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羅蘭.巴特‧許綺玲譯,《明室》(La Chambre claire),臺北:台灣攝影工作室,1995,頁 31。
2 同上注,頁 13。
3 同上注。
要資產。
如此的宣言或許是大膽而狂妄,然面對攝影此一討論主題,卻又是合宜的。
因為從一開始,攝影便指向捕捉最大可能數目的題材4,吾人所見的(或甚至不 可見的)生活世界之實在物都可歸為攝影可獵取的題材。而進入工業革命後,人 類所處的環境已經不再穩定,改變中的面貌亦不斷更新著攝影所複製的內容及擷 取的風貌。而攝影自身所具備的機械性格,也隨著科技的不斷精進而開展不同的 可能性。若思考以下這個攝影活動的進行模型5,將有清楚的思維起點。
攝影者→機具→被攝體
從攝影發明以來,「攝影者」通過「機具」捕捉「被攝物」的光影,這個模型始 終是攝影活動的核心進行方式,進一步瞭解這三者的互動關係,則發現三項因素 都屬變動者,且互相連動著。由此,攝影活動整體的內部核心可理解為一持續運 轉的活動狀態,向外拋射出真實片段的餘留物6。這些餘留物留下人類視線曾觸 及的時間與空間交錯之切面,能引導我們回到其所指陳的時刻。但是如果循此線 來探尋攝影之本體活動,也只能順著外圍的平行宇宙繞行,糾纏在其導引的複製 虛擬物中。如此一來,本文的注意力便會轉至一種人類、自然歷史脈絡的研究,
而無法切入攝影的本質。因此,若要瞭解當下攝影活動的脈絡,必定要回到攝影 活動中,直接面對在當下變動著的攝影者、機具以及被攝體的互動關係,這也是 本文所欲達到的任務。
4 蘇珊‧宋坦‧黃翰荻譯,《論攝影》(On Photography),臺北:唐山出版社,1997,頁 6。
5 關於此模型,將在研究架構中作更詳細的解說。
6 餘留物出自布希亞《擬仿物與擬像》一書,指陳一個二元對立系統下,一個居於中間位置,但 無法進入系統循環,亦找不到其對立體的物質。在此,意指物體的殘像,即影像、照片等複製物 件。
而當攝影由類比時代進入數位時代(digital age),其本質由一種固定的、
死亡的趨向轉為一種持續地、生成的運動中,這些餘留物已然經由人類思緒的演 變不再安分的介於人與自然之間,藉著數位化的虛擬空間建構出另一層平行宇 宙。科技賦予攝影之重現能力以及數位化給予之重製能力的相遇,我們還可以持 續認為「影像世界」來自於我們所處的現實世界嗎?顯然的,它已經變得可以獨 立存在,而進化成「超真實」的狀態。因此若進一步追問,「虛擬」的現實幻影 與景觀,可以有效地改變人們對攝影再現的傳統看法嗎?影像即將擁有什麼樣的 權力?各種製作與傳輸影像的新科技會擴張它的權力嗎7?這一連串問題的背後 力量,讓吾人更感覺到這是個需要去釐清當下攝影自身,以及其脈絡的關鍵時刻。
作為本文的前言,吾人先試圖去釐清一些本文走向的問題,再來,才能提出 研究的架構以及待釐清的疑問。
7 Liz Wells 等著,鄭玉菁譯,《攝影學批判導讀》(Photography: A Critical Introduction),臺 北市:韋伯文化,頁 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