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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旨在探討運動遊戲課程介入對視障學童的同儕互動是否有 正面的效益。本章共包含六節: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 的;第三節研究問題;第四節研究範圍與限制;第五節名詞釋義;第六 節研究的重要性。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2012年6月底的統計調查,國內視覺障礙者人數 約 佔 各 類 身 心 障 礙 者 之 5.09% , 全 國 視 障 人 數 有 56589人 ( 內 政 部 , 2012)。在2011年的統計調查中顯示,未滿12歲的視障兒童有571人(內 政部,2011),這些視障兒童雖然人數不多,但目前為視障生所設置的 專門學校只有台北啟明學校、台中啟明學校和私立惠明盲校,或許因為 容納人數有限、距離太遠等因素,這些專門學校並無法兼顧到所有視障 學童的需求。由於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是目前特教的主要思 維,因此許多身心障礙兒童都回歸到普通班尌讀,當然也包含了許多視 障兒童。

國內學者毛連塭(1973)在1967年推行混合教育計畫,讓視障學生 與普通學生共同學習,可消除隔離教育所造成的缺憾,將來視障學生離 開學校後也較容易適應社會的環境。Krebs(2000)認為在融合教育的班 級中,能讓其他學生對視障學生有較深的認識,藉由接觸視障學生的生 活,能讓明眼人對身心障礙者有更多的包容。視障學童在同儕團體間的 互動經驗,會影響其自我概念,成功的經驗可以增加視障學童的自信心

(萬明美,2001)。因此,多給予視障學童參與同儕互動的機會是必要 的。

在目前的融合教育中,視障學童融入普通班級,對班級導師來說,

常是很大的挑戰,導師常困惑於如何提供視障生最好的協助又不影響到 整個班級經營;對一般學生來說,學習接納與協助視障生,有更多的同 理心是必要的。研究者曾二次帶視障學童,觀察視障學童因受限無法看 清眼前的景象,以及缺乏安全感,常常下課時尌只待在自己的座位,較 少和同儕嬉戲互動。因此,讓視障學童能和同儕有更多的互動是本研究 最主要的研究動機。

相對於一般學童來說,視障學童的體能活動是較少的,因為看不 見,難以確切的掌握肢體的正確動作模式,又或者家人及老師過度的保 護,因而限制了其身體活動量(劉盛南、王寅榕,2009)。但事實上,

許多運動項目並非他們沒辦法做到,雖然身體的缺陷可能造成動作上的 阻礙,但經過訓練,視障生也可以從事許多運動,例如盲人棒球以及盲 人門球等。因此,增加視障學童身體的活動量是本研究的第二個研究動 機。

遊戲對於兒童來說是生活的一大重心,更是同儕之間最好的互動媒 介,但有部份視障學童因沒有同伴可一起遊玩,因此,多半是自己玩耍 或和家裡的成人一起玩,玩樂的形式幾乎固定了(McAlpine & Moore, 1995)。團體的遊戲讓孩童學習到合作、學會等待以及分享等社會行為

(鄭美惠,2006),但視障學童常因缺乏良好的互動媒介,而喪失和同 儕互動的機會。

綜前所述,幫助他們以運動結合遊戲的方式,讓視障學童可以達到 身體活動的目的,並藉由和同儕的互動遊戲,產生自我與同儕的認同,

進而提升視障學童的自信心,讓他們勇於走出自己的座位,實為重要之 課題。目前,國內有關運動遊戲的研究多是以帅兒為對象,較少針對國 小學童,所以,探索出適合視障學童的運動遊戲課程,是本研究的第三 個研究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依據前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旨在探討運動遊戲課程介入對融入普 通班的視障學童之同儕互動關係是否有正面的效益。研究目的分述如 下:

一、探討運動遊戲課程介入對視障學童同儕互動關係之影響。

二、分析不同類型的運動遊戲課程對視障學童同儕互動關係之影響。

三、研究結果作為類似個案之課程教學設計參考。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研究目的之課題,本研究以全盲視障學童為研究之個案,探討 運動遊戲課程介入對視障學童同儕互動關係之影響,本研究之研究問題 如下:

一、 運動遊戲課程介入對視障學童之同儕互動關係之影響為何?

(一)運動遊戲課程介入前跟介入後對視障學童同儕互動關係之差異為 何?

(二)運動遊戲課程停止介入後對視障學童同儕互動關係的後續效應為 何?

二、 分析不同類型的運動遊戲課程對視障學童同儕互動關係之影響為 何?

(一)不同類型的運動遊戲課程對視障學童同儕互動關係之影響是否有 差異?

(二)運動遊戲課程的難易度對視障學童同儕互動關係之影響為何?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為個案研究,目的在探討運動遊戲課程介入對融入普通班的 視障學童同儕互動關係之影響。研究範圍與限制分述如下:

一、研究範圍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高雄市某國小四年○班一名全盲的視障學童及班上同儕為 研究對象,探討運動遊戲課程介入對視障學童和同儕的互動關係之影 響。

(二)研究時間

本研究規劃運動遊戲課程共計10節課(一節為40分鐘),其中6節針 對個案進行個別教學,4節為全班一起進行的教學活動。本研究經個案 本人及家長同意後,在研究期間,每週抽取個案之一節體育課針對個案 進行運動遊戲課程的教學,需要全班一起配合學習的運動遊戲課程單 元,則利用綜合活動課來進行。研究計畫除了運動遊戲課程介入的期間 外,尚包含運動遊戲課程介入前兩週的觀察及運動遊戲課程停止介入後 持續兩週的保留效果觀察。

(三)研究課題

本研究主要課題為探討運動遊戲課程介入後對視障 學童與同儕互 動之關係是否有影響及其介入前後之差異現象,並觀察運動遊戲課程停 止介入後之保留效果。此外,並針對研究者設計之運動遊戲課程,來比 較不同項目的運動遊戲課程對視障學童和同儕互動關係間的差異情形。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採個案研究法,以高雄市某國小四年○班一名全盲視障學童 及班上同儕為研究範圍。因每位視障學童的身心狀態、個人特質、家庭 背景、求學經驗、以及所處班級環境等條件的不同,若將本研究的運動

遊戲課程運用在其他視障學童身上,所獲得的研究結果可能會有所差 異。

第五節 名詞釋義

為釐清本研究重要詞彙的概念,茲將相關名詞作以下之詮釋:

一、運動遊戲課程

本研究所指的運動遊戲課程是指透過身體活動,學習基本的動作技 能,以遊戲的方式來進行的教學活動。藉由「運動遊戲」來達到讓身體 活動且同儕同樂的目的。運動遊戲的方式可多樣化,本研究的運動遊戲 課程之規劃為研究者參考適應體育的相關文獻,以視障學童所能達到的 動作技能以及可在校園環境中和同儕有互動的機會為主要的編製依據。

二、視障學童

依據教育部民國101年9月28日修訂公佈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 生鑑定辦法」第四條所稱之視覺障礙,指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 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矯正後對其視覺 辨認仍有困難者;其鑑定標準如下:

(一)視力經最佳矯正後,依萬國式視力表所測定優眼視力未達○〃三 或視野在二十度以內。

(二)視力無法以前款視力表測定時,以其他經醫學專業採認之檢查方 式測定後認定。

本研究的視障學童為全盲視障生,完全無法看見任何影像或光影,

只能憑聽覺、觸覺、及輔助工具(拐杖)等來幫助學習。

三、同儕互動關係

「同儕互動關係」為本研究的依變項,在運動遊戲課程介入前後,

觀察視障學童在班級情境中,和班上同學在下課之間的互動次數和互動

模式,包括是否能主動參與和同儕之間的互動遊戲。本研究針對個案所 設計之「視障學童之同儕遊戲觀察量表」(附錄五),是參考「Howes同 儕遊戲觀察紀錄表」以及Parten社會量表和Piaget認知量表的分類項目修 改而成(吳幸玲、郭靜晃,2007)。

本研究的同儕互動關係之依據包含量化的數據資料與質化的分析 資料。量化資料是指在前測、實驗中和保留測三階段的下課期間,觀察 個案和同儕的互動情形做「視障學童之同儕遊戲觀察量表」中各分類項 目的次數統計後,比較各階段的同儕互動之差異。質化資料則根據 訪 談、問卷、教學日誌、軼事記錄表等內容之分析來瞭解視障學童和同儕 間的互動情形。

四、保留效果

在實驗之後,也尌是運動遊戲課程停止介入後,持續統計個案和同 儕的下課互動次數和互動模式,所統計出的各項帄均數和實驗中的數據 作比較,瞭解在課程停止介入後,是否仍有持續的成效,稱之為「保留 效果」。本研究的保留測是在運動遊戲課程停止的當週之後,持續觀察 並記錄個案和同儕的下課互動次數和互動模式,為期二週,作為驗證是 否達到保留效果之數據資料。

第六節 研究的重要性

本研究以融入普通班的視障學童為研究對象,探討運動遊戲課程介 入對視障學童的同儕互動關係之影響。本研究的重要性,分以下兩點來 說明:

一、學術研究的價值

目前國內雖然有許多針對視障學童所作的相關研究,但在運動遊戲

目前國內雖然有許多針對視障學童所作的相關研究,但在運動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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