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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與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與

霸凌行為的形成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整合與歸納眾多文獻後,

將影響霸凌行為的相關因素大致分為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

同儕因素與社會因素五個面向(兒童福利聯盟 2004;楊宜學,2009;

Olweus, 1993),但此次研究僅探討個人、家庭和學校三個面向。

一、背景變項 (一) 性別

Olweus(2003)指出校園霸凌中有50%以上的霸凌者是男生,而 受凌者也大多是男生,但是不可否認的也有女霸凌者。男生常見肢體 霸凌,女生多以間接的方式讓對方痛苦,例如在群體中散播謠言、操 控人際關係。許多研究指出,性別和霸凌行為有關,一些研究發現,

男生霸凌他人的比率高於女生(莊素美,2010;郭惠玲,2009;楊宜 學,2009;鄭如安等,2009 ; Liang et al., 2007;Wang, Iannotti,

莊素美(2010)研究發現在言語、肢體、性、用手機傳送不雅照 片的網路霸凌和藏物品等霸凌行為上,性別均有顯著差異。李卓穎

(2011)則發現在「肢體霸凌」、「言語霸凌」、「關係霸凌」和「性霸 凌」方面男生出現的頻率明顯高於女生,但在「網路霸凌」方面男女 之間並無顯著差異。由上述可知,大部分研究皆認為霸凌行為會因性 別而有所差異,若因霸凌類別區分再探討性別之差異,則有不相同的 結果,因此本研究將性別納入變項進行探討。

(二)學制

蔡文華(2008)指出高中職學制在家庭狀況、個人的行為表現、

生活適應、師生關係及對未來生涯的發展方向上皆有差異,另一方面,

該研究結果亦指出高職的校園暴行被害較高級中學為多。然而國內尚 無實證研究探討學制與霸凌行為之關係 故本研究將學制納入變項探 討。

(三)年級

楊宜學(2009)研究發現,6 年級的學生霸凌行為高於 5 年級;

然而邱珍琬(2002)的研究發現 4、5 年級國小學生的霸凌情形高於 6 年級;Scheithauer 等(2006)的研究也發現中年級的霸凌行為比 高年級多;但也有研究指出霸凌行為在年齡上並無差異(魏麗敏、黃 徳祥,2002;黃妙玟,2008;Craig et al., 2009)。

陳明珠(2010)認為年級在霸凌受害經驗有顯著差異,包含心理 性受害、暴力性受害,高三學生顯著高於高一、高二學生,但年級在 惡作劇性受害,並未達到顯著差異。陳姿伶(2010)研究發現年級越 高,遭受到各種型態欺凌的機會比年級低的學生高。所以,年長學生 比年輕學生易受害。從不同學者的研究得知,年級的因素與霸凌行為 有關,但是各家的研究結果不一致,尚待進一步釐清。

(四)學業成績

黃德祥、李介至(2002)的研究指出,青少年不當行為、攻擊行 為與學習挫敗、同儕排斥有密切關係,學業成就低落之青少年不僅會 遭受同儕的排斥,並且會刺激問題行為的產生,加重自身的攻擊性。

Glew (2005)針對美國 3530 名國小 3 至 5 年級的學童進行研究,研究 顯示受凌者、霸凌兼受凌者之學業成就較低。楊宜學(2009)研究發 現,不同學業成績之國小高年級學生在校園霸凌行為上有顯著差異。

吳文琪(1999)、林坤松(2000)均認為,學生學業能力越差,功課 越不佳,在學校得不到鼓勵,連帶越容易促成霸凌與偏差行為之產生。

但亦有學者指出兩者並無相關性(魏麗敏、黃德祥,2003)。

霸凌行為與學業成績的關係,目前研究大致認為涉及霸凌之學童 之學業成績較低,但亦有少數研究顯示無相關。故本研究針對高中職 學生之學業成績與霸凌行為之相關性,再加以調查與探討。

(五)家庭結構

大多數的研究皆指出單親家庭的孩子容易出現暴力行為(張雅婷,

2003;李政憲,2008;許文宗,2010)。夏以玲(1998)研究指出,

霸凌及非霸凌少年犯其家庭是單親家庭或破碎家庭之比率高於一般 少年。吳紋如(2005)的研究發現,父母婚姻關係的存續與否,其子 女在受霸凌知覺上無顯著差異,但是離婚造成的單親家庭或父母分居 者,其子女在受霸凌心理反應上則有顯著差異。魏麗敏、黃德祥(2002)

研究結果則顯示不同家庭結構之國中生在霸凌別人和被霸凌的比率 上皆無顯著差異。也有研究指出,不同家庭結構之國小高年級學生在 校園霸凌行為上無顯著差異(楊宜學,2009;莊素美,2010)。 相關研究有不一致的發現,本研究將針對高中職學生之家庭結構 與霸凌行為之相關性,再加以調查與探討。

(六)家庭社經地位

部分研究指出,不同家庭社經地位之國小高年級學生在校園霸凌 行為上有顯著差異,且社經地位越低,其校園霸凌行為發生的機率越 高(洪福源,2001;郭惠玲,2009;黎素君,2006;楊宜學,2009)。

Due et al.( 2009)以家庭富裕程度作為家庭社經地位的指標,研究 發現家庭較不富裕的學童其為霸凌者的比率高於家庭較富裕者。

Wang(2009)更進一步指出家庭社經地位高的青少年成為網路霸凌受

害者的可能性較高。林青瑩(1998)指出,社經地位較差的家庭,較 易造成偏差行為;但是顏綵思、魏麗敏(2005)的研究發現,不同家 庭社經地位的國中、小學生其攻擊行為沒有顯著差異。家庭社經地位 和霸凌類型的關係,各家的研究結果不一,有待再做進一步探討。

二、個人因素 (一)暴力認知

國外文獻中對於暴力認知與暴力行為相關的研究非常多。Cotton

(1994)針對 436 位低社經地位的非裔美國青少年調查後發現,學生 對暴力的態度越強,其攻擊行為也越多。Guerry&Iaby(1990)指出,

個人對暴力的態度可能是影響個人會有暴力行為的重要因素,如果改 變個人對暴力的相關信念,便可以降低攻擊行為。Linda(1998)研 究發現,對社會情境的認知錯誤、認為他人的意圖均有敵意與暴力行 為的產生有關。國內也有相關研究,謝淑芬(1991)對台北市國中生 進行研究發現,高攻擊組較低攻擊組更有獲得自尊報復合理化及推卸 責任等信念、高與低攻擊組不同意表現攻擊行為時,其抱持的原因亦 不同、不論高攻擊組做任何結果預期,大多數會採取攻擊行為。連秀 鸞(1998)對台灣地區 12 縣市國中生進行調查研究發現,認知扭曲 的各層面均可以有效預測攻擊行為。此外,楊宜學(2009)對臺南市 共有 47 所公立國民小學之高年級學生進行調查結果發現,以「暴力

傾向」構面的預測力為最高,將可預測其校園霸凌行為的發生。

綜合上述可知,個人對暴力行為的態度越傾向贊成,則越可能產 生暴力行為;暴力的認知不同,其所反映出之暴力行為與解釋亦不同。

因此,個人是否認為以打架等暴力行為來處理所面對的問題、認為打 人是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等暴力認知,將會影響個體是否發生暴力行 為。

(二)情緒控制

賴朝輝(1998)研究發現,由情緒所引發的困擾與國中生的偏差 行為與攻擊行為成正相關。Deffenbacher,Oetting,Lynch&Morris

(1996)指出,學生若是表現出衝動、生氣、低自我控制,則較容易 有暴力行為,且在研究中發現,個人生氣的特質與一些攻擊的向度(吵 鬧的爭辯、言語的攻擊、對人身體攻擊或對物攻擊)有正相關。總而 言之,個體對於情緒的控制,例如是否情緒起伏大、容易生氣憤怒,

是否較容易做出自己感到後悔的事情等,會影響其是否發生暴力行 為。

(三)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較積極者,會將事情的失敗歸因於努力不夠;而消極的 自我概念者,會將失敗歸因於能力不足。黃拓榮(1997)、盧蘇偉(1996)

研究皆指出,自我概念較高的學生,其偏差行為顯著低於其他國中生。

賴朝輝(1998)對台中市的 1252 名國中生進行研究發現,高、低自 我概念的學生,在校園暴力行為表現上有顯著差異,而這些自我概念 展現在自己對身體特質的態度、對自己成就與能力之態度、對自己人 格特質的態度、對外界接納的態度及對自己價值系統與信念的態度上,

當學生在這五方面表現較正向,暴力行為較不易發生。另外,石友馨 (2008)在探討家庭教養行為、社區鄰里關係與自我概念對青少年偏差 行為之影響時發現,子女的正向自我概念愈好,相對偏差行為愈少。

綜上所述,個體的自我概念,例如生活是否有努力的目標,是否 較以自我為中心而不會考慮別人、是否會反省自我等,會影響其是否 發生暴力行為。

(四)溝通技巧

溝通技巧所包含的向度,各學者的分類與測量方法皆不同。吳文 琪(1999)曾整理各家分類方式,將其綜合為三個向度,在針對傳訊 者方面,是說的向度,包含是否有適當的自我表露及是否主動等。在 針對訊息本身方面,是訊息的內容結構向度,包含是否使用合適的字 眼及是否具有同理心。在針對接收者方面,是聽的向度,包含是否認 真聽對方說話及是否有認真看對方的眼睛等。在溝通與暴力行為相關 的研究有:Black and Logan(1995)研究發現,有憂鬱傾向的小孩 溝通能力較差,也較易受到周圍人的拒絕,他們也懼怕面對他人,因

此有憂鬱傾向的小孩比較不受到他人歡迎,也因此較易產生攻擊行為。

吳文琪(1999)研究發現,當溝通技巧得分越高時,不論在口語、物 品或肢體暴力行為發生的頻率越低。

綜上所述,溝通技巧指個體與他人溝通的技巧在聽、說以及內容 結構(包括同理心、使用合適字眼及文能對題)的情況,此方面的技巧 會影響其是否產生暴力行為。

(五)偏差行為

研究指出,暴力行為在青少年的生活中,並非是一單獨的事件。

Jessor(1991)發現喝酒、使用大麻、犯罪及性交是青少年的一組症 候群。Orpinas,Basen-Engquist,Grunbaum and Parcel(1995)也對 這些因素做深入的探討,針對 2075 名 9-11 年級的學生所做的調查研 究指出,喝酒、性伴侶人數及正處於 9 年級的學生,可以有效預測打 架行為。如果再加上對自己的學業表現低和有自殺想法的因子後,將

Jessor(1991)發現喝酒、使用大麻、犯罪及性交是青少年的一組症 候群。Orpinas,Basen-Engquist,Grunbaum and Parcel(1995)也對 這些因素做深入的探討,針對 2075 名 9-11 年級的學生所做的調查研 究指出,喝酒、性伴侶人數及正處於 9 年級的學生,可以有效預測打 架行為。如果再加上對自己的學業表現低和有自殺想法的因子後,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