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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者行動電話使用要求

第四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4.3 聽障者行動電話使用要求

根據 Abbott (1986)、Faulk (1997)與 S. Kujala (2003)等人對於使用者要求的定義,可 以得知聽障者行動電話使用要求即為:將使用者需求轉化為行動電話之特徵、功能或其 他特性以滿足其需求。透過先前萃取出的使用者需求(圖九)轉化成三大類行動電話使 用要求,包含:

1. 特定的特徵/功能要求:意即該行動電話之特徵/功能支援、滿足特定的使用者需 求。舉例而言,為滿足社交需求聽障者需要社交網絡資訊與管理以及社交活動 與管理,則除了一般週遭社團或親朋好友之外,透過線上社團資訊及活動之查 詢可以增加拓展社交網絡及活動的機會;而日曆及電話簿則可以記錄社交資訊 以幫助社交網路及活動之進行;另外,時間顯示不但能確認時間亦能取代過去 的手錶,照相/攝影功能可以紀錄社交活動也取代了照相機及攝影機(表十三)。

2. 一般的特徵/功能要求:意即該行動電話之特徵/功能可以支援多項需求、功能或 服務的進行。舉例而言,WiFi 及無線網路可以使行動電話上網家方便、有效率,

其可以應用在社交需求之「線上」社團資訊及活動查詢等、交通需求之「線上」

交通資訊與管理、消費需求之「線上」商店與產品資訊(表十四)。在行動電話 一般的特徵/功能要求上,所有的聽障者皆認為視覺及觸覺顯示非常重要,因為 他們無法透過聽覺管道接收訊息。

3. 一般要求:意即非行動電話之特徵/功能,但是是聽障者於行動電話使用時相當 重視的議題。如聽障者希望行動電話設計應符合解聽障者的需求、能力及限制,

亦增進行動電話之易接近性及可使用性(表十五)。另外,於手語視訊時隱私權 的維護也是相當重要的議題;還有,雖然台灣各家電信業者都針對聽障者祭出 簡訊優惠(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2006),但上網及視訊費率過高也讓聽障 者裹足不前(Tihanyi, 2007)。

表 十三 特定的特徵/功能要求表

表 十四 一般特徵/功能要求

一般特徵/功能要求 轉化理由

觸控式螢幕 輸入較為簡單、亦不會因鍵盤太小而誤按。

手寫輸入/辨識 鍵盤輸入較費時。

QWERTY 鍵盤 QWERTY 鍵盤為一般大眾較常使用之鍵盤配置,且一般行 動電話單一按鍵內含多個代表符號,造成多重檢選步驟。

攝影鏡頭與顯示螢幕同側 可以同時傳送及接收錄製影像。

較大的顯示螢幕及字體 增進視覺接收的容易性方便性。

觸覺功能 較長及較有力的觸覺呈現以利觸覺接收

WiFi 增進資訊交換的效率。

無線網路 增進資訊取得的效率

文字轉語音系統 將文字轉換成語音以增進聽語障者與他人互動。

語音轉文字系統 將語音轉換成文字以增進聽語障者與一般人互動。

表 十五 一般需求表

一般需求 轉化理由

了解使用者需求 唯有了解使用者需求並將之轉化為產品特徵/功能/服務才能 符合使用者期待。

考量使用者能力與限制 將使用者能力與限制納入設計考量才能提高產品易接近性。

標準化設計/一致性設計 標準化及一致性的設計可以減少再次學習及記憶,如鍵盤配 置、操作流程、圖示、用語等。

內建功能 使用者不用額外付費以及花額外時間擴建功能。

其它 隱私權、通話費率、行動電話價格、安全性也是聽障使用者

於使用行動電話時考量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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