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臺灣網路及網路購物發展概況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章旨在透過文獻探討,了解臺灣網路購物趨勢的起源與發展,並 進一步探討品牌形象、消費行為與消費價值對於購物意願的影響。本章 共分為六節,分別為第一節臺灣網路及網路購物發展概況、第二節消費 者行為理論、第三節品牌形象、第四節消費價值理論、第五節購買意願 及第六節各變項表現之相關文獻研究,分述如下:
第一節 臺灣網路及網路購物發展概況
一、網際網路的定義
網際網路或互聯網(Internet)事實上並不是真正的網路,而是由 各種不同網路所連接起來的網路在其上提供網路服務。使各種不同網 路連接起來並提供一致性的網路聚合體(metanetwork)服務,這是網 際網路最重要的任務(資訊及科技教育司,2017),這些網路以一種 標準的網路協定(Internet Protocol)相連,連接到全世界幾十億個裝 置,形成邏輯上單一巨大的國際網絡。從地方到全球範圍內包含幾百 萬個私人、學術界、企業以及政府的網絡所構成,通過電子系統、無 線和光纖網路技術等一系列廣泛的技術而聯繫在一起。這種將電腦網 路互相聯接在一起的方法可稱作「網路互聯」,再從這基礎上發展出 覆蓋全世界的全球性互聯網路則稱為「網際網路」,也就是互相連接 在一起的網路。網際網路帶有範圍廣泛的資訊資源和服務,例如相互 關聯的超文字檔案,還有全球資訊網的應用,支援電子郵件的基礎設 施,對等網路,檔案分享,以及 IP 電話服務,而總結網際網路的特性,
網際網路提供給使用者下列四種特別的功能:
1. 各種不同網路連線的解決方法。
2. 連結上網際網路後,即可與廣大社群(Community)連通。
3. 點對點的連線,即使互相通連的兩點不在同一個實際的網路上。
4. 一致性的服務。
網際網路的成功,可從「Internet」這個英文詞語的大、小寫分化 而窺知一二。最初,網際網路一詞代表那些使用 IP 協定架設而成的網 路,而如今它已引為申泛指各種類型的網路,不再侷限於 IP 網路。於 是以小寫的網際網路(internet,開頭的「i」是英文小寫字母)為任何 分離的實體網路之集合,這些網路以一組通用的協定相連,形成邏輯 上的單一網路。而大寫的網際網路(Internet,開頭的「I」是英文大寫 字母)專指前身為 ARPA 網,後使用 IP 協定將各種實體網路連結成 此單一邏輯網路。至 2002 年,就有學者開始提議將「internet」一詞 用小寫表示,理由是網際網路已經成為人類生活的一部分,失去了其 專有的意義(維基百科,2017);而到了 2016 年,美聯社認為「網際 網路」已不具有專屬商標的意義,因為已經與「電話」一樣成為一件 日常的事物,於是開始在其格式手冊中規定「internet」和「web」一 詞全部改成小寫,這也代表了網際網路已經跟我們日常生活密不可分,
而國內目前已有 TANet(教育部)、SEEDNet(資策會)、HiNet(電信 局)等單位與網際網路相連,讓全臺民眾更享有便利之服務(張圍東,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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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年 「Internet」(網際網路)一詞被廣泛的流傳,不過是指幾 乎整個的全球資訊網。
2002 年 有學者開始提議將「internet」一詞用小寫表示,理由是網 際網路已經成為人類生活的一部分,失去了專有的意義。
二、臺灣網際網路的普及率
教育部電子計算機中心及主要幾所國立大學於 1990 年 7 月著手 建立臺灣學術網路(TANet),這是臺灣第一個全國性的電腦網路,而 TANet 於 1992 年 6 月正式宣布對一般使用者開放服務。而臺灣的網 際網路發展則始於 1991 年 12 月,由教育部電算中心以 64Kbps 數據 專線將 TANet 連結到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 JVNCNET,臺灣遂正式成 為網際網路的一員。自此臺灣網際網路的使用逐漸普及化,連結進入 網際網路的方式從民國八十時代(1990 年代)利用電話線撥接上網,
逐漸演變成以 ADSL 系統和利用有線電視纜線的 Cable 系統及後續建 立的光纖來連結。而無線上網的部分,政府與民間便利商店、連鎖餐 飲業者於公共場所建置熱點,並推出免費無線上網方案,使全台公共 區域也能享受到網路資源;也有電信推出付費無線上網方案,使客戶 可以透過無線區域網路(WLAN)連入網際網路。此外,隨著智慧型 手機以及行動通訊的進步,電信業者也開始提供 3G、4G 等無線高速 上網服務,至今,智慧型手機行動上網,已成為全民日常生活的一部 分。
We Are Social 和 Hootsuite 兩大網站近期共同發布一篇「2017 全 球網路使用調查報告」,在報告中指出,使用網路的人口數已經超過 全球人口的一半,「網路」早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 分(SmartM,2017)。臺灣在財團法人臺灣網路資訊中心公布 2017 臺 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報告中指出,全國上網人數經推估已達 1,879 萬,
其中,18 至 30 歲民眾的上網率達 100.0%,成為我國網路主要使用 族群,整體上網率也達 80.0%,在全國家戶上網比例也已達到 82.3%,
而在 2016 年臺灣無線網路使用調查結果中顯示,國人使用行動上網 比例高達 72.6%,12 歲以上民眾使用行動上網之比例較 2015 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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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使用具有網路連線功能的手機已超越桌上型電腦成為主要上 網設備(財團法人臺灣網路資訊中心,2017)。
圖 2-1 歷年全國上網人口數 資料來源:臺灣網路資訊中心(2017)
種種數據顯示,臺灣與其他網路先進國家相比,在國人對於網際 網路的使用接受度及使用度上,其實差距不大,特別是學生族群,對 於網際網路使用上的需求比例更是每年增加,由此數據得知,臺灣在 網路市場仍是前景大好,若能善加掌握運用相關資訊,對於往後市場 趨勢就有一定程度之助益。
三、電子商務
由於全球網際網路技術成長突飛猛進,連帶的使電子商務的服務 也日新月異,而網路購物通常簡稱「網購」,是互聯網、銀行、現代
物流業結合網路發展的產物,簡單來說,網上購物就是把傳統的商店 直接「搬」回家中,透過螢幕利用網際網路直接點選購買自己需要的 商品或者享受自己需要的服務。專業地講,它是交易雙方從洽談、簽 約以及貸款的支付、交貨通知等整個交易過程通過 Internet、web 和購 物界面技術化的 B2C 或 C2C 模式一併完成的一種新型購物方式,這 也是電子商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MBA 智庫,2017),也是指通過 網際網路的購物網站購買自己需要的商品或者服務,或是企業透過網 路商店接受消費者經由線上的方式來訂購產品或商品服務(李苑穎,
1999)。
而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利用電腦技術、網路技 術和遠程通信技術,整合後實現整個商務買賣過程中的電子化、數字 化和網路化。消費者不再是面對面的、看著實實在在的貨物、靠紙介 質單據(包括現金)進行買賣交易,而是透過螢幕、手機、網路,通 過網上琳琅滿目的商品信息、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統和方便安全的資金 結算系統進行交易買賣,其概念包含:
1. 電子商務是一種採用先進信息技術的買賣方式。
2. 電子商務造就了一個虛擬的市場交換場所。
3. 電子商務是“現代信息技術”和“商務”的集合。
4. 電子商務是一種理念,而非簡單的採用電子設施完成商務活動。
而電子商務的經營模式依照交易對象可以分為四種商業模式,包 括企業對企業(B2B)、企業對消費者(B2C)、消費者對企業(C2B)、
消費者對消費者(C2C)。其中,企業對消費者(B2C)及消費者對消 費者(C2C)是目前網路上最常見的銷售模式(劉文良,2010)。而下 表 2-2 為研究者對於電子商務的分類與意義所做出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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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Hoffman, Novak 和 Chatterjee(1995)則是將網路上分為六種 功能性分類的商業活動,分別為線上店面(online storefront)、入口網 站(internet presence sites)、內容網站(content)網路商城(mall)提 供誘因的網站(incentive sites)以及搜尋引擎(search agent)。
在本篇研究中,所將討論的是與網路購物有關的線上店面與網路 購物商城,而 Alba 等學者(1997)指出網路購物環境最重要的特色 就是在執行過程中允許買賣雙方高度的互動,包括買賣雙向資訊交換、
隨手可得的商品資訊、臨時狀況的應變方法、客製化販售內容以及即 時的回饋功能,而且網路具備匿名的特性,讓消費者於購物時不需面 對面與人接觸,在心理層面的安全程度會比其它零售方式高。而網際 網路線上購物(Internet Online Shopping),可以說是電子商務中的一 項重要開發應用,而網路線上購物是屬於網路行銷中的一部份而已,
網際網路可以展現出互動式媒體的特性,也可以作為企業在經營線上 互動式的行銷模式,它可以方便與消費者做出最直接的溝通管道,同 時企業也可以在網際網路上提供不同商品及服務給所有的消費者,所 以網路購物已形成一種消費者購買商品的新通路,透過消費者的購買 動機,來區分市場並瞭解其特性,是一個很有效率的行銷工具(盧忠 明,2004)。研究者歸納上述研究論點,整理網路購物與實體店面購 物之比較表 2-3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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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21,681 元到 2016 年 27,715 元,2016 年也相較 2015 年的 24,744 元 成長了 12%,幾乎年年上漲,這數據足以顯示出臺灣消費者對網路購 物的依賴度有持續加深的趨勢。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調查結果也發 現,每月網購金額占每月消費總支出的比例也逐年上漲,相較於 2014 年僅占 12.3%與 2015 年占 15.4%,到了 2016 年時已達到 17.8%。據 此,雖然目前網友仍以實體消費為主,但從近三年占比的成長可看出 消費者「線下」到「線上」的消費移轉現象已經逐漸成形。其中,網 友最常使用的 B2C 與 C2C 購物網站上,B2C 前三大分別為 Yahoo 奇 摩(47.7%)、PChome 網路家庭(46.8%)與 momo 購物(36.1%)。
年 21,681 元到 2016 年 27,715 元,2016 年也相較 2015 年的 24,744 元 成長了 12%,幾乎年年上漲,這數據足以顯示出臺灣消費者對網路購 物的依賴度有持續加深的趨勢。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調查結果也發 現,每月網購金額占每月消費總支出的比例也逐年上漲,相較於 2014 年僅占 12.3%與 2015 年占 15.4%,到了 2016 年時已達到 17.8%。據 此,雖然目前網友仍以實體消費為主,但從近三年占比的成長可看出 消費者「線下」到「線上」的消費移轉現象已經逐漸成形。其中,網 友最常使用的 B2C 與 C2C 購物網站上,B2C 前三大分別為 Yahoo 奇 摩(47.7%)、PChome 網路家庭(46.8%)與 momo 購物(36.1%)。