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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先進國家用戶群代表制度相關政策法規

第一節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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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先進國家用戶群代表制度相關政策法規

本研究於先進國家地區中,針對美國、歐盟、德國、澳洲、日本五個區域,

推動需求面管理與用戶群代表之相關政策法規進行統整。其中德國屬於歐盟內區 域,惟其推動需量反應之成效甚佳,除歐盟整體發展外特別將該國資料獨立一個 章節統整介紹。

第一節 美國

美國聯邦能源管制委員會(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 FERC) 對於美國電力市場各種相關規則,係透過頒布一系列之行政命令(Order),予 以規範。近年來,隨著需量反應與用戶群代表之市場定位,日益獲得重視,FERC 一共頒布了 5 項行政命令,其中有 1 項是 2008 年針對用戶群代表的特定性法 規,第 719 號行政命令(FERC Order 719),值得特別留意其政策意涵(參見表 1)。

Access Transmission Tariff),確保非發電 資源(包括需量反應)所提供的輔助 服 務,如調整備轉容量(regulation)、熱機 待轉(spinning reserves)、頻率控制 (frequency response)以及替代備轉服務 (supplemental reserves)等,均可享公正 Transmission Organization, RTO)與獨 立 系 統 操 作 者 (Independent System Operator, ISO) , 以 區 域 邊 際 電 價 (locational marginal pricing, LMP)補 償因實施需量反應而抑低容量與能

頻率調整容量補償(capacity payment) 的機會成本,也就是針對因提供頻率 調整而 無法在批發市場競價的機組 容量進行補償。第二部分為頻率調整 績效補償(payment for performance)

,由頻率調整電能數量及其可準確追 Commission, PUC)管轄。準此,2014 年 5 月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 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宣布 FERC 第 745 號命 令 無 效,因 為 躉 售 市 場 之 需 量 反 應 機 制 會 影響到電力零售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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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之一貫態度。

美國自 1978 年國會通過〈公用事業管制政策法〉(Public Utility Regulatory Policies Act, PURPA),為開放電力市場競爭提供了可資遵循的法則。1996 年 FERC 制訂關鍵性的“Order888”,要求所有電業必須進行發電與輸電之功能性分 割,以避免電業經營發電與輸電業務掌有操縱市場的力量,此一行政命令加速了 美國批發電業自由化。

美國電力研究院(EPRI)於 2001 年提出「智慧電網(Intelligence Grid)」概念,

其主要著重在發展智慧電網所需的控制軟體架構及分散式控制系統之介面設 計、維護與改善技術。隨後 2003 年美國能源部(Department of Energy, DOE)發 表了一份「Grid 2030」的美國電力系統下一個百年願景報告,希望能透過資 通訊技術,提升電力系統的運作效率,建構有效率且可靠之電力網路。2005 年施行的〈能源政策法案〉(Energy Policy Act),對發電業者與消費者提供相關 的稅捐優惠措施,以期能夠增加美國能源自主性,同時促進再生能源之發展、鼓 勵提高能源效率及能源節約。

在 2009 年的〈美國復甦與再投資法案〉(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 ARRA)中,明列對智慧電網及相關設備的投資額高達 110 億美元,是能源總 投資額的 18%,歐巴馬政府並將智慧電網視為綠色新政(Green New Deal)之一環,

希望透過對智慧電網之投資,刺激景氣復甦及提供就業機會,以及投資 34 億美 元經費在「智慧電網投資補助計畫」(Smart Grid Investment Grant, SGIG),該 SGIG 計畫透過公務部門和私人機構的合作關係,提倡利用電網現代化的投資,截至 2013 年六月底約有 1,300 萬的智慧電表是透過 SGIG 計畫的補助來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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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三種層面的探討下,可以推論出美國對於節電成效評估技術之落實 與商業模式之成功,亦即必須發展評估(Evaluation)、測量(Measurement)、驗證 (Verification),亦即所謂 EM&V 已十分成熟,在此情況下,聚合商(Aggregator) 可以為了不同的客戶族群量身訂做(Tailor-Made)其適合的需量反應方案,除此之 外,聚合商或是電力公司,亦會為參與方案之用戶免費提供或是安裝必要之設 備,例如:美國太平洋電力與瓦斯公司(PG&E)免費提供 SmartAC 設備、夏威夷 電 力 公 司 (HECO) 免 費 安 裝 負 載 控 制 接 收 器 (LCRs) 。 美 國 最 著 名 的 聚 合 商 EnerNOC,對於用戶訂定了十分完善的制度,不論是補償方案、衡量績效、帳單 管理、預算控制、需求管理、項目跟蹤,都可以藉由 能源智慧軟體(Energy Intelligence Software, EIS)完成個人化的服務需求,改善客戶體驗,為每一個客戶 提供個性化的建議,進而提高客戶滿意度。而且美國政府致力於智慧電網的發 展,提供龐大的商業契機,致使聚合商的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