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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教導策略的理論與實施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自我教導策略的理論與實施

本節包括:壹、自我教導策略的理論背景;貳、自我教導策略的基本內涵;

參、自我教導策略的實施方式。

肆、 自我教導策略的理論背景

一、源起

自美國心理學家華生(John Broadus Watson,1878~1958)於 1913 年發表一 篇<行為主義者對心理學的看法>之後,行為主義在美國心理學界獨領風騷四 十年之久,對教育心理學的發展影響至鉅。此學派認為人類的一切行為乃刺激

(S)與反應(R)之間的聯結及後效強化的結果,強調「環境」對個人的影響。

1950 年代末期,行為主義受批判日遽,主要是行為主義忽略人類內在思維活動

,而思維活動對個體的影響顯然不容忽視,於是久被冷落的認知心理學復又受 到重視(張春興,1996)。1960 年代以後,行為學派逐漸重視「認知」因素對行 為的影響,認知學派也承認行為學派在方法上的優勢,兩學派結合形成所謂的

「認知行為模式」(cognitive behavioral model,簡稱 CBM)遂成為一股趨勢。

此模式強調個體的認知能力可以支配外在的行為,將行為從外控的方式改 為藉由透過個體認知歷程,進行自我調適,有系統的改變個體的認知,進而使 行為產生改變,並以外顯行為的評量作為處理成功與否的根據(陳碧萍,1997)。 發展迄今逾三十年,已獲許多學者的青睞(林建平,1997)。

屬於認知行為治療模式的流派中,以:Ellis的理情治療法(rational-emotive therapy,簡稱RET)、Beck的認知治療法(cognative therapy)和 Meichenbaum的自 我教導訓練最具代表性(林建平,1997)。

自我教導策略(self-instructional strategy)是認知行為改變技術中,學者經 常採行的方法之一,由Meichenbaum與Goodman於1971年所發展出來的(引自林 正文,2001)。他們首先將這種結合認知觀點與行為改變技術的方法應用在衝

動兒童的行為處理上,使兒童成功控制自己的行為。後繼學者將此一策略發揚 光大,陸續應用在不同特性的對象上,結果均使受試的行為顯著改善,更順利 類化到其他情境中(張淑滿,2001)。

二、理論基礎

Meichenbaum 的自我教導策略主要以 Vygotsky(L. S. Vygotsky, 1896~1934)

和 Luria(A. R. Luria, 1902~1977)的觀點為理論基礎(陳碧萍,1997)。茲將 Vygotsky 與 Luria 的觀點分述如下:

(一)Vygotsky 的「自我中心」語言

蘇聯心理學家 Vygotsky 的認知發展理論特別強調語言發展與認知發展的關 係。在解釋語言發展幫助兒童認知思維發展的關係時,Vygotsky 更強調兒童自 我中心語言(egocentric speech)的重要性。

根據 Vygotsky 的觀察研究,幼兒期(屬皮亞傑所指的前運思期)的思維方 式是帶有自我中心傾向的,此時期兒童們在一起談話時,也是以自我為中心。

到了具體運思發展之際(大約七~十一歲),皮亞傑認為兒童的自我中心語言會 自動消失,Vygotsky 卻認為,此時期兒童開始把他表現在外的語言限定為溝通 目的,而語言的思考功能內化為內在語言(inner speech),內在語言能控制非語 言行為。

根據 Vygotsky 的實驗觀察,當兒童面臨挫折時(例如畫圖時紙筆不全),

兒童會出現自言自語的情況(例如:「筆在那裡?我需要一隻藍筆。沒關係,沒 有藍筆用紅筆好了。」),這個發現使 Vygotsky 相信,當兒童遭遇困難情境時,

會運用自我中心語言來幫助其思維,並試圖表現出正確的行為以解決問題。將 口語命令內化,是兒童發展行為控制的重要步驟。

(二)Luria 的三階段論

Luria 認為運用語言調整行為的過程,歷經三個發展階段,包括:

1.兒童行為由他人語言所控制,例如:經由父母告訴他去做某件事。

2.兒童透過自己的外顯語言來調節自己的行為,例如:透過自己說出聲音,告

訴自己該怎麼做。

3.兒童透過自己的內隱語言來調節自己的行為,例如:在心理說話,告訴自己 該做的事。

綜合 Vygotsky 與 Luria 的觀點,主要在強調人們可以透過語言來引導行為,

而具有引導行為功能的語言分為兩種形式,一是以說出聲音的話語作為外在引 導,說話者可能是自己或他人;另一種形式是不說出聲音,只在內心做自我對 話的內在引導(陳碧萍,1997)。語言與行為之間的關係是從外在的他人控制,

進展到自我的外顯控制,最後才發展到自我的內隱控制。隨著動作的熟練,內 言所控制的行為變成自動化的行為,內言世界也變成自動化的思考歷程。以上 這些觀點被認為是自我教導訓練的理論基礎。

伍、 自我教導策略的基本內涵

一、基本理論

Meichenbaum 出生於美國紐約,在紐約州立大學獲得學士學位,1966 年畢 業於伊利諾大學,獲得臨床心理學博士學位。當他採用認知行為治療方法來訓 練精神分裂患者進行兩人之間的交往時,意外發現:有些病患在治療前進行一 些自我教導,即對自己重複治療者提出的要求時,顯著提高了治療效果。在這 個意外發現的鼓舞下,逐步完成他所創立的自我教導訓練技術(林正文,2001)。

根據 Meichenbaum 的看法,內在語言對一個人行為的影響,就像別人的話 所造成的影響一樣多。內在語言泛指個體對外在事件所產生的歸因、衡鑑、解 釋、自我增強、信念、防衛機轉及其他許多相關的概念而言,簡言之,是指一 個人對自己所說的話,其功用主要在於和自己溝通(張春興,1989)。當個人面 臨壓力情境時,個體會針對此一情境衡量自己的應付處理能力,此時的內言將 影響其情緒及行為反應。

正向內言(positive self-statements)能幫助個體集中注意力,做好心理準備,

以平穩的情緒狀態致力於積極有效率的行動;負向內言(negative self-statements)

會使個體產生更多的焦慮,將心思放在對工作無益的事情上,以致產生自我挫 敗心理,造成情緒困擾及更大的不適應反應(林建平,1993)。

內在語言為行為提供了某種規則和原理,因此,某種特殊性的行為反應是 跟隨著特殊的內部對話而出現的。這種情況使得人可以利用改變內部語言的方 式,改變反應鏈的內容(溫泉潤編,1994)。

Meichenbaum 的自我教導策略在於協助個體使用適當的語言作為媒介來引 導其行為。訓練的方式是先由訓練者示範正向的自我對話,引導受試者進行演 練,以協助個體將注意力集中於問題焦點,發展自我監控能力,並運用自我增 強等技術,達成學習新技能的目的(胡雅各,1993;秦麗花 1994)。

二、訓練歷程

Meichenbaum 指出,自我教導訓練初期,必須使當事人先認清或覺察自己 不適應的行為,其次是覺察內在對話,然後幫助當事人學習用正向的內在語言,

取代負向內在語言,進而學習新的行為技巧(陳碧萍,1997)。

Corey 於 1991 年將自我教導策略的訓練歷程分為下列三階段(引自洪榮 照,1998):

(一)自我觀察(self-observation)

要幫助當事人產生自我教導之前,首先要訓練當事人發掘自己的問題行為,

從中引導當事人去覺察及辨認不良的思考與內在語言,使當事人把注意力 集中在個人的思考、情感、生理反應和人際行為上。

(二)產生新的內在對話(starting a new internal dialogue)

經過初期的接觸,當事人開始了解自己的不當行為及負向思考,並注意有 哪些機會可以導致行為、認知的改變。自我教導策略以內在的自我對話當 中介歷程,作為認知和行動之間的橋樑,幫助個體改變不當的信念,加強 學習動機。

(三)學習新的技巧(learning new skills)

教導當事人一些更有效的、可應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因應技巧,以協助當事 人產生良好適應與行為改變。幫助當事人在現實情境中練習,並不斷告訴 自己正向積極之新句子,使其更能適應現實環境。

綜而言之,自我教導策略是內在語言、認知結構與外在行為三者之間互動 的結果。治療者針對問題類型的差異,強調的重點雖然有些不同,然而認知行 為策略必須將此三者都包含在內,才能有效的達成改變(洪榮照,1998)。

參、自我教導策略的實施方式

一、自我教導策略的實施步驟

Meichenbaum 提出逐步褪除複述方式,將自我教導訓練歸納為下列五個步 驟(陳碧萍,1997;李咏吟,2001):

(一)認知示範(cognitive modeling):訓練者一邊示範任務,一邊放聲說出自 己正在做的事情,兒童從旁觀察。

(二)外顯的外在引導(overt external guidance):兒童在訓練者的教導語言引導 下,做出與訓練者相同的行為。

(三)外顯的自我引導(overt self-guidance):兒童放聲自我教導的外顯語言,

以指導自己表現出該行為。

(四)逐漸去除外顯的自我引導(faded, overt self-guidance ):兒童輕聲地以外 顯的自我教導語言引導自己的行為。

(五)內隱的自我引導(overt self-instruction):兒童一邊進行任務,一邊以不出 聲的內隱自我語言進行自我引導。

在 Meichenbaum 與 Goodman 之後,陸續有許多研究者將訓練步驟調整為三 個步驟、四個步驟、或七個步驟,以改變不同的目標行為。例如:Manning(1990)

採用三個簡單的步驟教導國小學生使用自我教導:

(一)示範:透過教師或同儕在真實情況或以角色扮演方式作示範,或利用錄 音帶、錄影帶。示範的內容包括界定問題、集中注意、自我引導、

自我增強。

(二)練習:透過遊戲、角色扮演、紙筆作業、繪畫活動、反覆複誦等方式讓 學生練習。

(三)給予線索:在教室貼自我提示卡,可以寫或畫出所要提醒自己注意的事。

提示卡要從學生的觀點,以第一人稱、現在式的句子作敘述。

Wacker 與 Greenebaum 於 1984 年採用四個步驟指導形狀分類工作(引自李 文琪,2004):

(一)由訓練者示範說出形狀名稱並做分類,學習者仿做。

(二)訓練者不說,學習者自行說出形狀名稱。

(三)要求學習者說出形狀名稱並做分類。

(四)學習者不說話,做形狀分類。

林玉華(1995)以七個步驟來訓練 ADHD 兒童:1.研究者進行認知示範;

2.研究者公開、外在的引導,受試者執行動作;3.受試者公開的自我引導;4.研 究者示範消褪公開的自我引導;5.受試者練習消褪公開的自我引導;6.研究者示

2.研究者公開、外在的引導,受試者執行動作;3.受試者公開的自我引導;4.研 究者示範消褪公開的自我引導;5.受試者練習消褪公開的自我引導;6.研究者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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