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聽障學生的溝通訓練
聽覺障礙者從嬰兒到幼兒時期又會學習到許多不同的語言溝通方式,研究者 統整林寶貴(1994)、王淑娟 (2000)、教育部特殊教育小組(2000)、林寶貴 (2006)、蕭金土(2006)、劉欣箖(2019)等人著作,大致可分為口語法、手語法及 綜合溝通法,以下分別介紹:
一、口語法
此方法主要是教導聽障者在配戴助聽器並利用殘存聽力以及讀話能力來了 解外界的訊息,同時有效運用聽覺、視覺、觸覺等幫助聽學障學生學習語言。學 習口語溝通法的重點是早期發現並配戴合適的聽覺輔具(助聽器或是人工電子 耳),並接受密集有系統的聽能、讀話及說話訓練。其中常見的口語法包含:
1.聽覺口語法(auditory-verbal approach):主張只訓練聽覺障按兒童配戴適當 的輔具後,以其聽覺聽取外界語音,再由聽取中自然發展說話能力。聽覺口語法 主要是一套提供協助聽覺障礙兒童發展聽與說能力的療育實務,最早是由 Beebe、Griffiths和Pollack三人提出倡議,對聽覺口語法貢獻。聽覺口語法教 學強調過程中適時輔與手勢遮口,提示兒童應注意聽,教學者將適時輔助遮口、
減少視覺線索,以鼓勵兒童運用聽覺,逐漸退除原來視覺依賴轉而發揮其聽覺潛 能(林桂如,2014),對於極重度的聽覺障礙者而言,此種溝通學習方法極難有成 效,主要受限於殘存聽力的程度。
2.視覺口語法(oral-ocular method):教導聽覺障礙者利用視覺了解別人的說 話,如讀話訓練或是讀唇訓練。
3.觸動覺口語法(oral-tactile kinesthetic):以觸覺、身體感覺學習說話,如同海 倫凱勒學習說法的方式。
口語法在學習語言溝通上有助聽覺障礙學生充分發展殘存聽力,透過聽能訓 練使其在聽人社會生存,但仍會遇到一些困難:
17 內,聽損兒童在手語的語言發展程度與一般兒童的口語發展程度相當(Emmorey, 2002)。
一般而言手語可以分為文法手語與自然手語,以下說明之:
1.文法手語
文法手語強調依照口語的語法規則打出手勢,雖然文法手語很多與自然口
18 足聽障者的溝通需要。1968年Roy Holcomb開始倡導合併使用口語及手語,他認 為失聰者有權利利用各種管道作為溝通工具。教師在聽障學生溝通時,沒有必要 限制學生只能由聽、讀話、或手語等單一管道來接收訊息,而應該充分利用聲音、
脣形及手語將訊息傳遞給聽障學生,因為在溝通的過程中,聽覺、視覺是相輔相 成的(教育部特殊教育小組,2000)。廣義來說,綜合溝通法是將所有的溝通方式 合併一起使用,這些溝通方式包含視覺、聽覺、手勢和書面文字等,因此綜合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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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法又稱為雙模式溝通法或同時溝通法(bimodal or simultaneous
communication)(陳小娟、邢敏華譯,2007)。簡言之,綜合溝通法就是綜合以上 聽、說、讀、寫各種語言溝通的方式,因綜合溝通法可以同時使用不同的溝通方 式,因此聽覺障礙者不再被限制於一種的溝通方式,而是可以使用個體最優勢的 溝通方式(林玉霞,2015)。
綜合以上聽覺障礙者常使用的溝通方式可以發現,不管是利用口語、手語或 是綜合溝通,都強調無論是哪種溝通方式,聽覺障礙者都需具備足以跟他人溝通 的能力。但本研究研究參與者受限於其本身為無口語且其肢體肌肉控制力較弱,
還沒有辦法流暢的控制其嘴部肌肉,僅能偶爾發出一些無意義的聲音,故以目前 研究參與者能力而言,口語法較不適合研究參與者。若需使用手語來表達需求 時,受限於其手部精細動作及其粗大動作,無法順利比出手型或是流暢的變換動 作,在與人溝通時,將會受到限制很大的限制,且研究參與者目前年紀較小,對 於符號認知辨認能力有限,綜合溝通法內文字的使用也是較不可行的。
因此考慮更適合研究參與者所使用的溝通方式,可以排除肢體能力及口語的 受限,並利用聽覺障礙者視覺學習的優勢能力,透過視覺圖片來作為溝通管道,
可以避開聽覺限制所產生的障礙,對於本研究研究參與者而言,圖片兌換溝通系 統是可以嘗試的溝通方式,以下將針對圖片兌換系統做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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