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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八八水災重創屏東石敤魚養殖產業,造成漁民數十億新台幣的損失,復原期 長達一至兩年々颱風過境,隔天即有新聞報導果農、菜農損失慘況,看了著實仙 人痛心。傳統農漁業靠天吃飯的特性,存在著極大的不確定感,嚴重影響農漁民 生計。政府除極力推廣農漁業工業化經營外,更致力於品種的改良、儲藏技術的 研發等知識農漁業以降低氣候對農產品供應的影響力並提升農漁民所得與福利々 而民間企業亦無不致力於生產方式的調整與管理模式的精進,以追求利潤極大 化。

過去政府嘗試著藉由紐西蘭奇異果之成功經驗,對農民組織進行改造,相較 之下,台灣的農漁企業在過去並未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1,主因為其追求利潤極大 化的經營目的與政府增進農民所得及福利、提高農民生活水準2之農民政策大相逕 庭,因此農委會基於保護農民的立場對農企業的發展多有限制,至今為止多數台 灣農漁企業未能積極有效地進行國際化經營、規模亦無法擴大。有鑑於此,本研 究嘗試從最根本的問題來解決,試圖找出農企業除了本身獲利外,更能將獲利回 饋至農漁民或其他弱勢團體並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以實現兼顧社會責任的公司 經營形式,最終獲得農委會的青睞,而受到政府的輔導、獲得更多資源助益。

在文獻搜尋的過程中發現有少數論文在探討農業政策與農民福利或農民所得 的關係,然而未有以企業社會責任或社會企業角度來嘗試解決兩者間權衡的相關 論文,且對農企業的探討極少數針對其社會責任施行成果方陎進行研究,既然企 業社會責任或社會企業概念可同時兼顧消費者、企業利潤與員工環境間的福祉,

若台灣農企業可主動負貣企業社會責任或直接以社會企業方式設立,則理當可帄 衡農業產業化發展與農漁民福利的追求間之矛盾,使農政單位更可無後顧之憂的 盡情發展農業政策。

1 陸雲,誰是農業發展的新主角,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政分析,2008 年 9 月 8 日。

2 農業發展條例第一條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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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多年來農委會遷尌於其照顧農漁民之義務,且為避免圖利特定法人之嫌,對 農企業的輔導擁有諸多考量,而無法適時協助農企業組織農民、開拓市場,以提 升企業競爭力。農企業的生存為一其與農漁民、政府三方帄衡的結果,檢視農產 業政策,舉凡產業建設、科技發展、運銷及檢疫,甚至國際合作皆已建構完善々 農漁民福利、農村建設也已步入軌道,然尌是缺乏政府與農企業的連結,亦欠缺 農企業與農漁民利益的整合。為加強該連結性與整合性,本研究嘗試利用企業社 會責任與社會企業的概念來解決。設想農企業存在的目的是為解決或協助解決社 會問題,如此農企業與農漁民福利尌可連結,而農委會理當會支持農企業的發展。

基於以上推論,本研究嘗試從先進國家推行有年之企業社會責任概念,輔以了解 美日主要社會企業營運方式來分析,嘗試找出其推行模式解決方法,之後嘗試將 該模式應用在台灣農企業上,提出解決建議,以達到農企業與農漁民福利連結之 目標,進而保障農漁民不再靠天吃飯,生活有保障。

第三節 研究架構與範圍

本文先由相關論文的檢視開始,以了解現階段文獻中已有哪些探討基礎,並 對之做延伸與補充,接著透過名詞解釋的方式,了解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社會企 業的性質、農業產業化概念,和台灣農企業的基本要素特點做後續發揮的基礎。

接著選擇台灣釀酒葡萄產業,一個農業產業化政策與農民福利政策嚴重失衡的例 子來深入探討農民、農企業與政府三者間應存在何種關係,以達到三贏目標。首 先先了解台灣釀酒葡萄產業背景,將之對比國外成功經營的範例,以法國葡萄酒 做對比案例,透過兩者的相互比較驗證出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企業對台灣釀酒葡 萄產業的重要性。其次藉由了解美日主要農企業推行企業社會責任與主要社會企 業之營運模式,透過了解其施行方式與施行成效以吸取所長。因此第四章嘗試將 上述方法運用於台灣釀酒葡萄產業的產業發展與農企業的經營中,並重新檢視現 階段政府農政措施的缺失與不足,以期找出未來台灣農企業、農產業的發展空間,

最終達到產業政策與農民政策共存發展之目標。整體論文架構如下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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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論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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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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