贊助款、活動補助款。綜觀上述,阻礙學校運動社團組 成的因素有很多,以下就分成幾方面加以闡述。

一、行政支援

人們常常說「萬事起頭難」,學校運動社團組成成功與否,行政支援是邁向 成功的第一步,而學校行政乃是學校機關依據教育原則,運用有效和科學的方法,

對於學校內人、事、財、物等專務,做最妥善而適當的處理,以促進教育進步,

(35)

達成教育目標的一種歷程(吳清山,1996)。Horine(1995)指出所謂行政是指運 用經濟、技術和人力的資源,來鼓舞專業人員的士氣與合作,以完成組織目標的 動態領導過程。因此,為共同達成一個目標,須多方面的配合,絕不是一個人單 打獨鬥就能完成。

學校行政業務,除了一般法定業務之外,尚包括上級機關規定之活動、命令及相 關配合計畫。在組成方面,翁志成(1994)整理學校的運動代表隊行政支援項目 有:1.品德教育;2.課業輔導;3.心理輔導;4.就業輔導;5.升學(進修)輔導;6.

成立後援會;7.獎勵制度;8.膳食供應;9.集中住宿;10.集中訓練;11.場地設備;

12.運動營養諮詢;13.運動傷害防護及保健;14.安排;15.體檢(健康管理);16.

保險制度;17.家長聯繫。國內學者秦夢群(1998)認為教育行政的任務包含了組 織與教學、員工人事、學生人事、財政與總務、學校與社區關係等五大項。邱明 芳(2003)的研究,指出學者毛連塭、區俊芳、鄭麗月與蔡實等人認為學校行政 支援包括行政運作程序、課程內容、教材設備、教學方法、進修機會、學生問題 的協助處理等。李建雄(2006)研究顯示在行政支援的考量上,行政人員爭取經 費與核銷的協助、協助外聘指導教師、協助場地規劃與租借、課務安排及豐富的 行政經驗,對於發展運動社團是重要的。李珮菁(2010)研究顯示運動社團指導 教師目前最希望獲得幫助為「有充裕的經費來源」、「行政的支持」、「增聘專 業教練」。潘政宏(2011)研究顯示東部地區國民小學發展運動社團考量「行政 支援」優先順序,依序為「協助課務安排」、「協助場地器材的規劃與租借」、

「具有豐富行政經驗」、「協助外聘指導教師」。以優先協助社團教師課務安排 為主,以減輕教師課務壓力,並可增進教師任教社團指導意願。

由此可知運動社團的組成工作項目繁重,且環環相扣缺一不可,與學校各處 室職掌工作皆有關連性。因此,學校行政團隊如能分工合作,彼此支援協助,才 能確保運動社團組成得以的運作與維持。如果只依靠指導老師有限的人力與財力 獨撐大局,必定無法兼顧運動社團組成時所需要面對的上述所有面向,導致指導 老師分身乏術,進而影響學校運動社團的組成。綜合上述可知,學校行政支援是 學校運動社團組成工作中,極為重要的一項影響因素,學校運動社團若能得到學 校行政團隊的全力配合,對組成的工作會產生莫大的助益,大大的提高成功的機 率。

因此,國小學校運動社團組成的成功,不僅是提供學童鍛鍊身心健康、培養 運動興趣及態度的機會,也是培養學童基本運動技術、運動道德和良善社會行為 的重要途徑(陳進豐,2004 )。也能讓運動社團符合社會潮流趨勢,不懼任何挑 戰,朝永續經營前進,則成功達到運動社團組成、提升校內運動風氣與推動全民 運動風氣的目標指日可待。

數據

圖 次
表 2-1  有關學校推動運動社團之法令與政策  頒布年份  政  策  與  法  令  1929年  教育部於「課程暫行標準」明訂,除各學科外並列有「課外活動」項目,其內容包括:朝會、夕會、週會、課外運動等各種 「團體活動」。  1948年  規定國民小學之「團體活動」在公民訓練中實施。  1962年  將「團體活動」列為正式課程,並詳訂課程綱要及課程實施時 間,以為學校實施之依據(陳江松,1994)。  1988年  教育廳為落實國民中小學學生社團活動於第二學期全面性的 推動社團活動。  1989年
表 2-5  阻礙因素之相關研究彙整表  研究者  發表年份  阻礙之相關研究  Boothby,  Tungatt與 Townsend  (1981)  影響參與運動性休閒活動的原因,將受訪者停止參與休閒活動的43  個理由歸納為六大類:(一)缺乏興趣。(二)缺乏裝備。 (三)不適合參與及體能狀況不佳。(四)沒有多餘的時間。(五) 離開年輕團體缺乏參與活動的動機及機會。 (六)職責上的顧慮。 並將這六類阻礙分為個人阻礙(個人的體能、興趣)及社會阻礙 (設施安全、休閒場所不足、交通不便)。  Crawfor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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