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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為了解台北市高中職學生校園霸凌行為之現況,並探討研 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與霸凌行為的關 係。由前述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問題和相關文獻探討,擬訂出 本研究之研究架構(見圖 3-1-1):

圖 3-1-1 研究架構

第二節 研究對象

一、 研究母群體

本研究限於研究經費、時間與人力因素,因此僅針對台北市公私 立高中職學生進行調查研究。根據教育部「各級學校資料」,以一百 家庭因素

家長管教方式 親子依附

學校因素 導師領導風格 同儕關係

學生霸凌行為 肢體霸凌 言語霸凌 關係霸凌 性霸凌 反擊性霸凌 網路霸凌 背景變項

性別 學制 年級 學業成績 家庭結構 家庭社經地位

個人因素 暴力認知 情緒控制 自我概念 溝通技巧 偏差行為

學年度第一學期台北市公私立高中職普通班一到三年級學生為研究 之母群體。台北市共有 50 所高中、17 所高職,皆為本研究之母群體。

本研究母群體人數共計 121,927 人。

二、 研究樣本

本研究參考抽樣曲線標準(Krejcie & Morgan,1970),在制定 抽取率時,依據抽樣曲線標準為每75,000至1000,000人,需382至384 名樣本即可達統計水準。為取得足夠樣本數,本研究採以「班級」為 單位之分層集束隨機抽樣,以台北市67所高中職學校為抽樣單位,共 抽出4所學校,2間高中及2間高職。而以所抽得學校的一、二、三年 級各一班,共12班為調查樣本。發出問卷438份,回收有效問卷415 份,有效回收率達94.7%(表3-2-1)。

表 3-2-1 施測學校及回收人數一覽表

校名 一年級(n) 二年級(n) 三年級(n)

高中

華江高中 42 38 35

萬芳高中 41 37 28

高職

大安高工 38 33 27

松山工農 39 32 25

總 數 160 140 115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questionnaire survey),問卷之設計乃 根據研究目的及研究架構為主題擬訂結構式問卷。參考國、內外 相關研究後歸納統整,擬訂初稿。為確保問卷能達成研究目的,

擬訂問卷初稿後,函請國內衛生教育等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針對 問卷內容的正確性、適用性、需要性,進行內容效度檢定,整合 專家提供之意見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完成問卷初稿,並進行預試;

待分析問卷信度、修改問卷等過程,爾後完成正式問卷。

一、調查問卷之擬訂

為了解高中職學生霸凌行為的相關因素,本研究採用問卷調 查法,以結構式問卷收集資料。問卷內容包括兩大部份,包含背 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之量表與霸凌行為量表。

茲說明如下:

(一) 背景變項

本研究所編擬之背景變項包括性別、學制、年級、學業成績、家 庭結構、家庭社經地位,分別敘述如下:

1、性別:分男性與女性。

2、學制:分為高中與高職。

3、年級: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

4、學業成績:研究對象成績在班上之排名約是前面三分之ㄧ、中間 三分之一或後面三分之一。

5、家庭結構:係指家庭組合的型態,本研究分為雙親家庭(與父母 同住)、單親家庭(與父親同住或與母親同住)、繼親家庭(與 母親和繼父同住或與父親和繼母同住)、隔代教養家庭(與祖父、

或外祖父、母同住)和其他等五類。

6、家庭社經地位:以研究對象家長(父親或母親)中計得之最佳地 位為代表(若無法取得父、母親資料則以主要照顧者代之),計 算方式採 Hollingshead 於 1957 年提出的二因素社經地位指數方 法,以研究對象家長教育程度和職業類別為主要決定因素(見表 3-3-1),將教育程度乘以 4,加上職業類別乘以 7,經由加權計算 後,分別得到家長個別的社經地位指數,取其中較高的指數為家 庭社經地位指數,並依據林生傳(2005)之分類,將家庭社經地位分 成三個等級,其 11~29 分者定義為低家庭社經地位、30~40 分者 定義為中家庭社經地位、41~55 分者定義為高家庭社經地位(如表 3-3-2)。

表 3-3-1 家庭教育程度與職業類別分類水準

等級 教育程度 職業類別

第Ⅰ級 研究所(碩博士)畢業 高級專業人員、高級行政人員

第Ⅱ級 大學畢業 專業人員、中級行政人員

第Ⅲ級 大專肄業或專科畢業者 半專業人員、一般行政公務人員 第Ⅳ級 高中職畢業者 技術性工人

第Ⅴ級 國中以下畢業者 非技術性工人、無業者

(二)個人因素

本研究個人因素係改編自張雅婷(2003)所編製之「個人因 素量表」,共 40 題,問卷內容包含五個變項:暴力認知、情緒控 制、自我概念、溝通技巧與偏差行為。暴力認知、情緒控制、自 我概念與溝通技巧分量表採 Likert 四點量表方式計分,分別是

「非常符合」、「符合」、「不符合」、「非常不符合」,分別給予 4、

3、2、1 分;偏差行為分量表採 Likert 四點量表方式計分,分別 是「目前有,且經常如此」、「目前有,但偶而如此」、「曾經有,

表 3-3-2 家長社經地位等級表

等級 社經地位指數 等級

第Ⅰ級 52~55

高(41~55) 第Ⅱ級 41~51

第Ⅲ級 30~40 中(30~40)

第Ⅳ級 19~29

低(11~29)

第Ⅴ級 11~18

註:家庭社經地位指數 SES=(教育指數×4)+ (職業指數×7)

但現在沒有」、「從來沒有過」,分別給予 4、3、2、1 分。其分數 意義如下:

1、暴力認知:得分越高,表示研究對象暴力認知越偏負向;得分越 低,則反之。

2、情緒控制:得分越高,表示研究對象情緒控制越差;得分越低,

則反之。

3、自我概念:得分越高,表示研究對象自我概念越偏負向;得分 越低,則反之。

4、溝通技巧:得分越高,表示研究對象溝通技巧較差;得分越 低,則反之。

5、偏差行為:得分越高,表示研究對象偏差行為較多;得分越低,

則反之。

(三)家庭因素

1、家長管教方式:本研究參考李美慧(2001)根據 Maccoby 與 Martin 於 1983 年以「父母的要求(demanding)」及「父母的回 應(responsiveness)」兩向度來劃分父母管教子女的類型,分為 「開明權威」、「專制權威」、「寬鬆放任」「忽視冷漠」四種不 同管教類型。

2、親子依附:指研究對象對父母的依附情形。參考世界衛生組

織 2001/2002 年「青少年健康行為調查」雙親教養態度量表 (Parental Bonding Inventory),詢問研究對象父親和母親平常是 用什麼方式對待他。問卷內容分為溝通與尊重、信任與包容 及分享與親密三個向度。本量表係採 Likert 五點量表方式計 分,分別是「總是如此」、「經常如此」、「偶爾如此」、「很少如 此」、「從未如此」,而分別給予 5、4、3、2、1 分。最後一題 則為反向題,計分時採反向記分。總分愈高,表示親子依附程 度愈高。

(四)學校因素

1、導師領導風格:本研究採陳志銘(2009)所編之「高中職在 學青少年生活狀況問卷調查表」之導師變項量表,其目的為了 解受試者對導師的輔導管教方式,即主觀感受和認知到導師對 學生管教態度,並將其量表名稱改為「導師領導風格」,全量 表共 15 題。此量表採李克特式五點計分方式,分別為「從未 如此」、「很少如此」、「偶爾如此」、「經常如此」、「總是如此」,

分數分別為 1、2、3、 4、5 分,由研究對象依照自己的實際 狀況進行作答。得分越高,表示該研究對象所知覺到導師 的管教方式中,導師的關懷程度越高。

2、同儕關係:本研究採石培欣(2000)之「同儕關係量表」。主

要目的在測量研究對象和同儕的相處情形,內容包括是否喜 愛友伴、是否為友伴所喜愛、社交技能是否良好、是否在團 體中覺得快樂等。此同儕關係量表之各向度內容所對題號如 表 3-3-3 所示:

表 3-3-3 同儕關係量表各向度對應題號

總題數

各因素對應題號 19

是否喜愛友伴 3 4 5 10 是否為友伴所喜愛 7 12 15 17 18 社交技能是否良好 1 2 6 9 11 是否在團體中覺得快樂 8 13 14 16 19 資料來源:石培欣(2000)。國民中學學生家庭環境、同儕關係與學業成就之相 關研究(頁66)。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高雄市。

同儕關係問卷共19題,採李克特式五點量表計分。在選項部分,

分為「完全符合」、「大致符合」、「一半符合」、「大致不符合」

及「完全不符合」,依序給5、4、3、2、1 分;反向題則反向計分。

測量結果的得分愈高,表示其同儕關係狀況愈差。

(五)學生霸凌行為量表

本研究參考教育部(2010)所界定之霸凌類別,以自擬「學 生霸凌行為量表」來測量,用以蒐集研究對象發生霸凌行為之現 況,包括「肢體霸凌」、「言語霸凌」、「關係霸凌」、「性霸凌」、「反 擊型霸凌」及「網路霸凌」等六層面。其中,「肢體霸凌」、「言

語霸凌」、「關係霸凌」、「性霸凌」、「反擊型霸凌」、「網路霸凌」

本量表將發生霸凌行為時間訂為一個月,以測量研究對象 在一個月內發生霸凌的頻率,進而使量表能有效地測出長期且 重複的特性。霸凌行為問卷共 25 題,採李克特式五點量表計分,

在選項部分,分為「從不如此」、「很少如此」、「偶爾如此」、「經 常如此」、「總是如此」,依序給 1、2、3、4、5 分。測量結果 得分越高,表示霸凌行為越嚴重,得分越低則反之。

二、專家效度考驗

本研究之問卷係採專家評鑑法,初稿擬訂後,函衛生教育、

犯罪研究、教育等專家學者共九位(見附錄二),就問卷之正確 性、適切性、需要性、資料涵蓋性等原則提供寶貴意見與建議請

(見附錄三),然後綜合專家意見後,與指導教授進行討論,針 對部分題目進行修改,以達良好之專家效度,爾後完成預試問 卷。

三、問卷預試與正式施測的信度處理

為瞭解研究對象對本問卷填答時是否能準確掌握文字詞意、

施測過程可能發生的問題、問卷的適用性及估測施測所需時間,

故進行預試處理,茲說明如下:

(一)預試信度處理

研究者於 2012 年 5 月 17 日,抽取台北市一所高中共 36 名

學生進行問卷預試,有效問卷共 36 份,進行信度處理。

預試結果呈現出問卷內部一致性。由表 3-3-5 得知,個人因素之 Cronbach’s α,暴力認知為.70、情緒控制為.79、自我概念為.73、溝通 技巧為.69、偏差行為為.87。家庭因素方面之 Cronbach’s α,父親親子 依附為.95,母親親子依附為.93,主要照顧者親子依附則因人數太少,

不予以信度處理。學校因素方面之Cronbach’s α,導師領導風格為.96;

同儕關係為.72。霸凌行為求出 Cronbach’s α 為.89。根據 Nunnally 於 1978 年指出對於量表使用之建議標準,Cronbach’s α 值最好於.6 以上,

同儕關係為.72。霸凌行為求出 Cronbach’s α 為.89。根據 Nunnally 於 1978 年指出對於量表使用之建議標準,Cronbach’s α 值最好於.6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