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背景
依據聯合國衛生組織所定的標準:當全國 65 歲人口超過 7%以上,即稱之 為「高齡化國家」。我國自 1993 年起邁入高齡化社會以來,65 歲以上老人所占 比例持續攀升,2008 年底已達 10.4%,老化指數為 61.5%,雖仍較歐美及日本 等已開發國家為低,但根據經建會的推估,2121 年老人將佔總人口的 14%,差 不多每七人中就有一個是老人,二十一世紀可謂由「壯年世紀」進入「老人世 紀」的轉折點(梅陳玉嬋、楊培珊,2007)。老年人高齡化社會,將引發新的需求 與問題,向來為政府及民間關注的焦點,因而也需有相對的規劃及因應對策與 措施,乃至法規的修訂,俾使政策、立法、服務合一,有效落實老人福祉。在 高齡化社會,如何讓老人維持尊嚴和自主的生活是一項挑戰,也是整個社會包 括老人本身、家庭、民間部門和政府共同的責任。
來自中國大陸各省的少年兵,隨國民政府自大陸撤離退來台,為保國衛民 捨其生命而奉獻國家,當榮民從軍旅行列中退下來時,隨著時光的流失,逐漸 成為社會中的「老兵」,如美國名將麥帥的名言:「老兵不死,只是逐漸凋零」,
也應驗在百萬老榮民1身上。根據退輔會2009年8月底統計資料,這些老榮民65 歲以上高達27萬多人,有少部分人,無論是社群、文化、語言(口音)、鄰里、
家庭間都缺乏脈絡,使得這些榮民在謀生、就業、婚姻、醫療保健、和老年安 養等失去了家庭和鄰里社群的支持,而容易發生生活支持系統失靈的現象。
因此,為使這群參與東征、北伐、抗戰、戡亂諸役,半生戎馬,功在國家 的國軍退除役官兵能夠於離營後受到政府的妥善照顧,行政院於 1954 年 11 月 1 日成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統籌規劃辦理退除役官兵就 業輔導及安置事宜。嗣後由於服務層面擴大,不再侷限於就業輔導,於是自 1966 年更名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稱退輔會),以使名實相符,
統籌辦理輔導榮民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及一般服務照顧等工作。更名後服 務範圍擴大為就業、就醫、就學、就養、福利服務和榮眷照顧等制度,期望經 由完善的輔導制度與專業的工作人員,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使退除役官兵獲得
1又稱為「資深榮民」,指民國 23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出生之榮民。
妥善的安置與照顧。延續了早期退輔會就業輔導的安置政策,現階段面對老榮
93年底 101,183 99,150 9,502 4,931 84,717 2,033
94年底 95,664 93,623 8,920 4,593 80,110 2,041
95年底 92,017 89,964 8,239 4,225 77,500 2,053
96年底 87,390 85,287 7,829 3,839 73,619 2,103
97年底 82,552 80,401 7,688 3,455 69,258 2,151
98年 1月 82,115 79,986 7,616 3,449 68,921 2,129
由表 1-1 統計資料顯示,自費安養、養護榮民人數逐年成長,這些每半年可 領取退休俸的榮民,其經濟、生活條件應優於一般安養榮民,但近年因榮民受 騙,導致其生活經濟困難,而進住榮家。因此,如何妥適安置衰老的退休俸榮 民,為本研究重點之二。
1992 年政府在制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時,即明定核准就養榮民經申請 許可進入大陸地區定居,並繼續發給就養給與,因此退輔會訂定了「就養榮民 進入大陸地區定居就養給付發給辦法」,1993 年開始受理申請,申請並經核定的 高峯期是開放後的五年,1999 年起,人數也逐年銳減。為什麼榮民返鄉長期居 住之意願不高,並有部分已返鄉多年長住的榮民,又選擇返回台灣終其一生,
該項辦法擬定是否符合榮民需求為研究動機之三。
由前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目的具體有下列幾點:
(一)藉由文獻的蒐集,瞭解世界各國對退伍軍人安置的現況、方式,針對各國 退輔制度分析比較,瞭解榮民安養政策的演變與當時社會情境。
(二)藉與被研究者訪談時,除瞭解榮民生命歷程,探討其生活需求,並觀察其 生活現況,來發現榮民所遭遇的問題。
(三)藉與放棄大陸長期居住榮民訪談,瞭解放棄與大陸家人生活之因素,是否 還有返鄉長期居住之意願,並探究就養政策改變對返鄉長期居住老年生活品質 的影響。
(四)依本研究之研究結果,提供退輔會修正榮民就養政策之參考2,滿足榮民 之需求。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對象
一、研究方法
為達到本研究目的,於探討研究過程中,針對資料彙整與分析程式所需,
採用以下研究方法:
(一)文獻資料分析方法
2退輔會就養政策運作之主要依據為民國五十三年五月十日立法院通過並經總統制定公布全文 三十四條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明確規定國軍退除役官兵之輔導安置及其應享權益。
本研究以文獻資料分析法,研究分析退輔制度之功能,並藉由統計數據相 關資料,就我國退輔制度與時空及內外環境背景之改變,描繪此一制度之沿革 及其功能,並建立相關資料之整合探討退輔制度對老榮民之影響。本方法包含 下列二種方式:
1.蒐尋文獻:利用文獻的蒐尋,取得與本研究主題相關資料。
2.分析文獻的內容:由文獻回顧、分析相關資料,為本研究之參考。
(二)參與觀察法
參與觀察法藉由筆者從小於榮家週邊成長,現又服務於榮家與就養榮民經 常性的接觸,由研究者自我觀察的方式,更可深入與被研究者探討早年榮家的 發展,獲得較佳的問題解答以為研究分析之參考。
(三)深度訪談法
深度訪談法是指由受訪者與施測者就榮民就養政策相關議題等,進行面對 面溝通討論的一種方法,廣泛的蒐集所需要的資料。利用一個沒有限制的環境 裡,就主題談論自己的意見,增加本研究資料蒐集的多元性外,更能實際瞭解 受訪者對榮家的想法與態度。
二、研究對象的抽樣原則
(一)訪談對象
榮民是一個統稱,實際上差異性很大。榮民具有異質性、保守、封閉等特 性。除個人因素外,尚須考量軍種、役別、兵科、階級、部隊、單位、經歷,
以及參加戰役之性質、種類,甚至天候、地理等因素,每位資深榮民皆有其獨 特的個人經歷、遭遇。基於研究問題與研究目的,研究對象的選取彈性相當大,
不同的對象,研究的結果也會不一樣。基於研究目的旨在瞭解退輔會就養政策 對榮民的影響,因此,本研究以「立意取樣」方式,以記憶清楚,表達無礙且 願公開接受訪問榮民為主,尋找合於本研究目的的樣本。研究對象概分為下列 三類:
1.現居住榮家就養榮民:以居住榮家長達十五年以上及新進住榮家榮民為本 研究主要受訪談者,由榮家協助提供符合上述條件 4~6 位榮民為訪談對 象。
2.長期居住大陸榮民:以放棄長期居住大陸榮民及近期擬辦理長期居住大陸 榮民為訪談對象,由符合上述條件之榮民至少 1 位為訪談對象。
3.服務幹部:邀請榮家負責照顧、服務榮民相關業務主管為本研究訪談對 象。
(二)訪談大綱
1.第一類訪談對象-安養榮民
(1)請問受訪者軍中退役時間?退役原因?
(2)老家還有那些親人?台灣有還有沒有親友?
(3)請問受訪者何時進入榮家?
(4)初期進住榮家時,對於榮家的感覺。
a.居住還境、設施部分。
b.服務照顧部分。
(5)近年榮家於軟、硬體是否有所改變?
(6)是否有考慮過返回老家長期居住。
(7)榮家如要裁併,不知道現在居住榮民的反映?
2.第二類訪談對象-長期居住大陸榮民
(1)請問受訪者何時返回大陸長居?老家有那些人照顧?(預備返回大 陸榮民)
(2)返回大陸後,有可能會面臨那些問題?如何面對?(預備返回大陸榮 民)
(3)受訪者返回大陸居住幾年?(放棄大陸長期居住榮民)
(4)受訪者是否適應大陸生活?為何放棄大陸長居?(放棄大陸長期居 住榮民)
3.第三類訪談對象-服務幹部 (1)請問受訪者服務資歷。
(2)請問早年退輔會服務照顧榮民的方式。
(3)請問以社工師專業立場,榮家榮民主要需求?需要修正或制定那些 就養政策?
第四節 章節安排
本研究係以「緒論」、「文獻探討」、「榮民就養政策發展與現況」、「從榮民
就養政策轉型看我國軍人退輔制度思維與限制」及「結論與建議」五個章節,
探討研究本議題,各章節架構如下:
第一章「緒論」首先將就研究動機部分做一個闡述,並於本章分為「研究 動機」「研究方法與對象」「章節安排」「研究流程」及「研究貢獻與限制」五個 章節,當中依序研究方法、研究對象、資料蒐集之方式以及研究限制等分段說 明之。
第二章「文獻探討」文獻整理的部分,首先將先就退伍軍人的安置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