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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係以文獻探討及訪談方式,探討臺東縣國中女子籃球運動代表隊發展 現況之研究,期能藉此研究找出運動代表隊的成功發展現況之因素,提供國中運 動代表隊現在及未來組訓工作之參考。本章共分為四節,分別針對研究背景與動 機、研究目的、名詞釋義及研究範圍與限制來進行探討。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 研究背景

在教育部2006年後每年的體育統計年報當中得知,國民中學女子籃球運動代表 隊設置率一直高居第三名,可見的是女子籃球深受青少年的喜愛;我國國中籃球 聯賽自1989年舉辦以來,高中體育總會和NIKE簽署「NIKE籃球希望工程」、聘請 外國教練協助指導青年選手、引進有線電視傳播媒體的轉播,促成高中籃球㊣聯 賽(High School of Basketball League簡稱HBL)的熱絡後,競賽激烈程度相當明顯,

更把籃球運動推展至空前盛況。然而,近年來臺東縣國中籃球運動成績亦突飛猛 進,新生國中及關山國中分別於98學年度榮獲全國國中乙組籃球聯賽第二名,今 年新生國中終獲冠軍,新生國中女籃更是已連續7次進全國前八強,籃球運動儼然 成為臺東縣體育發展的新重點項目;因此,運動代表隊的發展是需要一個富有使 命感的教練在掌舵,能有同舟共濟的精神才能使這艘船達成重要任務;學校代表 隊在組訓前應先考量學校發展目標、設備、經費、教練師資、選手來源等客觀條 件,以擬定特色發展項目及均衡發展項目。然而,目前許多學校在組訓運動代表 隊時,卻面臨許多的問題,包括:1.選手來源。2.行政支援配合。3.教練專業素養。

4.場地設備。5.經費來源。6.選手課業等問題。學校代表隊組訓工作並非紙上談兵,

每一個運動團隊之成立、組訓、發展均須有適切、充足的資源與環境,方能使其 發揮功效,達成目標。

二、 研究動機

研究者本身畢業於國立臺灣體育學院體育系,在1989年進入私立公東高工擔任

教師並兼任籃球教練一職,並於2005年考取國中教師甄試分發至長濱國中擔任體育 組長工作三年,並於2008年8月經縣內介聘至知本國中擔任體育教師並兼任籃球隊 教練工作至今;從1989年擔任教練至今已過了20個年頭,研究者始終保持著「體育 人」的駱駝精神,來從事基層運動代表隊的組訓工作。

在擔任國中籃球教練組訓期間常有力有未逮、百感交集之處,例如:組訓經 費、學生來源及生活管理、課業補救與訓練績效常是困擾的問題。尤其感困惑的 是組訓過程耗時、耗神、耗財,臺東縣基層教練是如何秉持著傻瓜精神,繼續堅 持信念帶隊?如何支應?因此,臺東縣縱然培育了眾多優秀的各項運動好手,可 謂是全國各項運動的搖籃;但是在這些選手背後的運動代表隊成長背景、發展歷 程等,卻沒有一個完整的文獻;往往忽略了它們在背後扮演角色的貢獻與價值,

而從小學到中學,推展籃球運動代表隊的國中學校,其發展的現況是如何?這是 引起筆者欲詳加研究的動機之一;研究者期盼能藉著本研究對臺東縣近20年來具 優良傳統的運動代表隊發展現況做系統性的歸納整理及他們如何在面臨種種困境 之下還能夠汲汲經營運動代表隊並面對組訓之困境其解決問題策略為何?乃是研 究者動機之二;以期能夠為臺東縣內的國中女子籃球運動代表隊現在與未來發展 的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

一、 探討臺東縣國中女子籃球運動代表隊發展之現況。

二、 瞭解臺東縣國中女子籃球運動代表隊組訓之優勢與劣勢。

三、 探究臺東縣國中女子籃球運動代表隊面臨困境並解決問題之參考。

透過本研究結果提出國中現在及未來籃球運動代表隊在發展現況上之淺見。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節將針對本研究範圍、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可能的限制等,做以下說明:

一、 國民中學

係指臺東縣 99 學年度參加國中籃球聯賽之四所成立女子籃球運動代表隊之 學校而言。

二、 運動代表隊

運動代表隊係指各校經由選拔具有該單向潛能者或運動成績表現優異者並聘 請具有專長之運動教練或體育教師擔任訓練工作,進行經常性訓練,並參加校外 比賽為目的,每週維持三天以上訓練之運動代表隊。代表隊成員的分工及功能的 分化,並利用不同層次的權力與職責,來協調群體的活動,以達到共同的目標實 現(翁志成,1994)。本研究所稱之臺東縣國中女子籃球,係指參加 99 學年度女 子乙組籃球聯賽之臺東縣新生、知本、鹿野、關山等國中女子籃球運動代表隊。

三、 組訓

「組訓」,顧名思義就是組織訓練,乃是將一群興趣或目的相同的人(人數至少 要兩人以上),組合成一為數或多或少的團體,經過整合後加以訓練,以便達成 既定或預定的理想目標。而組訓的主要宗旨是在結合個人的力量,加以統整訓練 後,預期發揮出一個具有整體一致性,且組織系統化、紀律化的團隊力量(蕭美 珠,1992)。而本研究所指國中女子籃球運動代表隊之組訓,是指利用專長訓練 課程及假日時間,對國中階段之女子籃球選手,進行系統性專項基礎技能訓練及 生活教育訓練的一種教育過程。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研究範圍

以臺東縣新生、鹿野、關山、知本曾獲得全國國女組籃球聯賽乙組前八 名具傳統且現在持續進行女子籃球運動代表隊組訓之國民中學。

二、 研究對象

以臺東縣新生、鹿野、關山、知本曾獲得全國國女組籃球聯賽乙組前八 名國中女子籃球運動代表隊之教師、教練。

三、 研究限制

(一) 本研究以臺東縣四所曾獲得全國乙組籃球聯賽國女組前八名具傳統且 現持續進行組訓之國中運動代表隊之教練為對象,所得結果只能提供臺東縣現 有國中運動代表隊或未來欲組運動代表隊之國民中學參考。因臺灣各縣市之運 動代表隊發展背景、地理環境、社區文化、家庭背景、價值觀皆不同的情形,

因此本研究恐無法推論至其他縣市。

(二) 本研究實施的方式,對於部分問題,可能牽涉受訪者之經驗、背景與回 答的意願,可能造成資料的遺漏或不足,僅能就蒐集到的資料加以分析、歸納 與論述,是為本研究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