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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變項於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與教養態度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五節 背景變項於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與教養態度差異分析

本節旨在討論不同背景變項在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與教養態度是否 有所差異,在背景變項方面,包括父母親年齡、父母親教育程度、父母親 職業、父母親的收入、父母親的宗教信仰、父母親的族群、母親手足數、

母親的排行、母親婚齡、家庭型態、是否受婚姻教育輔導、婚姻狀況、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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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理由、結婚年齡、第一個孩子結婚多久生、幼兒年齡、幼兒性別、幼兒 手足數、幼兒排行等共 25 個背景自變項,依變項部份,則包含婚姻滿意度、

親職效能與教養態度等三個變項。

由於不同背景變項組別人數差異過大, 經與指導教師討論後,將部份 組別變項合併,在父母親年齡方面由原來 5 組併為 4 組,在父母親職業方 面由原來 9 組併為 5 組,在父母親的宗教信仰部份由原來 4 組併為 3 組,

在父母親的族群方面由原來 6 組併為 4 組,在婚齡方面由原來 6 組併為 4 組,在家庭型態方面由原來 5 組分為 4 組,在婚姻狀況方面由原來 9 組併 為 2 組,在婚姻理由方面由原來 7 組併為 3 組,在結婚年齡方面由原來 6 組併為 5 組,其它部份則依照原定分組方式,合併後組別名稱方面,請見 附錄五。

在分析方法上,採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 (ANOVA),若 F 值達顯著,則 再進行各組別之事後比較(post hoc),事後比較依照各組別變異數同質性 假定違反情形而採用 Scheffè 法、Games Howell,分析結果依組別呈現如 後(差異總表詳如 4-5-26)。

一、父母親背景變項:

假設 8:父母親背景變項,在幼兒母親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教養態度 上是否有顯著差異性 。

(一)父親年齡:

假設 8-1-1:不同年齡狀態的父親 在幼兒母親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教 養態度上有顯著差異 。

父親年齡不同,在幼兒母親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與教養態度得分 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詳如表 4-5-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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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母親。

本次研究結果在婚姻滿意度方面父親年齡不同在母親婚姻滿意度上 沒有顯著差異,與李怡萱(2009)及針對臺北市已婚男性生活壓力與婚姻 滿意度研究結果是相同的;在親職效能方面父親年齡不同在母親親職效 能有顯著差異與葉婉真(2008)研究親子溝通與表達上,父母年齡與親職 效能有顯著相關是一致,而與陳富美(2005)研究是相異,研判應為樣本 數不同與地區不同等因素所致;教養態度方面父親年齡不同在母親教養 態度上有顯著差異,與吳偲源、鄧運林(2011)父母不同教養態度與幼兒 行為研究相同,父母親因年齡上的不同,給予的教養態度有顯著差異。

(二)母親年齡:

假設 8-1-2:不同年齡狀態的母親在幼兒母親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教 養態度上有顯著差異 。

年齡不同之幼兒母親,在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與教養態度得分之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詳如表 4-5-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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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年齡屬於「35-39 歲」組別之幼兒母親,親職效能得分也顯著高於

「30-34 歲」組別之幼兒母親,這代表年齡介於 35-39 歲之幼兒母親,

在擔任母親的能力信心方面,顯著的高於年齡介於 30-34 歲之幼兒母親。

本次研究結果在婚姻滿意度方面,母親年齡不同在婚姻滿意度上達 顯著差異,與曲靜慧(2011)針對國小已婚女教師婚姻滿意度相關研究及 許怡評(2007)的研究結果是相呼應的,兩者研究結果對於已婚婦女的滿 意程度都是顯示年齡越高則婚姻滿意程度傾向不滿意程度 ,推其因母親 在家庭必須承擔更多的工作壓力、養育孩子等各方面的 角色與責任時,

婚姻便疏於經營,導致婚姻滿意度降低;另在親職效能方面,本研究結 果顯示母親年齡愈大 ,則母親親職效能越好,與葉婉真(2008)、潘怡彣 (2008)研究相呼應,推其因母親年齡越大,則母親各方面歷練也越是成 熟穩定,對於各方面親職能力越是有信心去應付 ;最後在教養態度本研 究無達顯著差異,與莊雪芳(2003)的研究是相異的,推其因是可能是地 區性不同影響差異性。

(三)父親教育程度:

假設 8-2-1:不同教育程度的父親在幼兒母親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教 養態度上有顯著差異 。

父親教育程度不同,在幼兒母親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與教養態度 得分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詳如表 4-5-3)所示:

112 差異(F=9.78,p=.000),事後比較後,共有 4 組比較顯著,即「研究所 以上」組幼兒母親的親職效能得分顯著高於「國中以下」與「高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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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達到顯著差異(F=4.31,p=.005),在事後比較方面,只有 1 組達顯 著水準,即「研究所以上」組幼兒母親得分高於「國中以下」組別,代 表父親教育程度在研究所以上者, 母親在教養態度上,會顯著的高於教 育程度在國中以下之幼兒母親。

本研究結果父親教育程度在婚姻滿意度方面無顯著差異 ,表示不會 因父親教育程度高低而影響母親婚姻滿意度 ,與何庭芳(2012)國小已婚 女教師配偶教育程度 ,在整體婚姻滿意度上有顯著差異的研究相異 ,推 其因何庭芳(2012)研究對象為高雄市地區女教師,樣本為都會區特定族 群,與本次研究樣本對象不同所致 ;另在親職效能方面本研究結果父親 學歷在研究所以上者,母親擔任親職效能有決定的信心,此研究與潘怡 彣(2006)研究家長的教育程度和親職效能有關;最後在教養態度方面本 研究與吾家珍(2008)職業與教育對教養態度的影響研究結果是相呼應 的,家長教育程度會影響教養態度。從以上得知教育程度高 之父親,對 於孩子教養態度以及親職觀念,與幼兒母親的想法相近且支持 態度,因 此也影響幼兒母親教養態度與親職效能的信心。

(四)母親教育程度:

假設 8-2-2:不同教育程度的母親在幼兒母親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教 養態度上有顯著差異 。

不同教育程度之幼兒母親在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與教養態度得分 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詳如表 4-5-4)所示:

114 差異(F=3.74,p=.011),在事後比較方面,有 1 組達顯著水準,即「研 究所以上」組幼兒母親得分高於「高中/高職」組別幼兒母親,代表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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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以下」與「高中/高職」組別母親之得分,代表教育程度在「研究所 以上」之幼兒母親,擔任母親能力的信心程度顯著的高於 「國中以下」

與「高中/高職」組別之幼兒母親,而教育程度在「專科/大學」以上之 幼兒母親,擔任母親能力的信心程度顯著的高於「高中/高職」組別。

最後,在教養態度方面,不同教育程度組別之幼兒母親,在教養態 度得分達到顯著差異(F=3.30,p=.020),在事後比較方面,有 1 組達顯 著水準,即「研究所以上」組幼兒母親得分高於「國中以下」組別,代 表教育程度在「研究所以上」之幼兒母親,教養態度顯著的高於教育程 度在國中以下之幼兒母親。

本研究結果幼兒母親 教育程度越高,在婚姻滿意度方面有顯著性差 異,與張美齡(2002)家庭教育中心志工所做研究是相異的,低教育程度 婚姻滿意度優於高教育程度,推其因或許研究年代較早期,當時仍維持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傳統觀念,高學歷之女性於婚姻結構中遭壓 抑,而今「兩性平權」思維逐漸抬頭,傳統觀念的禁錮逐漸鬆綁所致 ; 其次在親職效能方面的研究結果有顯著性差異,教育程度越高則親職效 能越好,此研究與 Coleman 與 Karraker(2000)研究相同,如果母親家庭 收入和教育程度皆高,那麼父母親的自我效能感也高,也與葉婉真(2008) 教育程度在研究所以上之母親,在情感交流與溝通表達上之親職效能高 於國、高中畢業研究結果相呼應;在教養態度方面 母親教育程度越高則 對孩子的教養態度也較好,推因母親因受教育影響,以及現代資訊流 通,母親得透過各種管道,彼此相互分享與交流教養新知及方法,與陳 若琳(2002)研究相呼應,母親教育程度越高,教養品質 亦越高。

(五)父親職業:

假設 8-3-1:不同職業的父親在幼兒母親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教養態 度上有顯著差異。

父親職業不同,在幼兒母親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與教養態度得分 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詳如表 4-5-5)所示:

116 (F=3.62,p=.006),在事後比較方面,共有 1 組比較達顯著水準,即「軍 公教」組別之幼兒母親的得分,顯著的高於「其它」組別的幼兒母親 , 即父親職業屬於較穩定的「軍公教」類別者,其幼兒母親的信心程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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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顯著的高於職業為「其它」組之幼兒母親。

研究結果父親職業在幼兒母親的婚姻滿意度方面無顯著差異 ,推因 父親職業大多為工商自由業,與徐美惠(2011)參與家務分工與婚姻滿意 度之探究,職業會影響婚姻滿意度是相異的;另在親職效能方面職業類 別為軍公教者大於其他組別,推其因父親為軍公教工作較穩定 ,相對的 幼兒母親對於親職能力也較佳,與呂真驊(2007)的研究相同,父母親的 職業類別越高,則親職效能也越佳 ;在教養態度方面研究結果無顯著差 異,與吳秀櫻(1987)、Pleck(1997)的研究是相異的,推因從母親背景 資料中顯示幼兒母親教育程度以「專科/大學」為佔大多數,幼兒母親 在教養孩子方面自認為有能力承擔 ,不會因父親的職業而有所影響。

(六)母親職業:

假設 8-3-2:不同職業的母親在幼兒母親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教養態 度上有顯著差異。

母親職業不同之幼兒母親在婚姻滿意度、親職效能與教養態度得分 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詳如表 4-5-6)所示:

118 (F=6.44,p=.000),在事後比較方面,共有 3 組比較達顯著水準,即「軍 公教」組別之幼兒母親的得分,顯著的高於「工商自由業」、「勞工 服務 業」與「其它」組別的幼兒母親, 即幼兒母親職業屬於較穩定的「軍公 教」類別者,擔任母親能力的信心程度方面,顯著的高於職業為工商自

118 (F=6.44,p=.000),在事後比較方面,共有 3 組比較達顯著水準,即「軍 公教」組別之幼兒母親的得分,顯著的高於「工商自由業」、「勞工 服務 業」與「其它」組別的幼兒母親, 即幼兒母親職業屬於較穩定的「軍公 教」類別者,擔任母親能力的信心程度方面,顯著的高於職業為工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