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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 於 2017 年 5 月 18 日發佈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7 號:保險合約》(IFRS 17),

規定了這一準則將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並且,IFRS 17 將會完全代替原有 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保險合約》(IFRS 4)。IFRS 17 這一準則一經發 佈,就立即引起了全球各國金融保險相關行業的從業者與學者之廣泛關注,各國 紛紛對 IFRS 17 進行了相應的研究。

由於新的保險會計準則 IFRS 17 在合約的彙總層級、保險合約分拆、計量模 型以及財務報表等方面均有較大的改動和創新,且各國原先採取之會計制度以及 實務做法又各有不同1,這將導致各國保險公司對於新準則下會計報告和精算定 價之適應難度有所提升。對此,IASB 自 IFRS 17 發佈以來,曾多次宣佈預計調 整 IFRS 17 的生效日期,先是於 2019 年 6 月提出修正草案將 IFRS 17 之生效日 延後一年至 2022 年,後又在 2020 年的 6 月發佈了新的公告,表示可能將 IFRS 17 的生效日繼續延後至 2023 年。

台灣地區通常以 IASB 公佈之生效日後三年再實施為原則,而中國大陸現已 由財政部發佈《企業會計準則第×號——保險合約 (修訂)(徵求意見稿)》2, 意見稿中大部分內容都是參照 IFRS 17 進行修改的,因此被視為中國版的 IFRS 17。

不過,中國大陸現階段關於這一新準則的正式生效日仍未可知。

1 德勤,保險面面觀:IFRS 17 及保精算實務解析

2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財辦會〔2018〕34 號:關於徵求《企業會計準則第×號——保險合同(修訂)(徵 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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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IFRS 17 重新制定了合約分拆的規則,並引入全新的計量模型。除了適用於 IFRS 17 範圍內所有保險合約的一般計量模型之外,IFRS 17 還專門為一些符合 特定條件的保險合約制定了特定的計量方式,在簡化計量難度的同時也能更好地 體現面臨不同風險的保險合約之公允價值計量會不盡相同這一特點。由此可見,

IFRS 17 對壽險業與非壽險業以及不同種保單的影響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本 文首先以近年來中國大陸以及台灣地區熱賣的人身保險種類為切入點,希望探討 IFRS 17 是否會對某一熱賣的人身險險種之計量造成巨大影響。

萬能險(台灣地區主要為利率變動型萬能險)作為新型保險合約的一種,同 分紅保險和投資連結保險都具有一定的投資理財功能。新型保險合約主要誕生於 20 世紀 60 年代時歐美地區的低利率市場結構之下3,而中國大陸近年來也同樣面 臨利率低迷的問題,各大保險公司針對風險趨避程度不同的客戶推出不同種類的 新型保險,而萬能險則作為其中一種具有保底收益的險種逐漸在新型保險之中脫 穎而出。

然而,近年來中國大陸出臺了「保險業姓保」政策,加大純保障型保險的銷 售力度,銀保監會之相關規定使得保險公司不得不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萬能險商品,

台灣地區亦有相類似政策出臺。

此外,IFRS 17 的實施也可能會對萬能險產生重大影響。IFRS 17 規定了保 險合約的分拆、計量,尤其在負債計量中涉及到不同計量模型所採用的折現率不 同,萬能險亦將涉及結算利率、折現率等計算,因此 IFRS 17 實施後的萬能險負 債計量和財報可能會有重大改變。此外,在各個國家和地區採用的現行會計準則 和計量方式大不相同的情況下,萬能險在適應 IFRS 17 準則方面的難點可能會有

3 薛丹. 新型壽險合同的會計確認與計量問題研究[D]. 東北財經大學: 東北財經大學,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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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程度的差異。

因此,本文欲分析 IFRS 17 是否會對萬能險的負債計量產生巨大影響,研究 保險公司在面臨保監會政策和新型會計制度的雙重壓力下的挑戰與機遇,從而探 討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的萬能險銷售在適應 IFRS 17 準則上是否有所不同。

第三節 本文創新之處

首先,IFRS 17 作為一個還未實施的國際會計準則,雖然各國的學者對於 IFRS 17 的研究十分廣泛,但大多從對壽險、產險公司的財報和負債方面的影響 進行整體性之分析。而本文則是以熱門的險種,即萬能險為切入點,深入分析 IFRS 17 各個計量模型之適用和計算,即從公司層面細化至險種層面上。

其次,本文較為不同的是,以往針對 IFRS 17 和現行會計制度之對比都是單 獨針對中國大陸或台灣地區進行分析。相比之下,本文先對比了中國大陸和台灣 現行會計制度之不同,再結合學者們對 IFRS 17 下負債計量改變的探討,從而分 析出中國大陸與台灣的萬能險分別從兩地現行會計制度之計量轉變至 IFRS 17 之 計量時所需面臨的改動難點。

第四節 研究方法及架構

本文共有六個章節,分別為緒論、文獻綜述、萬能險之理論基礎、IFRS 17 準則主要計量之變動、萬能險負債計量之分析以及結論與建議。

緒論共有四個小節,第一節主要闡述 IFRS 17 的研究背景,說明各地區採用 IFRS 17 的生效時間及制度變動;第二節則以熱門的萬能險為切入點,引出本文 的研究目的,即探討 IFRS 17 下的萬能險計量變動;第三節主要闡述本篇論文的 創新點,而第四節則介紹本文總體的研究方法與架構。

由於本文研究的對象萬能險,在中國大陸地區銷售主要以壽險、年金險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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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險為主,大部分屬於壽險公司範疇,少有產險公司銷售,因此本文的第二章主 要從 IFRS 17 對壽險業的影響以及萬能險的定價這兩個方面分別討論以往的相關 研究文獻。

本文第三部分針對萬能險,先是簡單介紹了萬能險的定義、產品之特點與種 類之不同,再將萬能險與中國大陸地區的其他人身險種進行對比,最後則是分析 萬能險在中國地區的現狀。

而本文的第四部分則參照 IFRS 17 會計準則的英文原文和各大會計公司的翻 譯與見解,歸納出 IFRS 17 在計量等方面的主要變動,並在第四節與中國大陸現 行的會計制度進行對比。

第五章則以特定的萬能險進行負債的計量分析。首先,研究結合了中國大陸 及台灣現行的會計制度整理出萬能險的負債計量方式;其次,本文再依據 IFRS 17 的相關規定,探討萬能險對於各個計量模型的適用,並討論萬能險在 IFRS 17 下 的計量方式。最後,針對中國大陸及台灣現行會計制度的不同之處,分析萬能險 在適應 IFRS 17 會計準則時面臨的不同難點。

第六章則針對本文的研究給出共四個結論,並對保險公司售賣萬能險保單提 出相應建議。而在文章最後,針對本文的不足之處,還指出了仍需改進和後續可 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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