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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自我敘說之內涵與相關研究

一、 自我敘說之內涵

本篇研究所指的自我敘說即是眾多研究學者所提的敘說研究。國外學者 Clandinin 和 Connelly(2000)認為要為敘說研究(narrative inquiry)

下定義並不容易,因為敘說研究是思考的新方向,同時,敘說研究的本身即 是一種方法。從事自我敘說的研究者常舉例說明敘說研究者在做些什麼,而 不直接對自我敘說研究下定義,其原因是由於敘說研究既是一種思考的方向,

本身又是一種方法,多元的樣貌自然難以一個精確清楚的定義描述。例如國 外學者 Ellis 與 Bochner(2000)就以對話的書寫方式來呈現敘說研究的內涵。

以實例來敘說研究者的作為,是瞭解敘說研究的一種方法。 就好像 Clandinin 與 Connelly(2000)所說,「敘說研究是瞭解經驗的一種方式。...

是研究者與參與者之間的合作,...是活過的與說過的故事」,敘說研究者不 斷地在敘說自己的研究經驗與故事,所以,敘說研究者所舉出的實例、描述 的故事,很可能是充滿研究者個人經驗的。許多時候,對於敘說研究者的描 繪,讀者可能會有「見樹不見林」的危險,但是,這卻也保留了對敘說研究 多元面貌的諸多想像空間。

在國內,丁興祥等人(2006)所譯《質性心理學研究方法的實務指南》

指出自我敘說是對一連串事件附加組織的解釋,包含賦予故事角色能動性 (agency)及推論事件的因果關係。其中所謂「角色能動性」是指個體在某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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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內創造自己的世界、對自己的經驗提供解釋,暗喻著自己在事件當中所扮 演或未扮演的角色。邱惟真與丁興祥(1999)認為自我敘說來自敘說心理學 的觀點,其重點有二,一是敘說性的思考(narrative thinking),二是使

「我」成為「敘說者」,也就是說故事者。敘說性的思考方式著重脈絡與過 程,尤其是「我」的意向與態度。敘說心理學鼓勵「我」將意向與態度表達 出來,沒有好壞與對錯。「我」原先是客觀的有機體,但是,一旦代表說故 事者,就成為主觀的建構與被建構者。列小慧(2009)則認為「故事」是以 敘說表達「我」經驗與基模的組織方式,也就是個人對自己、對事情、對其 身處環境及對將來的詮釋。

「自我敘說」所表達的訊息並不限於說的個體本身,也包含說者吸收聽 者、周遭的人與環境之回饋,經過內化、建構之後所表達出的整合體,同時,

這個過程是不斷演進、不會停頓的。因此,王郁惠(2013)認為自我敘說是「被

『我』和社會建構的『我』在生命歷程中繼續與社會一起建構『我』的動態 過程」。這也是為何許多國外學者認為「自我敘說」無法以精確的文字定義,

只能用實例說明的主因。

二、 自我敘說之相關研究

近幾年以自我敘說為研究方法的論文數量頗豐,研究者整理了近一、兩 年與自我敘說相關的研究論文數十篇,如下表 3:

表 3 近兩年與自我敘說相關的研究論文 研究者

(年份)

研究題目 研究結果

王勝忠 (2017)

一 位 教 師 實 踐 情 意 教 育 自 我 敘 說 之 研究

本研究旨在探究一位國小教師如何進行情意教育實 踐,透過教師自我敘說的方式藉以瞭解教師的生命經 驗、成長背景、學習歷程及教學生涯中重要的關鍵事 件。再者,透過研究者自我敘說的方式,探討國小教師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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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年份)

研究題目 研究結果

間與自己對話,清楚地看見這些自卑、認同的形成與轉 折,讓自己更有力量的前進。

自以上與自我敘說相關的研究論文中,吾人不難發現,每個看似平凡的生命,

都有著不同的人生課題及考驗,也正是因為這些不一樣的經歷,堆疊出許多動人、

發人省思的故事,或許,這就是自我敘說研究法受重視處,讀者由研究者的故事 中,找尋自己認為的亮點,引發心中的共鳴,進而將共鳴擴大,改變自身更尤甚 者改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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