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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自 1996 年美國通過新版通訊法案(Telecommunication Act of 1996)後,

美國電信業自此展開競爭新紀元。新版通訊法案旨在解除電信法規管制,終止 電信市場的壟斷,創造開放市場,促進市場競爭與創新,使消費者能以較低廉 的價格,享有更佳品質服務。新版電信法主要包括二大改革:一為允許地方電 信業者經營長途電信業務,長途電信業者亦可跨足地方電信業務。二為開放有 線電視與電信業者的自由競爭。此二大改革,改寫了美國電信業的原有風貌。

自新版通訊法案通過後,不論是長途電信業務、地方性電信業務,有意競 爭者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原地方電信業者挾著原有的競爭優勢,成功跨入長 途電信業務,而知名的長途電信業者,如:AT&T、MCI 等,面臨行動通信與 VoIP 的競爭威脅,長途電信本業獲利逐漸下滑,再加上策略錯誤與經營不善 等因素,最終分別被地方電信業者 SBC 與 Verizon 併購。併購 AT&T 後的 SBC 更名為 AT&T,又併購了 BellSouth,成為全美第一大電信業者。自 1996 年新 版通訊法案出爐後,儘管因為相關配套措施不足及先天競爭環境上的不平等,

使得各方電信業者,時而發生競爭糾紛及有過度投資之虞,長途電信業者為求 生存,競相殺價競爭,而媒體集團與電信業間的併購案件也層出不窮,整體而 言,美國電信產業因此而陷入波濤洶湧的局面 (Eli M. Noam,2006) 。

至 2006 年底,美國有線電視業者仍佔 72%多媒體影音市場,而電信業者 在地區電信業務市佔率為 85%,長途電話市佔率為 75%及超過 50%的無線通 信市佔率 (Gene Kimmelman,2006)。基於各服務市場漸趨飽和,有線電視 及電信業者,莫不想盡辦法,希望能開拓新的獲利來源,最大化連接至用戶家 裡的傳輸線之附加價值,也因此開啟三合一服務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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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研究機構 Parks Associate 的報告,到 2005 年前,美國地區已 有約 39%寬頻用戶申請捆綁服務,該研究機構預測,到 2010 年前,美國地區 會有 55%的寬頻用戶申請使用三合一或四合一服務。而至 2010 年,美國捆綁 服務的營收預測將達 1,195 億美元,下圖為其對 2005~2010 年的營收預估:

圖1-1:「2005-2010 年美國通信與電視捆綁服務營收預估來源」

(資料來源:Parks Associate)

美國三合一服務的競爭從有線電視業者開始,有線電視業者原是提供有線 電視服務,但隨著 Internet 的出現,有線電視有了全然不同的面貌,而主要原 因即是有線電視線纜的頻寬。由於網際網路的發展使得上網的人口越來越多,

為了解決因電信網路頻寬與速度不足而導致的網路擁塞問題,美國的有線電視 業者,從 1996 年開始,便以有線電視線纜數據機(Cable Modem)做為開拓市 場與增加營收的工具,提供上網服務(任惠光,1999)。而網路電話(VoIP)的興 起,讓有線電視業者能在利用一條傳輸線,同時提供電視、上網及電話三種服 務,以低價策略包裝三合一服務,訴求方便及低價。當有線電視業者開始大舉 侵入電信業者的領土後,電信業者為求防禦、鞏固客戶基礎及擴展獲利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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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相繼與衛星電視業者合作,推出各式各樣的捆綁服務方案,如:AT&T 與 Direct TV 合作,提供二合一(固網語音+手機)、三合一(固網語音+上網+電視) 甚至四 合一(固網語音+手機+上網+電視)的組合服務選擇。產業競爭者競相往三合一 或四合一服務策略發展。在此同時,各競爭者在行銷上的操作,目標皆為吸引 潛在客戶或現有客戶轉換為套裝服務的客戶,藉著提高每一用戶的平均貢獻、

降低客戶流失率及開發新的獲利來源。不論是電信業者或有線電視業者,推出 捆綁服務的目的,除了著眼於擴大獲利來源之外,最終係著眼於網路傳輸線衍 生的任何可能附加價值,如:網路家電、數位娛樂及家庭安控服務等。

與美國相比,台灣的三合一服務競爭才正開始。五大有線電視業者自 2005 年 12 月起,相繼推出寬頻電話服務及三合一服務,電信龍頭中華電信亦於 2004 年推出 MOD (Multimedia on Demand) 服務,是最早完成三合一服務佈局的電 信業者,其它電信業者也正急起直追,而除了台灣業者之外,外資紛紛挹注資 金或入主有線電視業者,欲搶奪所謂數位匯流服務市場背後的無限商機,也使 得這場競爭涉及的勢力範圍更加複雜,對台灣的電信及有線電視產業生態將造 成極大影響與改變。然而,要成功發展台灣的三合一服務市場,我們是否能參 考美國的發展模式並兼顧台灣市場特性,發展出適合台灣的三合一行銷策略,

以加速發展三合一服務市場? 此即本研究的研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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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問題與目的

對於這場風雨欲來的三合一服務競爭,本研究欲探討下列問題:

1. 美國三合一服務的發展與競爭現況 2. 美國各競爭者採用的三合一模式之差異 3. 台灣三合一服務的發展現況與特性

4. 台灣的政府法規對發展三合一服務是否有相關限制 5. 主要競爭者的佈局與發展現況

6. 各種三合一模式的發展優劣勢 7. 不同的三合一模式適用的行銷策略

8. 台灣要發展三合一服務,關鍵成功要素為何

本研究將針對上述問題進行探討與分析,最終將從消費者轉換觀點,探討 業者在制定行銷策略時應做的考量與做出相關行銷建議,希望能對電視業者與 有線電視業者的策略規劃有幫助,為台灣三合一服務的發展略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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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研究方法與流程

本研究主要採質化研究,研究資料來源以公司財務報表(季報與年報)、相 關產業研究報告與其它次級資料為主。以下即為本研究的研究流程:

圖1-2:研究流程 收集資料

整理比較

公司財務報表

研究報告

其它次級資料

文獻探討

策略分析

行銷環境 服務組合 發展優劣勢

行銷策略探討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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