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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五節 資料分析

本研究將六位受訪者所蒐集到的資料予以處理、整理分析、詮釋以及呈現結 果,是質性研究最重要的步驟,而所整理、分析出來的資料如何不被質疑,亦是 質性研究重要之課題,茲將資料分析過程及其信度與效度分述如下:

一、 研究的信度與效度

本研究採用檢定資料來源與理論等兩種方式進行,有關資料來源三角檢定部 份:係指利用訪談資料、手札、新聞資訊等,在取得前述資料後,與指導教授或 同儕進行資料分析及討論,並比較檢驗對同一事物評價的一致性,及不同觀點者 看法,以增強相互間的效度。

訪談是研究者與受訪者一個互動的過程,而訪談內容之一致性(信度)及真 實性(效度),是研究中最容易被質疑的一部份。信度是指測量程序的可重複性;

效度則是獲得正確答案的程度,然而控制質性研究的信度與效度的方法,包括可 信賴性、可轉換性、可依靠性與可確認性等,茲分述如下(引自傅台興,2007)。

(一)真實性

研究者在與受訪者進行訪談的過程中,以尊重的態度、同理心的感受,認 真用心的傾聽、紀錄,使受訪者能完全信任,忠實毫無保留的表達自己本身的 經驗與感受,分享心得與建立良好互動關係,才能蒐集到受訪者真實的想法與 經驗。另外,徵得受訪者同意後進行訪問過程全程錄音,將繕寫逐字稿,並於 逐字稿整理後,與受訪者確認訪談的內容,使受訪者所敘述的內容能真實呈現。

(二)可轉換性

對於受訪者在原始資料所陳述的情感與經驗,研究者應謹慎的將資料脈 絡、意圖、意義、行動轉換成文字資料。同時對於相關受訪者的背景能加以描 述,以幫助閱讀人員能自行判斷研究結果與自身情境脈絡的適用性。

(三)可靠性

在訪談過程中,研究者以適當的眼神、言語、肢體動作來表達對受訪者的 專注傾聽與尊重,對受訪者言詞中的疑點加以澄清,以確實掌握資料的可靠性。

(四)可確認性

研究者都會與受訪者再進行確認,以確保資料的正確性,且在整個研究過 程中,受訪者針對問題所作之敘述與觀 點,為本研究之依據,絕無個人意見之 加註,以確保整個研究之中立與客觀。

二、 資料分析

在質的研究過程中,資料的蒐集和分析係同時持續進行;資料分析的意義在 發現主題和概念,以及理論的過程。茲將本研究資料建檔與分析方法,說明如下:

(一)資料編碼

為了清楚地將訪談資料進行建檔與分析,需有系統的將資料加以分類,為 求有效將資料加以分類,需先針對訪談內容加以編碼。本研究之編碼方式,係 針對受訪者的姓名採取保密,以英文字母 ABCD 逐一編號,第一碼代表受訪者 之編碼,第二.三.四碼是阿拉伯數字代表受訪年份;第五.六碼為阿拉伯數字為 月份,其後七八碼為訪談日期。本研究訪談資料代碼所代表的意義說明,整理 如表 3-5-1 所示:

表 3-5-1 訪談資料代碼意義說明表

資 料 代 碼 說 明 A1000407 受 訪 者 編 號 1 B1000407 受 訪 者 編 號 2 C1000407 受 訪 者 編 號 3 D1000408 受 訪 者 編 號 4 E1000418 受 訪 者 編 號 5 F1000514 受 訪 者 編 號 6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例如:A1000407 即表示研究者在 100 年 04 月 07 日對編號 1 號受訪者之訪談紀錄。

(二)資料分析原則

Tesch 指出十點有關質性資料分析的處理原則(引自高立文,2002): 1.

質性研究中,分析並非是研究過程的最後階段,而是隨著資料的收集即不斷在 進行的工作。2. 分析的過程是有系統且易理解的,但絕非固定的形式。3. 在 資料收集歷程中,摘要手記有助於資料的分析。4. 將資料片段化,區分成相 關且有意義的單元。5. 資料分類的體系是根據資料的特性所建立的。6. 比較 是分析過程中最主要的方法。7. 資料分類的方式是暫時的雖然發生在資料收 集的開始階段,但可隨時更改。8. 在分析過程中對資料的操作沒有成規可以 墨守,即是沒有絕對的正確方式。9. 分析的程序並非科學性或機械性,質性 資料的分析主要是智力的技能,沒有絕對的規則可循,雖然質性資料的分析有

如藝術品的創造,但也需要高度的方法論和專業的知識。10. 質性資料分析的 結果應是某種較高程度的整合。儘管在分析過程中不斷的分類,將其單元化,

但最終的目的還是在提供總體整合性的面貌。

依據上述原則,本研究係要從三個面向來分類資料,以利探討。最後將分類 後的可用資料,逐一分析。

第六節 研究倫理

研究者必須注意研究倫理,以保護本研究的受訪者不因接受本研究之訪談而 受到不必要的困擾或傷害;陳向明(2003)指出研究倫理包括自願和不隱蔽原則、

尊重個人隱私和保密原則、公正合理原則、公平回報原則等四方面。研究者歸納 以上四項研究倫理議題,對照於本研究,說明本研究的作法如下:

一、 自願和不隱蔽原則

陳向明(2003)指出自願原則中,研究者都應尊重被研究者做選擇的權利,

給予他們選擇不參加和不合作的自由。研究者在本研究中初步選擇研究參與者 後,在進一步對於研究參與者逐一同意;其中也有起初設定的研究參與者表達不 同意的意願,研究者基於自願性之原則,而在同質性研究參與者中,另選其他同 意的人選。在告知後同意的流程中,潘淑滿(2003)指出研究者應告知被研究者 身分與服務單位、研究內容與目的、要求被研究者協助之事項、風險與收穫、資 料處理與保密措施、中途撤銷同意權等等。研究者從事體育老師多年,常與體育 界教練與體育組長多所互動。本研究推展時,即告之研究參與者身份,並說明此 項研究並非營利之行為,並清楚敘述本研究的內容與目的,透過實地訪談及文獻 蒐集方式在加以分析,以了解國中運動代表隊如何發展,甚至在發展的過程中如 何從困難中解決困境。陳向明(2003)在不隱蔽原則中指出,對於被研究者,研 究者是沒有權利侵犯他人的隱私,一切的研究都應該對被研究者公開。研究者在 研究蒐集資料的過程經整理與分析分析完後,統合整理使各研究參與者瞭解,並 詳細說明之。

二、 尊重個人隱私和保密原則

假如研究報告暴露個資,也會暴露了其他方面資訊,包括了研究參與者生活 中的隱私(陳向明, 2003)。因此,研究者進行研究時,除了涉及受訪者對組 訓工作勝任感的陳述,難免會有抱怨或情緒用語出現,為避免對受訪者造成不必 要的困擾,因此研究者將訪談逐字稿中足以辨別出他人的名字或指涉之事件予以 用化名或其他代號隱匿或代表,整理逐字稿及相關資料分析時亦嚴守保密的原 則,不使資料外漏。

三、 公正合理原則

公正合理原則指的是研究者按照一定得道德原則公正地對待被研究者以及 蒐集的資料,合理的處理自己與被研究者的關係以及自己的研究結果(陳向明,

2003)。本研究對於研究過程的資料,訪談紀錄、文件分析的資料結果,研究者 指應用於本研究中;對於被研究者,研究者在蒐集資料的過程上,需要讓自己保 持中立、關注、尊重的態度,以確實掌握到研究參與者提供的資訊;對於結束研 究關係,研究者身分是長期於縣內擔任體育教師及相關職務,與研究參與者已建 立良好互動,訪談結束後,研究者繼續在體育界服務;而結束研究關係的處理上,

依舊會給研究參與者一些暗示。

四、 公平回報原則

陳向明(2003)認為被研究者有一定的物質報酬,是很正常的。對照本研究,

研究者在體育界多年的觀察與體育教師及教練間的互動間接觀察,以了解臺東縣 國中女子籃球運動代表隊發展的脈絡,因此,對研究參與者能否打開其心門、引 導其說出真實言語之鑰。研究者進行本研究時,訪談前即用最誠懇的心意與態 度,透過半結構式的訪談,讓研究參與者感受到真誠、隨性的氣氛,甚至產生信 任關係,進而分享出自己內心的想法與感受,讓本研究增添更具真實的資訊。

本研究中,研究倫理議題下可以說是在整個研究過程中一直循環不斷的;研 究者遵循著研究倫理議題的規範,一方面提升本研究的質與量,一方面更能使研 究者認真並真實的從事國中運動代表隊發展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