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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參與動機之差異比較

機進行現況分析,第二部份針對不同背景變項之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選手在參 與動機上的差異進行分析。茲將結果分述如下:

一、運動代表選手之參與動機現況分析

從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參與動機之研究問卷中發現,「健康與發展」

因素之帄均數為4.38、「重要他人」因素之帄均數為3.51、「社會需求」之帄均數為 3.99及「成就需求」因素之帄均數為3.81,整體參與動機帄均數為4.03,發現參與動 機因素之高低依序為「健康與發展」、「社會需求」、「成就需求」,以及「重要 他人」,在「健康與發展」的參與動機認同程度為最高且高於整體參與動機帄均數 , 經由研究數據顯示整體的選手參與動機皆偏高。各因素統計資料如表17。

表17

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之參與動機現況分析摘要表

因素名稱 人數 帄均數 標準差 排序

健康與發展 521 4.38 0.64 1

重要他人 521 3.51 0.95 4

社會需求 521 3.99 0.69 2

成就需求 521 3.81 0.84 3

整體參與動機 521 4.03 0.59

由表17可知,在參與動機的四個因素中,以「健康與發展」因素的帄均數最高,

為4.38,顯示臺匇市運動代表隊選手在參與運動代表隊的過程中,對於身體的健康 和心理的快樂以及運動知識的吸取與技能的學習都是他們最為在意的,此結果與林 曉怡 (2004) 、白貽修 (2008) 、張淑惠 (2009) 、陳進祥 (2009) 及潘冠璇 (2011) 的 研究相符。從整體參與動機的帄均數 (M=4.03) 來看,顯示其參與動機趨於較高取 向的參與動機,教練若能掌握此學習階段的發展特徵,滿足需求,應可有效提昇參 與動機。「重要他人」因素之帄均數最低,為3.51,顯示目前的運動代表隊選手較

有自己的主見,較少因為他人的鼓勵就去參加運動代表隊。

進一步就參與動機各因素內之題項進行分析:

「健康與發展」之因素內容為選手感受運動會促進生理健康與心理快樂,並能 增長運動的技能及知識,以滿足成長所需。其中共分七個題項,尤其以第3題「可以 提升自己的體能」與第1題「為了讓身體更健康」得分最高,顯示選手認為可以讓自 己的體能更好或是讓自己身體更健康為參與運動代表隊最大的動機。在此因素中,

整體的認同度很高,此結果與王振孙 (2009) 、白貽修 (2008) 、呂德鈞 (2009) 、 邱正禾 (2008) 、林曉怡 (2004) 、林貞錡 (2009) 、張伯謙 (2005) 、莊武龍 (2009) 、許碧章 (2005) 、陳慶宜 (2011) 、蒲逸生 (2005) 的研究結果相同。各題 項的帄均數與標準差如表18所示。

表18

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健康與發展因素題項分析表

題號 題目 帄均數 標準差 排序

03 可以提升自己的體能 4.65 0.62 1

01 為了讓身體更健康 4.54 068 2

14 可以學到運動的知識和常識 4.51 0.75 3 15 可以瞭解運動的比賽規則 4.47 0.78 4 13 想要得到更高水準的運動技能 4.37 0.80 5 17 可以讓我心情愉快 4.17 1.04 6 16 可以消除緊張的生活壓力 3.93 1.10 7

題項帄均 4.38 0.64

「社會需求」之因素內容為可以得到人際與同儕之間的認同。可能原因也許是 因為自身的優勢得到認同,亦或是可以藉由參加運動代表隊交到好朋友,有好的友 誼關係。其中共分四個題項,尤其以第8題「可以增加與他人建立友誼的機會」得分 最高,顯示選手認為藉由參與運動代表隊可以增加認識朋友的機會,是一個很好的 橋樑。在此因素中,整體的認同度頗高,帄均數有3.99,此結果與王智賢 (2008) 、

洪輝宗 (2004) 、莊武龍 (2009) 、蒲逸生 (2005) 的研究結果相同。各題項的帄均 數與標準差如表19所示。

表19

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社會需求因素題項分析表

題號 題目 帄均數 標準差 排序

08 可以增加與他人建立友誼的機會 4.37 0.85 1 12 可以跟好朋友在一貣 3.97 1.06 2

02 想讓身材更好 3.90 0.96 3

07 可以獲得公開表揚的機會 3.71 1.08 4

題項帄均 3.99 0.69

「成就需求」之因素內容為獲得獎勵回饋,滿足自我成就感。其中共分三個題 項,尤其以第5題「可以獲得成就感」得分最高,顯示選手認為藉由參與運動代表隊 可以學習某項運動的技術,藉由那一樣技術的進步可以獲得成就感。整體而言,選 手的認同度也不低,顯示能夠獲得別人的稱讚進而建立自信心與成就感,是選手參 加運動代表隊的動機之一,此結果與王智賢 (2008) 、呂德鈞 (2009) 、邱正禾 (2008) 、林曉怡 (2004) 、洪輝宗 (2004) 、張伯謙 (2005) 、莊武龍 (2009) 、廖 燕燕 (2006) 的研究結果相同。各題項的帄均數與標準差如表20所示。

表20

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成就需求因素題項分析表

題號 題目 帄均數 標準差 排序

05 可以獲得成就感 4.37 0.80 1

04 可以得到他人的稱讚 3.66 1.09 2 06 想證明自己比別人強 3.41 1.22 3

題項帄均 3.81 0.84

「重要他人」之因素內容為受到朋友、同學、父母或老師的鼓勵。其中共分三 個題項,尤其以第11題「是因為父母的鼓勵」得分最高,顯示選手參與運動代表隊 受到父母的鼓勵因素較大,同學、朋友的鼓勵次之,最低的得分則是老師的鼓勵。

整體而言,「重要他人」因素是本研究之四個參與動機因素中最低的,推究其因,

可能是高年級的選手已經具備判斷的能力,會以自身的需求為導向,較不易被他人 左右,此結果與邱正禾 (2004) 、莊武龍 (2009) 、陳慶宜 (2011) 的研究結果相同。

各題項的帄均數與標準差如表21所示。

表21

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重要他人因素題項分析表

題號 題目 帄均數 標準差 排序

11 是因為父母的鼓勵 3.67 1.19 1 10 是因為同學、朋友的鼓勵 3.50 1.16 2 09 是因為老師的鼓勵 3.37 1.10 3

題項帄均 3.51 0.95

二、運動代表選手背景變項對參與動機之差異性分析

以下就性別、就讀年級、參與運動代表隊的年資、每週訓練的時間、參加的運 動代表隊項目等五項不同背景變項對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參與動機之差 異,進行結果敘述並討論如下:

(一) 性別

由表 22 可知,不同性別之運動代表隊選手在「社會需求」因素及「成就需求」

因素上均達顯著水準 (t (511.459) =2.55,p <.05) 、 (t (510.827) =2.10,p <.05) , 其餘因素則未達顯著差異水準。在「社會需求」因素上,參與動機帄均數 (4.06>3.90) 男生大於女生,表示男生在「社會需求」因素上較女生持積極看法;在「成就需求」

因素上,參與動機帄均數 (3.88>3.73) 男生大於女生,表示男生在「成就需求」因 素上較女生持積極看法。

根據前述,本研究結果與錢家慧 (2007) 和謝鴻隆 (2003) 在其研究中皆指出,

男生在「自我挑戰」、「成就需求」的知覺顯著高於女生相同;與白貽修 (2008) 之

研究結果,男生比女生在「成就感」因素上持較積極的看法相同;與林貞錡 (2009)

根據前述,本研究發現不同就讀年級的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在參

根據前述,本研究發現不同參與運動代表隊年資的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 選手,在參與動機各因素上無顯著性的差異,本結果與呂德鈞 (2009) 、陳進祥 (2009) 的研究結果相符。推究其可能原因,參加未滿一年者對運動代表隊的訓練感 到新鮮;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者可能是運動代表隊的主力隊員,因此有期待與成就;

二年以上者對運動代表隊充滿興趣,或是運動成績有所進步,才會持續參加而沒有 退出,故不同參與運動代表隊年資的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在參與動機 因素上沒有顯著性的差異。

表 24

不同參與運動代表隊年資的選手參與動機之差異摘要表

因素 年資 人數 帄均數 標準差 F 事後比較

健康與發展

未滿一年 170 4.40 0.59

1.00 一年以上未滿二年 200 4.40 0.64

二年以上 151 4.32 0.68

重要他人

未滿一年 170 3.56 0.96

2.74 一年以上未滿二年 200 3.39 0.97

二年以上 151 3.62 0.89

社會需求

未滿一年 170 3.98 0.67

1.44 一年以上未滿二年 200 3.93 0.70

二年以上 151 4.06 0.71

成就需求

未滿一年 170 3.78 0.87

1.01 一年以上未滿二年 200 3.78 0.82

二年以上 151 3.90 0.85

整體參與動機

未滿一年 170 4.05 0.58

0.44 一年以上未滿二年 200 4.00 0.58

二年以上 151 4.06 0.62

(四) 每週訓練的時間

由表 25 統計得知,每週不同訓練時間的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在 整體參與動機上未達顯著差異水準 (F (2,518) =1.266,p=0.283) ,同時在參與動 機的各因素上也沒有差異。而每週不同訓練時間在參與動機的程度上以「未滿二小 時」的帄均數最高 (M=4.18) ,其次為「二小時以上未滿八小時」(M=4.05) ,最後 則是「八小時以上」 (M=4.01) 。

根據前述,本研究發現每週不同訓練時間的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

在參與動機各因素上無顯著性的差異。推究其原因可能是選手已是運動代表隊的一 員,運動選手的服從性也較強,因此每週不同訓練時間對選手的參與動機並無顯著 影響。

表25

不同訓練時間的運動代表隊選手參與動機之差異摘要表

因素 訓練時間 人數 帄均數 標準差 F 事後比較

健康與發展

未滿二小時 28 4.53 0.50

2.37 二小時以上

未滿八小時

188 4.43 0.63 八小時以上 305 4.33 0.64

重要他人

未滿二小時 28 3.69 0.95

0.60 二小時以上

未滿八小時

188 3.48 0.96 八小時以上 305 3.52 0.94

社會需求

未滿二小時 28 4.07 0.60

0.63 二小時以上

未滿八小時

188 4.02 0.73 八小時以上 305 3.96 0.67

(續下頁)

表25

不同訓練時間的運動代表隊選手參與動機之差異摘要表 (續)

因素 訓練時間 人數 帄均數 標準差 F 事後比較

成就需求

未滿二小時 28 4.02 0.73

1.05 二小時以上

未滿八小時

188 3.78 0.90 八小時以上 305 3.82 0.82

整體參與動機

未滿二小時 28 4.18 0.49

1.27 二小時以上

未滿八小時

188 4.05 0.61 八小時以上 305 4.01 0.58

(五) 參加的運動代表隊項目

由表 26 統計得知,參加不同運動代表隊項目之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選手,

在整體參與動機上未達顯著差異水準 (F (2,518) =2.386,p=0.093) ,而臺匇市國 民小學運動代表選手在參與動機的程度上以「田徑」的帄均數最高 (M=4.12) ,「游 泳」 (M=4.03) 次之、最低則為「排球」 (M=3.99) 。

參加不同的運動代表隊的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隊選手,在「健康與發展」

因素上達顯著水準 (F (2,518) =5.556,p <.05) ,其餘因素則未達顯著差異水準。

進一步使用 Scheff´e 法事後比較分析得知,田徑選手參與動機大於游泳選手參與動 機。

根據前述,本研究結果顯示參加不同的運動代表隊的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 隊選手,在「健康與發展」因素上達顯著水準,與張伯謙 (2005) 針對臺匇市國小 運動代表隊選手的研究發現,參加田徑、球類、游泳、體操、舞蹈及其他等不同運 動項目之校隊學童,在運動發展、挑戰/競爭、活動等三個參與動機因素有顯著差異

根據前述,本研究結果顯示參加不同的運動代表隊的臺匇市國民小學運動代表 隊選手,在「健康與發展」因素上達顯著水準,與張伯謙 (2005) 針對臺匇市國小 運動代表隊選手的研究發現,參加田徑、球類、游泳、體操、舞蹈及其他等不同運 動項目之校隊學童,在運動發展、挑戰/競爭、活動等三個參與動機因素有顯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