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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研究動機與目的

行動電話在一般人的日常生活中儼然成為不可或缺且重要的必需品(Leung & Wei, 2000; Leysia & Marilyn, 2002; Vincent, 2006),對於失能者,如聽障者而言,也同樣佔有 重要的一席之地。許多研究即提出:有許多聽障者透過手機進行社交網絡的聯繫與維護 (Bakken, 2005; M. R. Power & Power, 2004);而 D. Power、 Power 與 Rehling (2007)更進 一步指出:有超過 90% 的聽障者以行動電話之簡訊服務(short message service;SMS)

交換彼此的聯絡信息;聽障者從原有的、侷限的定點訊息交換方式如:家用點字電話以 及傳真有了另一個更為方便、多樣的溝通方式。由以上不難看出:行動電話不但大大的 改變了聽障者原有的溝通方式,且對於聽障者極具重要性。

然而,在行動電話如此快速成長且遍及世界之際,行動電話的功能及特徵對於聽障 者而言卻仍顯不足。由於聽障者無法透過聽覺管道接收訊息,所以以聽覺呈現訊息的一 般市售行動電話無法滿足聽障者的需求 (Lidestam, Danielsson, & L¨onnborg, 2006; Tóth

& Németh, 2006),如:聽障者無法透過聽筒接收語音訊息,所以面對語音來電即無法得 知來電者欲表達的語音資訊;另外,聽障者常伴隨語音障礙,因此也無法透過一般的行 動電話以語音的方式將訊息傳遞給他人,像是透過行動電話以語音呼叫 119,所以僅能 以簡訊訊息傳送至少數有設置特殊專線的警局進行報案以尋求協助,又或者只能傳遞簡 訊給能以口語溝通的家人或朋友請他們協助報案;從以上的例子不難看出聽障者在使用 行動電話時面臨了許多的困境。而造成聽障者行動電話使用困境困境的主要原因在於:

行動電話發展與設計階段中,聽障者的需求鮮少被納入考量(Matthews, Carter, Pai, Fong,

& Mankoff, 2006; Tóth & Németh, 2006)。

而失能者的需求未能於產品或系統發展設計時被納入考量乃由於(1)該族群為少 數,不足以造成影響產品的銷售市場 (Muto, 1996),(2)若要開發專屬於該族群的產品 或系統成本過高 (Hellman, 2007; Ornella & Stéphanie, 2006) ;因此,在發展與設計產品

與系統時皆以一般人的需求為主要考量 (Irie, Matsunaga, & Nagano, 2005; Muto, 1996;

Smith-Jackson, Nussbaum, & Mooney, 2003),然而,Hannukainen (2005)提出,將失能者像 是聽障與視障者列為產品開發時的先驅使用者(lead users),並將他們的需求列入設計考 量,則該產品不僅適於聽障及視障族群用之,當一般人處於因環境造成的各種失能情況

(situational disability)時可以使用該產品;像是一般人在吵雜的環境中無法以聽覺管道 接收語音訊息時就如同聽障者一般,在黑暗環境中無法以視覺管道接收圖文訊息時就如 同視障者一般,如果於設計之初就考慮到聽障者及視障者的需求,則一般人因環境失能 時亦可以使用該產品。另外,即使一般人是處於正常情況,而該產品特徵或功能原本是 為聽障者所設計,但是一般使用者也能透過此產品特徵或功能的使用而獲得便利性,行 動電話簡訊猜字(Kondraske & Shennib, 1986; Wikkiipedia, 2009)即是一例,透過系統性的 自動配對出使用者可能想要輸入的字,可以減少輸入的字母數及時間。由此可見,將失 能者列入產品使用者,並於產品設計時將失能者的需求納入考量,則不僅該產品的適用 族群可以擴大,且產品會更加完善之外,亦不會因為專屬失能產品設計而造成成本提高;

所以,行動電話設計亦應將聽障者的需求列入設計考量,才能使聽障者在行動電話的使 用上更具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及可用性(usability)。

所謂的「產品可接受性」不僅僅針對產品使用介面(user interface)的設計,對於產 品與系統的使用情境(use context)如:使用者的特徵及能力、執行的作業、以及文化環 境等也應納入設計的考量 (Coble, Karat, & Kahn, 1997; El-Kiki & Lawrence, 2008; Grudin, 1991; S. Kujala, 2008);因此,設計者應充分了解使用者的需求及其使用情境,並將之納 入產品發展與設計之過程。然而,許多的設計者對於使用者的需求及使用情境的了解不 但不夠充分,且也並未意識到其重要性及不足之處,也因此,所發展的產品無法滿足或 符合使用者的需求。如同 Armour (2000) 所言:發展一個產品或系統時,最困難的部份 並不是去建構一個產品或系統,而是清楚知道要建構什麼;而如果想要了解要建構什麼,

則必須要了解使用者的需求(user needs)及要求(user requirements)。

過去對於聽障者在行動電話的研究上乃著重於聽障者較常使用哪些行動電話之功

能,或哪些行動電話功能對聽障者較為重要,在需求上的探討僅侷限於部分的功能或特 徵而已;另外,在研究方法上多以統計方法進行分析與探討,其呈現之結果多以行動電 話之功能、服務、以及特徵中最常使用頻率或是使用趨勢。例如:M. R. Power 等人 (2007) 提出SMS是聽障者傳遞訊息最常使用的方式,當中有96%的SMS是透過行動電話傳遞,

透過此方式進行訊息傳遞大大的降低了聽障者之間的溝通屏障;Ichiro與Hiroshi (2000)以 及 Ulla-Christel、Jan 與 Dick (2004)則指出:除了透過行動電話傳遞SMS之外,行動電 話的手語視訊傳遞也成為聽障者重要的溝通媒介。另外,由於SMS是透過文字的輸入及 呈現,因此行動電話之文字輸入系統及介面即受到使用者及研究者的重視;Gillard (2007) 等人發現:不同的文字輸入系統及鍵盤配置會影響文字輸入的難易程度,有85%的聽障 者認為QWERTY鍵盤較容易使用。而Ornella 與 Stéphanie (2006)則指出至少70%的聽障 者認為:由於無法經由聽覺管道接收訊息,因此,行動電話的視覺線索及振動提醒是非 常重要的。還有,Cherniavsky、Ladner與Riskin (2008)、Kamphuis, Frowein、 Rikken與 Spoor (1999)、 Lidestam、Danielsson與L¨onnborg (2006)以及Tihanyi (2007) 則提出3G行 動電話雖然可以提供更即時的手語視訊溝通,但聽障者在視訊的使用上並不普及,其原 因除了視訊影像品質不佳之外,視訊費率過高也是主要的原因。

然而,於進行失能者產品使用研究時,應該不僅針對產品功能或特徵使用進行了解 與探討,更應擴及該產品對於失能者在社會及文化上產生之影響才更具完整性,但以量 化方式進行之研究常常會忽略或無法涵蓋社會及文化層面之議題,而質化研究則可以對 此進行更深入的探討 (Hartley & Muhit, 2003)。因此除了以量化方式進行聽障者在行動電 話使用上之探討外,也有少數的質化研究著墨於聽障者在使用行動電話時面臨的困境以 及使用行動電話整體的觀感(Bakken, 2005; Cavender, Vanam, Barney, Ladner, & Riskin, 2008; Henderson-Summet, Grinter, Carroll, & Starner, 2008; Vincent, 2006),但是所呈現的結 果仍然不夠完整;像是聽障者在使用行動電話面臨困境的原因、面臨的困境中何者影響 較大、以及有哪些方法可以解決使用困境等等。如同以上所述,行動電話對於聽障者的 日常生活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日常用品,但現今的行動電話特徵及功能對於聽障者而言仍

顯不足,而彌補不足之處的首要之務就是要「全面性」的了解聽障者的需求,並將其需 求納入行動電話設計考量,進而滿足、並提升聽障者行動電話的接受性與使用性。因此 本研究主要目的為:

1. 建構使用者需求:了解聽障者的日常生活所需,並於此萃取聽障者的使用者日 常生活需求以及行動電話使用困境,進而建構出使用者需求。

2. 轉化使用者需求成為使用者要求:將聽障者行動電話使用需求轉化為聽障者行 動電話使用要求,包含行動電話應具備之特徵、功能以及服務。

3. 探討現有行動電話特徵、功能以及服務不足之處:將轉化後的行動電話特徵、

功能以及服務與聽障者持有的行動電話進行比較,進而找出現今行動電話設計 不足之處。

本研究採用的方法為質化理論中之紮根理論研究法,進行方式為: 首先從聽障者的 日常生活當中深入了解其日常生活需求,以及對行動電話之觀感、使用情形與使用困境 後,建構出使用者需求,而後將聽障者日常生活需求轉化為聽障者行動電話使用要求(行 動電話特徵、功能、服務),最後,將進一步探討現今行動電話特徵、功能及服務是否 符合聽障者者行動電話使用要求;期望透過使用者需求及行動電話使用者要求之萃取,

發展出符合聽障者需求及要求之行動電話。

1.2 研究限制

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在於探究聽障者行動電話使用需求與困境,因此於受訪者招募時 僅侷限於有使用行動電話之聽障者,且招募以「招募公告」方式進行,因此本研究之研 究限制如下:

1. 對於目前未使用行動電話之聽障者之行動電話觀感或意見無法進行了解。

2. 僅針對受訪者所使用的現有行動電話進行探討,非受訪者使用之行動電話未能 於本研究當中進行了解。

3. 儘管填答問卷及訪談前已說明此調查採不記名方式進行,且強調調查結果僅為 學術研究之用,然而所得資料的確實性仍取決於受訪者的誠實程度,此為研究 者無法完全掌握之情況。

1.3 研究架構

本研究之研究架構一共分為五個部份(圖一)。首先為描述本研究的動機與目的;

接著進行與本研究相關的文獻回顧,其主題包括了聽障者行動電話研究之現況、使用者 需求與要求、紮根理論等等;然後進行本研究之研究方法之敘述,包含:受訪者募集、

資料的收集以及資料分析方法的介紹;最後為本研究之研究結果之分析與討論以及結論 與建議。

研究背景、動機、目的

研究方法

結果分析與討論 文獻回顧

紮根理論 聽障者行動電話研究現況 使用者需求與要求

資料分析 受訪者募集 資料收集

資料分析 受訪者募集 資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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