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在提供完到幼兒園巡迴諮詢服務後,趁著等待家長的空檔坐在教室外的長椅上,長 椅上的我眼光不經意落在對面的教室外,那是剛和我結束諮詢的洪老師,他眼神注視著 家長,面帶親切微笑正和家長說著話,上揚的嘴角、前傾的上身和生動的表情,他們之 間愉悅的氣氛就如同洪老師班級幼兒給我的感覺,活潑卻不失規矩。而走廊另一頭的王 老師,緊皺的眉頭、單手插腰、另一隻手則配合著不停張合的嘴指著家長,看著家長雙 手環胸及僵硬的臉部線條,頓時有著風雨欲來的緊張感。眼前截然不同的兩個景象,瞬 間在腦海中閃過許多畫面,印象中在幼兒園裡,許多輕聲說話的老師,班上幼兒說話的 方式大都也與其班上的教師不逕相同;然而總是大聲吼叫的教師,其班上幼兒也常以吼 叫的方式溝通。由此可見,不同特質的教師除了會影響和家長溝通時的氛圍,對身心均 在發展的幼兒也有著相當的影響力。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就本研究之研究背景與動 機進行說明,第二節探討本研究之研究目的以及研究問題,第三節則是針對本研究相關 名詞進行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幼兒早期的經驗對其日後發展有著關鍵性的影響。發展階段並非各自獨立而是互相 影響,前一個階段的發展是後一個發展階段的基礎。而在這交互作用的過程中,人的生 理特徵或行為等各項表現會展現出來或越發的成熟。幼兒期是一個人學習能力最強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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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也是一生發展中最重要的階段,因為這時期無論在認知、遊戲、社會行為、情緒、
語言等各方面的能力,都呈現快速的發展(白位傑,2009;邱志鵬,1998;許毓纓,2010)。 王建雅(2008)指出,嬰兒不僅是能做出反射性的被動個體,他們會積極與人互動、對環 境也保持相當的靈敏度和注意力,大腦成長、語言習得及人格雛形等許多關鍵能力均在 此時奠定基礎。由此可知,在這時期的發展是各種發展奠基的關鍵期,即便是在嬰兒時 期,其所得之經驗對往後發展也有著深遠的影響。如果一棟建築物最重要的是其根基的 品質,那幼兒時期的發展便是個人發展里程上打穩根基的重要時期。
幼兒時期的環境及經驗對幼兒發展是深具影響的。楊碧珠(2009)提到幼兒發展會 受到社會、文化和家庭因素及所處環境等差異的影響。幼兒透過個人與外在環境互動過 程中的經驗,將所習得之知識內化,再重新建構成自己的知識。馮燕(1997)研究亦指 出家庭是幼兒出生後第一個接觸的環境,同時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而家長是幼兒最 早接觸的對象。家長不但是幼兒的主要教養者,同時也是幼兒最早的教師,在幼兒學會 獨立自主之前,家長所提供給其孩子的生活型態、教養方式、行為標準等,對幼兒均有 直接或間接之影響力(張美雲、林宏熾,2007;張明麗,2000)。因此我們可以說,家 長在幼兒早期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然而,隨著環境的變遷、時代的演變,家庭型態 趨漸多元化,大家庭逐漸為小家庭所取代。根據內政部兒童局(2013)及行政院主計處 人力運用調查報告(2012)統計,2007 年至 2011 年我國單親家庭戶數由 420,697 戶增 加至 691,356 戶;育有 6 歲以下子女之婦女勞動率則由 61.1%上升至 64%。數據顯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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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及雙薪的家庭數逐年增加。家長在忙於工作的同時,無法兼負長時間照顧幼兒的責 任,使得幼兒教養環境必須提早由家庭環境轉換到幼兒園。再者,職場上的競爭與工作 型態的改變也延長了家長在外工作的時間,因而迫使幼兒在幼兒園的時間增加,也因此 照顧與教育幼兒的責任,從原本的以家長為主演變成為幼兒園教師與家長共同肩負影響 幼兒發展的重要責任(許錦雲,2008)。在現實生活中,有的幼兒因家長工作的關係,
在幼兒園的時間多過於在家裡的時間,而與幼兒園教師相處的時間更多過於與家長共 處。
幼兒教育是所有教育的基礎,幼兒教育的重要性可從世界各國紛紛降低國民教育年 齡,及我國於 2011 年所修正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將學前教育向下延伸至滿 2 歲幼兒 中發現(段慧瑩,2011)。近年來我國學前特殊教育的發展也呼應了幼兒教育的重要性,
如教育部(2014)於特殊教育法第 23 條中明確規定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主管機 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資源,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
期間,政府亦透過各相關單位及不同管道投以資源宣導早期療育的觀念,積極推動特殊 需求幼兒應該與其一般發展同儕在普通教育的環境中一起接受教育。內政部(2011)修 訂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1 條亦規定,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規劃辦理學前教育,
公立幼兒園應優先收托特殊需求幼兒;並透過獎助鼓勵民間幼兒園收托。政府致力於提 升特殊需求幼兒就讀幼兒園及安置於融合教育的成果,可由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的學 前安置數據中得到驗證。數據中顯示 2008 年至 2012 年接受學前教育的特殊需求幼兒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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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10,124 人增加至 12,535 人,其中安置於融合環境中之特殊需求幼兒則由 9,297 人增加 至 11,329 人,佔所有安置類別的比率則由 91.83%上升至 93.33%(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2013)。
一個適合學習成長的教育環境是幼兒教育基本的需求(陳俊升,2003)。幼兒教育 必須滿足幼兒的身心發展及人格成熟的發展需求。然而,幼兒因年齡較小及表達能力不 足的因素,並無法適時為自己的教育環境做出選擇。因此,為自己的孩子選擇一所合適 的幼兒園,是每個家長在每個孩子成長過程當中需要面對的重要功課。家長在面對幼兒 的教育問題時,一本關心子女用心的初衷不變,多半會多方蒐尋及評估,希望為其提供 較為優良的教育環境。雖然,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擁有相當的自由與權利,然而卻往往 在本身幼教專業未必充分、決策時間有限及選擇資訊不足等主客觀因素的限制下,無法 選擇一所合適的幼兒園(李秉穎,2004)。
然而,為幼兒選擇一個理想的、幼兒專設的幼兒園環境設施,是所有幼兒家長衷心 的期盼。一般幼兒家長在錯綜複雜的幼兒園市場中,要為幼兒選擇一所合適的幼兒園,
除需考量幼兒園的收費外,也得衡量離家距離、辦學特色、幼兒園師生比、教師師資結 構與教師的教學素養等因素。因此,選擇理想的幼兒園對一般幼兒家長來說本就不是件 容易的事。而特殊需求幼兒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除了和一般家長同樣會面臨本身幼教 專業未必充分、決策時間有限及選擇資訊不足等主客觀因素外,還必須同時考量特殊需 求幼兒之個別化教育需求。換句話說,特殊需求幼兒家長選擇幼兒園時,除了需考量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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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園的師資、設備及資源等是否能滿足特殊需求幼兒之所需,還需多加考量特殊需求幼 兒的個別需求。諸如:無障礙環境是否完善、是否有電梯、教學資源是否足夠、教師是 否了解特殊需求幼兒等,其所需考量的因素更是複雜及多變。也正因為如此,如何選擇 幼兒園對特殊需求幼兒家長來說更是困難(鄭美惠、謝美慧,2009)。在幼兒尚無法為 自己選擇幼兒園之前,家長擁有為其子女受教權發聲的權利,意即家長在特殊需求幼兒 接受教育上具備相當重要的角色。因此,研究者急欲了解,究竟家長如何為其特殊需求 幼兒選擇幼兒園?家長選擇幼兒園時,是從哪一些面向去做選擇?以及其考量因素及期 待為何?此乃研究動機之一。
幼兒教育是基礎教育,幼兒時期的智力、語言、人格、情緒及社會行為發展是所有 人格形成的基礎(林佳蓉,2002)。幼兒園除了提供學齡前幼兒飲食、生活和衛生照顧 外,更重要的是教育的功能。幼兒每天一踏入幼兒園後所有的作息,舉凡與日常生活所 有相關的行為建立及學習都與幼兒的學前教育教師息息相關。教師的角色就如同是幼兒 學校的主要照顧者,其重要性並不亞於幼兒家長。幼兒期除了是幼兒生理發展的關鍵 期,也是許多社會行為、道德觀念及人格等特質建立的重要時期。因此教師不僅僅扮演 了影響幼兒學習的重要角色更是幼兒行為的典範。而教師在幼兒教育的重要性,也與台 灣目前幼稚教育的執行政策有關。台灣目前在幼稚教育僅以重大政策及課程標準作規 範,因此幼兒教育教師基本上擁有完全的教學自主權。換句話說,幼兒園內幼兒的教育 內容與品質,完全取決於教師的教學內容。如此說來,教師對幼兒的身心及未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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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具影響(吳珮瓏,2003;黃儒傑,2009)。
近年在融合教育的趨勢之下,普通班教師受到最大的衝擊。然而,普通班教師往往 也是融合教育能否成功的重要關鍵(楊坤堂,2003)。因為,隨著在普通班接受融合教 育的特殊需求幼兒的人數逐日增加,其影響並非只侷限於特殊需求幼兒,對一般幼兒及 教師甚至是學校相關行政人員都是一項挑戰。因此,融合班教師扮演的角色涵蓋教學 者、照顧者以及協調者,其在特殊需求幼兒接受融合教育的過程中也扮演重要因素之 一。因此,研究者瞭解由家長觀點好的學前融合教師應具備甚麼特質與能力,乃研究動
近年在融合教育的趨勢之下,普通班教師受到最大的衝擊。然而,普通班教師往往 也是融合教育能否成功的重要關鍵(楊坤堂,2003)。因為,隨著在普通班接受融合教 育的特殊需求幼兒的人數逐日增加,其影響並非只侷限於特殊需求幼兒,對一般幼兒及 教師甚至是學校相關行政人員都是一項挑戰。因此,融合班教師扮演的角色涵蓋教學 者、照顧者以及協調者,其在特殊需求幼兒接受融合教育的過程中也扮演重要因素之 一。因此,研究者瞭解由家長觀點好的學前融合教師應具備甚麼特質與能力,乃研究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