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高 雄 市 國 小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工 作 壓 力 之 現 況 , 並 比 較 個 人 背 景 變 項 與 工 作 背 景 變 項 在 工 作 壓 力 上 的 差 異 情 形 。 最 後 根 據 研 究 結 果,提 出 具 體 建 議 事 項,俾 供 教 育 單 位 及 教 師 參 考。本 章 共 分 為 四 個 小 節 , 第 一 節 說 明 研 究 背 景 與 研 究 動 機 ; 第 二 節 為 研 究 目 的 ﹔ 第 三 節 為 研 究 問 題 與 假 設 ﹔ 第 四 節 為 名 詞 釋 義 。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古 有 明 訓 ─「 良 師 興 國 」,教 師 是 一 切 教 育 的 基 礎,也 是 改 革 中 不 可 缺 席 的 重 要 角 色 。 教 育 的 成 敗 除 了 完 善 的 硬 體 設 施 外 , 主 要 有 賴 於 健 全 的 師 資 , 因 為 教 師 是 學 校 教 育 工 作 的 主 要 推 動 者 。 一 位 稱 職 的 教 師 除 了 需 擁 有 豐 富 的 專 業 知 能 與 教 學 效 能 外 , 更 需 擁 有 正 向 的 人 格 特 質 與 健 康 的 身 心 。
社 會 的 急 速 變 遷,改 變 了 我 們 的 生 活 型 態,也 帶 給 我 們 新 的 壓 力 經 驗。
壓 力 是 對 生 活 的 一 種 考 驗 , 它 帶 給 我 們 前 進 的 力 量 , 也 擁 有 可 以 摧 毀 我 們 的 力 量 。 當 個 人 的 生 理 機 能 與 心 理 功 能 無 法 對 外 在 或 內 在 的 壓 力 適 當 應 變 時 , 其 後 果 是 可 以 預 測 的 - 它 將 影 響 個 人 在 工 作 上 的 生 產 能 力 與 效 率 。
壓 力 被 認 為 是 導 致 生 理 和 心 理 疾 病 的 一 個 重 要 因 素 ,40%至 50%的疾 病 與 壓 力 有 關 , 包 括 減 低 身 體 免 疫 系 統 , 造 成 失 眠 、 頭 痛 等 , 長 期 的 壓 力 甚 至 會 使 個 人 出 現 生 理 的 倦 怠(burnout)和情緒的枯竭(郭生玉,民 84)。
Austin(2005)指出超過 40%的教師有經驗過壓力嚴重症狀,其病因源自於過 度 工 作 負 荷 的 壓 迫 和 家 長 或 學 生 的 謾 罵 而 承 受 過 多 的 壓 力 , 壓 力 引 起 的 情 緒 反 應 將 會 影 響 教 師 個 人 的 教 學 品 質 與 人 際 協 調 , 進 而 牽 涉 到 班 級 經 營 與 師 生 互 動 的 良 窳 , 這 是 教 育 界 的 隱 憂(郭生玉,民 83)。
1970 年代中期之後,國外有關教師工作壓力(teacher stress)的研究如雨 後 春 筍 般 地 出 現 , 研 究 結 果 普 遍 認 為 教 師 有 相 當 的 壓 力 感 受(Kyriacou,
1987)。國內的相關研究也都發現教師知覺其工作壓力的程度為中等或相當 大 的 程 度(鄧柑謀,民 80;林純文,民 85;陳聖芳,民 88;黃義良,民 88;
劉 妙 真,民 92;林 亭如,民 93;邱姮 娟,民 93;楊 靜芳,民 93;馬文華,
民 94)。國內外許多研究均發現,工作壓力是影響教師工作倦怠的要素之 一(鄧柑謀,民 80;蔡金田,民 87;郭耀輝,民 93;Edwards,1995;McConnell,
1994)。由上述資料顯示,教師擔任教職時感受壓力是普遍存在的事實,是 教 育 工 作 者 無 法 避 免 的 議 題 。
長 久 以 來 , 如 何 協 助 身 心 障 礙 者 獲 得 完 整 及 適 性 的 教 育 , 一 直 是 身 心 障 礙 教 育 人 員 努 力 的 目 標 。1960年代以前,特殊教育在各國的教育之中一 直 是 被 忽 視 的 一 環 , 直 至1960年代後,發起正常化原則(normalization principle)、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與反標記化運動(antilabeling movement)等理念或運動;1970代主張回歸主流(main streaming)、最少限 制 的 環 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LRE)、身心障礙者權利運動(the disability rights movement)及階梯式的服務模式(cascade of services);1980 年 代 提 倡 以 普 通 教 育 為 主(regular education initiative,REI)的觀念;聯合國 教 科 文 組 織(UNESCO)在1985年即明確宣示:各國應致力於學習弱勢者(包 括 身 心 障 礙 者)的教育,並提供與正常人共同學習的機會(鈕文英、邱上真、
任 懷 鳴,民89)。隨著上述觀念及呼聲的前仆後繼,終於在1990年代孕育出 融 合(inclusion)的理念。1994年「 西 班 牙 薩 拉 曼 卡 世 界 特 殊 教 育 大 會 」中,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提 出 融 合 教 育 的 主 張 , 並 聲 明 各 政 府 在 教 育 立 法 或 政 策 上 應 採 取 融 合 教 育(inclusive education)觀念,除非有特別原因,否則應讓 所 有 學 童 在 普 通 學 校 就 讀(蔡明富,民88)。發展融合教育的理念邁入2000 年 後 , 注 重 的 是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能 完 全 參 與 並 從 中 獲 益 , 強 調 的 是 以 學 生 為 本 位,並 以 學 生 個 別 需 求 為 教 育 目 的,透 過 適 當 的 評 估 以 保 障 其 教 育 績 效,
達 成 真 正 融 合 的 理 念 (Kochhar,West與 Taymans, 2000)。
美 國 1975 年通過「殘障兒童教育法案」(Education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s Act,EAHCA,即 94-142 公法),使身心障礙學生回歸主流的概 念 由 哲 學 概 念 轉 換 為 法 律 概 念。在 1990 年修正為「障礙者教育法案」(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LDEA),其中強調「零拒絕」、
「 個 別 化 教 育 方 案 」、「 最 少 限 制 的 環 境 」 等 原 則 , 明 確 闡 明 融 合 教 育 的 方 向,建 立 融 合 教 育 的 重 要 里 程 碑(黎慧欣,民 85;饒敏,民 85)。為了響應 國 際 上 融 合 教 育 的 潮 流,我 國 也 在 民 國 84 年教育部頒布的「中華民國身心 障 礙 教 育 報 告 書 」中 提 出 了「 零 拒 絕 的 教 育 理 念 」與「 人 性 化 的 融 合 教 育 」,
並 將 融 合 教 育 列 為 未 來 特 教 發 展 的 方 向 ; 民 國 86 年頒布並於民國 93 年新 修 正 的「 特 殊 教 育 法 」,也 將「 融 合 教 育 」的 意 涵 揭 櫫 其 中,例 如 第 十 三 條 :
「……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安置,應以滿足學生學習需要為前提下,最少
限 制 的 環 境 為 原 則。」(教育部,民 93);以及民國 92 年修訂之「特殊教育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七 條 也 提 出:「 學 前 教 育 階 段 身 心 障 礙 兒 童,應 以 與 普 通 兒 童 一 起 就 學 為 原 則 。 」(教育部,民 92);有了法令的明文規定,國內的融 合 教 育 更 向 前 邁 進 一 步 , 與 國 際 潮 流 接 軌 。
在 融 合 的 浪 潮 下 , 越 來 越 多 的 特 殊 兒 童 以 融 合 教 育 的 安 置 方 式 進 入 普 通 班 就 讀 , 然 而 , 許 多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因 生 理 或 其 他 因 素 之 限 制 , 常 會 有 突 發 的 狀 況 發 生 , 老 師 除 必 須 額 外 注 意 特 殊 學 生 的 狀 況 外 , 還 會 有 更 多 的 聯 繫 協 調 工 作 和 更 重 的 責 任 使 命 , 相 較 於 普 通 班 教 師 ,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所 面 臨 的 挑 戰 會 比 普 通 班 教 師 來 得 艱 鉅 , 是 否 也 使 得 融 合 班 教 師 比 普 通 班 教 師 會 承 受 更 多 的 工 作 壓 力 ? 因 此 , 探 討 當 前 國 小 融 合 班 教 師 工 作 壓 力 的 狀 況 , 進 而 能 提 出 良 策 協 助 融 合 班 教 師 調 適 壓 力 , 實 有 其 必 要 與 價 值 。
因 此 , 本 研 究 之 動 機 為 探 討 當 前 國 小 融 合 班 教 師 工 作 壓 力 的 狀 況 , 瞭 解 融 合 班 教 師 的 工 作 壓 力 程 度 與 壓 力 來 源 , 期 能 針 對 問 題 癥 結 提 出 具 體 解 決 辦 法 , 以 供 相 關 單 位 及 人 員 參 考 。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高 雄 市 國 小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工 作 壓 力 之 現 況 。 基 於 上 述 之 研 究 動 機 , 本 研 究 擬 達 成 的 目 的 有 下 列 四 點 :
壹 、 瞭 解 高 雄 市 國 小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之 工 作 壓 力 現 況 。
貳 、 比 較 不 同 背 景 因 素 之 高 雄 市 國 小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在 工 作 壓 力 全 量 表 及 各 層 面 之 差 異 情 形 。
參 、 探 討 國 小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之 背 景 變 項 對 工 作 壓 力 之 有 效 預 測 程 度 。 肆 、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事 項 , 俾 供 教 育 單 位 及 教 師 參 考 。
第三節 研究問題與假設
壹、研究問題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動 機 與 研 究 目 的 , 提 出 下 列 待 答 問 題 :
一 、 高 雄 市 國 小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所 知 覺 的 工 作 壓 力 現 況 為 何 ?
1-1 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所知覺的整體工作壓力現況為何?
1-2 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所知覺的各層面工作壓力現況為何?
二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高 雄 市 國 小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所 知 覺 的 工 作 壓 力 是 否 有 差 異 存 在 ?
2-1 不同「性別」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所知覺的工作壓力是 否 有 差 異 存 在 ?
2-2 不同「年齡」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所知覺的工作壓力是 否 有 差 異 存 在 ?
2-3 不同「婚姻狀況」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所知覺的工作壓 力 是 否 有 差 異 存 在 ?
2-4 不同「教學年資」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所知覺的工作壓 力 是 否 有 差 異 存 在 ?
2-5 不同「教育程度」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所知覺的工作壓 力 是 否 有 差 異 存 在 ?
2-6 不同「專業背景」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所知覺的工作壓 力 是 否 有 差 異 存 在 ?
2-7 不同「融合班教學經驗」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所知覺的 工 作 壓 力 是 否 有 差 異 存 在 ?
2-8 不同「任教融合班理由」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所知覺的 工 作 壓 力 是 否 有 差 異 存 在 ?
2-9 不同「任教學校規模」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所知覺的工 作 壓 力 是 否 有 差 異 存 在 ?
2-10 不同「任教班級結構」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所知覺的工 作 壓 力 是 否 有 差 異 存 在 ?
三 、 國 小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之 背 景 變 項 對 工 作 壓 力 是 否 具 有 預 測 之 功 能 ?
貳、研究假設
根 據 以 上 研 究 問 題 , 本 研 究 提 出 之 具 體 假 設 如 下 : 一 、 高 雄 市 國 小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有 工 作 壓 力 存 在 。
1-1 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整體工作壓力上有工作壓力存在。
1-2 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各層面所知覺的工作壓力具有高度 工 作 壓 力 。
二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高 雄 市 國 小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所 知 覺 的 工 作 壓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
2-1 不同「性別」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各層面所知覺的工 作 壓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
2-2 不同「年齡」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各層面所知覺的工 作 壓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
2-3 不同「婚姻狀況」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各層面所知覺 的 工 作 壓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
2-4 不同「教學年資」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各層面所知覺 的 工 作 壓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
2-5 不同「教育程度」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各層面所知覺 的 工 作 壓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
2-6 不同「專業背景」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各層面所知覺 的 工 作 壓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
2-7 不同「融合班教學經驗」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各層面 所 知 覺 的 工 作 壓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
2-8 不同「任教融合班理由」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各層面 所 知 覺 的 工 作 壓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
2-9 不同「任教學校規模」之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各層面所知覺的 工 作 壓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
2-10 不同「任教班級結構」之高雄市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各層面所 知 覺 的 工 作 壓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
三 、 高 雄 市 國 小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之 背 景 變 項 能 顯 著 預 測 工 作 壓 力 之 程 度 。
第四節 名詞釋義
本 研 究 包 括 下 列 重 要 名 詞 : 高 雄 市 國 小 、 融 合 教 育 班 教 師 、 教 師 工 作 壓 力 。 茲 將 定 義 分 別 詳 述 如 下 :
壹、高雄市國小
本 研 究 所 指 高 雄 市 國 小 係 依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民95)所編報之95學年
本 研 究 所 指 高 雄 市 國 小 係 依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民95)所編報之95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