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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動機及背景

台灣社會的改革已有數十年,透過此改革過程,使台灣從威權慢慢蛻變成開 放多元的社會,其中影響深遠的核心價值,就是「民主」。要如何在政治形態具 體實踐民主更有不同說法,在學術界最讓大多數學者認同的用法是「公民必須自 治」的觀念(Benne, 1987),其中自治的定義,即是自己處理自己的事務。

因此如何讓公民能夠更了解自治的概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民主素養 絕非公民與生俱來的天賦,必須借重教育的力量予以培養(許巧靜,2000),意 即公民若存在於民主社會中,就更需要經由學習如何自行解決自己的事務,才有 可能讓民主社會得以進步,甚至趨近於更美好。

對許多公民而言,最近的教育過程即是大學階段,而大學階段的學生自治就 是學習自治最直接的途徑之一,故本文將以大學學生自治作為公民政治社會化的 主要途徑;自 1994 年起,大學法為因應大學自治的理念進行大幅度的修正,並 在第十七條增列「大學應保障並輔導學生成立自治團體」,而 2005 年更將第三 十三條(原第十七條)修正成「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 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更確立了大學自治係包含學生自治的概念及其必要 性,並且也將學生自治組織的名稱定義為「學生會」。

根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自治組織統計調查,學生會會長選舉平均投票率不 超過三成,會長同額競選的學校更是超過四成五,甚至近幾年有些學校需要補選 三次以上才可能將會長選出,因無人參選致使結束運作的學生會更是屢見不鮮,

從這些數據可以發現多數學生對於大學中學生自治組織的參與是非常冷漠的(吳 律德、劉麗娟,2014)。

但同一份調查裡還是有非常懸殊的數據,有的學校學生會長投票率超過五 成,有的學校學生會長甚至同時有四組以上參選(吳律德、劉麗娟,2014),這 是否意味著學生參與狀況的高低與學生自治實施的方式有關?參與率高的學校學 生自治狀況的原因如何?探究其原因是否足以改善目前各大學學生會參與率低落 的情況?又或者,大學學生會是否能建構出大學生政治社會化的場域?上述問題 極需得到解答,但若將研究涵蓋全台所有大學實屬極困難,因此本研究僅以四所 大學為例,並希望涵蓋臺灣本島北中南東四區,以及公、私、技職、普通四種類 型大學。

名詞解釋

我國大學學生自治目前未有明確的在地化理論架構,所以關於我國大學學生 自治一詞未有標準之定義,另外因大學法賦予大學自治的權限1,包含大學內各 單位的命名權,致使學生自治組織及其輔導單位在各大學的定義及名稱皆有所不 同,故本節將本研究經常出現的名詞進行明確定義如下:

大學學生自治:大專校院輔導學生自治組織參考手冊曾表示學生自治精神及 概念規定於大學法第 33 條2(教育部,2011),該條文規範出我國大學學生代表 產生方式、權力和學生自治組織之定義、組織運作,以及學生申訴制度,其中唯 有第二項學生自治組織部分,提到自治一詞,因此本文所提之大學學生自治,具 體呈現形式即為大學學生自治組織。

大學學生自治組織:係指我國 2005 年通過之大學法第 33 條規定由全校學生 選舉產生並全校學生視為當然會員的全校性層次之學生自治組織,又稱為學生會 或是學生自治會、學生聯合會…等;而其他不同層次學生自治組織,如畢聯會、

系學會、所學會…等均非本研究的大學學生自治組織之定義。

大學輔導單位:本文定義為全校性層次學生自治組織之輔導單位,然依我國 2005 年通過之大學法第 14 條3規定,學校得以大學自治原則設置各種行政單位,

所以各校行政單位名稱皆有差異,故將輔導單位定於學生事務業管單位,又稱為 學生事務處、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等,而輔導單位負責學生自治組織之承辦人 員通常被學生稱為輔導老師。

研究概念及問題、目的

一、 研究概念

本研究係探討大學學生自治組織與學生政治社會化相互影響層面有那些,同 時也希望探討大學輔導單位對於學生自治組織在政治社會化有何影響,圖 1 為研

1大學法第1條: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大學 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2「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校務會議,並出席與其學業、生活及訂 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之代表比例不得少於會議成員總額十分之一。大學應 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 治能力。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 費。大學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受理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不服學校之懲處或其 他措施及決議之事件,以保障學生權益。前四項之辦法,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3大學為達成第一條所定之目的,得設各種行政單位或召開各種會議;行政單位之名稱、會議之任 務、職掌、分工、行政主管之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於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究概念圖,研究範圍鎖定在大學內的學生、輔導單位、學生自治組織,並假設輔 導單位對於學生自治組織的政治社會化為單向的政治社會化影響,且學生自治組 織對於學生則是雙向的政治社會化影響,概念圖以箭頭的方向表示單向或雙向的 政治社會化影響。

圖 1 研究概念圖

基於前幾節的研究動機及背景、名詞解釋、概念,本研究有以下問題急欲解 決:

二、 研究問題

(一) 學生自治組織的內涵及定位為何?

(二) 大學輔導單位輔導學生自治組織的現況為何?

(三) 學生對學生自治組織政治社會化影響為何?

(四) 學生認為學生自治組織對於自身政治社會化的影響為何?

(五) 不同大學的學生自治運作之差異與學生政治社會化的關聯?

(六) 學生自治組織建構出怎樣的政治社會化場域?

三、 研究目的

從上述問題可發展出本研究冀望能達成之研究目的 (一) 探討學生自治組織之內涵及定位

本目的將先探索並熟悉學生自治組織現況,並輔以相關文獻為基礎定義學生 自治組織之內涵及定位,因此應以探索性為研究設計,對應之研究問題為「學生 自治組織的內涵及定位為何」。

(二) 探討大學輔導單位對學生自治組織的政治社會化影響。

由本目的可得知,研究者應先了解大學輔導單位如何輔導學生自治組織,而 後再探討學生自治組織的現況,因此應以探索性研究設計進行,對應之研究問題 為「大學輔導單位輔導學生自治組織的現況為何」。

(三) 探討學生對學生自治組織政治社會化的影響程度

本目的為瞭解學生對學生自治組織政治社會化的影響程度,因此本目的應以 探索性為研究設計,對應之研究問題為「學生對學生自治組織政治社會化影響為 何」。

(四) 說明學生自治組織對學生政治社會化的影響層面。

學生自治組織對學生政治社會化的影響包含直接與間接等層面,因此本目的 應以描述性為研究設計,對應之研究問題為「學生認為學生自治組織對於自身政 治社會化的影響為何」。

(五) 分析不同大學的學生自治組織運作方式對學生政治社會化的影響。

本目的旨在分析不同類型大學學生自治組織,分別對學生政治社會化影響的 相關程度,因此應以描述性為研究設計,對應之研究問題為「了解不同大學的學 生自治運作之差異與學生政治社會化的關聯」。

(六) 實施學生自治的方式與政治社會化程度的影響。

本研究將學生自治及政治社會化程度做為主要的研究變項,而這兩者過去少 有研究將之連結,故本目的將實施學生自治的方式與政治社會化的影響連結,最 後獲得新觀點,因此應以探索性為研究設計,對應之研究問題為「學生自治組織 建構出怎樣的政治社會化場域」。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